內森輕而易舉地再次俘虜了我們,總共不過幾分鐘。
我們在友好和睦的氣氛中重又和解——蘇菲、內森和斯汀戈。此後發生的第一件事便是,我接受了內森給我的二百美元。他們破鏡重圓,在我的樓上重修舊好;而我又一頭扎進那間玫瑰紅的斗室。兩天之後,內森從蘇菲口中知道了我被盜的事。(不巧的是,莫裡斯-芬克並非這件事的「真兇」。內森注意到我的浴室窗戶被弄壞了——莫裡斯沒有必要這樣幹。我為我的無端猜疑而臉紅。)第二天下午,從海洋大道用過午餐後返回粉紅宮,我在書桌上發現一張支票,是內森開給我的,二百美元。在1947年,這個數目足以一個窮光蛋變成皇帝。上面還附有一張字條:「獻給南方文學的偉大光榮。」這一切令我目瞪口呆。當然,這筆錢對於當時正為前途而憂心忡忡的我來說,無異於雪中送炭,拒絕它簡直是不可能的。但我的家教及傳統觀念又使我顧慮重重,不願把它作為禮物接受下來。
於是,在經過一番友好的爭執之後我妥協了。我和內森達成一項協議,即只要我的作品尚未出版,這二百美元就一直是一份禮物;一旦我的小說找到出版商,掙回了足夠的錢,不再有經濟壓力之後——也只有在那時,內森才會接受我的還款(不付利息)。一個細小卑微的聲音在心裡對我說,這一慷慨憎予是內森式懺悔,以彌補幾天前他對我的作品的惡意攻擊,那天晚上他戲劇般地從我和蘇菲的生活裡消失了。但我馬上拋棄了這一荒唐的想法,尤其是當蘇菲告訴我,吸毒所引起的精神錯亂是那些可惡的不負責任的胡言亂語的罪魁禍首時。毫無疑問,那些話他已經記不得了,與他那瘋狂、粗暴的行為一起,早已從他的記憶中滑掉。此外,我對內森無比忠心,至少對那個令人愉快、慷慨大方、極富生命活力的內森非常迷戀,儘管他曾使身邊的人飽受惡魔般的折磨。當同一個內森,這個蒼白憔悴,消除了那天晚上纏繞著他的兇惡的內森重新回到我們身邊時,我感覺到了再生的溫暖與兄弟般的情誼。這感覺太美妙了。不過與蘇菲相比,我的欣喜不過是小巫見小巫。她欣喜若狂,難以自持。她對內森一如既往、堅定不移的愛情令我敬畏。她要麼忘了他對她的侮辱,要麼徹底原諒了他。我相信,即使他犯下姦淫兒童殺人越禍之類十惡不赦的罪惡,她也會照樣敞開胸懷接納他。
我不知道內森這幾天是在哪兒度過的。從蘇菲斷斷續續的述說中,我想他一定是到森林山他哥哥那裡去了。但他的缺席以及他到了哪裡都不重要。與他那帶有足以催枯拉朽的富有破壞力的魅力相比,他對我和蘇菲的切齒辱罵顯得微不足道,儘管那些話讓我倆痛徹心扉。從某種意義來講,蘇菲那些生動的駭人聽聞的描述使我對內森的瞭解有所加深。他那魔鬼般的一面,那攫取靈魂,毀滅心靈的海德先生的再現,現在似乎成了他奇異精神的一部分。現在他又回來了,我渴望能更接近他。我以一種浪漫主義的態度對待內森的重新出現,並完全接受了他,只是對他今後是否會復發感到輕微的憂心忡忡。顯而易見的是,蘇菲和我都是容易被打動的人。他重新回到我們的生活,把他那高昂的情緒,慷慨,生氣勃勃,迷人,快活以及愛,又重新帶給我們。這就足夠了。我們曾以為這一切永遠成為了過去。而事實卻是,他又回到了粉紅宮,重新在樓上築起愛巢,似乎一切自然而然,以至於我到現在仍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將那些家俱、衣服、隨身物品搬回來的,就像它們從未離開過粉紅宮。
一切恢復了原樣,彷彿什麼也沒發生,我們的友情和幸福彷彿從未被他的瘋狂破壞過。時間已進入九月,夏日的暑熱仍盤旋在大街小巷的上空。每天早上,蘇菲和內森都在教堂大街的BMT車站搭乘不同的地鐵上班——他到普費澤的實驗室,而她則到布魯克林商業區的布萊克斯托克診所。我呢,幸福地回到那張小小的橡木桌前。我不再讓自己迷戀蘇菲,心甘情願地再次將她放回到她本該屬於且正屬於的那個男人身邊,心裡再次承認自己對她的愛是微不足道的。沒有了這些胡思亂想,我又懷著滿腔熱情回到被打斷的小說創作中。當然,完全投入也是做不到的。蘇菲的過去偶爾會鑽進我的腦子裡,但總的來說,我可以將她的故事從腦子中趕跑。生活仍在繼續。我突然熱血沸騰,強烈地感受著屬於我的悲劇故事,這足以把我的時間排得滿滿的。此外,內森的經濟援助也鼓舞著我,它無疑是一個藝術家能收到的最令人振奮的禮物。我開始以極快的速度工作起來,並不停地修改、潤色,寫禿了一支又一支維納斯牌鉛筆,黃色稿紙在桌上堆起一大摞。
內森重又成為支撐一切的兄長般的支持者(除了錢以外),一個提建設性意見的友好的批評家。我崇拜的這個人又開始讀我的作品了。每當我寫完二三十頁,他便把手稿帶到樓上閱讀,幾小時後再還給我,幾乎每次都把我最渴望的東西——讚美——帶給我。雖然他會不時提出一些尖銳的批評(此時他通常表現得很為難),但我敢肯定,他被我書中那些陰鬱的潮汐鎮傳說,用真情寫就的場景和氣氛,以及那些正穿行在弗吉尼亞低地送葬途上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完全迷住了。更確切地講,我在書中竭力構築的新的南方形象最終打動了他(儘管他已察覺到福克納對我的影響,而我也欣然承認)。用他的話說,「像觸電一般」。我暗自陶醉於自己那精妙的藝術煉丹術,覺得自己逐漸改變了內森對南方的偏見,他開始接受和理解了。我發現他不再對我使用那些令人生厭的字眼,如兔唇、金錢癬、私刑、鄉巴佬等等。這一影響在他身上明顯地表現出來,而且因為我對他的崇敬,他的這種反應特別令我感動。
「那種鄉村的氛圍真令人稱奇。」他對我說。那是一個週六的下午,我們坐在我的房間裡。「那位母親和黑人女僕的對話——我不知道,好像覺得蠻像回事。還有南方夏日的感覺。我不知道你是如何寫出來的。」
我心裡一陣得意,口裡咕噥著一些感謝的話,吞下一口啤酒。「這次進展相當順利,」我說,心裡意識到這句話蘊藏著的矜持。「我很高興你喜歡它,真的。」
「或許我應該到南方去,」他說,「看看它什麼樣。你的東西刺激了我。你來當嚮導,那肯定很合適,怎麼樣老夥計?我們來一個南方之旅。」
我一下子興趣盎然。「上帝,當然了!」我說,「那真是太妙了!我們可以從華盛頓啟程。我有個老同學在弗雷德利克斯堡,他曾參加過南北戰爭。我們可以和他呆上一陣兒,參觀所有的北弗吉尼亞戰場遺址,曼納薩司,弗雷德利克斯堡,荒野地戰場,西爾維尼亞戰場——所有的戰時工事。然後我們乘車去裡奇蒙德,參觀彼德斯堡,再去南安普頓我父親的農場,馬上就到收花生的季節了……」
內森顯然被我的計劃所打動。我滔滔不絕地述說著我們的旅行計劃,他則一個勁兒地點著頭。我設計了一個嚴肅,富有教育意義,同時又不乏趣味性的漫長緩慢的旅行:經弗吉尼亞到達北卡羅來納的海濱地帶——那是我親愛的老爸生長的地方,然後是查爾斯頓,無樹平原[1],亞特蘭大,和穿越南部中心地帶,亞拉巴馬,密西西比,最後在新奧爾良結束行程。新奧爾良的牡蠣又大又新鮮,每一個才兩分錢,美妙的大雜燴,長在樹上的喇咕。「這是多美的一次旅行啊!」我叫道,又打開一聽啤酒,「南方的烹調,炸雞,哈希小狗,花生加熏豬肉,克里特威士忌,科納得青菜,鄉村火腿加威士忌肉鹵。內森,你這個美食家會幸福得發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