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審死官 卷一:新官上任 第六章 狗論
    「老爺莫不是想要為他們開脫吧?」一個不無嘲諷的聲音從人群裡傳來。

    「當然不是!」張允堅決的搖了搖頭道:「天子犯法尚且與庶民同罪,何況只是小小的衙役,只是大家該想一想,究竟是誰給了他們禍害鄉民的膽子?不是別人,恰恰就是我的前任,大家都是明白人,不妨想一想,若是你被人放狗咬傷,是該恨那狗子呢,還是它的主人!」

    「自然是它的主人了,狗不過是畜生,能懂什麼事!」眾人答道。

    「那就是了,衙役雖惡也不過是一群惡狗,若是駕馭的好,非但不會傷及百姓,反而可以看家護院,防範賊盜。」張允說到這聲音提高了一些,頗有些鼓動地道:「那麼本官請大家為我拿個主意,究竟是因為前面人的放任而咬傷了人,就把惡狗打死吃肉呢,還是好好管教,讓它們多為鄉親父老作些好事,償還自己的罪過呢?」

    「當然是好好管教,為我們看家護院的好了!」矮商販此時倒成了張允的托,很給面子的推了尚在猶豫的百姓一把。

    於是眾人紛紛表示贊同。

    張允這才長長得噓了一口氣,激動地道:「多謝大家的慈善之心,本官在此保證,必定要嚴加管教屬下之人,再不會出現為禍鄉里之事,大家也盡可以睜大眼睛看著,從今日起再看到衙役有不法之舉,直接來找本官,我定會嚴懲不貸!」

    「話是說的漂亮,還不是不再責罰這些惡犬,把我們老百姓當傻瓜一樣哄騙,我看你這新官比前上一個來也強不到哪裡去!」那個反對的聲音再次傳來。

    張允倒是並不生氣,依然笑吟吟地道:「此言差矣,古人曾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總要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才不至於一竹竿打翻一船的人,不過呢,你的話也沒錯,做了錯事總是要受懲罰的,只是他們被我派出去緝拿兇犯了,那我這個知縣就先戴著鎖鏈,替他們受過,日後自會給諸位一個公道!」說著抱拳做了個四方揖。

    這下子在場的百姓全都跪了下來,口稱不敢。

    就在此時,外面傳來一陣急促腳步聲,跟著一個捕快闖進店來,看見地上跪了一大片人不禁有些愣神,可是想起張允的手段,也覺得雙腿發軟,單腿跪地,氣喘吁吁地道:「老爺,我等奉命追緝兇犯,卻在十里外發現了一具死屍,劉頭命我回來稟報大人知曉,他們順著車轍追去了!」

    「好!」張允拍了下巴掌,對店主道:「勞煩店家陪我們走一趟,去認一認屍首,諸位鄉親稍等片刻。」說完走了出去,前世的羅素可沒學過騎馬,況且之前張允摔下過來一次,想想都覺得腦袋有些隱隱作痛,因此泥一腳水一腳的跟著衙役朝發現屍首之地走去。

    這是一片小樹林,四周都是田地,也許是連日陰雨的緣故,滿地黃泥,黏黏糊糊,粘在腳上倒似有千斤重一般,四處也沒有什麼人家,倒真是個殺人棄屍的好地方。也許擔心現場被人破壞,還有一個捕快在旁看守。

    那具被發現的屍首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吐著舌頭,眼珠子如金魚眼一般凸了出來,脖子上還有中間細兩邊寬淤痕,不用推斷也看得出來,此人乃是被人掐死的,身體四周滿是腳印,凌亂不堪,幸好雨水不大,倒沒有完全沖掉。

    「莫非老爺我運氣不好,怎麼連公堂都沒坐過,就出了兩樁人命案子!」張允一陣叫苦,還是叫過店主去辨認一下。

    「這不是那個布商!」店主只看了一眼就搖了搖頭,而後又道:「可他也是我店裡的客人,也是前日住進來的,不知道怎麼在此遭了毒手!」

    看來倒霉的不只是我一個,若非遇到我,恐怖這店主的家財不但要被那幫衙役敲詐的一乾二淨,而且還會成了兩樁案子的替死鬼。張允想到那些衙役的纍纍劣跡,也不禁有些頭疼,回頭看了非要跟過來的司墨一眼,見他躲在自己身後,緊閉著眼睛,顯然嚇的不輕。

    疼愛之心頓起,邊撫摸著她的頭頂邊笑問道:「不讓你來,卻非要跟來,怕成這樣,何苦呢!」

    「我是公子的書僮,自然要跟在你身邊,要沒有我,誰來伺候公子呢!?」司墨半閉著眼睛辯解道。

    「我說不過你,別怕,只是個死人而已。」說著拍了拍她的後背,輕聲撫慰了兩句,讓她離的遠些,自己則把官服的下擺掖在腰帶上,饒到一旁從沒腳印的白地上走了過去。

    外面的雨原本就不很大,方纔已經停了,既然地上地上還留著腳印,就只能說明這人遇害的時間並不太長,摸了摸屍體,還不十分僵硬,又細心的搜查了他衣服的裡裡外外,連個銅錢都沒有,對於一個出門在外的人來說,這明顯有些不合情理,照此看來倒有了幾分圖財害命的跡象。

    儘管張允沒學過刑偵,但憑著看過的一部《CSI》多少也學到了些竅門,現場沒有什麼明顯的證據,至於掉落的毛髮,在這個時代也壓根派不上什麼用場,況且雨水一打,早混進了泥土了,想找也找不到。

    可是張允卻拿起了死者的雙手來細看,見他指甲留得並不長,在這個以養長指甲來標榜自己乃是閒人的時代,只有普羅大眾才會把指甲剪的很短,儘管如此,張允還是在指縫裡看到了一些皮肉和血跡,足見死者斷氣之前和兇手有過激烈的撕打。

    這倒是給了張允一個提示,於是回頭問道:「這人住店時可有同伴!?什麼時候從你店裡離開的?」

    「有,有,有!」店主忙道:「和他一起投店的還有他老婆和一個男人,也是因為下雨才住了下來,他許是出門做生意賠了本錢,就盤算著把老婆賣了換錢,跟他同來的客人說要買,可是早上我去催房錢時,他又沒花完了,要我再等等,晌午時分這人的婆娘留在店裡,他倆就出來了,只是回去時,就沒了他的蹤影,他的同伴卻要領走他老婆,我沒答應!」

    聽他這麼一說,張允想起之前見過的那個滿身是水,一鞋爛泥的男人,無論是從時間上來推算,還動機上來看,這殺人之後圖菜奪妻的勾當都是他所為,又審視了一下四周,見沒有什麼遺漏的表面證據,於是吩咐一個捕快先回縣衙將仵作找來,勘驗現場,另外一人扔留在原處保護現場。

    他又回到店裡,敲開了這死者所住的房間,見到了一個尚有幾分姿色的婦人,還有之前見過的那個男人,問過姓名才知道,此人名為楊朝富,死者則叫陶友才,原本倆人並不相識,只是路上相遇,陶友才說起自己有意賣掉老婆換些錢財回家,而楊朝富聲稱要賣,這才走到了一起。

    張允見他他脖子上有道新鮮的血痕,更堅定了自己的判斷,冷著臉看他一眼,劈頭就問道:「楊朝富,你圖人錢財,害人性命,可知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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