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陣子,我處在要人還是要錢的選擇之中。愛人也是工薪族,但有機會選擇小康還是清貧。有一天我正在看書,她說:單位問我去不去深圳,時間很長,可收入挺高,你說呢?我頭也沒抬:如果我能作主,我不要你去,你不在身邊,我一個人要那麼多錢幹什麼?
然而事情真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她還是被派去了深圳,但因為當初我的爽快取捨,她覺得很安心,因為在我的心目中,她比錢重要得多。我聽說有的妻子逼老公並沒有如妻所願掙到大錢,還是回家,還是柴米油鹽地過日子,但只要一想起妻子當時的嘴臉,心裡就發冷,想幸福一會兒都幸福不起來。當然也有發了財的老公,錢是掙到了,人去並不回去了。
我覺得還是有人好。我不羨慕家財萬貫卻冷清得沒有人情味的家,而喜歡一家人親親熱熱地過平凡的生活。有一次同學結婚,為了錢而發愁,因為妹妹剛上大學,花費很多。她笑笑說:要我是獨子就好了。我覺得很驚訝:難道多幾萬塊錢、多兩樣電器,比有這麼一個如花似玉,每天哥哥長、哥哥短的妹妹好嗎?
去年愛人去上海學法語。那時正是我們的紙婚之年,最經不起風雨,也最容易變異的。過了幾天她打電話回來感慨道:上海的帥哥真多啊。我不動聲色,她又說:不過我還是覺得你最好。
我笑起來。這樣的話,男人聽到八十歲也會動心的。我不帥,不富有,不出類拔萃,可有這麼好的一個人在茫茫人海中選擇了我,我不由得多了幾分自信與驕傲。
愛人間彼此的選擇就是最好的肯定和承認,哪怕全世界都離你而去了,而你還有家可以回,有人可以傾訴,你也是安全和溫暖的,因為你選擇的那個人還在老地方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