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意的小事有時可能也非常重要。凱茨進來時突然想到那些郵件,但卻沒有找到。於是她一邊往樓上跑一邊大聲喊出來。
凱茨穿門進來時,傑基-瑞德迅速地轉過身,真是要多快有多快。凱茨一問,他便答道:「在廚房裡呢。拜託下次進來時敲一下門好不好!」
她走進廚房發現了那些信,六個牛皮紙信封。一封是用紅字寫的賬單,一封是大學的一個老同學寫的,兩張明信片,還有一個黃信封通知她在一次抽獎中至少贏得了十五萬英鎊。
最後一個信封裡面是一張比賽入場券。是勝利五號。上次因為住院她已經錯過了,這是第二次,定在一月份的第一個星期天舉行。斯塔賓頓十公里賽跑,是在費爾漢姆附近的平地賽跑。在這一類比賽中她通常發揮不錯,包括她的個人最好成績三十四分零一秒也是在這種比賽中創造的。但她知道那個地方風特別大。不知什麼原因,雖然她總能在比賽中拿名次,可她卻總不能全身心地投入進去。她從信封裡拿出她的參賽號碼,紅色的九四八號,釘在了牆上。
她聽見瑞德警官和梅森警官在休息室裡,她走進去找自己的手提包,順便問他們要不要茶。他們答應了一聲。凱茨來到廚房開始泡茶,順便把伯克屋子的幾張照片和自己的那張疊起來的大照片拿了出來。她把它們也釘在牆上,就釘在斯塔賓頓比賽號碼的旁邊。然後坐下來盯著這些照片靜靜出神。
在第二個瓶子裡還剩了大約一杯紅酒,她喝完的時候壺裡的水也煮沸了。凱茨還是在看著自己的那張照片。她穿著一身運動服。當時她好像剛剛在賽跑比賽中擊敗一位受過嚴格訓練的南安普敦公路賽跑高手,可能還是個蘇格蘭人。他的名字叫安迪什麼的。記時器在照片上沒有,可她記得自己用的時間。她在別處也見過這張照片。那次比賽是圖頓十公里賽跑,她跑了三十四分四十秒,是她的第二快記錄。
她走過去叫傑基把茶沏好,然後拿起了電話。她猶豫了一會兒,撥通了佛倫西克斯的電話,然而她想要找的人卻不在。
喝完茶他們討論了一下各自的任務分工。作為警察,他們都知道做保護工作是一個非常令人厭煩的活兒,不需要什麼智商,也沒有什麼刺激。五十次保衛工作也就有一次能真正碰上危險。以前有人曾說過,保衛工作就像乘飛機,一起一落有兩三分鐘不安,中間的幾個小時都十分無聊。對凱茨來講,情況就不同了。她想她會感覺出來伯克什麼時候將會出現。況且這是在她自己的地盤上。她歡迎伯克的到訪。
凱茨把話題又扯到了照片上。傑基-瑞德是一個比較平庸的新手,以前他曾在全國警官影展中受到過「高度讚揚」。他說他在當地的比賽中總能贏,可要在大一點的比賽中卻總是名落孫山。
「也許你太賣力了。」凱茨說。
「什麼意思?」
「總是為了要在比賽中取勝而拍照。你應該平時多積累。」
「我猜你是不是對這些都明白了?」
凱茨說她很好奇。她想知道一張照片能保存多長時間?機器印製的時間長些還是在暗房裡手工洗的時間長,或者兩者差不多?又問彼得光憑看一眼照片,能不能判斷出它是什麼時候拍攝的?如果照片是最近印的他能不能看出來?是不是所有安塞爾-亞當的名作最後都會變黃?
「照片要是很舊的話就是很早以前拍的,」梅森解釋道,「四五十年代的相機質量不好,現在沖洗技術可先進多了。現在的照片能保存很長時間。一幅照片是不是最近照的很難判斷出來,但是你要是給我兩張,我就能告訴你哪張是最近拍的。」
凱茨喝完了茶。「我想跑跑步,」她說,「我覺得自己像被關在籠子裡。」
「別犯傻了。」傑基-瑞德說。
「就跑一會兒,警官。跑到國王大道就回來。我是個運動員,要是我的腿不運動運動的話,我會發瘋的。」
「不行。」
「讓她去吧,傑基,」梅森說,「我開卡瓦利爾跟在她後邊。那是個公共場所,再說弗拉德跑得比兔子還快。我們的主角伯克先生,量他也不敢在這海濱勝地的大道上製造血案吧。」
「我還是覺得不太好。」
「想一想,傑基。這是她平常每天都做的事。這樣才顯得一切和往常一樣。我們不是想把那只禽獸誘出來嗎?」
「你跑三公里需要多長時間,凱茨?」
「如果我跑步之前做了熱身運動的話,大概需要二十分鐘。」
「二十分鐘?我用十二分鐘就能做完一套半健身訓練!」
凱茨笑了笑。「那是平常的速度,我還可以跑得更快。警官,可我剛喝完半瓶酒和一杯茶。」
「真有意思,弗拉德。」瑞德又不放心地叮囑道,「出去時小心點兒。」
「好像我自己不會小心似的,警官。」
差不多六點鐘了。凱茨還穿著那身運動服,外面套著阿斯克斯的田徑裝。凱茨脫掉外套,走到外面樓梯上。到頂層時她反轉過身,後退著下到三樓。梅森和傑基則在一邊抱著雙臂看著她。
凱茨抬起左臂扶著樓梯扶手以保持平衡,右臂傾斜著。她按下了跑表上「開始計時」的按鈕。在跑表的嘩嘩聲中,她跑到樓頂,忽而上忽而下,忽而左忽而右,嘴裡還隨著動作「一、二、三、四」地打著節拍。看到兩個男警官探詢的目光,她喘著氣解釋道:「我這是在讓身體擺脫地球引力,非常累!做四分鐘……都非常難!這是我知道的見效最快的一種熱身方法!」她已經氣喘吁吁了。「這個——叫做——哈瓦德——本奇——熱身訓練。」
彼得-梅森在凱茨前面先出了門,揮了揮手,鑽進車子裡開始巡弋。凱茨幾秒鐘之後也跑了出來,她已經滿臉通紅大汗淋漓了。她先碎步跑了一段,然後加快速度向街的盡頭跑去。過了路口,一步邁過一道停車線,她已經到了濱海區。然後她以大約每英里六分鐘的速度向城裡跑去,還一邊數著街邊的路燈柱。她感覺到自己體內的酒和威士忌開始起作用了。
頂著風快跑不是件容易事,她跑步的速度已經讓她感覺不到空氣的流動了,取而代之的是無數看不見的軟墊子擋在面前,她得不停地把它們推開。空氣的阻力非常大,而且還隨著風速的加快不斷加在她身上,就好像用盡全力去推一個巨大的枕頭,而自己卻被捆在那枕頭的後面。
她回頭找了一下彼得的車,但沒有找到。看來他並不關心她。這麼說即使那隻野獸不知從什麼地方出現,他也不太可能飛車趕到把她救走。凱茨一邊跑一邊用眼睛四處搜尋,搜尋一些東西,或一些跡象,能讓她迅速提高警惕。她想現在自己就像是個「健康的柑橘」,對可能存在的危險保持高度警覺但又不相信危險確實會發生。她仍認為自己會感覺得出伯克的出現。
在海豚館附近凱茨歇了口氣,然後往回跑。現在爆叫的大風變成了一種奇怪的、暖洋洋的力量壓在她的背上。不幸的是,回來的路上她從順風獲益很少。她以前每小時十英里的速度現在卻被背後的風抵消了。她回程的第一英里還是跑了五分二十秒,已經夠快的了。半路上,她看到了那個警官,他的車被塞住了,他正衝著步話機大喊大叫呢。她覺得挺有意思,他看上去挺生氣,臉都給氣紅了。
當她回到自己所住的大街時,梅森也拐了過來。她慢跑了一會兒停了下來。一轉身,她又感覺到了冷冷的風彷彿生氣似地在抽打著她的臉。然後她穿過了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