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明與玫瑰 模特兒
    她遲到了三十分鐘,當她來到的時候,我卻真正的驚艷了,她百分之一百是我需要的模特兒。

    她說:「我叫咪咪,尊尼介紹我來的。第一小時兩百塊,以後每小時一百五十。脫衣服不脫衣服同價。」說完很爽快的坐在我對面。

    她穿一件薄薄的芝士布襯衫、長裙、涼鞋。啊,又是夏天了,我喜歡穿裙子的女人。

    「我知道。」我說,「尊尼與我說過價錢,每天先付,是不是?」

    「是。」仍然很爽快。

    「但為什麼脫衣服與不脫衣服同價?」我詫異問,「通常模特兒對於脫衣服很不高興。」

    「為的是藝術,無所謂,」她乾脆的說,「我是模特兒,不是脫衣舞孃。」

    她是這麼年輕,說話巴辣得很,而且,透著一種驕傲,並不以當繪畫模特兒為恥。

    我點點頭,「現在開始吧。」我說。

    我取出繪畫工具。她隨意的坐在高凳子上。

    我命令她,「看見那束花嗎?蹲在地下,捧起花束,深深的嗅花束,維持那個姿勢。對……這樣就很好。」

    她笑一笑,照我說的做了。

    她的腰肢很細,身子微微向後仰,襯衫的領子微微滑下一個肩膀。她可真是個美麗的女孩子。

    我走過去。「身體還可以往後仰嗎?這個姿勢難度很高,回家當心腰酸背痛,我這裡的錢不容易賺得到,是不是?」我笑,「把花捧得高些,你的頭髮可以撒下來,漂亮極了。」

    她很有耐心,而且一直維持著笑容。

    「攝影模特兒是比較容易做。」我說,「快。繪畫模特兒比較少,恐怕都要失傳了,只有尊尼那裡有人。」

    我一直跟她說話,好使她不覺得那麼疲倦。

    她問:「你畫這些畫,是拿到畫廊去賣嗎?」

    「不,畫廊只賣一隻帆船在海港裡飄那種畫。」我笑。

    「那麼你是為什麼畫人?」她好奇。

    「不告訴你,」我說,「知道了你就不肯好好的給我畫。」

    「為什麼?」她笑著追問。

    「別說話,現在畫你的嘴巴。」

    她果然不再說話。

    過了半小時,她抗議,「可以休息一下嗎?」

    「快好了,再支持一刻。」我說。

    我匆匆的速寫。

    一位名作家要出一本書,書中有一連串的插圖,把工作交給我,連封面在內,大概三十張速寫左右,付的「潤筆」很好,故此我可以請模特兒。

    尊尼是她們的經理人。我跟尊尼說:「要一張比較世故的面孔,同時要年輕與美麗的。」

    咪咪來了,剛剛是我需要的,正確的說,她是小說中女主角的翻版,年輕,但臉上一層風塵氣,偶然轉頭一笑,雪白的牙齒透著一絲未褪卻的稚氣。

    我的速寫畫得不很快,她仰著面孔,毫無怨言。

    畫好了一張,我們喝杯茶,休息一會兒。

    她閒閒的問:「畫家都很窮嗎?」

    我微笑問:「為什麼這麼問?」

    「人家都說『窮畫家、窮畫家』。」她一點也沒照顧到我的自尊心。

    「不見得比一般人窮,也不見得比一般人有錢。」

    「啊?」她有點詫異。

    「因為我隨和,」我說,「我並不想一舉成名。畫小說插圖,我也很高興,我不覺得人一生下來就該畫西西庭。」我又笑一笑。

    「米開朗基羅並不喜歡畫西西庭,」她說。

    「是教皇逼他的。」她也向我笑一笑。

    她對繪畫這方面的知識倒是貨真價實的,頗使我意外。也許是與咱們接觸得多:聰明的人學得快。

    我說:「好,請你換一件襯衫,椅子上有件男裝襯衫,看見嗎?換上牛仔褲,束起頭髮,謝謝。」

    她的頭髮長至及腰,而且是天然捲曲的,漆黑烏亮,看樣子她並不是純粹的中國人,但不知為什麼,一頭頭髮卻這麼黑而神秘。

    她說:「下次找我,不必經過尊尼。尊尼收佣金收得很高,如果你直接找我,我多賺一點。」

    我點點頭。尊尼在模特兒群中並不是十分受歡迎的人物。

    畫畢這一張的時候,她過來看一看。「唏,」她說,「我喜歡這一張,你可不可以送給我?」

    我被她那突然其來的天真吸引住,只是笑。

    她看我一眼。「你不是個喜歡說話的人。」她說,「怎麼了?」

    「對不起,」我致歉,「我不送畫的。」

    「為什麼?」她問。

    「我的畫要賣錢的。」我無可奈何的說。

    「呵。」她聳聳肩,把畫放下。

    「今天的工作到此為止。」我數鈔票給她,「明天請你準時來,我這裡的陽光一到三點便不好。」

    她點點頭,「我明白。」

    「明天還是穿裙子吧。」

    「是不是為一本書插圖?」她問,「我聽尊尼說的。」

    「是。」我說,「我打算最後才做封面,原來你早已知道了。」

    「我可不可以看看那本書?也許比較瞭解情況,表情會合理想點。」

    我把原稿交給她。「別丟掉。」我說。對她工作認真的態度又一次詫異著。

    她走了。

    我收拾一下工具,尊尼打電話來問:「怎麼?還理想嗎?」

    「很好。」我由衷的說,「謝謝你,尊尼。」

    「應該的,我收佣金,替你找合適的人。只是當心咪咪,有客人說她的手腳不大乾淨——喜歡順手牽羊。」

    「不會吧。」我不經意。

    「我手下的女孩子身世都很雜,這一點你不是不知道的。」

    「咪咪一一」我遲疑的問,「她幹的是哪一行?」

    「攝影模特兒。」尊尼說,「她長得漂亮,身材一流,有時生意不太好,也到酒吧去客串客串,一個月下來,撈萬把塊是不稀奇的。像她們略有點原始本錢的女孩子,叫她們去坐寫字樓不是容易的事

    「謝謝你。」我說。

    咪咪第二天又來了,仍然遲到三十分鐘,嚼著香口糖,穿一件非常漂亮的白色麻紗裙子。

    她說:「昨夜我看這本小說,看到天亮。並不是一本很高級的小說,但銷路一定會很高。對於女主角的描述部分很優秀。」她補充一句,「因此今天又遲到了,對不起。」

    我笑笑。

    我對這本小說的評語也一樣。只是既然接下工作來做,務必要做好為止。

    我說:「這件衣服很合適。」

    我請她整個人躺在地板上,把頭髮散開來,她的眼晴茫然看著天花板。我馬上開始把她的神情捕捉下來。

    她說:「你在聽什麼音樂?」

    「巴哈的F大調意大利協奏曲。」

    「我不懂古典音樂,」她說。

    「音樂不是用來懂的,音樂是心領的,與畫一樣,純屬於感受方面。」

    她笑:「我的心不領受巴哈的音樂,你有沒有流行音樂?」她轉過頭來。

    「別動。」我說,「我放給你聽好了。」

    我放下一張流行曲唱片。男歌手沙啞的聲音開始唱一一

    「我不想詳加解釋——

    你如何碎了我的心——

    噢嗚,心一一」

    咪咪很高興,她滿意了。我心中奇怪她是如何渡過一日二十四小時的,她對生活單純的要求引起我莫大的興趣。

    我問:「你的一日如何渡過?方便告訴我嗎?」

    「自然。天天睡到我喜歡起床為止,從來不用鬧鐘,我不約束自己,因為生命太短,起床梳洗完畢,吃早餐,然後看看有什麼工作要做,出門,晚上我有很多……朋友,」她忽然笑了一笑,「晚上很忙,我們跳舞,喝點酒散心,然後回家,有時我也看一點書,通常只是畫報之類的——你不會笑我吧?」

    男歌手在唱片裡繼續唱:「噢嗚——我心……」

    流行曲與流行小說有時實在是最好的調劑。我是什麼人呢?我又豈能審判她生活水準的高低?

    咪咪問:「你呢?你的一天又如何渡過?」

    「我很寂寞,很悶。除了睡覺,我便工作。有時心情好,也聽聽巴哈。」

    「你沒有女朋友?」咪咪很吃驚。

    「別動。」我說,「沒有,我沒有女朋友。」

    「你有毛病嗎?每個男人都有一個以上的女朋友。」

    「我沒有毛病。」我在畫她的眼睛,咪咪有這麼漂亮的眼睛,你可以自她的眼中看到靈魂的震動,但她卻是個沒有靈魂的女人。

    「你是同性戀?」她疑惑的問。

    「不,」我笑,「我只是沒有女朋友。我沒有漂亮的車子,沒有漂亮的衣裳,不懂說漂亮的話,誰要我這種男朋友?我維持自己的生活都覺得有點困難呢。」

    她沉默了。過很久,她說:「但你的心地很好。」

    我被感動了,我說:「謝謝你。」

    畫好這一天,我送她到門口。晚上我把畫拿到原作者家去讓他過目。

    他很高興,「好極了。你有用模特兒嗎?」他觀覽著我的作品。

    「有。」我說,「漂亮的女孩子,是不是?」

    「漂亮極了。」大作家說,「我認為這些畫的風格很討好。月底能夠全部畫得好?」

    「可以。」我說,「月底之前。」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聽說你是極好的畫家,如果這次合作成功,我們將來尚有許多機會。」

    我與他握手道別回家。

    途中經過超級市場,我因覺得工作順利,應當慶祝一下,故此買了一瓶白酒,另外帶些芝士與麵包,預備回家飽餐一頓。獨身的男子,有快樂沒人共享,有煩惱沒人分擔。

    回到家天已經黑了,我開門進屋子,放下唱片,忘記早上已給咪咪換上流行曲子。

    是那首「噢嗚——我的心——」。

    在這種寂寞但不失為愉快的夜裡,聆聽這類歌也不是不好的。我打開白酒,自己倒了一杯,喝一大口。冰冷的水果酒永遠使我精神一振。

    就在這個時候,有人敲門。我放下酒杯。誰?凡是沒有預約的人,多數是收報費或是收雜費的。我打開門,門外站著咪咪。她的笑容有點勉強,不似日間那麼自然。

    「咪咪,」我略為詫異,「你忘了東西在我這裡?」

    她靠在門口,並不作答,也不進來,雙手抱在胸前。

    「進來呀。」

    她略略瑟縮一下,她說:「我忘了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找不到朋友。」

    我很明白,「朋友」是一種當你需要他們的時候,永遠找不到的藍鳥。年輕的咪咪還沒有明白這個道理。

    「請進來,」我說,「我今天剛巧買了瓶白酒。」

    她坐在我對面,並沒有因我歡迎她而特別高興,也許她在等候一個重要的人,而那個人沒有出現,當然我是次要的,她見不見我都一樣。

    我不是一個小器的人,我不介意陪伴她一個黃昏,畢竟我本身也是寂寞的。她把我的酒喝掉一大半,不肯吃東西,因此很快得用手撐著頭,頗為不勝負荷。

    我問:「送你回去好嗎?」

    她搖搖頭,「家裡沒有人。」

    「你要知道,咪咪,我們必須要學習精神與肉體上的獨立,不可能每天都有一大群人圍著你直到永遠。他們終久要離開你的。」

    她沮喪的說:「但是,他說好今天會得來的。結果二十四小時連電話也沒有一個。」

    「如果他不在乎你,你也不必在乎他。」我說。

    咪咪抓住我的手,「是不是我已經沒有以前那麼漂亮了?是不是我已經不能夠再使一個男人動心?」

    我微笑,「咪咪,你還是很美麗,男人們毫無疑問會得為你動心,受你的誘惑。」

    她有點滿意,但隨即又問:「為什麼他們不再將我放在第一位?」咪咪帶點酒意了。

    我按住她的酒杯,「做一個傾國傾城的女人,終究又有什麼快樂呢?只要有一個男人在芸芸眾生中把你當主角,你已經應當滿足。」

    我不知道她有沒有把我的話聽進去,她打個呵欠。

    「我送你回去吧。」我重複。

    她搖搖頭,在我的沙發中躺下,也不說什麼,彷彿睡著了,我取出一條毯子替她蓋上,自己回到房中去休息。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電話鈴聲吵醒的,第一件事我馬上想起咪咪正睡在我客廳裡,連忙去張望。只看到一條毯子,我失望:她走了。

    電話裡的聲音,「喂?喂?」

    「喂?」我問,「誰?」

    「尊尼。」那邊說,「咪咪有沒有在你那裡?」氣急敗壞地。

    「走了。」我問,「什麼事?」

    「她把我家拆得五花三飛,可以打破的東西全部打破,然後拿著我抽屜的鈔票跑掉了,你說我是不是要找她!真是神經病!」尊尼喃喃咒罵著。

    我忽然明白咪咪約的那個人是尊尼。為尊尼喝醉?值得嗎?尊尼這個人跟一般扯皮條有什麼兩樣?我看不出來。當時我便沉默下來。

    「如果她下午到你處,告訴她,我尊尼不會放過她,叫她當心。」他說,「打擾。」然後掛上電話。

    我放下聽筒。打個呵欠。但尊尼是個漂亮的男人,跟咪咪一樣,長得這麼好,卻這麼倫俗,這麼欠缺內在。咪咪看上尊尼我惋惜了,其實,是不必的,因為咪咪跟尊尼根本是同類型的人。

    該天下午,我根本沒有打算咪咪會得來,結果意外地,她居然出現了。我開門時很驚異。她有隻眼睛下一大塊青腫。很明顯地,尊尼已經找到她了。

    我說:「你來了更好,我怕我交不出貨。」其實我已經捕捉到她的神韻。

    沒道德的畫者早已可以辭模特兒,省回一大筆費用,但我不會這麼做。我相信我的僱主看得出分別。

    咪咪說:「我需要錢,不來,哪兒有錢?」

    「進來。」我問,「眼睛上要不要用熱水敷一敷?」

    「不用。」她隨手摸一摸。

    我微笑,「畫一個特寫,來,坐好,反正小說中的女主角也挨過揍。」

    她並不介意我的取笑,坐在椅子上,用手撐著頭。

    我用筆先勾個輪廓。心中實在很不是味道,不管怎麼樣,打女人的男人不是好漢,尊尼這麼做真是過分。但是人家周瑜打黃蓋,與我啥關係,我開不了口。

    「痛嗎?」我問。

    「不痛。」她說,「別擔心,死不了。」

    「你的愛人是尊尼?」我問。

    她的面孔紅一紅,不否認也不承認。

    我說:「面孔仰起一點,略向左,眼睛憤怒一點,是,這樣很好。」

    她很疲倦,工作進度進展得極慢,她久久不能保持一個姿勢,但這種神情對我卻有無限幫助,書中女主角臨自殺之前也有類此的厭世表情。

    可遇不可求,我決定將她目無焦點,黯然神傷的肖像作為封面。

    那天咪咪走的時候,我給她雙倍的酬勞。

    咪咪問:「為什麼?」

    「因為你需要錢。」我說。

    她苦笑,揚揚鈔票,「好人還是到處有的。」

    我說:「好好的。」拍拍她肩膀。

    她忽然伏在我肩膀上一會兒。「謝謝你。」她說。

    我輕輕地用手碰碰她頭髮,我對她有異樣的好感,是因為她本性很純?抑或因為她的美貌?

    她很快的轉身離去,給我留下一點惆悵。

    我把封面拿去給小說作者鑒定。他說:「畫得好極了。一本書的封面很要緊。有些人說寫作維持不了上等生活,我不相信,那些人本身欠缺生意頭腦。在這年頭,小說也是一種商業產品。」

    他的話有他的道理,我把封面留在他那裡。

    「其餘的插圖下星期就可以好了。」我說。

    咪咪準時地又來了三天,使我工作順利完成。我把所有的作品攤在地下,我讓她看,我說:「你可以挑一張,留作紀念。」

    「真的?」她大喜,掩住胸口,像個孩子般。

    我點點頭,「真的。」

    「你真是個好人。」她的眼睛四處溜,終於挑了一幅全身肖像,「我要這一張!」

    「隨便你。」我笑說。

    「我回家馬上喚人把它鑲在架子裡。」她說。

    「不用這麼緊張。」我說,「隨便擱在哪兒都可以。」

    她問我:「你不是說過,你沒有習慣送畫給模特兒?」

    「你可不同,」我笑笑,「你是朋友。」

    她笑了,「下次再找我。」

    「好的。」我說,「我己記下了你的電話。」

    咪咪向我眨眨眼睛,走掉了。

    我會想念她的。這個女孩子有她自己的好處,儘管她沒學好,儘管連她的戀人都說她手腳不乾淨,她似乎有無窮無盡化險為夷的生命力。

    我搖搖頭,心中有絲甜蜜,我們真是朋友嗎?我把電話簿於拿出來查查,她的電話清清楚楚寫在上面。

    不過我始終沒有把她約出來。也許我沒有膽子,也許我太清楚尊尼。雖然我與三教九流的人都混得爛熟,但是我始終把自己當知識分子,熟是可以的,但做知己就不必了。知識分子的特點是那一份孤芳自賞。我再喜歡咪咪,還是能夠控制著自己。

    把這一批畫交上去之後,我為一間廣告公司設計日曆海報。

    書出版以後,我拿在手中,非常高興,因為原作者非常重視我的畫,把插圖當作顯著的吸引力,一本小說以畫冊的姿態出版,精美異常。我把書取到手中,第一個念頭便是想送一本給咪咪。我請原作者簽了名,我自己也簽了名字,考慮半晌,終於決定先打電話給尊尼,經過他找咪咪,免得他引起誤會。

    是尊尼來接的電話,我簡單的說明來意。

    他冷冷的說:「我與這個妞,早完了!」

    完了?就這樣?我怔怔的,一時會不過意來。

    「你自己設法去找她吧。喂,你還要不要模特兒?我現在有一個英葡血統的女孩子,好美的……」

    「哦哦。」我唯唯諾諾,「我再跟你聯絡。」

    尊尼見我沒興趣,便掛了電話。

    我打到咪咪留給我的號碼去,他們說:「早就搬了。」

    「搬到哪裡?」我不識趣地問。

    「誰知道!」那邊不耐煩起來,「這種露露咪咪,莉莉娜娜,這裡是公寓,人來人往的。」摔了電話。

    搬了。大概也是很平常的事,像咪咪的女孩子,香港不知道有多少,一半都搬過數十次家。我歎口氣,人海茫茫,叫我到什麼地方去找她?

    我把那本小說放進抽屜裡。拉開抽屜,我發覺一直放在那裡的一對金筆失了蹤。是咪咪順手牽的羊?真不可思議,她要這種筆來幹什麼?出去買也不過是數百元的事。尊尼倒是說得對,她果然是那樣的人,其實只要她開口問我要,我豈有不給她的,何必要偷?

    況且……這時想起來很可笑,況且我們是朋友呀。

    廣告公司叫我找十二個模特兒,畫一套日曆,半裸的,美麗的,而且都得吸同一牌子的香煙,或躺或臥。我並沒有嘗試過這樣的「香煙牌美女」作品,很高興的答應下來。第一個念頭仍是想到咪咪,但叫我到什麼地方去找她?如果找到她,我一定把她放在正月。

    尊尼介紹給我好幾個模特兒,他把我當大主顧,語氣都不同。雖然我知道所有的模特兒都是一樣的,但忍不住還是覺得咪咪是最好的一個。咪咪不但樣子秀氣,具感性,就連皮膚、手與腳,都比其他的女孩子細膩一點。

    我一個個的問她們,自一月問到六月:「知不知道咪咪?」

    「咪咪?哪個咪咪?咪咪什麼?」

    「咪咪,哦,早一年見過,不知道現到了什麼地方。」

    「咪咪嗎?找她幹什麼?好像不幹這一行了。」

    「咪咪?上次偷了我一隻白金手錶,哼!我還找她呢。」

    我不得要領。

    廣告公司對於這一串的水彩美女畫雀躍萬分,我又故意把背景做得古色古香,冶艷萬分。

    當然,我的畫不是藝術,但誰的是?香港有藝術家嗎?我不認為。只要我在作畫時覺得享受,我的願望已經達到,我一向不是奢求的人。

    畫到八月的時候,咪咪終於出現了。

    那天大雨,她撐著傘來找我。我開門的時候無限驚喜,「咪咪!」她卻有點囁嚅,有點不自在,神情很憔悴。

    我問她:「怎麼了?我找你好久。」我接過她手中的傘,「進來。」

    「有工作嗎?」她大概覺得冷,拉拉衣襟。

    「有。」我過一會兒問,「你等錢用?」

    「是。」她說,「我身子有點不舒服。」

    「要多少?」我摸口袋,我只得七百元,塞在她手裡,「如果不夠的話,再來,別客氣。」

    她接過鈔票,「我一有便還給你。」

    「不急。」我說,「如果有空,明後天就可以開始工作。」

    咪咪點點頭。「謝謝你,你是好人。」她轉身。

    「你走了?」我問,「你不留下來吃頓飯。」

    「我有急事,我想去看醫生。」咪咪說。

    數百元看醫生怎麼夠,我脫下腕表,「這你也拿去。」

    「不,我不可以一一」

    「別客氣,看完了醫生馬上來。」我說。

    她走了。我心安理得的睡熟,心中充滿希望,等她第二天來,我仍然會把她放在一月。

    但是她沒有來,一直沒有。而我忘了把那本小說給她。

    直到我幾乎把整本月曆完成,她仍然沒有出現。我並不十分在意,也許她不想把錢還我,也許沒有心情來工作。

    我畫到第十二幅的時候,有人替我帶來了消息:

    咪咪死了。

    死了?我放下畫筆,不肯相信,那麼活生生的一個女孩子:雖然歷盡滄桑,然而還是細皮白肉,活色生香的女孩子。死了?這麼快?什麼起因?

    尊尼說:「你找她,是因為她偷了你的東西吧?人已經死了,不要再追究,我們為她預備了一個簡單的葬禮,如果你願意,可以來參加。」

    那天仍然下雨,我買了一大束黃玫瑰,去到墓地。尊尼紅著眼睛。我並不知道咪咪喜歡什麼花,我從來沒有問過她,沒有機會。

    除了尊尼,那裡尚有幾個女孩子,都是妖冶的蝴蝶,今日不知明日的事。

    我輕輕的放下花束,自口袋裡取出那本小說,一併放在棺本上,尊尼撒下第一把泥土的時候,我離開了。

    那日我回家聽了一夜的巴哈,心思如潮水一般,起伏高低,我其實並不認識這個女孩子,她只不過做過我的模特兒,如此而已。

    天亮的時候,我盡我的記憶,替咪咪用水彩畫了一張畫。在畫中她睜大了充滿疑惑的眼睛,天真地向我看來,身子向後仰,細細的腰肢,纖弱的手臂。

    等畫完成的時候,已是黃昏,我一日一夜不睡,而且也沒吃過東西。

    我後來把十三張畫一起拿到廣告公司去,奇怪得很,他們都一致喜歡咪咪的那張。

    他們笑說:「你忘了加一支香煙。索性把這張拿來做封面吧。」

    我忽然想哭,為一個年輕的生命流淚,此刻除了我,還有誰會記得她?但是我連她的姓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叫咪咪。而這裡,上千上萬的女孩子都叫作「咪咪」。

    我把我應得的酬勞小心地放進皮夾子內,向廣告公司告辭。

    從此很難叫我再用模特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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