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時代 第二卷 玲之篇 第三百七十二章 周家小少爺
    李志和的話讓周瑾瑜陡然一驚,對於已經消失蹤跡的林玲,周瑾瑜有種分外想念的感覺,尤其是到了家鄉,觸景傷情之下,最為想念的人的確非林玲莫屬,人性之中總有最為親暱的存在,在感性發揮的時候,最容易記起的就是有著骨肉親情的那個人,周不渝對於周瑾瑜來說是無法忽略的存在。

    站在田埂周瑾瑜久久不語,李志和的神情自然道:「怎麼了?有什麼不好的地方嗎?」

    周瑾瑜搖頭道:「沒什麼,先回去,吳生,讓你媳婦做些好吃的,今晚怕是要和李大哥痛飲幾杯了。」

    中國人的關係學也是一門奇妙而獨特的學問,周瑾瑜即使學貫中西,卻也逃不開這個怪圈,酒桌總是最容易交流感情的地方,喝酒也是最好的交流方式,幾杯自釀的白酒下肚,周瑾瑜忍不住打開話匣子道:「李大哥,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你應該是被判了二十年,怎麼這麼快……」

    李志和看了看周瑾瑜一眼,臉略紅道:「想不到我李志和剛硬一生,到頭來還是仰仗了他人鼻息,這件事其實還是林玲幫得忙,她有一個哥們兒管得是案件跟蹤,類似於古代的冤案翻供之類的,她把我這事兒一說,那人就答應了可以幫忙,因為方文海和莫懷等人的罪證確鑿,我的同夥之嫌又被推翻,所以刑罰驟減,前兩個星期又在獄中協助地方提供了極為有用的罪證,讓一名涉黑人員服了法,獲得了官方赦免,立時便被釋放了,說起來也算是因緣,儘管我對現行的律法制度存在不滿,但實際我的確是因此而獲得了諒解。」

    李志和望著杯中的酒液苦笑了一下道:「雖然是出來了,而且官方有意恢復我的身份留用,但是我卻心灰意冷,不想再做警察了,出來之後,先是回了趟老家報平安,我這種人沒有什麼生活技能,所學無非就是打打殺殺的東西,家裡實在留不住我,我就了北京去找林聰,這哥們兒相當仗義,留我住了好一陣子,到處給我打聽工作的事情,我又實在不想做個普通保安浪費所學,後來通過林聰,我找到了林玲,一起聊起來,她讓我來找你,說我可以在你這做的很好,再不濟,也可以當個私人保鏢什麼的,不過,比起商場保安,還是私人保鏢比較刺激。」

    周瑾瑜苦笑道:「那是李大哥太抬舉我了,我現在就是一農民,哪裡需要什麼保鏢,如果李大哥不嫌棄,就再這裡住一陣子,看我身邊有什麼事情是你適合做的,你就告訴我就成了,李大哥雖然跟我交情不深,但是卻非常投緣,當初如果不是立場不同……」

    「我們早已成了知交好是嗎?這句話可是我在入獄前與你說過的,如今倒真的應驗了,那個時候我一直覺得你跟林玲很登對,希望你能夠幫助她完成她的事業,可是卻沒想到她也受到我的影響,放棄了警務工作。」李志和搶白道。

    周瑾瑜放下酒杯略有躊躇的問道:「李大哥……林玲現在如何了?近況可好?你有見到她的孩子嗎?她……是不是恨我了?是不是……不再愛我了?」

    李志和看著失落的周瑾瑜搖了搖頭道:「這事情我本不想說的,可是你如今虎落平陽,也沒什麼說不的話了,其實,從認識你這個人起,我就一直很欣賞你,你是唯一一個看破了我的佈局,並且逼迫我迷失自己的聰明人,但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我帶你去見一個人,見到了他,許多事情就不需要我多說了。」

    周瑾瑜還處於一種茫然狀態,端著酒杯還在思索李志和的話,卻被李志和扯起來往村口走去,在村口有一家派出所,雖然很小,並且也沒有多大能力處理當地的糾紛,但那確實是國家執法部門,平時也沒什麼人敢去衝撞,李志和扯著周瑾瑜三五十步走到了派出所門口頓住了腳步問道:「對了,在見到這個人之前,小玲兒托我問你一句,假如她是在劉詩涵之前遇見你,假如在她之後不會發生你父親的逝世,你會不會選擇她?」

    周瑾瑜怔了怔神道:「小玲兒這話問的奇怪,這世哪有那麼多假如,你如果能回答她的話,就這麼告訴她,如果她肯回來,我身邊的位置永遠給她留著,這無關愛與不愛的問題,是小不渝缺少不了我們彼此任何人。」

    李志和看了看周瑾瑜才道:「你這說法倒是和她有異曲同工之妙,不過,這樣的回答也足以去見這個人了,見到了他,很多事情你心裡就該明白了……」他繼續邁步進入派出所,派出所裡只有一名四十餘歲的女人在值班,她正用一根棒棒糖逗弄著身邊四五歲大小的孩子,那孩子長得白白淨淨,如同瓷娃娃一般,任何女人看見都能激起濃烈的母性,彷彿是漫畫中走出來的小正太,萌意十足。

    李志和見到那女人便道:「大姐,謝謝你給我看孩子了,我已經找到要找的人了,實在是太感謝你了。」

    那名女警站起來看了看周瑾瑜,眉頭一皺道:「你算是什麼父親啊?把這麼好的一個孩子扔給別人帶,太不像話了,這次領回去可要好好生養,若是讓不渝不開心了,隨時到派出所來告你的!」她隨即又拍了拍周不渝的肩頭道:「不渝,那是你父親嗎?還不快過去!」

    周瑾瑜整個人都僵硬了,他甚至無法扭轉脖子去用困惑的眼神質問李志和,只能眼睜睜的瞧著日思夜想的兒子,周不渝氣色很好,但是看著周瑾瑜卻感到十分害怕,他偷偷的拽著李志和的手不敢邁步過去。

    周瑾瑜的眼眶瞬間濕紅,他三步做兩步走前去一把將周不渝抱在懷裡,用略顯胡茬的下頜蹭在對方的臉,不斷的親吻著周不渝的臉頰道:「兒子,我的好兒子,爸爸想死你了……你這個壞孩子,偷偷跟你母親去了哪裡?不知道爸爸日夜思念著你們嗎?都已經讓我找到你們了,幹嘛還要避開我?這個世界這麼大,一不注意就再也找不到了啊!」

    周不渝癟了癟嘴,這才緊抱著周不渝道:「爸爸,我也想你!我問媽媽為什麼不見了爸爸,媽媽只是哭,都不說話……」

    李志和在一旁看得也是心中憋悶,好一會兒吐出長氣道:「走,別在人家的地方說話了,對不起,打攪了,大姐!」那名女警顯然也是十分喜愛周不渝,還與周不渝揮手打招呼告別。

    周瑾瑜抱著周不渝,讓他坐在自己的肩頭一步步往家裡走去道:「多謝李大哥了,這千里送子的恩德,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感謝。」

    李志和看著周不渝喜悅的笑容道:「這話說的見外了,我與小玲兒情同兄妹,與林聰是生死相交的好弟兄,周不渝與我來說就是親外甥一般,我自然也樂得他健康成長,你與小玲兒的事情我都從林聰那裡聽說過了,這事兒也怪不得你,你為她們母子也是犧牲極大,數次犯難於生死之間,換做其他無情人是決計做不到的,如果不是因此,我也不會答應小玲兒將周不渝送來。」

    周瑾瑜歎了口氣道:「小玲兒是怕我在失意之下沒了人生動力,也是怕我受到巨大的打擊無法自己站起來,這才將不渝送來我身邊?對於她來說,周不渝就是她的命根子,這如同將她的性命托付給了我一樣,我是真心感謝她……不!不應該用感謝這個詞,但是內心裡卻充滿對她的好感。」

    李志和答道:「小玲兒本就是這種寧願犧牲自己也不願他人受傷的好女人,她的性子也不知是怎麼養成的,每每想到她那些經歷,都覺得她是個了不起的女人,對於周不渝,我就更加充滿了喜愛,我已經認了不渝做乾兒子,雖然沒有經過你這位生父的同意,但想來應該是不會拒絕我?」

    「怎麼會?我高興還來不及,有李大哥對他的疼愛,不渝今後的路便更順了……走,不渝!你餓不餓,爸爸給你做好吃的?」周瑾瑜再次表達了欣喜與感謝,就與周不渝嬉鬧著回了農莊。

    因為當時已經夜了,周瑾瑜只是親自下廚做了幾個小菜和周不渝平時愛吃的,再次與李志和暢飲後就草草收場,帶著周不渝洗了個澡後,父子兩人光溜溜的滾在了床睡去,這還是周不渝第一次與自己的生父如此親暱,這時的他很興奮,夜裡鬧了很久才睡,周瑾瑜又是哄他,又是醉意湧,很是辛苦的才沉沉睡去,這時才覺得養大子女是多麼不容易的事情。

    第二日早,到了日三竿之時,周瑾瑜才悠悠醒轉,自從回了家他就再也沒有用過鬧鐘,向來是睡到什麼時候起就什麼時候起,平時那些瑣事都有人處理,實在沒主意了才來讓他拿個主意,的確是過起了十分愜意的日子。

    周瑾瑜將周不渝叫起來後,周不渝自顧自的穿好了衣服,父子兩人站在鏡子前一般的動作,一般的打著哈欠一副睡不飽的模樣,然後一般動作的掠了掠頭髮,這時候周瑾瑜才發現周不渝跟自己是如此相像,簡直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又是對他滿心的疼愛,忍不住抱起來親了一口,這才帶著他去洗漱,兩人居然連刷牙的動作也一模一樣,甚至包括漱口的時候都會仰起頭「咕嚕咕嚕」一陣口裡的水才噴出去。

    「哇,你這小子到底是在娘胎裡就開始模仿我了?怎的跟我一模一樣呢?快說實話,要不爸爸就不帶你去買新衣服了!」周瑾瑜終是忍不住的問道。

    周不渝回答道:「媽媽說了,這般做的男子才會讓女人心動,都是媽媽教我的。」他一雙很是無辜的眼睛眨呀眨的,釋放出的萌型眼波,讓周瑾瑜都覺得心軟如棉,哪裡下的了嘴說狠話,而且周不渝口中無意的回答,卻讓周瑾瑜再次感覺到了林玲那深刻的愛意。

    到了大中午吃飯的時候,周瑾瑜才出現在大家的面前,鄭重其事的將周不渝和李志和介紹給了大家認識,周瑾瑜現在這個模式有點像大作坊,而這些老思想的師傅們也都覺得是周家的一份子,雖然不曉得夫人是誰,但是對這個突然多出來的小少爺也是百般喜愛,吳老爹更是老懷安慰,他總是怕東家後繼無人,先是周瑾瑜回來繼承家業,又有周小公子突然出現,令他覺得周家的未來越來越深遠,這日中午更是讓吳生去二十里外的村子買了兩條黑狗回來,當夜便宰了吃狗肉鍋子,狗肉鍋子好似是周家的傳統,每當喜事門,就非要吃一頓,而且非得是純黑色的狗,也不知是什麼時候留下來的說法。

    這一日,周瑾瑜也興奮之極,抱著周不渝在農莊各個角落轉悠,遇著人就將自己的兒子介紹給他們,得了一兩句祝福,就立即掏出紅包發過去,李志和在他身邊提著一個包,裡面滿滿的都是百元大鈔裝好的紅包,這是在昨日夜裡就拜託他去弄得。

    一直到天色黑了回了農莊,周瑾瑜還有些遺憾道:「可惜了,若是起的早一些這些紅包就都發出去了,要不回去吃飯的時候,給那些莊裡人再發一遍?」

    李志和無語的笑道:「我怎麼感覺你就那麼像地主老財呢?是錢多燒的嗎?要是實在發不完,你就直接給我好了!」周瑾瑜對他翻了個白眼,直接無視他的調侃,抱著周不渝往莊裡走去,固然周不渝說了好多次要下來自己走,但是周瑾瑜都不肯,只說自己在他小時候都沒有抱過,如今有了機會自然要彌補回來,三天內都不許他走路,哪怕是廁所,他也要抱著,李志和知道他是想用這種方式來體會林玲的辛苦,來表達對林玲母子的歉意,便也沒有說話。

    黑狗肉可真的是對了李志和的胃口,他大塊朵頤之際與莊裡人推杯換盞,這傢伙在官場時候就沒少過應酬,平時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裡還經常自斟自飲,十足的是個酒鬼,但是比起老彼得不同的是,李志和也不知是什麼構造的,居然酒量驚人,號稱千杯不醉,而且越是烈酒他就越來勁,喝的也就越多,很快就與性子耿直的莊裡人打成了一片,只是半個晚的功夫,就將莊裡的師傅們全部撂倒,包括吳生在內,都沒有人能站起來說句清楚話,李志和依然理智清晰的留住周瑾瑜要再來幾杯。

    周瑾瑜吩咐各自師傅的內人將人帶走,又趁著李志和的酒醒再續了幾杯,實在是周不渝躺在他懷裡都睡著了,李志和這才作罷,臨睡前,李志和一拍周瑾瑜的肩頭道:「痛快啊!痛快!這種日子才是我李志和最喜歡的日子,讓那些勾心鬥角見鬼去,每天都能喝的這麼痛快便是什麼煩惱也沒用了。」

    周瑾瑜笑道:「李大哥以前可是刑偵隊長,怎麼連喝杯酒都不如意嗎?」

    李志和搖頭道:「能讓我李志和瞧得眼坐在一起喝酒的沒有幾人,以前是身份敏感,更加不敢喝的放肆,如今這莊子裡都是誠心誠意的感謝我的,是願意和李某人做個酒的,沒有任何其他意思再其中,這酒自然也就喝的痛快了,周老弟,我告訴你,喝酒其實並不是目的,那只是一個過程,重要的是,在這酒中能夠感受人心,你會有溫暖的感覺……嘿嘿!西洋人的東西你是會不少,但是中國酒文化的博大精深你還是得多歷練啊!就你這小酒量……嘖嘖嘖,別說我瞧不起你,十個周瑾瑜捆在一塊兒我也不待見!」

    「我服了!我服了還不成嗎?能讓我周瑾瑜說個『服』字的人,也沒有幾個,李大哥算得是個人物!不知李大哥今後有什麼打算?可願意留在我身邊?只是你也看到了,我現在就是這個情況,沒什麼事業可言,頂多就是個鄉下老財,怕是耽誤了李大哥的宏圖大志。」周瑾瑜道。

    李志和看了看周不渝道:「我既然把不渝帶來了,就一定會看著他健健康康、平平安安,你就算想趕走我,我也不會走的,他若是留在你身邊,我就給你做個私人保鏢,反正寸步不離的保護你們的安全。」

    見李志和說的如此真誠,周瑾瑜心下萬分的感動道:「李大哥……謝謝你!我知道我本沒資格說這句話,就算是我替小玲兒說的,改日有機會,一定和她一起陪你喝個痛快。」

    李志和拍了拍頭,他今晚喝了就算沒有十斤也有八斤,都是農家自釀的米酒,後勁特別大,先幾分鐘還能保持清醒,這個時候卻是有點頭了,他扶著門框往裡走道:「那你得多練練,別把什麼壓力都扔在小玲兒的肩,明日不是還要陪不渝去買東西嗎?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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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和這個人物角色在此就定型了,是周不渝寸步不離的保鏢,當然周不渝跟在周瑾瑜身邊,自然也就成了周瑾瑜的保鏢,總算有了第一個『小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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