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紅 正文 第三卷 24:鬼畫符
    白蘇岸真配合他師傅老人家的叮囑,我走到哪裡,他跟到哪裡,寬大的衣袖裡安放著一頁一頁莫孤煙才抄出來的字,有些還沒有乾透,他拿起來,迎著風,吹一吹,但是墨跡還是無可避免地沾到衣料上頭,幸好這裡的墨汁不臭,我抓著他的衣袖過來,湊近鼻子聞聞,不但不臭,還混合著淡淡的竹葉香氣。

    他瞇起眼瞅著我:「大人用的墨汁是特製的,不會有那些奇怪的味道,你看得時間長些,聞久也不會難受。」

    「你的字有什麼特別之處?」小莫的字很端正,非常適合中學生臨摹用的字帖,沒有任何花哨。

    白蘇岸像是聽到了什麼好笑的笑話:「洪姑娘,你可有看到我爹爹寫字。」

    「那倒是沒有。」白老爺子沒有在我面前開過房子,我都是直接喝煎好的藥。

    「這世間,有一種人寫字,除了是做同等工作的,其他的人都看不懂的,你知道是什麼人嗎?」

    我想我已經明白了他的意思,由古至今,從大夫到醫生,每一個的字都是鬼畫符,唯一的區別是寫得好看些的鬼畫符,和寫得難看些的鬼畫符,僅此而已。

    「我的字打小便是爹爹親手執筆教的,所以……」他沒有再說下去。

    「今天已經連著看了四個多時辰,便是墨汁再香,字再漂亮,眼睛也吃不消。」我在走廊的長條青石凳上坐下來,

    白蘇岸坐在我的旁邊:「你閉會兒眼,我念給你聽。」

    不然,還能怎麼辦,我歪著頭,靠向另一邊的立柱,風裡頭四散飄飛的還是那種香氣濃烈的碎花,閉著眼睛也能夠聞得見,白蘇岸的聲音背起書來很好聽,好聽地讓我昏昏欲睡,立柱枕頭好像硬了一點,我的腦袋在半夢半醒之間,嘗試著向另一邊歪去,雖然也有些硬,不過多了柔韌性,腦袋安置起來要舒服地多——

    鶯歌夫人,本姓花,小名鶯歌,家中只有一小妹,名蝶舞,姐妹相差六歲,感情甚佳——

    花家主母女紅上佳,兩女自幼愛穿綵衣,大女兒衣服中繡有黃鶯,小女兒衣服中繡有彩蝶,鶯歌夫人入府後仍不能改去此習——

    蝶舞自幼身體羸弱,不喜甜食,忌辛辣。

    一句一句,潛入睡夢,細潤無聲。

    「妹妹在想什麼?」我扭過頭去,看到的是鶯歌夫人湊近來的俏臉,「是不是路上乏累,有些個走神。」

    「是,從前未曾走過這麼遠的路,連想都不曾想過,若不是……」若不是花家長輩在半年裡頭,前後因病去世,她應該好好待在家裡頭,等一門合適的親事才對。

    鶯歌夫人讓我在原地轉了一個身:「進府之前,那些都已經拿去了吧。」

    「是,這規矩,我還明白。」她所指的是那些為父母戴孝時帶的白花,腳上穿的白鞋。

    「嫁入王府後,我已經不再是花家的女兒,連為父母送終盡孝都不能夠,原以為我一個人的榮華富貴能給花家帶來孰多的尊榮,可是如今爹娘都不在了,還要哪些東西合用呢。」她看著我,這一次是真的要掉下眼淚,盈盈的一層光,終究是忍了下去。

    前頭出去的丫鬟,已經捧來了吃食,她拉著我在桌子前坐下來:「不是正餐的時候,只能用些點心,等晚上,再多給你做些小菜,姐姐還記得你愛吃的那些。」

    我坐在她正對面,四個小碟分別是杏仁酥,四鮮燒賣,棗泥糕,蝴蝶蝦卷,兩甜兩鹹,另有一碗雞湯龍鬚面,黃橙橙的湯頭上飄著碧青的菜葉,她替我先夾了一塊棗泥糕,還沒遞到我眼前,我的眉頭先皺起來。

    「我倒是給忘記了,妹妹不喜歡吃甜食。」她的筷尖一轉,將棗泥糕留在自己面前的小碗裡頭,「不過以後在王府不比在家裡頭,除非只有姐姐在場,不然的話,即便是不愛吃,也不可做出樣子,大不了回來再補吃其他的,明白沒有。」

    我默默地將筷子又伸到她的小碗裡,將棗泥糕給夾了回來,放在口邊,輕輕咬了一小口,倒是又香又糯的,棗子味道很重,慢慢的倒把大半塊吃了下去。

    她讚許地托著腮看我:「蝶舞真是懂事,姐姐一點便都明白了。」

    「姐姐,你也吃點。」筷點才伸出,我猶疑了,鶯歌夫人,她喜歡吃的口味又是哪種,我在這關鍵的時候,居然給忘記了,蝦卷看著漂亮,可萬一她不愛吃蝦呢,燒賣裡頭裹著的餡子,一時右看不明白,結果一隻手停在半空不上不下的。

    「這道杏仁酥是王爺最愛的。」她才說完半句,我已經夾起一個遞傳給她,「我一直不愛吃杏仁,妹妹想必也還記得。」糟糕,我的動作是不是稍微快了一點,她說的每句話,每個字,我怎麼覺得都是陷阱來的,「後來,跟著王爺多吃些,倒是慢慢喜歡上杏仁那微苦的味道,而且太醫也說,杏仁補身,對身子骨是大好的。」

    我看著她慢條斯理地吃下小塊的杏仁酥,後背上覺得涼颼颼的,才過招這麼幾句話,差一點,差一點就露出破綻來了。

    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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