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有為的宋神宗繼位後,要實行改革,但急需一位得力的助手,便召仁宗時期的財政官員王安石回京。
王安石一到京城,宋神宗就叫他單獨進宮談話。神宗一見面就問他說:「你看要治理國家,該從哪兒著手?」
王安石從容不迫地回答說:「先從改革舊的法度,建立新的法制開始。」
王安石任用了一批年輕的官員,並且設立了一個專門制定新法的機構,把變法的權力抓了來。這樣一來,他就放開手腳進行改革了。
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是: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保甲法。
這些方法對鞏固宋王朝的統治、增加國家收入,起了積極的作用。但是,也觸犯了大地主的利益,遭到許多朝臣的反對。宋神宗在反對聲中,也動搖了。
王安石眼看新法沒法實行下去,氣憤得上書辭職。宋神宗也只好讓王安石暫時離開東京,到江寧府去休養。
第二年,宋神宗又把王安石召回京城當宰相。剛過了幾個月,天空上出現了彗星。這本來是正常的自然現象,但是在當時卻被認為是不吉利的預兆。宋神宗又慌了,要大臣對朝政提意見。一些保守派又趁機攻擊新法。王安石竭力為新法辯護,要宋神宗不要相信這種迷信說法,但宋神宗還是猶豫不定。
王安石沒辦法繼續貫徹自己的主張。到1076年春天,再一次辭去宰相職位,回江寧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