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楊堅統一全國以後,採取了各種鞏固統治的措施,還派人修訂刑律,廢除了一些殘酷的刑罰。這本來是件好事,然而隋文帝本人就不完全按照這個刑律辦事,往往一時氣憤,不顧刑律規定,隨便下令殺人。
大理少卿趙綽是個正直的人,他覺得維護刑律是他的責任,常常跟隋文帝頂撞起來。
隋文帝曾經下令禁止使用不合標準的錢幣。有一次,有人發現大興(隋朝的都城名,今陝西西安市)大街上有人拿次幣換好幣,隋文帝聽說有人竟敢違反他下的禁令,一氣之下,就下令把換錢的兩個人統統砍頭。趙綽接到命令,趕忙進宮求見隋文帝。他不管隋文帝怎樣威嚇,一直堅持自己的意見,認為人不該殺。隋文帝怎樣罵他趕他,他也不走。隋文帝沒法,很不高興地進內宮去了。
後來,隋文帝終於取消了殺人的命令。
又有一次,官員辛穊被人告發搞不法的迷信活動。隋文帝又命令大理把辛穊處死。趙綽上朝對隋文帝說:「辛穊沒有死罪,我不能接受這個命令。」隋文帝氣得渾身發抖,說:「你想救辛穊,就沒有你自己的命。」說著,喝令左右侍從把趙綽拉下殿去。趙綽面不改色,說:「陛下可以殺我,但是不該殺辛穊。」左右侍從真的把趙綽扭下朝堂,剝了他的官服,摘掉他的官帽,準備處斬。
但隋文帝並不真想殺趙綽,磨蹭了一陣子,氣也平了。他想趙綽能忠於執法,畢竟是有利於他的統治的,就把趙綽放了,過了一天,還派人慰問了趙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