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兵天下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六章 憲法的鬥爭
    劉峰被舊臣吵得頭昏腦脹,連忙擺手道:「各位愛卿,稍安勿躁。大漢都是全國的大事,朕雖然是九五之尊,也得尊重全國百姓的選擇。而大漢議會議員就是代表各州百姓的。朕豈能自己就決定下來?所以關係到全國的大事,必須要議會審議通過。」

    劉峰把議會審議說成是為傾聽全國百姓的心聲,這從大方向來說是沒錯的,但是從來沒有一個皇帝這樣做過。居然要百姓的代表來審議皇帝的決定,這不是顛倒黑白嗎?以霍種為的舊臣仍然不能同意劉峰的說法,反對劉峰把自己的決定交給議會審議。

    劉峰又道:「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民就是水,而我們就是舟啊。如果我們不重視百姓的訴求,很可能還會生黃巾之亂這樣的民變。所以議會審議是必須的。各位愛卿不用再說了。」

    霍種看到皇帝說到這樣了,而且是以百姓為由頭,從大道理上還真不好反對。只好偃旗息鼓,等下一次再說。

    劉峰繼續說道:「我們大漢還要有國旗、國歌。」

    霍種問道:「敢問陛下什麼叫國旗、國歌?」

    劉峰道:「國旗就是能夠代表大漢的旗幟,國歌就是能夠代表大漢的歌曲。要讓大漢朝每個人都知道我們大漢的旗幟,大漢的歌曲。」

    霍種道:「我們大漢旗幟有龍旗,有『漢』字旗,不知道陛下的意思是用哪一種用作國旗?又用那只歌曲作為大漢的國歌呢?」

    劉峰道:「國旗代表的是我們大漢,國歌代表的也是我們大漢,所以要慎重。我想可以在政務院專門成立一個國旗和國歌委員會,專門負責這個事情。製出幾套方案來,包括剛才定都的事情,都交給政務院、議會審議,最後由朕批准。你們看如何?」

    劉峰現在學乖了,不再先做出決定,然後再送到議會審議了,而是由他們審議之後再由自己批准。這樣在程序上面,那些舊臣們也沒有意見了。畢竟這樣一來皇帝擁有最後的否決權。可以把他們審議通過的東西打回去重審。

    劉峰初登大寶,對政治還是比較陌生的。在剛才碰了一鼻子灰之後,立刻想到了改進方法。而讓舊臣們也能接受。

    由於憲法不光需要議會通過,還得政務院、大漢法院、軍事委員會和皇帝通過,所以等說完都國旗國歌這些事情之後,劉峰把憲法給政務院每一位官員一份,然後說道:「各位愛卿,這是我們大漢憲法。什麼叫憲法?簡單地說,就是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各位先看,看了以後我們再討論。」

    霍種大略地看了看,立刻就蹦了起來,道:「敢問陛下,這憲法是否要凌駕於陛下之上?也就是說陛下也要遵守該法律?」

    劉峰眉頭一皺道:「確實如此,憲法是大漢的根本**,只要是大漢的人,都要遵守。如果皇帝陛下的聖旨違背了憲法,那麼聖旨就是無效的。」

    「豈有此理,豈有此理。聖旨就是聖旨,皇帝就是皇帝,金口玉言,豈能無效?」霍種感到自己一直遵守的秩序就要被打破了,有一種天塌下來的感覺,立刻聲嘶力竭地反對。

    劉杉、佘章以及其他九卿全部都站起來表示反對,在他們看來,所謂憲法就是顛覆整個封建制度,顛覆天理。一旦皇帝的話都不是絕對有效的了,那麼他們的話還不跟放屁一樣?

    劉杉道:「陛下說聖旨違背了憲法,就無效。那麼請問由誰來裁定聖旨違背憲法呢?政務院出的法令違背了憲法,也是無效的,那麼由誰來裁定政務院的法令是違背憲法的呢?」

    劉峰道:「劉大人這個問題問得好。這就牽涉到要成立一個新的部門,叫大漢法院。請看憲法六條。大漢法院可以裁定皇帝的聖旨是否違法,也可以裁定政務院的法令是否違法。一旦裁定違法則無效。任何部門個人都不得干涉法院的裁定。」

    「陛下,如果大漢法院可以否定聖旨,否定政務院法令,那麼大漢法院豈不是高於陛下,高於政務院了嗎?」佘章問道。

    劉峰道:「佘章大人所言差矣,大漢法院地位不可能高於皇帝,也不可能高於政務院。皇帝是大漢的象徵,是大漢的元,是大漢的最高領。但是皇帝的權力必須被限制,因為皇帝也會犯錯誤。如果皇帝的權力不被限制,那麼一旦他犯錯誤,就會給大漢帶來不可逆轉的災難。所以皇帝的聖旨不能違背憲法,他必須在憲法的框架內行使權力。」

    「大漢法院的地位與政務院和大漢議會同等。大漢法院院長與政務院總理,議會議長地位相同。他們三人沒有從屬關係。大漢法院不能干涉行政和立法,只能司法。但是行政和立法間如果有違法的地方,則由大漢法院審理。」

    其實在封建社會,特別是明朝,皇帝的權力並不是無限的。六部給事品級很低,只是六品小官,但是權力卻大得驚人。如果他們覺得聖旨不合理,他們有權利把聖旨撥回。而封建社會每個朝代都有言官,可以風聞奏事,不因言獲罪。實際上他們的作用就是限制皇權,防止皇帝陛下犯錯誤的。

    但是皇帝陛下實際上擁有殺掉言官和六部給事的權力,所以實際上這種對皇權的限制是很弱的。而劉峰要做的是,形成三權分立的這個制度框架,讓皇帝也沒有權力隨便殺人。要殺人必須要大漢法院依法進行審理,裁定有罪才可以殺人。這樣就讓以後的皇帝不能為所欲為,不能破壞劉峰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政治法律制度。

    而一旦皇權被限制,那麼就能讓政治制度一代代維持下去,而不會因為出一個白癡皇帝,讓大漢出現危險。憲法還規定,大漢皇帝必須是劉氏子孫,這樣也能讓自己的子孫後代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而不用擔心被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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