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絲安娜 13
    第二份報告比第一份簡短,而且似乎在描述完全不同的人。

    一九六四年十月十號,內布拉斯加州林肯市警察局,瑪麗-珍-彼德森的證詞。偵訊官:卡夫卡中尉警探。偵訊證人:倫尼警官。

    倫尼:這位是瑪麗-珍-彼德森,她現在單身,二十八歲,住在南街六十二號,在本地林肯市的社區圖書館上班。

    卡夫卡:請坐,彼德森小姐。

    彼德森:謝謝。到底有什麼事?

    卡:只是請教你一些問題而已。

    彼:有關羅絲安娜-麥格羅的嗎?

    卡:正是。

    彼:我知道的都已經告訴你們了。我收到她的一張明信片,就是這樣。你們把我從工作中帶來警察局,只是要聽我再說一遍嗎?

    卡:你和麥格羅小姐是朋友嗎?

    彼:那當然。

    卡:麥格羅小姐搬出去獨居之前,是你的室友嗎?

    彼:是的,我們一起住了十四個月。她從丹佛來這裡,找不到別的地方住,所以我讓她住進來。

    卡:你們一同負擔房子的費用嗎?

    彼:自然是這樣。

    卡:你們什麼時候分開住的?

    彼:兩年多以前囉!大約是一九六二年的春天吧。

    卡:但是你們仍然保持聯絡?

    彼:我們每天在圖書館都會碰面。

    卡:你們晚上也會去找對方嗎?

    彼:偶爾才會。工作的時候我們已經見面得非常頻繁。

    卡:你會怎麼描述麥格羅小姐的個性?

    彼:De mortuis nihil nisi bene

    卡:傑克,這裡交給你,我一會兒回來。

    倫:卡夫卡中尉剛剛問你,你認為麥格羅小姐的個性如何?

    彼:我聽到了,也回答了。這是拉丁文,意思是:「人不可以說死者的壞話。」

    倫:我剛剛是這麼問你的:她的個性如何?

    彼:你大可去問別人。我可以走了嗎?

    倫:你試試看啊!

    彼:你是個白癡,有沒有人告訴過你?

    倫:如果我處在你現在的情況,我說話會小心多了。

    彼:那又怎樣?

    倫:因為我不喜歡聽那種話。

    彼:哈!

    倫:她的個性到底如何?

    彼:你最好去問別人,你這白癡!

    卡:很好,傑克,謝謝你,怎麼樣,彼德森小姐?

    彼:什麼怎麼樣?

    卡:為什麼你和麥格羅小姐會分開住?

    彼:我們住太擠了,而且我看不出這關你什麼事!

    卡:你們不是好朋友嗎?

    彼:是啊!

    卡:我有一份一九六二年四月八日,來自第三區警方的報告。清晨兩點十分,南街六十二號的幾位住戶抱怨有尖叫聲、大聲的爭辯和持續的嘈雜聲從四樓房間傳出。當警員弗林和理查森十分鐘後趕到時,卻無法進入這間屋子,只好找管理員拿備用鑰匙來開門。你和麥格羅小姐當時同住這間屋子。麥小姐當時穿著浴袍,而你腳踏高跟鞋,穿著弗林警員說的「雞尾酒禮服」。麥小姐前額有一道刮傷在流血,房間裡亂七八糟。你們兩人都不願申訴,而這兩位警員要你們把一切復原……至少報告上是這麼寫,然後他們離開了。

    彼:你重提這些舊事有何用意?

    卡:第二天麥小姐就搬去一家旅館,一周後找到了自己的房子,同樣在南街,離六十二號不遠。

    彼:我再問你一次,你重提這些舊事幹什麼?好像我的不愉快還不夠多似的。

    卡:我只是試著提醒你回答我們的問題的必要,我也建議你要說實話。

    彼:好吧,是我把她踢出去的。有何不可呢?那本來就是我的房子。

    卡:為什麼你要踢她出去呢?

    彼:今天談這些有什麼用處嗎?三年前兩個女孩之間的爭吵,有誰在乎嗎?

    卡:現在任何有關羅絲安娜-麥格羅的事都很重要。正如你在報紙上看到的,她沒有很多事跡可追索,所以一切資訊都非常重要。

    彼:你是說,如果你願意,你可以把這事告訴新聞記者?

    卡:這份報告本來就是一件公開的檔案。

    彼:那何以記者都不知道呢?

    卡:那大概是因為倫尼警官先一步拿到吧!只要他一送回文件中心,任何人都有權去翻閱。

    彼:如果他不送回去呢?

    卡:那自然又不同了。

    彼:那如果我作證,證詞是否仍可公開?

    卡:證詞不對外公開。

    彼:你保證嗎?

    卡:是的。

    彼:好吧,你想知道什麼?但要問快一點,我可不想歇斯底里地離開警局。

    卡:為什麼你逼麥格羅小姐搬離你的房子?

    彼:因為她讓我覺得丟臉。

    卡:怎麼說?

    彼:羅絲安娜是個垃圾,她就像只母狗一樣地渴望男人。我也當著她的面這樣告訴她。

    卡:她怎麼回答?

    彼:我親愛的中尉,羅絲安娜不回答這種簡單的敘述句的!她完全不理會這些話,她和平常一樣,全身赤裸地躺在床上,讀些哲學書籍;然後她會眼睛睜得大大的看著我,一副茫然不解又淫蕩的樣子。

    卡:她是不是很神經質?

    彼:一點也不會。

    卡:是什麼造成你們的友誼突然破裂?

    彼:隨便你猜,但只怕你的想像力不夠。

    卡:一個男人?

    彼:一個她很想跟他睡覺的糊塗蟲,而我卻在離家三十里的某處坐著等他。他誤會了我的話——他實在是很笨——以為要到我家載我。當他到我家時,我已經離開,羅絲安娜自然是在家囉!她永遠都在家,所以什麼事都發生了,該發生的都發生了。幸好那個糊塗蟲在我回來前就離開了,否則我現在已經關在蘇市的鐵欄杆裡了。

    卡:你怎麼發現出了什麼事?

    彼:是羅絲安娜,她總是講實話。我問她為什麼這麼做,她說:「呀,瑪麗-珍,我想這麼做。」除此之外,她還說:「還有,瑪麗-珍,這只證明了這傢伙不值得你愛。」

    卡:你現在還會說你和麥格羅小姐是朋友嗎?

    彼:是啊,夠奇怪嗎?如果羅絲安娜有過朋友,那就是我。從她搬出去後就好多了,因為我們不必每天從早到晚大眼瞪小眼的。她剛來此地時——念大學——她總是單獨一人,那時她雙親幾乎同時在丹佛過世。她沒有任何兄弟姐妹,沒有其他親戚,甚至也沒有朋友;她還缺錢用。那時她的財產繼承出了點問題,而且過了好幾年都無法解決,在她自立門戶不久後,她終於拿到那筆錢。

    卡:她的個性如何?

    彼:我認為她受困於某種獨立情結,而且有她特殊的表達方式。比方說她喜歡穿得很邋遢。她對讓自己看起來很糟引以為榮,她常常穿著家居的褲子跟一件寬鬆的毛衣晃來晃去;甚至也很難要求她穿件像樣的衣服去工作。她還有一大堆稀奇古怪的主意。她幾乎從不穿胸罩,然而她其實比大多數的人需要它。她很討厭穿鞋子,她還說她不喜歡穿衣服,當她在家時,她常整天光著身子跑來跑去。她從來不穿睡衣之類的東西,這一點令我非常生氣。

    卡:她很散漫嗎?

    彼:只是外表上的,但我相信那是裝的。她假裝不瞭解什麼叫化妝品,美容師或者尼龍絲襪。但是她對其他事物蠻小心的,特別是很在意她的書。

    卡:她有哪些興趣?

    彼:她讀很多書,也寫一些東西,但是從來沒和我討論,因為我不懂。夏天時,她經常一出去好幾個小時。她說她喜歡散步,還有男人,但是她的興趣並不廣泛。

    卡:麥格羅小姐是個迷人的女人嗎?

    彼:絕不是。我剛說了這麼多,你早該瞭解了。但是她是個花癡,而且一直是。

    卡:她曾經和任何一個男人持續穩定的交往嗎?

    彼:她搬出去後,和一個在高速公路局工作的男人混在一起,大約有半年之久,我見過他幾次。天知道她多麼欺騙他,搞不好上百次。

    卡:你們還住一起時,她是否常帶男人回家?

    彼;是。

    卡:你所說的「常」是什麼意思?

    彼:那你認為呢?

    卡:這種事是否一周好幾次?

    彼:噢,不,需要作些修正。

    卡:到底多常發生?立刻回答!

    彼:不要用那種口氣。

    卡:我可以用任何我想用的口氣。她帶男人回家到底有多頻繁?

    彼:一個月一次到兩次。

    卡:總是帶不同的男人嗎?

    彼:我不知道,我並沒有每次都碰到他們,事實上,我不常碰上他們。她有時候相當自守。她常常在我出去跳舞或出門時,才帶人回來。

    卡:麥格羅小姐沒和你出去過嗎?

    彼:從來沒有,我甚至不知道她會不會跳舞。

    卡:你可以給我跟她交往的那些男人的名單嗎?

    彼:有一個德國學生,是我們在圖書館裡碰到的,而且是我介紹他們認識的。我記得他的名字叫米爾登柏格,烏裡-米爾登柏格,她帶他回家三四次。

    卡:多久帶他回家一次?

    彼:一個月,或者五個星期吧。但是他每天打電話給羅絲安娜,而其他時候他們當然也在別處約會過。他住在本州的林肯市好幾年了,但去年冬天回歐洲去了。

    卡:他的長相如何?

    彼:蠻英俊的,高大、金髮,而且有著寬厚的肩膀。

    卡:你和米爾登柏格有過親密的關係嗎?

    彼:這件事幹你什麼屁事?

    卡:你認為她和你同住的時候,帶過多少不同的男人回家?

    彼:噢,大概六到七個。

    卡:麥格羅小姐是否會特別喜歡哪一類型的男人?

    彼:這一點她倒是相當正常。她喜歡長相稱心的小伙子,至少看起來要像個男人的那種。

    卡:你怎麼知道她去旅行?

    彼:因為她計劃這件事已經很久了。她想要坐船去歐洲四處旅行,為期至少一個月,並且盡可能多看看;然後她打算定居在某處,比如巴黎或羅馬。你問這些要幹什麼?歐洲的警方不是把兇手殺死了嗎?

    卡:那個消息是錯誤的,那是出自於外界的誤解。

    彼:我是不是可以離開了?我真的有事情要辦。

    卡:當你聽到麥格羅小姐發生的事情之後,你的反應如何?

    彼:起先我真的嚇一跳,但仔細想想,我並不驚訝。

    卡:為什麼不?

    彼:你還這麼問嗎?在你知道她怎麼過活之後?

    卡:到此為止了。再見,彼德森小姐。

    彼:你不會忘記承諾過的事吧?

    卡:我沒有承諾任何事。你可以關掉錄音機了,傑克。

    馬丁-貝克靠回椅子上,把左手放到嘴邊,無意識地咬住食指的指節。然後他拿起最後一份從內布拉斯加州林肯市收到的報告,心不在焉地讀著卡夫卡的查證。

    羅絲安娜-碧翠絲-麥格羅,一九三七年五月十八日生於科羅拉多州丹佛市。父親經營小型農場,農場距丹佛市二十里。教育程度:在丹佛市完成大專教育,而後在科羅拉多大學念三年書。雙親都在一九六○年的秋天過世。雙親遺留的財產大約兩萬美元,於一九六二年七月交由她繼承。麥格羅小姐未曾留下遺囑,目前所知也沒有繼承人。

    目前為止,證人的可靠度如下:我的感覺是瑪麗-珍-彼德森或多或少扭曲了事實,而且她隱藏了某些細節,很明顯是因為這些細節將對她不利。我剛好有機會就慕法尼的證詞作了一番查證。他所說的,麥格羅小姐從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到一九六三年七月之間,只和另一個男人交往過,這點似乎是正確的。我是由麥小姐住處保留的某種日記得知的。上面的日期是三月二十二日,而這一個男人的簡寫是烏-米(烏裡-米爾登柏格?)。她對自己的交往以某種方式做了記錄,是一種暗碼,其中包含了時間以及人名的簡寫。我還找不到慕法尼的證詞中,有任何的不真實或故意撒謊之處。

    有關證人的描述如下:慕法尼大約六尺二寸高,相當強壯,有著藍眼睛和暗金色的頭髮。看起來直率,但是有點兒害羞。瑪麗-珍-彼德森,是個很有吸引力的女孩,穿著相當入時,非常瘦而且發育得很好,兩人都沒有違警記錄,只除了一九六二年在女生公寓裡,彼德森和麥格羅那場可笑的爭吵之外。

    馬丁-貝克穿上夾克,關上門。然後他走回桌旁,把卡夫卡送來的文件攤開。他坐下來,手肘撐在桌上,雙手捧著前額靜靜地思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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