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霞
關於偵探小說,英國作家、文藝評論家毛姆(William Somerset augham,1874』1965)說得最坦白也最透徹:「當你感冒臥床,頭昏腦漲,此刻你並不想要偉大的文學作品,你寧願冰袋敷額,熱水浸腳,三兩本偵探小說,伴你度過病榻時光。」
如果我們以愛倫-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的作品為起點,偵探小說的傳承已有一百五十餘年。在這一個多世紀的漫長歲月中,偵探小說以其獨特的形式(解謎結構),贏得了難以計數的讀者的寵愛。不但眾多偵探小說的作者家喻戶曉,就連作品中的人物角色如福爾摩斯、布朗神父、神探波羅等,也都是深入人心,早已成為人們日常談資的一部分。也正是緣於偵探小說的獨具魅力,引發了不同背景的作者參與其中。當身為馬克思主義者的瑞典夫妻作家瑪姬-史菊華(Maj Sjowall,1925—)和她的愛人皮-華盧(Per Wahloo,1926』1975)加入創作時,他們給我們帶來了十本推理小說的傑作。
瑪姬同時還是一位知名詩人,皮則是一位受尊敬的新聞工作者,生前是數份報紙和雜誌的記者,並寫過很多廣播及電視節目的劇本、電影腳本和小說。這兩位左翼作家發現推理小說最足以揭露資本主義社會的病態,於是相勉從事。自一九六五年至一九七五年間,聯手創作了十部推理小說,直至皮-華盧去世。他們合作的系列小說已被譯成二十多種文字,並有多部被拍成電影。此外,華盧還獨自出版過兩本以簡森(Jensen)探長為主角的小說。
推理小說的傳統,是重在解謎而並非反映現實。有的推理小說家甚至將「寫實」看做禁忌。大部分的正統推理小說基本上是一場智力遊戲,沒有真實社會,只有佈景;沒有真實人物,只有服務於故事情節的戲偶。史、華二人則突破了這一限制,但仍寫出了相當正統的智力推演小說來,這一點確為引人關注之所在。
如果我們要將史、華二人的推理小說加以歸類,它們應屬於正統推理小說中「警察辦案小說」中的一支。小說中的主角不是私家偵探,而是國家治安體制的一環——警察。警察辦案在現實生活中是客觀存在並為人們所接受和熟知的,這就使得推理小說在一定程度上具備了現實生活的合理性,寫實態度與推理小說也在這一點上有了交會的機會,這顯然應是史、華二人選擇警察辦案小說的一個重要原因。
馬丁-貝克是史、華二人在其十部推理小說中塑造的一個神探,他是瑞典國家警察署的探長,在斯德哥爾摩這個現代都市中,盡職盡責地扮演著打擊重案犯罪的角色。他與其他神探一樣,心思細密,辦案執著,對線索有直覺式的敏感。但同時他卻疲倦失眠,胃酸過多,婚姻家庭瀕於瓦解。這些特性賦予其更多的真實感和特立獨行的鮮明性。
與更多的推理小說相比,史、華二人更注重於小說場景的鋪展及其深廣度,而不僅僅是簡單的佈景。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諸多現實問題,涉及政治、宗教、人的生存狀態等,紛紛交織於小說情節的背景之中。小說本身的意義也並不僅僅在於展示一個迂迴曲折的解謎過程,而是在此之上透出對於現實社會的暴露與批判。
《羅絲安娜》是史、華二人合作的第一部小說,但上述特質已顯露無疑,當然也貫串於其後的九部小說之中。
作為一個警察辦案故事,《羅絲安娜》是很準確也很標準的。小說一開始,有人偶然在運河中發現了一具全裸的無名女屍,揭示了謎題。而警方不僅不知道兇手,就連被害人是誰也毫不知情。警察展開一定的調查程序,靠的不是靈感和才情,而是苦功與耐性;神探,也不提供天才洞見,而只是這項繁瑣工作的主持者。
大量發函中,一封來自美國邊遠地區的回應確認了死者的身份——一個獨自到陌生國度旅行的觀光客。而她在觀光地並無任何人際關係,那她究竟是如何遇害的呢……應該說,史、華二人所提供的是一個很具代表性的警察辦案故事,步步為營,逼向案情核心,清理出對象,最終將案犯繩之以法。
小說所展示的辦案過程並不能套用「殺機四伏」「險象環生」之類加以簡單定論。它更注重的是引導讀者隨著主人公慢步調的查證、推論、設陷阱,有如剝繭抽絲般漸漸推進真相的彼岸。平緩的敘述與懸念的緊張交錯迭出於小說的始終。再有史、華二人細膩的摹寫,對人物、情節真實感的刻意追求以及合而不露的現實批判使得《羅絲安娜》成為一部異於平常的推理小說。
前面我們提到史、華二人推理小說的意義,自然,《羅絲安娜》所要提供給我們的也不僅僅是娛樂,那它所揭示和批判的是什麼呢?
它所揭示的是現代都市的潛在危險,批判了現代社會人際關係的淡漠無情。在紛繁複雜的現代大都市裡,人與人之間失去了傳統社會中所固有的彼此瞭解和熟悉,而是變得疏遠與陌生。與你有過交談的某位遊客在旅程中遭人謀殺,棄屍河中,而你並不會因為未再與之謀面感覺絲毫的訝異;與你同住一街的溫雅紳士原來竟是變態殺人狂,而你並不曾意識到危險的存在……這一切都是緣於人際關係在現代都市的異化與質變,也正是史、華二人提供給我們的一個思索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