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期一的午後,我從德爾伯恩車站出發乘坐上了開往亞特蘭大的特快臥鋪列車。在車輪有節奏的碰擊聲中,我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覺。第二天一早,我去餐車享受一頓列車上的早餐在八點三十分的時候,火車緩緩地駛進了亞特蘭大車站。我步履輕快地走出車站,站在路旁等出租車。亞特蘭大的氣溫要比芝加哥高出許多,大約在華氏六十度左右,陽光照在身上,讓人覺得溫暖而愜意。我把厚重的大衣脫下來,搭在了手臂上。正在這時,一輛出租車在我的身旁停了下來,我上了車,對司機說:「麥克道諾街的南博利瓦德。」
司機吃驚地轉頭盯著我:「先生,那裡是監獄。」
我毫不猶豫地點點頭,說道:「是的。」然後又遞給他十美元,接著說道,「到那以後,你再等我一個小時,回來的時候你還會得到同樣數目的報酬。」
他滿意地笑了,聳了聳肩,轉身打開了里程表。到了監獄的門口時,我看了一眼里程表,大約只有四公里的路程。
司機把出租車停在路邊,熄滅了發動機,靜靜地等著我。我下了車,朝一個值勤的小營房徑直走了過去。
一名身穿藍色制服的警衛端著槍走了出來,他警惕地打量了我一眼,問我有什麼事。我簡單地說了說,他揮手讓我過去了。接著,我又走向第二個營房,又一名端著溫切斯特步槍的警衛走出來,盤問了我一番,並問我是否攜帶了照相機和武器,我告訴他,這兩樣我都沒帶。
在這個營房的後面是一堵三十英尺高的花崗岩圍牆,在圍牆的中間有幾扇緊緊關閉著的大門。
我來到其中的一扇大門前面,另一名持槍的警衛隔著鐵欄又一次盤問了我一遍。然後,旁邊的一扇側門「光當」一聲打開了。
在我走進高大的花崗岩建成的主樓以後,樓裡的一名警衛把我帶到了寬敞的走廊盡頭,在那裡擺著一張小桌,小桌的後面是一扇緊鎖著的鋼門。我在一張登記表上填了我要見的犯人的名字——艾爾-卡朋,以及我的名字、地址和請求見面的原因。在我的姓名一欄我填上了自己的真名——內森-黑勒,不過地址卻填上了皮昆特公司,職業一欄我又寫上了法律顧問。我並沒有說謊,因為現在我的確代表著皮昆特公司,儘管我看起來一點兒也不像一名律師。
這名警衛把我填好的表格遞給了另一名警衛,後者通過廣播,通知鋼門裡面的守衛去帶犯人。在這段時間內,我和他們閒聊了幾句,主要是討論了一下亞特蘭大與芝加哥天氣的差別,其中的一名警衛說他更情願住在亞特蘭大,我心裡暗想我可不想做一名監獄裡的警察。
大約又過了五分鐘,他把我帶到了附近的接待室裡,然後讓我坐在一張硬板木桌旁邊。這間接待室和我的辦公室差不多一樣大小,不過那張硬板木桌倒是很長,在桌面和地面之間還有著一層厚厚的隔板,我估計是為了防止在桌面以下傳遞東西,不過在桌面以上倒沒有嚴密的鐵絲網把兩邊分開。在灰石牆上面還安裝著有鐵欄的窗戶。除了桌子和椅子之外,屋裡沒有任何其它的設施,看起來這真是一個戒備森嚴的地方。
大約過了五分鐘,一名荷槍實彈的警衛帶著一個犯人走了進來。我仔細打量了一下我這位不同尋常的主顧。他身高約六英尺,體重大約在二百磅左右,足可以稱得上膀闊腰圓。他的皮膚黝黑,稀薄的深棕色頭髮剪得短短的。相形之下,他的眉毛卻是十分濃密,濃眉下的眼睛帶著一股咄咄逼人的殺氣,眼睛四周有著濃重的黑眼圈。他腦袋的形狀很像鬼節上的南瓜,在他粗糙的臉上還有著一長一短兩道刀疤,短疤看上去深而顯眼,那條長疤從下巴一直延伸到了脖子,這就足以說明他經歷過的腥風血雨了。
這名犯人徑直走到桌前,在我的對面坐下來,向我點頭微笑了一下,那笑容裡不自覺地流露出一絲霸氣。跟著,他又從粗棉布的上衣口袋中掏出了一支又粗又長的雪茄,用火柴點燃了,接著朝我晃了晃手中的雪茄,問我要不要也來上一支。我搖頭拒絕了。然後,他轉頭向守在門口的警衛友善地笑了一下,又點了點頭。警衛會意地轉身出去了,房間裡只剩下我和我這位臭名昭著的主顧——艾爾-卡朋。
卡朋爽快地向我伸出了手,上下搖晃了一下。雖然卡朋比以前瘦了一些,可是他的手還是厚重柔軟,看起來他在這裡並沒有吃到什麼苦頭。
卡朋上下打量我一眼,漫不經心地開了口,「你就是黑勒?」
「是的。」
「我們以前從來沒有見過面,不過你倒是幫過我一個忙。」
我說我不知道有這樣的一回事,這是我的真心話。
他爽快地笑了,「沒關係的,你真的不想來一支雪茄嗎?」說著,他又向我揮動了一下手中的雪茄煙,「兩元一支呢!正宗的古巴貨,味道不錯。」
我還是拒絕了他的好意,回答道:「不,謝謝。」
卡朋用一隻手支在桌子上,嘴角斜叼著雪茄煙,昂著頭滿足地說:「在這裡呆著倒也不壞,這可是這麼多年以來,我第一次休息了這麼久。」他吸了一口雪茄,又繼續說下去,「而且那些人也總是想方設法地討好我,說什麼我如果不供出他們的罪行,就讓我做監獄裡的老大。」
我評論道:「看起來亞特蘭大很適合你。」
他達觀地聳了聳肩,笑著說:「打打網球,做做運動,曬曬太陽……的確很好。不過……」他詭秘地向我眨眨眼,「要是再有些女人就更好了。不過畢竟不能想有什麼就有什麼,生活嘛!你聽說過魯斯迪-盧丹斯蒂嗎?」
「沒有。」
「他是一個專門橇保險櫃的高明扒手,以前在我那兒幹過不少年,現在成了我的一名獄友。他為人相當地精明,是他通過一位朋友使我在監獄裡還能源源不斷地收到現金。」說到這裡,他銳利的眼睛瞇縫了起來。「你以為你是我的律師,咱們兩個就能單獨會面了嗎?不,是金錢使我受到了足夠的保護。你知道的,有很多小角色想要從我這樣的大人物身上揩些油水,所以我在這裡也不得不雇上一名保鏢,就像過去弗裡奇-裡約做過的那樣。」
當他沉浸在對往事的追憶中時,他臉上那自得的笑容消失了,流露出一副傷感的表情。
然後,他又振作起來,向我大聲說道:「黑勒,我現在過得確實不壞。他們派我到一家鞋廠去幹活,你能買上一雙我做的鞋嗎?我現在每天工作八個小時,一個月能掙到七美元。該死!要知道我在六家銀行裡有總數達一百萬元的存款。」
我對他的抱怨未置一辭。我不知道他叫我來這兒做什麼,不過我相信絕不會是想讓我聽他發發牢騷,這不值一千美元的。
他又陷入了感傷之中,聲音不知不覺地壓低了許多,「我現在要是能在佛羅里達就好了,我的妻子和兒子現在都住在棕櫚島上,我對那孩子充滿了希望,他長大以後能當上總統的。」他的表情柔和得像是慈愛的祖父,「如果我現在能在佛羅里達和他們母子二人呆在一起,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上帝啊,我多麼渴望能夠躺在綠意盎然的棕櫚樹下,享受著日光和碧水。」
我被這位鐵石心腸的黑社會頭領難得一見的傷感深深觸動了,不過我還是靜默地坐在那裡,什麼也沒有說。
只過了短短的幾分鐘,他那副柔情的面容一下子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他用一個手指威嚴地指住我,這根手指和他嘴裡的雪茄像兩支無聲的槍筒一樣威逼著我。他的目光變得殘酷而冷漠,就好像我是他的宿敵一樣。
他冷冷地說道:「你的那個叫內斯的搭檔和那些狗娘養的聯邦調查員竟然用逃稅罪把我關進了這裡。現在我被關在這個該死的地方,那些愚蠢的手下卻正在破壞我一手創建起來的事業。」
此刻,卡朋的雙眼燃燒著復仇的火焰,這使他看起來如骷髏一樣面目猙獰。
他繼續說著:「他們想要毀了它,黑勒,他們要毀掉我畢生的心血。我一定要阻止他們,我發誓!」
我壯著膽子問了一句,「卡朋先生,他們是誰呢?」
卡朋的語氣又柔和了下來,「叫我『艾爾』吧。你叫什麼呢?內特?內特……」
我點了點頭。
「好吧,內特。弗蘭克是個不錯的下屬,他的確幹得很好,我一向把他視為自己的親人,可是他現在卻想方設法取代我。」
弗蘭克-奈蒂。他指的是奈蒂。
「我很清楚你的經歷,內特。你被捨邁克的手下脅迫,捲入了刺殺奈蒂的事件中。不過,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奈蒂並不想報復你,你能夠毅然決然地從那個烏煙瘴氣的警察局裡辭職,我很欽佩你這一舉動的勇氣和膽量。我像憎恨仇人一樣憎恨那些無恥的政客,在我看來,他們都是一些雙面的無賴小人。不過,我覺得合邁克還比他們稍強一些,當然他也是一個兩面討好的傢伙,只是他只用一半的精力來掩蓋他是個竊賊的真相。」
「卡朋先生——」
「艾爾。」
「艾爾,你究竟想要我做些什麼?」看起來只能我主動發問了。
卡朋注視著我的眼睛,說道:「我需要找一個能夠信得過的人,你的所作所為足以證明你的為人值得敬重。雖然你可能不知道自己曾經幫過我什麼忙,可是我卻永遠不會忘記你對我的好處。我要辦的這樣事不能用我的任何一名手下,因為我只能以局外人的身份參與此事。而且,我也不想讓我的弟兄們再捲入到一場危險的風波中,現在我還不想和弗蘭克正面交鋒。」說到這兒,他冷笑了一聲,「畢竟現在我關在監獄裡,而弗蘭克是自由的,我們怎麼可能隔著鐵窗自由交手呢?」
我皺著眉說:「我不明白。」
卡朋繼續解釋說:「到了今年年底,我就要出獄了,到了那時,我會從弗蘭克的手裡奪回屬於我的位置的,不能讓弗蘭克在我的地盤上稱王稱霸,可是那需要時間。我花費了整整二十萬美元買通了華盛頓特區的一位大人物,到時他會為我敞開方便之門的。而且我還有五名律師幫助我實施行動計劃,」說到這兒,卡朋歎了一口氣,「可是,這也同樣需要時間。我不能讓弗蘭克在我出獄之前就一手毀了我的基業。」
「你認為弗蘭克他們會怎麼做呢?」
卡朋面帶憂傷地搖搖頭,又吸了一口雪茄,這才說道:「我認為弗蘭克比我更聰明一些,這決不是誇大其辭,我的確是這麼想的。他從我的失誤中汲取了教訓,」卡朋搖了搖頭,「絕不要感情用事,那是我的一個重大失誤。可是等我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已經太遲了,不然的話現在我也不會呆在這裡了。我一時頭腦發熱,結果為頭版新聞提供了太多的血腥消息,人們所希望的是有一個甜美寧靜的情人節,而不是充滿血色的情人節。」
我什麼也沒說。
卡朋繼續說著:「現在我盡量做一個和平的使者。去年的這個時候,我被關在美食城的監獄裡,他們帶達茨-舒爾茨和查理-盧西思諾來監獄找我。他們兩個人已經紛爭了很久,那主要是舒爾茨的錯,他不斷地侵佔著查理的領地。我試圖給他們以忠告,可是那該死的舒爾茨一句話也聽不進去,我關在這麼一個鬼地方也拿他沒有辦法,不過我還是盡最大的努力勸說他們兩個幫派休戰。」說到這兒,卡朋的眼裡閃過一絲冷酷的光芒,「要是我在外面的話,我想我會親手斃了他的。」
這時候,卡朋已經吸完了手裡的那支雪茄煙,他又點燃了新的一支。我坐在那裡耐心地等待著,看看我究竟能做些什麼。
他吸了一口新點燃的雪茄,又繼續說了下去:「當我聽說弗蘭克那個危險的計劃以後,我就派人捎信給他,『弗蘭克,不要那麼做。千萬不要再製造新的血腥新聞了,你總會找到一個更好的解決辦法的。』可是你想得到嗎,他和他的律師來見我的時候,對我的勸告不理不睬。他告訴我,『艾爾,現在你在裡面,我在外面,完全是出於對你的尊重,我才會來聽聽你的建議。』他居然說,『我在外面,現在是我控制一切。』他竟然會用那樣的口氣對我講話。」
卡朋有些難過地低下了頭,看起來頗有些「虎落平陽被犬欺」的落寞之感。
過了一會兒,他抬起頭向我微微一笑,「你知道弗蘭克的計劃嗎?」
「我不知道。」
「猜猜看。」
「我——」我做出了一副努力思考的樣子,「我猜不到。」
「再試試看。」卡朋就像在有意測驗我的智商水平。
我皺著眉說道:「難道是幫派之爭?他昨天殺了紐伯利。」
卡朋笑了一下,說:「殺人也要找個好時機,只有笨蛋才在風聲不對的時候大動干戈。當然了,有些人還是得除掉的,不過千萬不能養成嗜殺的習性,有些傢伙不到萬不得已,是絕對碰不得的。」
這是卡朋的殺人原則嗎?
我問道:「比如誰?」
卡朋眨了眨眼睛,小聲說:「比如大城市的市長。」
我吃驚地瞪大雙眼,差一點喊了出來:「什麼?」
「捨邁克,弗蘭克-奈蒂的下一個目標就是捨邁克。」
說完以後,他悠閒地向後靠到椅背上,一邊吸著雪茄煙,一邊笑著打量著我。很顯然我的那副驚愕的表情使他覺得很有趣。
我鎮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緒,盡量平靜地說:「你不是在開玩笑吧?」
卡朋笑了,調侃道:「是的,我當然是在講笑話。我預付給你整整一千美元,讓你從遙遠的芝加哥趕到亞特蘭大,我這麼做就是為了向你講講自己的生平。」
我仔細地考慮了一會兒,若有所思地說:「我曾經到醫院裡去看過奈蒂,看起來他的確對合邁克恨之入骨,我想他在一怒之下很可能這麼做,可是這樣的做法……」
卡朋接著說道:「太過瘋狂了?你說得對,黑勒,奈蒂這一舉動無異於自取滅亡。現在形勢對我十分不利,我與聯邦政府之間的關係已經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可是,如果我派去維護安全的人殺了芝加哥的市長,這件事實在是讓人……」
我打斷了他的話,「難道奈蒂想親手殺了他?」
「不,雖然他已經瘋了,可是他並不傻。」
「那麼,他打算怎麼辦呢?」
「我不清楚,這就是你的工作了。」
「我的?」
「我在外面有很多眼線,所以我能搜集到許多情況,不過還不是全部。我知道時間、地點,甚至還清楚誰是殺手。」
「噢?」
「捨邁克要去佛羅里達,」說到這兒,卡朋幽默地評論了一句,「我多希望去那兒的是我,而不是他,這樣所有的人都不會有麻煩了。捨邁克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尋求上層的庇護。你知道的,他在最後的一分鐘擊敗了對手艾爾-史密斯,這使得他聲名大振,不過他卻在國會的選舉中失利了,因為在白宮看來他一文不值。所以他要乘這次總統換屆之機,親赴邁阿密尋求政治上的靠山。可惜這是一次致命的旅行。捨邁克打算在那裡停留一周左右,弗蘭克選擇了在芝加哥以外的地方製造血腥新聞,這表明他還沒喪失全部的理智。」
「你說你知道派去的殺手是誰。」
「我只是知道計劃中的人選,不過計劃可能會隨時更改,我們以後再說這個。黑勒,我之所以選中了你,首先是因為你是,或者說曾經是警察,你一定能處理好的,你可以人不知鬼不覺地跟蹤捨邁克,萬一被他們發現了,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你不是黑社會分子,只是一個誠實的、去佛羅里達度假的公民,而且在必要的時候,你還可以用槍。別擔心,你會得到那裡的持槍許可證的,你可以以私家偵探的身份去那裡,我在邁阿密也有內應。」
我尋根究底地問道:「艾爾,許多人和我有同樣的能力辦這件事,你為什麼偏偏選中了我?」
「殺手的名字並不重要。我可以告訴你他是一個大約三十歲左右的金髮碧眼的男子,你以前見過他的。」卡朋向我詭秘地一笑,「現在你明白了吧?」
是的,我明白了。
因為突然之間我知道自己曾經幫過卡朋一個什麼樣的忙了。雖然在我那麼做的時候,根本不知道這會對他有利。
在一九三○年的夏季,阿爾弗雷德-傑克-林格爾正獨自一人走在密執安大街通往伊利諾中心車站的地下隧道裡,當時他正要去乘坐通往華盛頓公園的三十二次專列。那天他戴著一頂草帽,一邊洋洋自得地走著,一邊悠閒地吸著雪茄。就在他站在列車時刻表前查看開車時間的時候,一把點三八式的無聲手槍抵住了他的後衣領,一顆子彈無聲無息地射進了林格爾的腦袋。當他的身體頹然倒下的時候,手裡的雪茄仍然冒著煙。
那名兇手也戴著一頂草帽,身穿一套灰白色的西裝,金髮碧眼,身高大約在六英尺左右,體重約有一百六十磅,看上去也就是二十五、六歲。他戴著手套,左手持槍,在林格爾無聲無息倒下的那一刻,他把手槍扔在旁邊的水泥地上,迅速地鑽進了驚恐萬狀的人群中。
他一路飛奔,跑過了密執安大街,又向西轉到了魯道夫街上。當時正站在十字路口值勤的交通警察聽見有人大喊「抓住那個人」時,就猛撲上去扭住了他的胳膊。那名兇手揮拳打倒了交通警察,又轉了一個彎拐進了一條幽深的小巷,小巷的另一個出口在繁華的鬧市區,兇手就在那裡不見了。
「正義的」新聞記者林格爾就這樣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槍殺了,整個芝加哥,尤其是他的報社老闆麥考米克對此大為震驚。實際上,這名表面廉潔公正的記者收取了大量的黑社會賄賂,也因此知道了許多黑社會的內幕,結果就像名殉道士一樣被幹掉了。在他死後,社會各界集資五萬多美元用以懸賞捉拿兇手,人們一心一意地要為這名「站在懲治罪惡鬥爭最前沿的英雄」報仇雪恨。
可是時隔不久,林格爾的真實身份被揭穿了,這使得所有的芝加哥人都感到尷尬不安。林格爾在黑社會中也被稱為「傑克」,這位周薪只有六十五美元的記者每年的收入竟然高達六萬多美元。許多黑社會分子在私下裡稱他為「地下警察局長」,因為他能在警察局和黑社會組織中往來自如。如果有人想拜見某一位黑社會的老大,只要交給傑克一筆介紹費,他就能牽線搭橋,有時他也充當皮條客這樣不光彩的角色。除了一部豪華的林肯轎車以外,他在密執安州的海灘上還有一處私人避暑別墅,在佛羅里達也有一座同樣的別墅。在芝加哥時,他在豪華的五星級酒店——史蒂文森酒店裡包了一套高級套房。在空閒時間,他既玩股票,又去賭馬。他有兩個最為親密的朋友,一個是警察局長,另一個就是送給他鑽石腰帶的艾爾-卡朋。
以兇手丟棄在犯罪現場的手槍為線索,查到了一個叫彼得-添恩-弗朗傑斯的武器商人。據他說,他在情人節那天,把包括凶器在內的幾支槍賣給了一個叫泰德-紐伯利的人。
當時,紐伯利還在卡朋的手下做事,他是林格爾的好朋友之一。在事情發生之後,他一反黑社會分子相互包庇的慣常態度,站出來公開暴露了林格爾的罪行。當時正在佛羅里達州的艾爾-卡朋也趁著這個機會大肆抨擊新聞界的腐敗風氣。
林格爾的一個死對頭傑克-朱塔成了最大嫌疑犯。在警察一番嚴刑拷問之後,朱塔也被人殺死了。很顯然這是卡朋派人為死去的「老朋友」——林格爾報了仇。
不過林格爾的報社老闆麥考米克並沒有就此罷手,開始自己著手調查此事。在多方面的幫助下,他終於查出了「真兇」萊昂-布魯裡斯。據傳言,卡朋曾私下裡給幫助麥考米克調查的人不少錢,讓他們將目光對準萊昂,卡朋此舉的目的是為了平息自情人節殺戮以後公眾們的憤怒之情。
萊昂-布魯裡斯是聖-路易一個工會中的激進主義分子,他當時三十一歲,有著一頭鬈曲的淺褐色頭髮。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他始終緘口不語,據說他也早已經被黑社會買通了。他的兩名辯護律師都是林格爾的好朋友,其中的一名律師路易斯-皮昆特還是目擊證人之一。
在開庭期間,一共有十五名目擊證人出庭作證,他們中有十四個人在隧道中看見了一名金髮碧眼的殺手在槍殺林格爾之後逃之夭夭了。雖然,那十四名目擊證人中只有七個人指認出兇手就是萊昂,不過,最終萊昂-布魯裡斯還是被判處十四年有期徒刑。
在林格爾一案中,起到至關重要作用的就是那第十五名證人的口供,雖然他當時並沒有在隧道之中,不過他卻一口咬定萊昂就是兇手。他就是那名差點兒就抓住兇手的交通警察內森-黑勒,也就是我。
卡朋若有所思地回憶著,「傑克是我的一個朋友,我付給他一萬美元,希望他能保護我的一名手下,可是他後來沒有收到這筆錢,就對我惱羞成怒,中斷了與我的聯繫。然後又和我的對手摩倫混在一起。後來,他還去我專門訂做服裝的一家店裡拿走了四、五套高檔西裝,並指名記在我帳上。我只好採取行動了。」
我一言未發。
他說:「你當時幫了我一個忙,讓另一個傢伙做了替罪羊。」
他所說的「另一個傢伙」就是萊昂-布魯裡斯。
卡朋繼續說著:「這樣的話,你要辦的這事就容易多了。因為你不是黑社會的幫派分子,又是惟一一個能夠認出奈蒂派去刺殺捨邁克的那個『金髮碧眼』的人,你不覺得自己很走運嗎?」
我苦笑了一下,說道:「是的,我的確很走運。」
我扭住了那個「金髮碧眼」的胳膊,不過他還是從我手裡溜走了。這件事使我「榮升」為便衣警探,又使我被選中去「逮捕」奈蒂,現在又是這件事使我坐到了卡朋的面前,這一次,我又會再幫誰一個忙呢?
卡朋說道:「這裡還有九千美元等著你,總共是一萬美金。你所要做的就是阻止奈蒂殺捨邁克。」
「怎麼阻止?」
卡朋聳了聳肩,答道:「那就是你的事了。不過我建議你做得乾淨利落一些。如果你能抓住那個『金髮碧眼』,就把他帶到別的地方,然後處理掉他。你最好幹得漂亮一些。」
「我不再殺人。」
卡朋笑了,「我說過要你殺人嗎?我說的只是阻止他,至於具體怎麼去做,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了。」說到這兒,他大笑了一聲,「等到捨邁克平安地回到芝加哥,我就會讓奈蒂明白究竟誰才是最大的贏家。」
我謹慎地說道:「奈蒂會對我不滿的。」
「不會有人找你的麻煩,這事完了以後,絕不會再牽連到你,我會負責一切的。我要讓奈蒂知道,雖然我關在裡面,他可以在外面自由地控制,可是還是我說了算,他們跳不出我的掌心。」卡朋的眼裡露出了一股殺氣,「我要讓奈蒂和他的手下人接受一個小小的教訓,以免他們下一次再犯同樣的錯誤。」
就在這時,在我的身後傳來了一個聲音,「時間到了。」
原來是那個警衛探進頭來,他似乎對打擾了我們的談話感到有些抱歉。
卡朋向他點點頭,那名警衛馬上又縮回去了。
我站了起來,問道:「你還沒有問我願不願意幹呢?」
卡朋慢條斯理地站了起來,自信地說:「你會幹的。」
說完之後,他就轉身走了出去,把我一個人留在了接待室中。
卡朋說得不錯,我會幹的,那不僅是因為我的主顧是卡朋這樣一個無法拒絕的人,也不僅因為那筆為數不小的一萬美元。
我要做一件卡朋意想不到的事。
這一次,我要抓住那個「金髮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