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血偵探 正文 第十一章 神秘來訪者
    摩爾森酒店是芝加哥最高的酒店,如果廣告可以相信的話,它也是世界上最高的酒店。它的主樓有二十一層,上面還有十九層,再上面是一個頂端有餾金球的旗桿,那個金球的頂端是芝加哥的最高點。捨邁克就住在酒店的最頂層,如果他想再往高處藏,就得爬上旗桿,坐到球上去了。

    那是星期三的下午,亞特蘭大的旅行讓我全身疲憊。前一天下午兩點,我才回到芝加哥,在德爾伯恩火車站,我還不經意嚇壞了幾個不知道我已經辭職的小偷。我到賓揚飯店匆匆忙忙填飽肚子,又到邦尼的小酒店喝了杯睡前酒,回到辦公室給小額信貸公司打了個電話。我把折疊床鋪好,打算睡到中午,這回我可要睡個夠,管它是哪天中午呢!但今天早晨七點半,我睡得正香的時候,卻被艾略特的電話給吵醒了。他要我八點鐘和他一起喝咖啡,我們約好九點鐘在摩爾森酒店的三明治商店見面。

    我走進酒店的大廳。這個大廳非常豪華,灰白色的大理石地面,大理石和木頭裝飾的牆,在高高的拱形天花板上安裝著青銅電燈,盆栽的蕨類植物。大廳的右邊是大理石砌成的鑲青銅的服務台,左邊是五部電梯。我乘坐其中的一部電梯上了五五樓。這個時期,芝加哥的大多數酒店都面臨著危機,著名的布萊克斯頓酒店即將破產,摩爾森的生意還算比較好,但也只能維持平常收入的一半,遇到經濟大蕭條,即使像摩爾森這樣實力雄厚的大集團也舉步維艱。

    我到邦尼的住處洗了個澡,刮好臉,打開我的小櫃準備穿衣服,當我正在繫褲子時,感覺有人把一個手指放到了我肩上,我轉過頭去一看:是蘭格。

    這是奈蒂槍殺事件之後,我第一次見到他。他的鬍子長了,顯得比以前更髒了;他穿著一件皺皺巴巴的西裝,禿頭油光珵亮,甚至可以反光;他的黑眼睛閃著光,臉上帶著嘲諷的神情。

    他用一個手指點著我的胸,說:「你到這兒有什麼特別的事嗎,黑勒?」

    我說:「你的手指恢復得不錯嘛。」我以同樣的態度回敬他。

    他又用這根手指使勁地戳我,說:「恢復得確實很好。」

    我抓住他的手指,用力扳彎它,他痛苦萬狀卻沒有出聲。

    我輕蔑地看著他,說:「你的朋友米勒沒給你傳我的話嗎?離我遠點兒,聽見了嗎?我不想再見到你們這些狗娘養的。滾,快滾吧!」

    我讓他走,他揉著被弄疼了的手指,漲紅的臉已經扭曲了。他慢慢地向後退,還不時地邊退邊向後面看,希望米勒突然出現,給他壯膽,但米勒沒有來。

    他硬著頭皮說:「黑勒,我只想知道你來這兒幹什麼?」

    「我在用旅行者套間,跟你一模一樣,蘭格。我猜捨邁克不讓你用他那間特級頂樓,你只能住旅行者套間吧!或許市長大人還把它鎖起來了呢!」

    「你以為你很風趣嗎?」

    「不,我以為你很風趣。對不起,蘭格,我得走了。」我穿上外套,戴大帽子,把大衣搭在胳膊上,準備走開。他伸出手擋住了我的去路。

    他說:「瞧,咱們也許應該放棄前嫌,和平共處,對不對?畢竟咱們之間有著共同的利益,不是嗎?」

    我說:「審判時咱們是一根線上的螞蚱,但是在那以前,離我遠點兒。」

    他尷尬地聳聳肩,說:「好吧!」隨即我就離開了。

    艾略特坐在三明治商店的一個雅間裡喝咖啡,一看到我,就馬上笑著招呼我。

    我試圖搪塞過去,說:「剛才碰到了一個朋友。」

    「誰?」

    「蘭格。」

    「別開玩笑了。你們一直很友好嗎?」他看著我說。

    「當然。我們是老搭檔。」

    艾略特用大拇指向上指了指,說:「他一定是來保護捨邁克的吧!我聽說捨邁克要住在頂樓,史蒂文住起居室,三個主要人物住臥室,據說,裡面有圖書館、廚房、餐廳等,一應俱全。」

    「那一定是以『公僕』的標準支付租金的吧!」

    艾略特毫無幽默感地笑了。

    「一定是他們告訴你的。」

    「對奈蒂的預謀有什麼消息?」我轉換了話題。

    艾略特聳聳肩,說:「據說,奈蒂要用『小紐約人』肯帕戈納去幹掉捨邁克,捨邁克已經聽到風聲了。紐伯利不但不是個好選手,還不聽捨邁克的話,他竟出一萬五千美元要奈蒂先死。比賽結果是:奈帶活了,紐伯利卻死了,捨邁克藏到了樓上。」

    「你認為他有危險?」

    「我聽說他買了一件防彈衣,但我認為,他根本不會有危險,輿論的力量太大了,我看弗蘭克簡直是傻透了,他怎麼可能殺得了芝加哥市長呢!」

    「不過,他的確是在計劃刺殺捨邁克。」我說。

    「在他行動之前,秘密一定會被洩漏,黑社會的任何一個人都可能刺殺捨邁克,不僅僅是卡朋幫的人。如果捨邁克真的遇刺,不……我的意思是捨邁克是安全的,奈蒂太聰明了,他絕不會幹那種蠢事的。」

    我點了點頭。一個繫著粉紅色圍裙的漂亮女招待走了過來,她對我粲然一笑,我要了一杯咖啡,看著她輕盈地離開。

    我說:「我想我戀愛了。」

    「也許你該打個電話給珍妮。」

    我看著他,說:「不,我們已經結束了,徹底完了。」

    「要是真像你說的那樣就好了。瞧,大約上週六……」

    「什麼?」

    「帶你去認紐伯利的屍體,如果我的話像在命令你,那麼我很抱歉。」

    「喂,那樣會更糟的,奈蒂會殺了我,而不是你內斯。」

    艾略特苦笑了一下,說:「我想說……你出門了嗎?」

    「是的,好幾天。」

    「去哪兒了?」

    「城外,是去工作。」

    「我並不想打聽什麼。」

    「我知道,艾略特,但是,你確實管不住自己。」

    「告訴我,你和小額信貸公司的進展怎麼樣了?」

    「很好。安德森先生先支付給我一些調查保險金,我很感激這位主管,當然,也感激你的推薦。」

    「喔,內特,沒什麼。」

    「不過,我還是不能告訴你我昨天去哪兒了。」

    「如果你不想……」

    「好吧,我去了亞特蘭大,使卡朋成了我的主顧。」

    他傻笑著說:「你用不著逗我玩。」然後用他那雙大眼睛盯著我。

    我聳了聳肩,說:「我現在只能告訴你我正在為一位律師工作,這或多或少能使我對事情敏銳一些。」

    「雖然有些疑點,但我還是相信。況且,這與我無關,我只是有點好奇罷了。」他試圖解釋一下。

    「這樣最好。」

    「什麼律師?」

    「上帝啊,艾略特!路易斯-皮昆特。」我有點不耐煩了。

    我知道他很不高興,他失望地看著他的咖啡,不出聲了。

    我說:「艾略特,我和他並不親密,事實上,我還沒見過他。」

    「也許你真的去亞特蘭大見卡朋了。」原來他一直不相信我說的。

    我很自然地說:「是的。」假裝和他開玩笑,「也許我去了。」

    「我聽說皮昆特和卡朋有關係。」

    「我也聽說了。」

    「他也是殺林格爾的兇手的律師。」

    這樣我們把長期困擾我們的傑克-林格爾事件擺上了桌面。

    我說:「假設布魯裡斯真的是殺害林格爾的兇手的話。」

    艾略特看著我,說:「喔,我肯定他就是兇手,我有許多信得過的證人。」

    我沉默不語。

    他說:「有件事很久以來我一直想告訴你,儘管林格爾事件發生在你和我認識以前,我們也從未談過這件事,但你現在看上去又要和它有關係了。我指的是卡朋幫。雖然你沒有錯。」他用大拇指又指了指捨邁克的新居,說,「而……我只是關心你。」

    「謝謝你的關心,艾略特,我真的很感激你,但是……」

    「但是別插手這件事。好極了,我只想告訴你一件事,一件鮮為人知的事。弗蘭克、威爾森和我都瞭解林格爾……我們知道他和卡朋關係親密,他對卡朋賄賂政府官員逃稅的內幕非常瞭解。我們打電話給麥考米克,他認識林格爾,但對他並不瞭解,我們沒有告訴他我們要見林格爾的原因,否則,他就不會全力以赴保護這位倒下的英雄的名譽了。我們讓他在《論壇》大廈安排林格爾和我們見面,他答應了,約定好六月十五日上午十一點見面。」他精神激動,停了停,然後接著說,「我不必講六月九日發生的事了吧。」

    六月九日林格爾被謀殺了。

    我說:「是的,不必講了。這一點我和你一樣清楚。」

    「一直困擾我的是:好像是種巧合,皮昆特是卡朋的人,是林格爾的好朋友,還是謀殺發生不久的一位目擊證人,這樣一個人竟給嫌疑犯當律師。」

    我向他點點頭,說:「我瞭解這件事困擾你的原因。」

    「在此謀殺事件的背後還有許多事。關於誰是主謀,有一些人認為是卡朋,而許多人認為絕對不是卡朋,我肯定這個主謀一定是卡朋,不會錯。」

    「艾略特,主謀就是卡朋,這一點我也敢肯定。」

    艾略特嚴肅地說:「那麼,林格爾事件到此為止,你別再插手了。但是我想你該瞭解林格爾沒能等到《論壇》大廈的約會,他就死了。」

    「對我來說,知道這些並不是壞事。謝謝你,艾略特。」

    女招待走過來,又給我們送來了兩杯咖啡。

    我注視著她離開。

    艾略特接著說:「聽著,內特,我今天早上要見你,不是要干涉你的事,我想告訴你一些新聞。」

    「喔?」

    「我要走了。」

    「離開芝加哥?」

    「是的」

    「為什麼?」

    「這兒的表演結束了。我是一隻蹩腳鴨,只要博覽會的客人們一到,啤酒的銷售就變得合法了,我還有什麼價值呢?我需要一份真正的工作。」

    「艾略特,禁酒令一直是你和黑社會鬥爭的武器,你手裡拿著這把利劍,為什麼要放棄呢?」

    他搖搖頭,說:「不,已經結束了。」他疲憊地看著我,看上去蒼老了許多。

    「你知道,內特,有時候我想對付卡朋只是……公共關係,他們選中我,利用我跟他發生衝突。我們賣命地工作,想盡一切辦法,拼盡全力把他送進監獄,可是好了,到頭來黑社會仍舊存在。禁酒令一旦被撤銷,他們就會更加變本加厲,地盤會越來越大。而這兒,還是這兒,我相信沒人會在乎這些。那我算什麼呢?」

    我沉思了半晌,說:「艾略特——你知道你對付卡朋的努力贏得了公眾的支持與尊敬,在這方面,沒有人比你做得更出色。」

    他憂傷地笑了笑,又搖了搖頭。

    「內特,說得好聽一點兒,我是只勇猛的獵犬。我想也許我真是一隻獵犬,也許我喜歡在報紙上看到我的照片,在頭版頭條看到我的名字,但那是我惟一的箭,那是我惟一能得到公眾支持、表達對公眾關心的方式。我拚命地工作、工作,結果卻是我成了那些政客們手中的木偶,在台前幫他們愚弄民眾。這難道很有價值嗎?」

    事實上,儘管這件事不是發生在我身上,但作為艾略特最好的一個朋友,我仍為他感到不平。

    「你要去哪兒?」

    「去他們要我去的地方。我想我還要在這兒呆一夏天,博覽會期間,他們可能還用得著我。」

    「人們會想念你的,我會更想念你。」我說這句話時有點兒傷感。

    「我現在還不會走,不管怎樣,我希望告訴你,一吐為快。」

    「我也要離開芝加哥,一個人,大約一、兩個星期。」

    「喔?」

    「是的,下個月上旬我要去佛羅里達。」我解釋道。

    「捨邁克不是也要那時去那兒嗎?」

    又要打聽。

    我佯裝不知地問:「是嗎?」

    艾略特不以為然地說:「好像是的。」然後他站起身,付了帳單,給了女招待五美分的小費,我又加上了一美元,他看著我說:「你確實是在戀愛。」

    我回答說:「在兩周沒有女人的情況下我很容易戀愛。」

    他笑了,眼裡不再有憂傷的眼神了。我們一起來到街上,走過德爾伯恩火車站,來到聯邦大廈,他進了大廈,我走回辦公室。風很大,芝加哥一月的寒風刺骨,我把雙手插進大衣兜裡,低頭趕路。

    來到樓門前,我仍舊低著頭,打開門,走上樓梯。這時聽到上面有腳步聲,我抬起頭來。一個二十出頭的女人走下來,她的臉長得很像克勞迪-考伯特,但沒有克勞迪的圓。她很高,足有一米七○,穿著一件絨毛領的黑色長外衣,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但給人的印象卻很深刻。她那短短的黑髮上戴著一頂別緻的黑色貝雷女帽,一隻手拿著一個黑色的小包。當她和我擦肩而過時,我對她笑了笑,她也回敬我一笑。她身上散發出一股清香,問起來不像是香水的味道,而像某種花的香味。不知怎麼,她身上的芳香讓我陶醉,這是一小時之內,我第二次墜入情網了,我只是有點情不自禁。

    她突然停下來問我:「你在這幢樓裡有間辦公室,還是只是拜訪某人?」

    我轉身面向她,學著唐納德-科爾曼的樣子斜倚在樓梯扶手上,儘管那樓梯扶手的安全性十分值得懷疑。

    我帶著不可言喻的自豪回答說:「我在這兒有間辦公室。」

    她笑著說;「喔,那太好了!也許你知道黑勒先生的營業時間。」

    聽了這話,我喜不自勝,以致有些語無倫次。

    「黑勒先生就是我,我就是內森-黑勒。」

    「喔,好極了,我就是要見你。」

    她走上樓梯,我讓她走在前面。當她從我身邊過去時,她的身體碰到了我,她的芳香再次讓我陶醉。穿過走廊,我帶她來到我的辦公室。她走進去,我接過她的外衣,把它掛在衣架上。她兩隻手拿著那個小錢包,躊躇地站在那兒。

    她長得出奇的漂亮:白皙的肌膚,紅潤的面頰,紅艷豐滿的嘴唇,在她的一身黑色服裝的襯托下顯得更加嬌媚動人。她穿著黑色的過膝長裙,黑色的高跟皮鞋,尤其是那頂貝雷帽使她看上去像個舞蹈演員。

    我掛起我的上衣,隨後請她在辦公桌前的椅子上坐下,我坐到她的對面。她向我伸出手,我不知道應該吻它,還是握它,於是我只好輕輕地捏了她的四個手指一下,然後坐下。她微微揚著頭,正襟危坐。

    她自我介紹說:「我叫瑪麗-安-比姆,我沒有藝名。」

    「你沒有?」

    「這是我的真名,我不喜歡藝名,我是個演員。」

    「真的嗎?」

    「我在一個小劇院演戲。」

    我想那一定是個很小的劇院。

    我說:「我明白了。」

    她坐得更直了,睜大眼睛,說:「喔,別擔心!儘管我還只是個小演員,但我並不拮据。」

    她擺出一副一定要我相信的態度。

    「我沒認為你窮啊!」

    「我有固定的收入,我在廣播電台工作。」她進一步解釋道。

    「是嗎?」

    「是的,我的生活很寬裕,你聽廣播嗎?黑勒先生。」

    「我有空兒時聽。我正打算在我的辦公室裡安一台。」

    她環視四周,好像在看我買來收音機應該放在哪兒,結果,她看到了折疊床。她極富表演性地用手指著它,但一點兒也不裝腔作勢地問:「那不是一張折疊床嗎?」

    我有點兒尷尬。

    我說:「可能是吧!」

    她聳聳肩,隨後既不去想折疊床,也不去想我說的話,她看著我,笑著說:「坦白比爾。」

    我被弄糊塗了:「你說什麼?」

    「那是我主持的節目。我主持好幾個節目呢!『坦白比爾』是其中之一,你聽過『第一夜先生』這個節目嗎?我用幾種聲音主持節目,我認為這個節目是我做的最好的節目。」

    「我也是個喜歡變化的人。」

    她很傷感地說:「他們都用真聲。」好像那對她來說是大材小用了。

    「我很欣賞你這樣的演員,這麼有敬業精神,許多演員應該因此而感到羞愧。」

    「其實,芝加哥廣播電台也有許多優秀的演員,黑勒先生,像弗蘭西斯-布什曼、艾倫-裡茨、弗蘭克-迪尼等。」

    我說:「還有艾迪-肯特。」

    她立即糾正我說:「他不在芝加哥。」

    「那麼,我們已經講清楚你的工作能掙很多錢了,你僱用我幹什麼呢?」

    她那自命不凡的驕傲表情消失了,神情變得憂鬱起來,她從小包裡拿出一張小照片,遞給我。

    「這是吉米的照片。」她說,「我們是雙胞胎。」

    我微笑著,對她說:「希望不是完全一樣的雙胞胎。」

    她根本沒理解我的意思,只是冷淡地說:「是的。是的。」

    我把相片還給她,她搖搖頭說:「你留著它吧!我想要你找到他。」

    「他失蹤多久了?」

    「準確地說他沒有失蹤……你可以找警察,他們會很輕鬆地找到他,我的意思是這不是失蹤案件。」

    我完全被她搞糊塗了。

    「比姆小姐,這是怎麼回事?」

    「請叫我瑪麗-安。」

    「好吧,瑪麗-安。為什麼你說你的兄弟不是失蹤呢?」

    「我們來自衣阿華州的達文波特——密西西比的三個城市之一,聽說過嗎?洛克艾蘭?莫蘭?」

    這三個城市我都聽說過。爵士樂手貝克斯-貝德貝克就來自達文波特,一九三一年他被販酒商給謀殺了。我聽鐵路工人說他的死使來自洛克艾蘭的保羅-惠特曼有了成功的機會。邦尼在莫蘭打過比賽。但是我沒說什麼,因為她此時已完全陷入了對昔日的回憶之中,我不想打斷她。

    她說:「我的父親是個脊柱按摩醫生,他還在世。達文波特是按摩脊柱治療這個方法的發源地,帕默斯家族發明了這種方法。我父親和他們家關係非常好,父親是他們的開門弟子之一,但是父親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雙手被嚴重燒傷,所以他不得不放棄他的工作。他在帕默斯學院教過一段時間課,現在又改行經營WOC廣播公司。」

    我打斷她,問:「他的手壞了,怎麼經營廣播公司?」

    「WOC是帕默斯家的產業,我最初的廣播經驗是在那兒學到的。當我還是個小女孩的時候,就在廣播中朗讀詩歌。等我長大一些,我就有了自己的少兒節目,我為孩子們講故事,比如童話故事。那時的經驗使我能在芝加哥找到一份廣播工作。」

    「吉米和我的關係一直都很親密,我們都有許多夢想。我想成為演員,他想成為記者。童年時我們讀過許多書,我想是那些書使我們充滿了幻想和雄心,但是,那只是吉米的夢。我想你能猜得到,父親只想讓他子承父業,這是大多數老人的想法,可是吉米根本不那麼想。他在奧古斯坦上了幾年大學,學習的是文科,他想學新聞,但是父親要他到帕默斯學院學習,吉米不肯去,父親就取消了對吉米的經濟支持,然後吉米就離家出走了。」她喋喋不休地說著。

    「那是什麼時候的事?」我問。

    「一年半以前,大約是一九三一年六月,正好是他退學以後。」

    「你來芝加哥多久了?」

    「已經一年了,我希望能在這兒找到他。」她說。

    「芝加哥是座大城市,許多人都可能來這兒。」

    「現在我知道了,我在達文波特的時候根本不知道。」

    「可以理解。但是你有什麼理由相信他會來這兒呢?」

    「因為他說過他想到世界上最大的報社工作。」

    「《特布報》社。」

    「是的,而且任何一家芝加哥報社他都可能去。」

    「你認為他來芝加哥,可能到許多報社中找過工作嗎?」

    「最初我是這樣想的,我給所有的報社都打過電話,問他們有沒有一個叫詹姆斯-比姆的人在他們那兒工作,但回答都是沒有。他們只是嘲笑我。」

    「他們以為你在給他們搗亂。」我試圖向她解釋。

    「為什麼?」

    「詹姆斯-比姆,吉米-比姆,你知道後一個姓氏裡有一個不發音的字母。」

    「喔,原來是這樣,我根本沒想到。」她好像豁然開朗了。

    「但他們可能想到了。他沒有和你的家人保持聯繫嗎?你的父親或母親?」我把話題拉了回來。

    「沒有。順便說一下,我的母親在生我們的時候去世了。」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好,此時任何補救似乎都是徒勞的,於是我只能換個角度問:「我猜是你一個人要找到你的兄弟……你的父親根本沒有參與。」

    「是的」

    「你還能告訴我一些別的相關信息嗎?」我繼續問。

    她想了想,說:「他曾跟我講過他希望乘運貨的車來。」

    「喔,我知道了,沒有更多可靠的線索了嗎?」

    「是的。但是你一定會盡力去找他的,對嗎?」

    「當然,但是我現在還不能向你做任何保證。我會到報社去查找,也許我還會問問那些街頭乞丐。」

    「為什麼要問他們?」

    「你的兄弟是個沒有社會經驗的年輕人,也許運氣不佳,那他可能會淪為流浪漢,或許他已經乘貨車去了別的什麼地方。你想知道我的猜測嗎?」

    「當然想。」

    她瞪大眼睛,很專注地看著我。

    「他來到芝加哥,沒有找到任何工作,但又無顏回家,就淪落為流浪漢。我的猜測是,當他有一天感到全身疲憊、心灰意冷、思念家鄉的時候,他會和家裡人聯繫的,因為他已經長大了。」

    「黑勒先生,你到底想說什麼?」她白皙的臉蛋漲紅了。

    「叫我內特。留著你的錢吧!但是,如果你堅持讓我找的話,我會去找的;可實際上,即使我們什麼也不做,他也會回家的。」我想勸阻她。

    她斬釘截鐵地說:「請幫我找,黑勒先生,我相信你會的。」

    我沒辦法了,她太固執了。我聳聳肩,笑了,「好吧。」

    她高興地說:「太好了。」她的笑容使整個房間熠熠生輝。

    「我的收費是每天十元,這件事我需要三天,所以……」

    她從錢包裡拿出一張一百元的鈔票,遞給我,「這是一百元。」

    「太多了。」

    「請拿著,黑勒先生,這是……我該叫它什麼呢?」

    「佣金,小姐。但我不能拿,這實在太多了。」

    「請收下。」

    「不。」

    「一定要收下。」

    「那麼,好吧!」

    「好極了。」

    「你的地址呢?我怎麼才能和你取得聯繫呢?」

    「我在東切斯那特有個廣播站,我們那兒有電話,你可以打電話給我。」她告訴我號碼,我把它記了下來。

    「它在塔城,是嗎?」我說。

    「是的,你不感到驚訝,是嗎?」她頑皮地說。

    我說:「不。」塔城是芝加哥的格林尼治村,城裡的自由派藝術家的聚居區。但是有個問題我還有點不太明白,於是我問,「告訴我,你為什麼來找我?」

    她天真無邪地看著我說:「因為你的號碼是電話薄上的第一個。」然後,她站起身,說,「我得趕快回去了,今天下午我還得主持兩檔節目呢。」

    「在哪兒?」

    「商業中心。」

    ABC和CBS兩大著名的廣播站都在那兒。

    我站起身,準備送她,說:「請允許我給您拿衣服。」

    我把大衣披在她身上,她的芳香在塔城都能聞到。

    她看著我,說:「我想,你一定會幫我找到弟弟的。」我從沒見到過像她那樣迷人的褐色眼睛。

    我給她開門,我說:「不一定。」

    可我心裡知道,我一定會盡全力幫她找她弟弟的。

    我走到窗前,目送她到街上,凝視著她穿過安全出口,最後看她的貝雷帽一晃,就上了出租車。

    我自言自語地說:「我想我真的是戀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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