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軍閥史話 一七四、聯省自治運動
    「自治」運動是南北戰爭和直皖戰爭後的一個新興主張,首倡自治的是湖南省,湖南是南北戰爭中兵家必爭之地,身受戰火洗劫最為浩大,因此逐漸地產生一種「保境息民」的願望,希望不介入國內政爭。

    「自治」的性質和「獨立」或「自主」完全不同。湖南首倡自治,提倡制定省憲法,不受外力干涉,反對中央集權,反對客軍侵入湖南。

    這個運動以後支配了北洋時代若干年,以後的若干年中,中央集權和聯省自治一直是兩個不同的觀念在互爭長短。

    聯省自治運動的創始人之一,趙恆惕氏曾回憶當時倡議的經過如下:

    「湖南主張聯省自治,譚公組庵實首倡斯議,日後余等之積極推行,實以完成譚公未竟之意旨而已。緣護法戰爭,湘省首當其衝,受禍最烈。張敬堯之荼毒三湘,尤令省民身受其痛。故九年夏湘省光復,譚公即於七月十七日以湘軍總司令名義發佈筱電,宣告湖南省自治宗旨,冀超出南北政爭之外,予省民休養生息之機會。當時上海北京各界名流多表同情。至於省治之初步展開,則在是年冬季翦除反側,安定全省之後。首先成立省憲籌備會,分湘中、湘西、湘南三路,挽省議會議長彭兆璜、國會議員吳景鴻、鍾才宏分任三路籌備委員。復敦聘名流專家王正廷,蔣方震、彭允彝、李劍農、湯漪等十一人為省憲起草委員。假岳麓書院開會草擬憲法,自民國十年三月中旬,迄四月中旬,前後凡一月,謝絕訪客,悉心起草。以後復召集審查委員會,詳細審訂修正。審查會由大縣推舉代表二人,小縣推舉一人組成。惜因種種關係,憲草之審查遲遲不能完成,而援鄂戰事又告發生。省憲之正式訂定與聯治運動之具體進展,乃在援鄂失敗之後。然而聯治之說已風行全國。國民苦於南北兵事有年,聯治運動有時雨之望。名賢紛紛撰論闡揚,川、滇、浙諸省相繼倣傚,而鄂人且乞湘援手,助成其省治之實現也。

    直系王占元主鄂政有年,日事聚斂,所部軍隊復兵變迭起。當聯省自治運動盛行之際,鄂人乃圖驅逐占元自治,而苦無兵力,於是推李書成、蔣作賓、何成浚、孔庚等乞援於湘、川兩省,以達成其目的。

    湖南既倡導省治於先,與湖北又有唇齒之誼,故慨允出兵相助。李、蔣等人並公佈湖北省自治臨時約法一件,舉蔣作賓為總監,孔庚領自治軍,而以留湘數年之夏斗寅部鄂軍為先鋒,湘省則遣宋鶴庚為第一師援軍主力。余曾躬赴前線視師。」

    9年冬天起,各省都進行爭取自治,各省的團體爭取自治的通電和各省代表到北京請願實施自治的新聞,佔滿了報紙的篇幅,自治運動成為五四運動後規模最大的一項運動。

    在北京,自治運動有兩個聯合組織,一個是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甘肅、廣東、四川、福建、湖北、廣西、山西12省和北京市代表組成的各省區自治聯合會。一個是直隸、山東、河南、山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蘇、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廣東、廣西14省代表組成的自治運動同志會。在北京以外,天津成立了直隸、山東、河南、山西、陝西、熱河五省一區自治運動的聯合辦事處。上海成立了旅滬各省區自治聯合會。

    「自治」這時成為時髦的名稱,軍閥們為了割據一方,要自治,反對軍閥希望保境安民的人們也以自治為號召。

    自治運動發源於湖南,蓬勃於南方各省,但很快地就蔓延到北京政府的管轄區。長江流域掀起了廢除督軍和主張民選省長運動:江蘇省議會在李純自殺後,決議廢除督軍,江西省議會彈劾省長戚揚並通過民選省長案,安徽和湖北兩省也有同樣的呼聲。在北方,直隸省議會建議各省省議會派代表到上海於10年1月17日舉行聯省會議,討論制定省自治法的問題;甘肅各團體和旅京同鄉,在北京政府任命蔡成勳為甘肅督軍後,於9年12月31日發起拒蔡、廢督、和「甘人治甘」運動,嚇得蔡成勳不敢到任。

    北京政府面對這個「離心」運動,也手足無措,例如:已經決定派王克敏為江蘇省長,由於江蘇團體的反對,又改派了江蘇籍的王瑚,已經任命孫振家為湖北省長,由於湖北團體的反對,又派了湖北籍的夏壽康。北京政府的困難是既不敢得罪握有兵權的各省督軍,不能隨便調動他們,所以只敢做到任命本省人為本省省長,以緩和各省自治浪潮。有軍權的督軍們當然反對北京政府這種做法,因為有的督軍想自兼省長,有的想用自己人為省長,所以常發生北京政府任命的省長,因事先未徵求各該省督軍的同意而被擋駕。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湖北省長夏壽康因為受到督軍王占元的反對,只得在漢口設立省長行署,不久就被驅逐下台。

    其實,自治運動有一個先決條件,就是要廢除督軍,如果督軍制不能廢除,即使本省人做了省長,這個省長也只是一個傀儡,不可能發生什麼作用。即使督軍是本省人,也不過是自治其名,軍人專政是實。

    自治運動是民國初年一項政治願望,可是這個願望是和軍人野心家的行動背道而馳的。

    與「自治」相反的,是北京政府強調「統一」,由於桂系退出廣東時,宣佈撤銷軍政府和取消兩廣自主,因此北京政府即據以宣告「全國統一」。

    北京政府於9年12月29日任命陸榮廷督辦粵邊防務,任命譚浩明為廣西督軍,李靜誠為廣西省長。30日任命劉存厚為四川督軍,熊克武為四川省長,劉湘為重慶護軍使,31日頒布對廣西及四川的軍要授勳令。10年1月31日改派陸榮廷督辦廣西邊防軍務。同時對於湖南、雲南和貴州三省則派員前往「接洽統一事宜」。可是北京政府的命令,只有廣西一省奉行,四川軍人除了劉存厚外,一致拒絕接受北京任命。湖南方面趙恆惕一再通電否認依附北方,雲南的唐繼堯和貴州的盧燾也對北京命令置之不理。

    北京方面為了要在國際間造成已經統一的印象,因此自說自話的大作「統一」文章,在國務院下面成立「統一善後委員會」,並定每個星期四接待外國記者,宣佈和解答關於「統一善後」的各項問題。

    為了促成表面的統一,北京政府於9年11月17日宣佈籌辦地方自治,這與滿清在宣統年間允許籌辦立憲一樣,只是想拖時間。當然不能滿足各方面的要求。由於以前國會被非法解散,因此制憲工作未能完成,各省自治運動的代表以及西南方面都主張,由下而上,由各省制定省憲法「省自治法」,規定一省的職權,實現省長民選,俾將來制定國憲時承認既成事實,將省憲納入國憲之中。

    廢督是一個關鍵,北京各省區自治聯合會因為湖北在幾個月內發生兵變20餘次,人民生命財產都受到極大的損害,所以推舉代表請願罷免湖北督軍王占元,廢督即從湖北開始。總統徐世昌和國務總理靳雲鵬都不肯接見他們,派總統府秘書長吳笈孫、國務院秘書許鍾潞代為接見。吳、許兩人都很坦白地告訴請願代表說:「中央政府沒有力量裁兵,也沒有力度廢督。」代表們氣忿地說:「那麼我們要一個中央政府做什麼?我們還不如脫離中央政府」。許鍾潞冷笑說:「那也很好,反正中央是個空架子,你們脫不脫離都沒有關係。」

    江蘇旅京同鄉在李純自殺後,推舉張一-為代表,請求徐世昌不要派新督軍,乘此機會從江蘇開始度督。但是結果如何呢?北京政府不止發表一個新督軍,還發表了一個包括江蘇地區的新巡閱使。

    孫中山領導的廣州軍政府也反對自治,因為西南各省的自治破壞了軍政府,孫在廣州恢復軍政府的目的,在於出兵北伐,打倒北洋軍閥,西南各省的自治正是北伐的阻礙力量。

    湖南是首先倡出自治的一省,也是第一個制定湖南省憲法的一省。湖南省憲法內容節錄如下:

    序言:湖南全省人民為增進幸福,鞏固國基,制定憲法如左。

    第一章:總綱:湖南為中華民國之自治省,以現有土地為區域,省自治權屬於省民全體。

    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無男女種族宗教階級之區別。人民有保護其身體生命權,有保護其私有財產之權,有保護其居宅之權,有營業自由之權,有受教育之義務……等。

    第三章:省之事權,包括地方制度及地方自治之監督,制定戶籍法及登記法,礦業農林之保護及發電,省內之軍政軍令事項,省警察行政事項……等。

    第四章:省議會以全省公民直接選出之議員組織之,公民年滿卅歲以上,皆得被選為省議員,省議員任期三年,設議長一人,副議長二人,閉會時設常駐委員會。省長有重大犯罪行為,議員可提出彈劾。

    第五章:省長及省務院

    一、省長:省行政權由省長及省務員行使之。省長由省議會選出四人交由全省公民總投票決選,以得票最多數者為當選。當選後得愛國政府之任命。凡湖南公民年滿卅五以上在湖南居住五年以上者得被選為省長,現職軍人被選為省長時,須解除本職方得就任,省長任期四年,期滿改選,可連選連任一次,省長之職權包括:公佈法律及發佈執行法律之命令,統率全省軍隊管理全省軍政,任免全省文武官吏。

    二、省務院下設內務司、財政司、教育司、實業司、司法司。省務院設於省長署內,省長為省務院長,各司長為省務員。各司司長任期三年。省務院設政務會議,省長依政務會議決定之施政方針對於省議會負其責任。

    第六章:立法

    第七章:行政包括財政、教育、實業、軍事

    第八章:司法

    第九章:審計處

    第十章:縣制大綱

    第十一章:市鄉自治制大綱

    第十二章:本法之修正及解釋

    第十三章:附則:省法律未公佈以前,中華民國現行法律及基於法律之命令與本法不相牴觸者,仍得適用於本省。國憲未實施以前,應歸於國之事權,得由省議會議決執行之。

    湖南省議會以全省公民間接選出之議員組織之,凡有左列資格者皆得被選:一、曾在國內外專門學校畢業者;二、曾任薦任職一年以上,或委任職三年以上無過失者;三、曾任省縣議員三年以上者;四、曾任中等學校以上校長、教員二年以上者;五、曾任省縣公團法團職務五年以上者。省議員之名額暫定一百○八名,全省分三大區,一區卅七名,二區卅六名,三區卅五名。

    湖南憲法會議第一次名單如下:

    主席:荊嗣佑,副主席:江雋

    議員:唐國珍,黃英灝,陳小元,湯日新,晏孝澤,嚴國楨,左全志,唐陶,雷飛鵬,王克家,陳振東,黃鉞,彭定均,周天爵,魯兆慶,胡毓楨,黃純垓,黃衍,楊華,陳堅,熊焱華,方榮煊,楊雲鶴,唐德度,李宗嶸,黃藻奇,何炳麟,賓步程,朱繼承,馬續常,曹典球,唐-,楊樹-,符定一,程子樞,李希賢,陳強,張聲樹。

    主任秘書李鴻輝。

    湖南省憲的制定,曾延聘王正廷、蔣方震、彭允彝、李劍農等十一人為省憲起草委員,審查委員則由各縣派選,縣選一人,大縣加選一人為審查委員,對省憲有修正之權,但決定權則屬於全省公民總投票。籌備工作由國會議員吳景鴻、鍾才宏及省議會議長彭兆璜主持。籌備了一年多,直到民國十一年元旦才公佈省憲法。

    四川的各派各系軍人聯合驅逐滇黔軍時,曾在重慶成立聯合辦事處,推第二軍軍長劉湘為處長,第一軍軍長但懋辛,第三軍軍長劉成勳為副處長。這個聯合辦事處長等於就是督軍或者總司令。

    早在9年12月10日,四川軍人在重慶開了一個軍事會議,在會議中已經作了四川自治的決定,這個決定由全體川軍將領署名公佈。四川是繼湖南之後第二個宣佈自治的省份。

    北京政府認為四川已傾向北方,於是發表了劉存厚為四川督軍,熊克武為四川省長,熊於10年1月12日通電拒絕接受省長,21日全體川軍將領聯名通電否認北京政府對四川的人事命令,在這種氣氛下,傾向北方的劉存厚也不敢接受督軍任命,同時也只能贊成自治,在成都掛起了籌備自治的招牌。不過劉存厚內心仍願靠攏北京,所以他打了一個密電到北京,表示自己始終擁護「中央」,由於目前四川環境特殊,所以不能公開表示態度,請「中央」予以諒解。這時北京政府正因為在四川問題上丟了面子,碰了釘子,所以就把劉存厚的密電公佈出來,藉以遮羞。這一來劉存厚變成川人之敵,大家罵劉口是心非,甘心降北。劉存厚丟了人,於是打電報到北京,埋怨北京政府不該把他的密電公開,使他無地自容。使劉存厚更尷尬的,還不只此,他曾收買劉湘的部下,以軍長職務為餌,引誘劉湘的部下第二師師長陳能芳倒戈,結果被劉湘發現,即將陳能芳撤職。同時在唐繼堯還未下台時,劉存厚派周揚前往昆明,勸唐反攻四川,自己願為內應,周揚經過嘉定時,被第八師師長張體乾捕獲,搜出劉存厚的親筆信和秘電本,於是把周揚移送在重慶的「聯合辦事處」處理。

    由於這一連串的事件,使川軍一二兩軍將領大為憤激,他們聯名斥責劉存厚「阻撓自治,傾心北廷,包辦選舉,自居督軍,擴充軍隊」,並決定第一軍擔任北路,第二軍擔任東路,兩路會攻成都。

    「聯合軍」要取成都,劉存厚所屬的邊防軍司令賴心輝首先倒戈,由保寧開往潼川,綿陽來會合北路軍,劉存厚所屬的陳國棟、唐廷牧兩師長也派人與劉湘勾結,鄧錫侯、田頌堯兩師長則採取了觀望的態度。

    在眾叛親離,土崩瓦解的形勢下,3月12日劉存厚在成都被迫通電下野,退往灌縣,在離開成都前,所部交成都衛戍總司令、第三軍軍長劉成勳接收。

    聯合軍開進了簡陽、新都,對於退往新繁、彭縣的鄧、田兩師採取了和平辦法,予以吸收改編。

    川軍將領公推劉湘繼任川軍總司令。

    劉存厚集合了他的部下萬餘人退往陝南寧羌一帶,準備重整旗鼓。

    貴州是僅次於湖南和四川之後,第三個宣佈自治的省份,它是於10年1月28日宣佈的。

    貴州軍人有兩個系統,一個是舊軍,以劉顯世為首;一個是新軍,以王文華為首。民國初年,黔軍經常侵佔湘西晃縣、洪江一帶,這些地區是出口鴉片和交換軍火物資的交通孔道,黔軍和湘西地方軍人朋比分肥,所以大家水乳交融,相安無事。湖南當局對於這塊地方,有「雖鞭之長不及馬腹」之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予理會。

    護國討袁時期,黔軍團長王文華調往四川作戰,劉顯世改派舊軍統領王華裔進駐湘西。後來王文華升任師長,授川黔軍總司令等職,因此貴州的新軍便逐漸抬頭,力量也一天比一天超過了舊軍。

    9年10月王文華的黔軍退出重慶,有意回師貴陽奪取督軍寶座,但王文華是劉顯世的外甥,因此不大好意思,乃派盧燾代理黔軍總司令,命他率軍回黔,奪取貴陽,王文華自己卻悄悄地跑到上海,隔岸觀火,坐觀其成。

    盧燾率軍回黔,劉顯世無力抗拒,乃放棄貴陽,循滇黔公路到了昆明,擬求助於唐繼堯。同時派其心腹將領袁祖銘到湖北求助於王占元。

    劉顯世也知道王文華是盧燾的幕後指使人,所以恨王入骨,袁祖銘經由漢口到上海,收買上海的流氓,打算把王文華刺死。10年3月16日,王文華在上海一品香飯店被流氓刺殺,當場斃命。

    王文華遇刺後,無形中替盧燾造成了機會,他在獲知王文華的正式死訊後,就由代理總司令自動調整為貴州總司令了。

    劉顯世到了昆明不久,他所托庇的唐繼堯也被部下趕走,倉皇離開昆明,其命運一如劉顯世之離黔,後來湖北的王占元也垮了台,因此,劉顯世想借助外力復辟再起的計劃便落了空。

    袁祖銘因為和王占元有香火緣,因此搭上了直系新興領袖吳佩孚,所以取得了軍費和軍火的接濟,偷偷地折返,在湘鄂邊境組織了一支武力,號為「定黔軍」。由於這支「定黔軍」是北方軍人所支持,因此盧燾便和北方為敵。

    10年4月2日盧燾通電響應聯省自治,並且組織了省憲會議。

    早在3月間,他已正式接受廣州方面的任命,為貴州總司令了。

    趙恆惕(炎午)先生曾就當時湖南倡言自治,及應付當時湖南內外情勢種種闡敘綦詳,特錄如下:

    中江仁世先生文席:讀五十五年十一月六日北洋軍伐九七二段大著,謂鄙人以自治號召,保境息民。一方面以川、滇、黔、粵四省,成立聯省自治陣線;一方面又與鄂、贛兩省成聯防條約云云,事實殊未能如此。敞省倡言自治,並未注重聯省。意在各制省憲,合制國憲。如省憲與國憲條文有衝突時,即須改省憲。故湖南省憲,絕無聯省字句。當時西南情形,盧燾主黔政,而非黔籍。故對自治極冷淡。四川省軍各據防地,不能統一,僅與楊子惠(森)、熊錦帆(克武)、劉甫澄(湘)有往來,其他首領,絕無交往。雲南唐、顧之爭正劇,相距稍遠,通訊亦難。廣東客車各有防地,既不統一,難言自治,僅與許汝為(崇智)因同學關係,又有許崇清之聯繫,故有往來。陳競存(炯明)及其他軍要,殊少交涉。西南各省情形複雜,故不能積極以自治相勸請。僅於李宗仁、白崇禧主持桂政時,見其朝氣勃勃,努力圖治,全省統一,曾力勸其制訂省憲,亦因湘桂交通較便,故亟思結合,成一堅固之自治陣線,庶幾於省防省治,皆有大益。此為當時西南之實際情形也。至於鄂、贛兩省之主政,皆為北洋軍伐,絕無成立聯防條約之事,不獨自毀護法立場,亦且堵塞自治路線。倘有聯防條約,則援鄂之役,彼豈不嚴詞詰責耶?自問當時對時事極隔膜,政略更幼稚(當時倘能了知如大著所述各方情形,則應付必較靈活,貢獻國家必有可觀)。亦因連年戰事,民力凋敝,財政枯竭,即派遣代表旅費,往往籌措維艱,遲延甚久,或竟終止。如此豈能於競爭角逐之場,有以自立耶?……當時孫中山在桂休,急欲北伐,我以北洋勢力尚盛,須整訓兩年,政軍並修,則勝算可期。未得孫中山許可,乃與胡毅生商定湘粵米鹽互換以裕餉源。軍事則有兩種計劃:一、湘粵軍分路作戰,即粵軍利用鐵路由岳州羊褸司進攻蒲圻。湘軍則由平江長壽街抄襲蒲圻,以收夾擊之效。亦因湘軍路線較熟,步行較便也。二、湘粵軍混合作戰,岳州與平江由湘粵軍聯合擔任。請由孫中山裁定。並派參議員李漢丞至桂林歡迎,惜因陳炯明叛變,此計落空。……此頌。撰

    祺

    弟趙恆惕啟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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