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窮了——以溜為職業——一位典型的討債者——不幸喜歡同伴——互相交往求得安慰——一線希望——拾到了一個銀角子——比較起來看算有錢——兩頓豐盛的晚餐
我為(鍍金時代)寫了一段時間的大塊文章。C-H-韋布創辦了一份很漂亮的文學週刊,叫做《加利福尼亞人》,但是質量高並不是成功的保證,辦得很不景氣,他把它賣給了三個印刷商,佈雷特-哈特任主編,周薪二十美元,我受雇每週為它寫一篇文章,掙十二美元。但是這雜誌卻每況愈下,印刷商們把它賣給了奧格登上尉,他是位有錢而快活的紳士,喜歡以這種昂貴的奢侈品來取樂,並不怎麼在乎代價。他也很快便玩厭了這新奇的玩意兒,又把它賣還給了印刷商,這週刊便立刻平靜地壽終正寢了。我又失業了。我本來不願意重提這些往事的,要不是它們是那樣恰如其分地描述了在太平洋之濱那段生活的辛酸沉浮的話。在任何別的國家,你也很難跌進這變化萬端的興亡盛衰之中的。
在兩個月中,我唯一的職業就是避開熟人,因為在那段時間裡,我沒有掙得一分錢,沒有買過一件衣物,也沒有付過房租飯錢。我學會了很內行地「溜」。我從一條避靜的街道溜到另一條避靜的街道,每當看到一張似乎有些熟悉的面孔向我走來,就趕忙溜開。我溜去吃飯,卑賤地吃,每扒一口從慷概的女房東那裡搶來的飯菜,就默不作聲地道一回歉。我四處溜躂,避開歡樂與燈光,直到深更半夜,才溜回床上。我覺得比蛆蟲還要下賤,還要低劣,還要卑鄙。那段時間裡,我僅有一枚硬幣——一枚十分的銀幣——我把它摸得緊緊的,無論如何也不肯花掉,以免強烈地意識到我已是完全一文不名,會考慮去自殺。我把一切都典當光了,只剩下身上穿的,因此我拚命抓住那十分錢,到後來都把它捏得光溜溜的了。
不過,我差點忘了,除了這個「溜」的職業以外,我還有個職業。那就是接待一個債主(我也被他接待),他手頭有一張期票,就是我為我的「浪子」老同學,向弗吉尼亞那位銀行老闆借的四十六美元。這人每週定時來催討一次。有時還要頻繁些。他這樣做完全是出於習慣,因為他明白什麼也收不到。他會拿出期票,對我計算利息,每月百分之五,清楚地向我表明這期票上既無偽造的企圖,也沒有錯訛;然後就懇求,爭辯,竭盡全力地催討任何一筆數目——任何一筆小的數目——哪怕是一美元——甚至半美元也行。這以後,他的使命就告結束,良心也安逸了。他總是立刻撇開這個話題;掏出兩支雪茄,一人一支,把腳翹在窗台上,我們兩人就海闊天空地談了起來,他會從他那豐富的記憶倉庫裡取出許許多多稀奇的討債歷險記,對我滔滔不絕地談起來。最後,他把帽子扣在頭上,快活地說一聲:
「嗯,公事公辦——總不能老是守著你!」——一秒鐘後就走了。
想到討賬的事我心裡多麼難受喲!然而我卻常常渴望他的到來,要是我在盼望他,而他又沒來,我會同任何母親一樣憂慮不安的。但他並沒有能討到這筆債,連一分錢也沒要到。我後來終於親手還給了那位銀行老闆。
不幸喜歡同伴。夜晚,在冷落僻靜的地方,我不時碰到另一個不幸之子。他衣著襤褸,淒涼孤獨,無家可歸,無親無故,被人拋棄了。我像一個哥哥一樣地可憐他。我想和他親近,共同分享我們的不幸遭遇。互相的接近一定是雙方都願意的,總之我們經常見面,雖然看起來似乎是偶然的。儘管我們都不說話,甚至裝作不認識,每當我們見面的時候,我還是覺得我倆都流露出一種沉悶的渴望,然後我們心滿意足地閒逛幾個小時,分得開開的,在茫茫的夜色中,借助於房子裡射出的燈光和爐邊聚會透出的光亮,偷偷地瞧一眼,欣喜地分享我倆那沉默的友誼。
我們終於開口了,以後就彼此難捨難分,因為我倆的悲傷幾乎是相同的。他也曾經是個記者,失了業,這就是他的經歷,我所能回憶起來的就是這些。失業以後,他就一落千丈,不停地往下栽:從俄羅斯山的公寓搬到卡尼大街,從那裡搬到杜邦;從杜邦搬到低矮的水手棚子;再從水手棚子搬到碼頭附近的貨物箱和空桶裡。後來,有一陣子,他在碼頭上靠縫補開綻的糧食口袋勉強餬口。這差事也幹不成以後,他就到處尋找運氣甩在他面前的東西吃。現在,他白天再也不露面了,因為記者什麼人都認識,窮的和富的,高貴的和卑賤的,他無法在光天化日之下避開熟面孔。
這個要飯的布魯徹——我這樣叫他是為了方便——是個不一般的傢伙。他充滿希望和勇氣,熟諳事理,他博覽群書,是個意趣高尚的人;他聰明機智,是個幽默大師;在我的心目中,他的和善與豪爽的品性使他高貴無比,把他那街沿邊的座位變成了王位,把他那頂破帽子變成了王冠。
他也有過一次奇遇,這件曾觸動我的同情心的最有趣的奇遇深深地印在我的記憶中。他曾經兩個月沒有一分錢。他在昏暗的大街上,在對他很友好的微弱燈光下遊蕩,到後來,這已成了他的第二需要。但他終於被迫白天出來了。原因是充足的:他已經四十八小時沒沾一點食物了,他實在無法無所事事地躲著忍受那悲慘的飢餓了。他順著一條僻靜的街走著,盯著麵包店櫥窗裡的麵包,覺得只要能吃上一口,他可以把那條命都賣掉。看見了麵包使他倍覺飢餓,不過看看也好,請想一想一個人只要有了麵包,他會幹些什麼事來。不一會兒,在街中間,他看見一個亮閃閃的小點——再看一看——不會,也不能相信他的眼睛——扭過頭去,擦一下眼睛,再看看。這是真的——並不虛妄,也不是餓出來的幻覺——這是一枚銀角子!他一把抓起來——貪婪地盯著它;心中懷疑——咬一下——發現是真的——把跳到嗓子眼的心嚥了下去,強忍住沒有歡呼起來。然後他向四周看了看——沒有人在看他——把那銀角子扔回原地——走開幾步,又走會來,裝著不知道它在那裡,這樣,他就能再次品味發現它的那種狂歡。他圍著它踱了一圈,從不同的角度去觀察它;然後,手插在衣袋裡溜躂起來,抬頭仰望天空,不時瞥它一眼,重新體會那激動人心的快樂。他終於把它撿起來走了,放在口袋裡細細把玩。他慢悠悠地穿過已經不常去的街道,在門洞和角落裡停下腳步,把它拿出來看看。不久,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一個空的乳白色的大桶——一直忙到晚上,考慮到底用這錢來買點什麼。但是,這真不容易辦到。他的想法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它。他知道,在礦工飯店,十美分可以買到一盤豆子,一塊麵包,或者一個炸魚餅和一些小菜,不過那裡「一個炸魚餅不搭麵包」。在彼特法國餐廳,花十美分他可已吃到一塊家常小牛排,幾根胡羅卜和麵包,或者一杯咖啡——至少一品脫——一片麵包。不過那麵包片還不到八分之一英吋厚,有時候他們切的麵包比這還要罪過。到七點鐘,他餓得像條狼一樣,但他還沒有拿定主意。他出來走到商人街,心裡還在籌劃著,嘴裡嚼著一根棍子,挨餓的人都這麼做。他來到了城裡最有氣派的馬丁餐廳門前,停住腳步。在過去那些好日子裡,他常來這裡吃飯,馬丁很熟悉他。他站在燈光照不到的地方,敬慕地望著櫥窗裡的鵪鶉和排骨,想像童話的時代也許還沒有過去,一個王子很快就會走過來,請他進去,愛吃什麼就吃什麼。他一邊用這想法自我陶醉,一邊飢腸轆轆地嚼著那棍子。就在這時,他覺得有人站在他身旁,這一定沒錯;接著有根指頭碰了碰他的手臂。他扭頭往後一看,看見了一個幽靈——一個飢餓的化身!這是個六英尺高的男人,憔悴不堪,蓬頭垢面,披著破布片片。他臉色蒼白!兩頰深陷,一雙眼睛虔誠地乞求著。這個鬼影說道:
「跟我來吧——請你。」
他挽住布魯徹的手,走到行人稀少,燈光昏暗的地方,臉對著他,乞求地伸出兩手,哀求道:
「朋友——陌生人——看看我吧!生活對於你很容易——你心平氣和,心滿意足地走來走去,我也有過這種日子——你在那裡頭,吃了豐盛的晚餐,剔著牙齒,哼著小曲兒,想著愉快的事情,自以為這是個美好的世界——但你從來沒有受過罪!你不知道什麼叫苦難——你不知道什麼叫辛酸——也不知道挨餓是什麼滋味;看看我吧!陌生人,可憐可憐一個無親無故,無家可歸的人兒吧!上帝為我作證,我已經四十八小時沒有吃東西了——瞧瞧我的眼睛,看我是不是在說謊!給我哪怕是世界上最少的一點錢,別讓我餓死——多少都行——二十五美分就夠了!行行好,陌生人—一行行好吧,請你!這對你不算什麼,對我卻是生命攸關。行行好吧,我給你跪下來,舔你面前的灰塵!我可以親吻你的腳印——我將敬仰你走過的地面!只要二十五美分!我正在挨餓——毀滅——一點點地給餓死!看在上帝的份上,別拋棄我!」
布魯徹手足無措——感動了——深深地感動了。他想了一下,又尋思了一番。突然有了個主意,他說:
「跟我來。」
他挽住那流浪漢的手。帶他來到馬丁餐廳,讓他坐在大理石桌旁,把菜單放在他面前,說道:
「想吃什麼就點吧,朋友。算在我的賬上,馬丁先生。」
「好吧,布魯徹先生,」馬丁答道。
而後,布魯徹走過去,靠在櫃檯上,看著那人把七十五美分一盤的蕎麥餅填進去一盤又一盤,灌進去一杯又一杯的咖啡,吞進去了幾塊每塊兩美元的上等牛排;當六塊五的東西給風捲殘雲一般吃個精光,那陌生人的飢餓消除了之後,布魯徹來到彼特法國餐廳,用他那枚銀角子買了一塊家常小牛排,一片麵包,三根胡蘿蔔,坐下來像個國王一樣地享用起來!
總的看來,這件事同加利福尼亞生活中的無數的稀奇事比較起來,都同樣令人迷惑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