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記錄上明明白白地寫著: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五日,早班,7點——15點,張文章的名字赫然出現在考勤記錄上;張文章的後面用圓珠筆畫著一個五角星。
歐陽平還就一些細節問題請教了蔡主任:張文章上早班一般是在什麼時候進廠?張文章在廠裡面表現如何?工資收入怎麼樣?家庭經濟狀況如何?吳科長、陳老師和眾鄰居雖然和張文章住在一個單元裡面,但由於張文章平時與人少有接觸,所以對張文章家的情況知之甚少。
蔡主任的回答是:
張文章是機修工,按照規定,上早班要提前五分鐘進行工作交接交接的時候,要對所有機器進行檢查。
張文章除了性格有些古怪之外,他工作認真,任勞任怨,技術過硬,年年被評為勞動模範。
張文章的工資收入在機修工當中是最高的,級別是六級。
至於家庭經濟狀況,蔡主任不太清楚,他喊來了張文章的徒弟陳軍和馬友朋,因為是師徒關係,陳軍和馬有朋出於對師傅的尊重,經常到挹江花苑去看望師傅和師娘,所以對張文章家的經濟情況比較瞭解,張文章三個孩子都在讀書,張文章的老岳母體弱多病,一年要住一兩次醫院,自從老岳父去世之後,老太每個月從老伴的單位拿一百多塊錢的生活補貼,所以,張文章家的生活比較拮据,兩個徒弟還提到了兩個細節,張文章從來不在食堂吃飯,即使是上二班,他也不會到食堂去加餐,大部分時候,都是帶兩個饅頭,幾根蘿蔔乾,或者蒜頭子;他從來不買衣服,一舊一新兩套工作服,廠裡面穿一套,回家穿一套。
從感情上來講,歐陽平不想把張文章和「12。5」兇殺案聯繫在一起,但感情不能代替理性的分析,歐陽平有一個明顯的感覺,在偵辦「12。5」兇殺案的過程中,他們對有關當事人,特別是他們的生活有了更深入的瞭解。這在以往的經歷中是不曾有過的。
張文章作案的疑點逐步上升,劉大羽一邊記錄,一邊在筆記本上列了一個時間表:
5點45分;
6點55分:
1小時。
相信大家都明白這三個時間所要表達的意思了。三個時間的後面都要加「左右」兩個字,從5點45分到6點55分,時間是七十分鐘,張文章騎車子上班用去一個小時左右,只剩下不到十分鐘的時間。如果張文章是殺害劉曼麗的兇手的話,他離開吳家之後,他肯定會把錢藏在一個穩妥的地方,這也需要一點時間。這樣算來,時間就差不多了。
劉大羽還想到了另外一個問題:如果張文章不是兇手的話,那麼,他在下樓的時候,應該有和兇手撒肩而過的可能,從時間的推算上,應該是這樣,劉曼麗遇害的時間和張文章下樓的時間完全有重合的可能。劉大羽的想法也得到了歐陽平和陳傑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