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平驅車直奔挹江門派出所,同時打電話給劉大羽和陳傑,讓他們倆立即趕到那兒,陳老師和歐陽平約好在派出所見面。
十點鐘左右,歐陽平走進了所長辦公室,貢所長和陳老師正在裡面等候。
在劉大羽和陳傑趕到以前,歐陽平向陳老師和貢所長瞭解了張文章的基本情況:張文章年齡在四十歲左右,愛人比他小四歲,在一家商店工作,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張文章的母親姓徐,是一個教師——幾年前就去世了,徐老師為人善良,待人熱心,退休之後經常照應一些孩子,十八棟和附近人家,不管哪家的孩子,下午放學之後——父母不在家的時候,徐老師都會把這些孩子領到自己的家中幫忙照應。這大概就是陳老師和鄰居沒有想到張文章的原因吧!
那麼,張文章現在在家嗎?
陳老師今天晚上下樓散步的時候,正好碰到張文章上樓,六點鐘左右,正是張文章下班的時間。
現在必須弄清楚三個問題:第一,十二月五號早晨,案發前後,張文章在什麼地方?第二,張文章的為人;第三,張文章和吳科長家的關係。
三個人在貢所長的陪同下,又來到了吳科長家。
吳科長提供了一條重要的線索:十二月四號晚上,張文章曾經到吳科長家來過,他的女兒小娟在劉曼麗老師的班上讀書,在作業上遇到什麼問題,小娟跑到劉老師家來問這問那,而劉老師又熱情耐心、樂於施教,十二月四號的晚上,張文章是在小娟進門幾分鐘以後走進吳家的,他是專門來酬謝劉老師的,他拎來了兩箱水果,雙方推讓僵持了幾分鐘,張文章見劉老師執意不收,這才拎著兩箱水果離開了吳家,吳科長就是在他們爭執的時候,回到家的,他將裝有十幾萬塊錢的皮包放進了電視機的櫃子裡面,當時,吳曉雨正坐在客廳裡面看電視,劉老師就把張小娟讓進了主臥室。而張文章和劉曼麗為兩箱水果爭執不下的地方,就在主臥室。
三個人從吳科長提供的材料裡面,總結出三個方面的信息:第一,張文章知道吳家放錢的地方;第二,張文章十二月四號晚上出現在吳家,不帶有偶然性,更不能看成一種孤立的現象;第三,張文章有足夠的時間和有利的條件掌控作案的時間,歐陽平特地走出吳家的防盜門,站在五樓和六樓中間的拐彎處,就能看到吳家的防盜門。兇手在吳科長離開家門之前,最佳——也是唯一的觀察點應該在這裡。
四個人馬不停蹄,驅車前往紅星毛紡廠——這是一家社辦企業,歐陽平向貢所長借了一輛自行車——因為張文章是騎自行車上班的。
貢所長坐在汽車裡面引路,歐陽平騎著自行車跟在汽車後面。從挹江花苑到紅星毛紡廠有三條路,貢所長選擇了一條最近的路,張文章走的也應該是這條路。
歐陽平用了一小時零五分。
四個人找到了當班的岳副廠長,張文章在二車間機修組。
岳副廠長領著四個人走進了二車間主任辦公室,今天的值班主任姓蔡,歐陽平說明來意之後,蔡主任什麼話都沒有說,他拿來了考勤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