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成瑜,我還是放棄了吧,他不值得,還有,這是一件徒勞無功的事。」
「不是的,」我回答道:「女人愛男人,有時候並不是因為那男人本身的價值,而往往只是為了實現自己的愛情的理想;只是為了從此岸擺渡到理想的彼岸,而男人只是一座橋樑。」其實,還有後半段話我沒說出來,那就是:你的愛的理想從來都沒實現過,這是一個遺憾,你為什麼非得看結果呢,結果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那個過程。
「你的意思是,重要的是那個過程,重要的在那條去實現的路上?」文潔若很是聰敏剔透,沉吟道:「重要的不是他鄭成瑜最後愛不愛我,而是我愛了,我痛痛快快地愛過了?」
「對。」
「謝謝你。」她過來拍了拍我的肩:「你解決了我很長時間以來都迷惑不解的東西,真的,我是現在才明白自己的問題出在哪裡,如果當時和關逸朗在一起的時候,我也能明白這些就好了……對了,我們去把鄭成瑜找出來,然後,公平競爭!」
「嗯。」
「可是,他在哪兒呢?」文潔若苦惱地問道:「不瞞你說,他走了之後,我也找過他,沒有結果。像他這樣聰明的人,換一個身份,找個地方躲起來,那可真夠讓我們找的了。」
「不如這樣,我有一個好辦法,」她忽地想到一個主意,說:「以我對他的瞭解,我們放風出去,說你被綁架了,我可以保證,他肯定第一時間就出現在你家客廳裡了。」
我馬上否決道:「我們怎麼可以這麼騙他?」當然,我內心也很相信,這個辦法,是一個最快的讓他現身的好辦法。
小鄭一無消息。儘管我和文潔若花了很多時間與方法去找他,但他就像是一滴朝露消逝於某個陽光明媚的清晨一樣,了無痕跡。
事如春夢了無痕。難道小鄭也是一場夢?有天文潔若這麼對我說:「假如沒有你這個見證在的話,我簡直都要認為他鄭成瑜根本沒存在過了,否則,我們怎麼就找不到他呢?」
我也很覺得奇怪,他怎麼就可以消失的那麼乾乾淨淨不留一絲蹤跡?可同時,我卻又常常隱隱地感覺到他的存在,他的氣息,時時在空氣裡縈繞著,飄浮,舞蹈,飛揚……那一種獨特的氣息,我想我是絕對熟到骨子裡的。
第一件事,是有一次英姐帶著妮妮和心心一起出去吃飯,妮妮先去了洗手間,心心當時背後也坐著一個男孩子,大約比心心大一兩歲,上來撩心心玩,又抓她的頭髮,又做鬼臉嚇她。心心嚇了一跳,連忙躲到英姐懷裡。英姐是個脾氣特別好的人,對那男孩子說:「小朋友不要欺負小妹妹哦。」可那男孩覺得更有趣了,更是一把抓住心心的頭髮,大搞惡作劇。那男孩子的父母和家人居然還微笑著表示縱容,一聲不吭。
妮妮從洗手間回來,看到這樣的狀況,馬上對那孩子說:「我警告你,你再動手動腳的,我打你!」那孩子小皇帝當慣了,壓根是置若罔聞,還上來抓心心的臉。妮妮上去就拎住他,對著他的屁股一陣猛打,打的那孩子殺豬似的叫,他的父母就上來說不妮妮的不是,並且,他們家有人當即還用手機拍下了妮妮打那孩子的整個過程。
這件事本來是小事,可那孩子的父母不知道從那裡聽說心心是「關某某的女兒」,立刻來了勁,仗勢欺人也有說,為富不仁也有說,還說要打官司,因為他們的兒子幼小的心靈受到了傷害;又說要到妮妮的學校,到網上,把視頻公開,讓大家看看「富家千金」是什麼窮凶極惡的嘴臉。
可憐心心這個「關某某的女兒」,從來都是膽小怕事,不會欺負人,只會被人欺負的。我看事情鬧到這樣,就讓人問他們到底想怎麼樣呢?妮妮打人自然是不對的,我們道歉,賠點錢給他們也可以的。幹嗎要鬧到打官司,要去妮妮學校?
誰知道那孩子放父母就是咬住不放,先說要公開道歉,然後獅子大開口,要一筆天文數字的賠償費,否則他們就要繼續去打官司。我是不勝其煩,想著他們的孩子是人,我們妮妮也是人,他們孩子的幼小心靈受了傷害,可是打官司,上學校,妮妮的心靈不受傷害嗎?想想按數賠錢給他們,他們要是以後不來糾纏也就算了,可他們以後要是老拿那段視頻來糾纏不休怎麼辦?
正膠著進退兩難的時候,有一天下午,我午睡起來,英姐喜滋滋地告訴我,說那孩子的父母剛才來過了,說讓我們給他們一千塊錢,這件事就這麼了結了,以後各不相欠。我問她:英姐你沒聽錯吧,真是一千塊就了結了?不是要一千萬吧?
英姐說我錢都給他們了,他們都很客氣很高興地走了,還說讓你們少奶放心,視頻他們已經都刪除了,以後絕對不會再來打擾麻煩你們,其實他們也不缺這一千塊錢,收錢只是為了讓你們少奶安心。
我說這他們怎麼突然變的這麼好,前幾天還死咬住我們不放來著,好像有深仇大恨似的。今天真的什麼事都沒有了?對了,要是他們還留著視頻怎麼辦,誰知道他們有沒有刪除?
英姐說這個問題我也問過他們,他們信誓旦旦地說:答應了人的事情,怎麼可以反悔呢?我們是講信用的。
他們答應誰了?我問。英姐說不知道,他們不肯說呢,不過聽上去,他們好像對那個人,很有畏懼感似的。
這個人,一定是擺平這件事的人,可這個人是誰呢?
還有另外一件事,也很弔詭的。就是心心名下的一幢商業大廈,某一層原本是租給一家公司開了一家量販式KTV的,後來他們有人入股,重新包裝,開了夜總會,找了一些未成年少女在裡面招徠。我覺得這實在有點喪盡天良,那些女孩子比妮妮大不了多少,看了都是不忍。我找人去告訴他們,通知他們的租約快到期了,到了就讓他們馬上走。去的人回來匯報說,他們不肯走,說想續約,現在生意不錯,他們願意加點租,在那裡繼續做生意。
我說加多少都不讓繼續租了,就這樣,沒二話。但是那些人不幹,說租約上寫明了,在相同租金的情況下,他們有優先租賃的權利,現在他們都主動要加租了,為什麼不讓他們繼續租,沒這個道理。不讓他們租是不可以的,違反合同。我說我寧願半年不出租,或者我賠他們錢都可以,就是不能讓他們在我們這裡做這樣喪盡天良的生意。
對方卻比我還硬,其中有個老闆據說還是混黑道的,揚言說你們不讓我們租可以,擋我們財路是吧,那你們以後也永遠別想租出去,我們明著不和你們對抗,暗地裡時不時地給你們的租客搞點小花樣,看有誰還有本事到你們這裡來做什麼正當生意。
碰上這麼死賴著不肯走的,我很是心煩。眼看著租約快到了,對方癩皮狗一般,死死地盯著不走,也是沒法子。只是過了幾天,事情峰迴路轉,對方很爽快地說要搬家了,你們來辦一下接收手續吧。去的人回來對我說,一切都挺好的,沒有任何東西損壞,他們對我們也都很客氣有禮貌。
我說搞不懂這些人,一下子良心發現了還是怎的?回來的人說,應該是像是有人給他們打過招呼擺平過他們了吧,沒見他們以前那種囂張蠻橫的樣子呢,現在一個個唯唯諾諾的,好像經過馴化了一樣。
那麼,馴服他們的人,又是誰?
這兩件事,應該幕後是同一個人做的,是同一雙手在操控。不會是大夫人,大夫人作風溫厚,沒有那麼強硬;更不會是文潔若,文潔若的風格是上去就甩人家一個耳光,然後讓人砸爛他們的場子,她在一旁抽煙觀望;妮妮的那件事出的時候,江南剛好去了趟北方,不是他;那麼,是老爺子?但後來我求證過,老爺子愛惜羽毛,並不是他出馬的。
想來想去,有一個人是被我刻意從指縫裡疏漏了的。應該說,這種做事的手法,格調,氣勢,其實我已然是熟稔到底的了。這世上只有兩個男人是喜歡這麼做事的,一個是關逸朗,另一個就是鄭成瑜,小鄭。
我刻意沒有把追光燈打到他身上。那是因為,他曾是那麼落寞地要求隱退,那麼決絕地不再管我的事,管這個家的事。這個家的一草一木,一絲一縷,與他還有什麼關聯嗎?
他現在應該是眼不見心不煩,悠悠然地在橋下看風景。
「你在橋下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橋上看你,明月照窗的時候,你裝飾了別人的夢。」他曾經以為,他只是無意間裝飾了我的夢。所以,他還會長驅直入,盡心盡力地再次進入我的生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