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宋回來了。
老宋帶給我的是什麼呢?或者說,老宋勾起的,都是些什麼呢?是一些感情的苔蘚。
蒼綠的,呈蟄伏狀態,長在背陰處的苔蘚,哪怕再是斷壁殘垣,一切都倒塌了,可是它,依然卻都還在,依然牢牢地附麗著,只不過,微微的熱風吹過,在陽光下,稍微有點枯黃而已。
「你還和以前一樣。」老宋看著我,眼裡有一點叫作「憐惜」的光一閃而過。
和四年前我和他第一次見面一樣,今天,我們也在一家冰激凌店裡落了座。除了弟弟不在,一切都照舊。就像是拍電影的人,用舊佈景在拍一部新故事一般,舊瓶新酒,借屍還魂。
「少奶奶,」老宋嘴裡的少奶奶就是江南的媽媽「昨天是她去世10週年的冥壽,所以,我回來拜祭。」
老宋每次提少奶奶三個字,不知道為什麼,都暗暗的,有那麼一股內斂的柔情繾綣的味道。
「你喜歡她?你喜歡你家少奶奶?」這個問題我一直想問,今天終於問了出來,只是,退後了四年。
「嗯。」老宋點點頭。
「她知道嗎?」
「不知道。」老宋道:「不過,後來可能是知道的。所以她去世前對我說,希望我能好好照顧江南,因為他和別的孩子不一樣。」
原來,老宋一輩子都待在江家,只不過是自己暗戀了一輩子的女子臨終托孤,他是守信的尾生,寧願付出自己的一生,也要實踐當時的承諾。
「還記得嗎,我第一次在醫院見到你,我在離你很遠的地方,忍不住偷偷用手機拍了一張照片,知道為什麼嗎,你和少奶奶,真的很有那麼一點點神似。回家後,我把照片給江南看,我問他,這個女孩子和你媽媽像嗎?他說不像。不過,後來我發現,他很快就喜歡上了照片上的那個人。」
我轉動著盛滿冰激凌的高腳玻璃杯,看著那個巧克力球上插著的一小粒鮮紅的櫻桃,沉默不語。
像是在聽別人的故事。在一個蟬聲依舊,光線白亮的午後,我忽然寂寥地想到,為什麼這世界如此地令我黯然神傷。
「江南他過的並不好。」老宋忽然這麼說道。似乎,他認為自己有義務告訴我江南的近況,因為我一直隻字未提有關他的任何事,在那種刻意的漠不關心的土壤底下,不知道老宋看到的,都是些什麼樣的草籽與飛絮。
「晶晶和大小姐相處不好。晶晶也是大小姐選的,可是,大小姐慢慢的照樣對她也不滿意,故意挑剔,她們倆,現在互相都在江南面前,常常說對方的壞話。原來,女人可以隨時結成聯盟,也可以隨時變成敵人。現在晶晶和大小姐,在家裡就是一對天敵。」說到這裡,老宋故意用一種恬淡幽默的口吻,但是,依然看的出來他是焦慮和無奈的:「晶晶向來比較遲鈍,不夠聰慧,江南喜歡聰明女人。她,合不上他的拍,還只會給他找事。本來這次他們都要和我一起回來的,不過晶晶心臟不太好,江南陪她去德國看病了。」
老宋是那種世故雖深,但是宅心仁厚的男人。知道我在這個時候,聽見舊情人的生活狀態不佳,很難有什麼激烈明顯的表示。我既不能表現的很快心,也不能表現的很在意很憂患。
「你好嗎?」他只能岔開話題「過的怎麼樣,結婚了?」
「嗯。結婚了。」我回答道。這時候,我的心裡突然閃過妮妮的影子,對了,還有妮妮呢。
那個美國人寫的《藝妓回憶錄》裡開首有一句這麼寫道,如果原野是歷史,那麼,你問一個正在原野裡奔跑的兔子,那整片原野是什麼樣的,兔子根本不會知道。我覺得,妮妮也是一隻小兔子,在原野裡奔跑,原野與她,互相都不知道,倒是也好。
「他對你好嗎?」老宋關切地問:「或者我這麼問很冒昧。」
「挺好的。」我說:「他對我很好。」
「嗯,那我就放心了。」老宋溫和地說,「還有,」他說著突然停頓了一下,似乎在斟酌字眼:「上次你給我打電話,把那筆錢匯到了我的帳上。我後來和江南說了,他說,他不會再接受這筆錢……聽我說,」他慢慢做了個安撫的手勢:「聽我說,給我老頭子一個面子,我前幾天已經把錢重新匯到你的卡上了。江南是絕對不會再接受的,他說,那不是錢,那是他付出的感情,他付出的感情他能再收回來嗎?他是不會再收回來的。不管你要不要,也不管你怎麼處理,對於他來說,那都是覆水難收。」
「給我老頭子一個面子。」老宋一直重複著這句話,我忽然記起,第一次和他見面,他也是帶著這樣求肯的表情。面對一個幾乎可以做他女兒的孩子,他似乎一直都是這樣滿滿的令人傷痛的求肯的神情。
「老宋。」
「乖啦,」老宋像哄自己的女兒一樣柔聲道:「做人也不能太矯情了。江南他是絕對不會接受的,他是覺得如果他接受了,那就說明,他和你之間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你知道,有些人,是喜歡活在回憶裡的,那些回憶就像養料一樣,可以供給他們一生。」
「就像我。」說到這裡他自嘲地笑了笑,提議道:「如果你不喜歡,不想要的話,就捐出去吧。但是這個面子,你一定要給我。」
我媽媽後來說,「捐出去?捐給誰?那還真不如捐給妮妮呢。妮妮是他的親生女兒,花他的錢天經地義。」
我想了想,說「等弟弟回來吧,看弟弟怎麼說。」弟弟從他出去工作的第一天起,我,媽媽,都已經把他當成了這個家裡的頂樑柱,他是這個家裡最重要的男人。
老宋說,江南是絕對不會接受的。他覺得自己如果接受了,那就似乎是在說,我和他之間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這就類似於某些女人的理論:如果得不到這個男人的心,那麼,得到他的人也好;得不到他的人,得到他的錢也好。反正總得要得到一樣,不能空手而歸。
反之,江南認為,他不能再給我他的心了,那麼,給我錢也好。在我的身上,沒有他的心了,有他的錢在也好。錢是不重要的,只是一個載體,一個,他認為我和他還有那麼一絲一縷藕斷絲連聯繫的載體。
至於天文,他已經把江南這茬給暫時忘記了,現在他最新的假想敵是章之梵。他也知道我和章之梵的交往不屬於男女私情的範圍內,但是他也常常喜歡敲打敲打我。
「哎呀,像老章這樣的男人,也就剩下用嘴撲女人了,真刀真槍他也不行了。」他時不時的就會這麼半帶嘲諷半開玩笑地說。
「你怎麼知道他不行?」我很納悶地問。
「你怎麼知道他行?試過?」
「你真無聊,」我不高興了:「天文,為什麼你老是喜歡說這些無聊話?」
「寶寶,」天文正色道:「你是我老婆,這個世界,漂亮女人的誘惑太多了,所以我得每天都提醒你,讓你不要出格。」
「我會嗎?「我很不滿「你明擺著不信任我。」
「我知道你乖,你不會的,不過一男一女結婚,就是畫地為牢,然後互為看守,知道嗎,我得緊緊地看著你,不能讓你被別人叼走了,現在外面到處都是餓狼。」說著,他佯裝是狼,在我肩上輕輕地咬了一口。
天文幾乎每天都要給我講述他的「餓狼傳說」,而我,只把他喜歡做「監獄看守」理解為他對我的在意,對我的愛。如果那天,我不是在他的車上發現了那枝雅斯蘭黛淺磚紅色的口紅,我一直都還在做著一個醒著的夢。記得小時候背《長恨歌》,那一句「漁陽戰鼓動地來,驚破霓裳羽衣曲」讓我記憶猶新,我覺得這世間的美夢,其實都是「驚破」的,而不會是緩緩醒來。
結婚快兩年了,我一直都在提醒自己,不要做偵探。不要去偵察男人的一舉一動細枝末節;不要那麼的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我覺得一個妻子一旦變成了大偵探柯南,而把丈夫變成了嫌疑犯,那日子是沒法過的。因為生活是永遠都經不起那樣無中生有的推理與「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
可是,那天晚上,我卻無可救藥地變成了柯南。我拿著那支口紅,慢慢地轉動著,我想,這樣的顏色,應該是膚色比較深一點的女人擦才好看的,而且要很年輕,才鎮得住這樣的老氣。那麼,是什麼樣的嘴唇,才塗上了這樣的口紅;是什麼樣的笑容,曾經綻放在他的車裡?
我承認,在那一刻,我也是一隻在原野裡奔跑的兔子。原野對我來說實在是太寥落也太遼闊了,而我,是那麼的無奈,憂傷,和渺小。
PS:祝大家新春愉快!
新年初八之後再來更新。
再次祝大家新年快樂,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