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了痛了傷了哭了1 第1卷 Chapter3 做流浪歌手的情人
    「中午十二點半一起吃午飯。」這是魯迪昨天的短信。可是很顯然,此刻表盤上的指針已經不能撥回去一個直角了。

    我在小巴黎的木柵欄邊徘徊了很久,還是決定另找個地方打發時間,然後去赴景延的約會。錯過了「天時地利」,而「人和」壓根就沒有指望的可能性。魯迪的脾氣雖然好,卻也沒有好到可以容忍別人放他三個小時的鴿子,且他早早便聲明過:「我上班的時候別來找我。」

    小巴黎是一棟四周環水的小別墅,據說它的主人是一個年輕的女孩子,因別墅閒置,便自己動手裝修成一間音樂酒吧。這個據說自然是從魯迪那裡來的,他是這裡的主唱。關於女主人的據說,我只知道這麼多。但是從整間酒吧的裝修風格,不難看出她一定是有品位且偏愛宋詞的人。整個歐洲情調的氛圍裡,她將淒淒慘慘慼慼這樣的宋詞刻在木柵欄上,就連咖啡杯身上都印著李清照……

    她這個風格不得不讓我喜歡她,太像葉悄悄了。只是,可以肯定的是,悄悄一定沒有她的資金雄厚、小資情調,悄悄的宋詞從來都是不問出處、前言不搭後語,每次都能讓人捧腹大笑。比如那句最經典的「一枝紅杏出牆來,莫道不消魂。」她末了還不忘補上,「李清照能風騷的如此理所當然,多有文化的女流氓啊。」

    就在我要轉身的時候,空氣裡飄來低沉暗啞的聲音:「我只能一再地,讓你相信我,那曾經愛過你的人,那就是我……」

    雖然我是所謂「ABC」,但是我認得這首歌,這首被70、80後廣為傳唱,而在大部分90後世界裡陌生到要反問「是你OUT還是我OUT?」的歌,叫做《做流浪歌手的情人》,豆蔻曾經每天都哼在嘴巴裡,「我只能給你一間小小的閣樓,一扇朝北的窗,讓你望見星斗……」

    我自然也認得這個聲音,他的主人在最近一個月內用同樣低沉有磁性的嗓音對我說,「陳康緹,為什麼你有門不走,偏要翻牆呢?」「陳康緹,你還蠻有意思。」「小丫頭,你不用在我面前裝溫順。」

    而現在,在我怔怔地想著這些的時候,音樂聲戛然而止了,跟空氣裡的浮塵一起飄到我眼前的是從二樓露台上徑直跳下來的魯迪。

    他「嘩」一聲躥到我眼前,然後撇撇嘴,搖搖頭,吹吹劉海。做完這一系列出場動作之後,他盯著我說:「放我鴿子好玩麼?」

    我隔著白色的圍欄,賠笑著說:「下不為例,下不為例。」

    「我算明白了,陳康緹,你說的話就沒一句是靠譜的。」他聳聳肩,一邊示意我進去,一邊不忘諷刺我,「你學的挺快啊,從喝酒到翹課,再過一個月,你就可以出師了。」

    我看著坐在籐椅裡抱著靠墊隨意聊天的人群,逕直走到一個沒人的角落坐下來。魯迪叫了一個服務員叮囑了兩句後,也跟著坐過來。

    「坐在角落裡的人,通常都是內心寂寞的。」他探過頭來用貌似揣摩的眼神看著我。

    「魯迪,我見到你內心歡喜異常,現在你可以把你那張很有考古價值的臉拿開了。」我伸手將他的臉推回到他的座位上。

    服務員送了兩瓶啤酒過來,他打開一瓶推到我面前來:「你有什麼不開心的事?說出來讓我開心下。」

    「切~」我把啤酒推回到他面前,「你不問我放你鴿子的原因?」

    他見我把啤酒推過去,也不再推過來,逕自喝了一口,然後說:「我最大的優點就是,對於任何事,從來不問原因。No why,forever。」說著還特地擺一下右手食指。

    我翻一個白眼:「這也算是優點?」

    如果對諸事的「無所謂」算優點,那成理不近人情的「討厭」和景延簽名檔帶來的「壓迫感」不都是優點了?

    魯迪看著我出神,再一次把他的頭伸到我面前來,他神秘兮兮地說:「其實,我還有一個並列最大的優點和缺點,想不想知道?」

    「什麼?」

    他坐回自己的椅子上,示意我把頭伸過去。

    待我伸過去後,他說:「我最大的優點是——我很帥。」頓一頓又補充:「我最大的缺點是——帥的不太明顯。」

    我咬著牙憤憤地看著他充滿「調戲」了我的喜悅感的臉:「魯迪,你確定你是公元1990年降生在地球上的生命個體,而不是上帝失手摔下來的無腦袋生物?」

    「這樣就對了嘛。一十七歲的小姑娘,沒事玩什麼深沉嘛。」然後他仰頭將那一瓶啤酒喝乾。

    我看著他那張骨骼分明、玩世不恭的臉,似乎有點明白為什麼他在傳媒院是個傳奇了。一個No why的人,本身就是一個謎團。不怪乎有那麼多的女生趨之若鶩。

    關於魯迪在傳媒院的受歡迎程度,連束河這樣不傳播八卦的奼女都說:「傳媒院的女生都覺得張藝謀不找魯迪拍片子,是他有眼無珠。你說,他不去娛樂圈混吃混喝騙騙小姑娘,還真是作賤了他那張大眾情人的臉。」

    大眾情人的臉。所以才吸引了那麼多人的眼球,讓她們為他瘋狂嗎?

    她們一定都想做他的情人。

    「仙人-姐姐-,紅豆長我臉上了?你一臉相思樣兒!」魯迪伸手在我面前擺兩下,一臉調侃樣:「約你吃飯是想消遣一下你,這下好了,反而被你消遣了。」

    「……」除了怒目而視,貧嘴我完全不是他的對手。雖然我從英國回來已經三年,且從悄悄和豆蔻嘴裡學得不少「中國方言」,但我菜鳥級的水平顯然只夠用來頂嘴。

    「好,好,好,不逗你了,有正事兒跟你說的。」他收起一臉玩味,換上一本正經,「下週末,這裡要辦PARTY,你來湊個熱鬧吧。」

    「原因?」

    「No why。」又是聳聳肩、撇撇嘴、吹吹劉海。說實話,我討厭極了他這些自以為很帥的小動作。它們深深深深的透露著一股「無所謂」的味道,明明是讓人恨到牙癢癢的人,可是卻還要被那些無辜的假象騙過。

    我不禁很想上五台山找個道士做做法,「通靈」去問問豆蔻,這個就是你喜歡了兩年的人?他有什麼好,讓你發誓要做他的情人?

    可是我想,豆蔻一定會回給我,「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像衛子更一樣認真。」

    在我繼續神遊的時候,魯迪放在桌子上的手機響起來,他看一看來電顯示,然後看一看我,似乎是在猶豫接不接,我很識趣地轉過頭去。

    他接起電話「喂」一聲,然後幾秒鐘之後,眉頭就擰成一根麻花,語速有點加快:「你等我,我馬上過去。」

    他掛掉電話,臉色變得暗沉,站起身子對我說:「本來想請你吃晚飯,現在你得自己吃了。我有點事離開一下。」

    「沒事,又不是最後的晚餐。」我十分大度地說。

    「那你早點回學校去。」他似乎是真的抱歉,走出去幾步還不忘說:「到了發個短信給我。」

    我是得早點回學校去,景延七點在停車場召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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