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無命的臉忽然扭曲。他已憶起,這幾句話,正和以前他第一次遇到阿飛時完全一樣,只不過那天他說的話,現在卻變成皓天在說。
阿飛已從往事中超脫,林仙兒、上官飛、荊無命等人,卻依然沉溺其中。
生命中總是不斷在輪迴,你若不能超脫,就會永遠活在過去。
荊無命仔細咀嚼著這幾句話,眼裡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復燃。
皓天凝視著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荊無命:「走?」
皓天:「昔日你給了阿飛一次機會,我也給你一次……最後一次。」
皓天瞧著荊無命走出去,心裡也不知是什麼滋味。
「以牙還牙,以血還血!」荊無命以前所給阿飛的,現在他已同樣給了荊無命。
一個人的心若已死,只有兩種力量才能令他再生。一種是愛,一種是恨。昔日阿飛就是靠了愛的力量而重生,現在皓天卻要以恨的力量,來激發荊無命生命的潛力。
他想要荊無命活下去。假如這也算報復,那麼這種報復,只怕就是世上最偉大的報復了。假如世人的報復都是這樣,人類的歷史必定更輝煌,人類的生命必將永存。
玉絮一直靜靜的瞧著,直到現在,才忍不住輕輕的歎口氣。
「要殺一個人很容易,但若要他好好的活著,就難得多了。」這是李尋歡說的話。
無論對什麼人,對什麼事,李尋歡的出發點都是愛,不是恨。因為他知道,恨所造成的只有毀滅,愛卻可令人永生。他的心胸永遠是那麼寬闊,人格永遠是那麼偉大。
現在,玉絮發現,皓天也幾乎變得和他完全一樣。她忍不住看一眼李尋歡。
李尋歡彷彿很疲倦,疲倦得連話都不想說。
玉絮凝視著他,良久良久,忽然笑了笑:「金錢幫武功最高的兩個人,已被你們擊敗;昔日勢力最大的一個幫會,也已在你們手中瓦解。你們本該覺得很開心、很得意才對,但你們看起來,連一點高興的樣子都沒有,簡直就好像敗的是你們自己一樣。」
李尋歡沉默很久,才歎口氣,緩緩道:「一個人勝利之後,總會覺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玉絮:「為什麼?」李尋歡:「因為他已經完全勝利,完全成功了,已沒有什麼事,好再讓他去奮鬥。一個失敗了的人,精神反而會振作些。」
玉絮咬著嘴唇,悠悠道:「這麼說來,成功的滋味,豈非也不好受?」
李尋歡又沉默很久,忽然笑了笑:「雖然也不太好受,但至少總比失敗好得多。」
勝利和成功,並不能令人真的滿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樂。
真正的快樂,是在你正向上奮鬥的時候。你只要經歷過這種快樂,就沒有白活。
長亭,自古以來就是人們餞別之地。
離別總令人黯然神傷,這使得『長亭』兩字的本身,就彷彿帶著淒涼蕭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淒淒。皓天、玉絮、李尋歡就在長亭中。
他們本是在這裡等林詩音的。龍嘯雲的屍體雖曾落入金錢幫的手中,幸虧已被孫駝子、葉開和丁靈琳奪回,而沒有被製成傀儡。
葉開和丁靈琳雖然沒露面,卻一直想方設法瓦解金錢幫的勢力。
但是,上官小仙在哪裡?割鹿刀在哪裡?連城璧和東三娘,又在哪裡?
龍嘯雲雖然不得不從零開始,卻已獲得重生。只要不失去信心,他可以再站起來。
那本《憐花寶典》,終於交到李尋歡的手裡,是孫駝子送來的。
林詩音始終沒有出現。這時,林詩音帶著龍小雲,已離開他們很遠了。
龍小雲曾經問她:「你為什麼不讓我去見他最後一次?」
林詩音就又問他:「你為什麼還要去見他?」
龍小雲回答的時候,咬著牙:「我至少要讓他知道,我父親是為了什麼死的。」
龍嘯雲無論做錯過什麼事,現在都已用血洗清了。做兒子的,自然希望別人知道。
但林詩音不這麼想:「他這麼樣做,只因為他自己覺得,應該這麼樣做,並不是要求別人原諒,也並不是想要別人知道。」
頓了頓,又道:「他不但為自己洗清了債,也為我們還清了債。只要我們能好好的活下去,他在九泉之下,也就瞑目了。」
她不想再去見李尋歡。因為她知道,見了只會令彼此痛苦。
只是,林詩音和龍小雲實在沒想到,龍嘯雲此刻就在前面等著。
陽光灑在他的身上,溫暖,清新,乾淨。
以後的日子還很長,他們這一家,會很開心的過下去。
李尋歡、林詩音、龍嘯雲和龍小雲,終於放下昔日的恩怨。
長亭中又有人在餞別。這次要走的,是李尋歡。他說,他要到海上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長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說的當然不是真話,但皓天和玉絮也並沒有阻攔他。
阿飛也在海上。因為他的身世始終是個謎,甚至在李尋歡面前,也從來不願提起。
但每當李尋歡說起沈浪、熊貓兒、王憐花、朱七七,這些傳奇人物的傳奇故事時,阿飛的臉上總會現出一種很奇特的表情。
難道他和這些前輩名俠,有某種很奇特微妙的關係?
阿飛遠遊海外,為的就是要去尋訪他們?
李尋歡決定去找阿飛。上官金虹已死,林詩音已走,他應該開始新的人生。
關於阿飛的身世,李尋歡並沒有問。因為他認為,一個人的身世並不重要。
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馬,一定要『名種』的才好麼?
你要成為怎樣的人,全都要看你自己。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間的離別,總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傷感。
但皓天、玉絮與李尋歡的離別,卻只有祝福,沒有傷感。
因為他們確信,彼此都會好好的活著,確信以後還有見面的日子。
尤其當李尋歡看到皓天的手時,覺得更放心了。皓天的手,始終和玉絮的手緊緊握在一起。
這雙手操勞的時候太多,現在正該讓它享受溫柔的滋味。
世上還有什麼,比情人的手,更溫柔的呢?
李尋歡知道,玉絮一定會比任何人都珍惜這雙手的。
這雙手上縱然有劍痕,也一定會漸漸平復。至於他自己,當然也有過劍傷。
但他不願再想。「過去的,全都已過去……」
這句話看來彷彿很簡單,其實真能做到的人並不多。幸虧李尋歡和皓天,全都已做到。
李尋歡微笑著,瞧著他們的手,忽然道:「你們結婚的時候,我一定會來祝賀。我什麼酒都喝過,就是沒喝過喜酒,只希望你們莫要令我失望。」
玉絮的臉更紅,垂下頭,卻又忍不住偷偷去瞧皓天。
皓天的神情很特別。『喜酒』這兩個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過了很久,他才緩緩道:「我什麼酒都請人喝過,就是從未請人喝過喜酒,你可知道為什麼?」
李尋歡當然不知道,皓天也不想讓他回答,自己說了出來:「因為喜酒太貴。」
李尋歡怔了怔:「太貴?」
皓天笑了笑:「因為一個男人,若要請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輩子,都得慢慢的來付這筆賬,只可惜我又偏偏不願令朋友失望。」玉絮『嚶嚀』一聲,投入皓天的懷裡。
李尋歡也笑了。他已有很久很久,沒有這樣笑過。
笑,就像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別人快樂。這一笑,使他驟然覺得,自己又年輕起來,充滿勇氣和信心,對人生充滿希望。不管前方怎樣,都要笑著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