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六號早晨六點半鍾左右,李雲帆派李子榮和李衛國趕到梨花塢,把成有禮請到了靜心庵。
七點鐘左右,成有禮已經坐在了大隊部裡面,「談話」變成了「訊問」,現在還沒有發展到「審訊」的份上。
成有禮嘴裡面叼著香煙,翹著二郎腿。
負責訊問的是陳皓,王萍記錄,李雲帆坐在陳皓的旁邊,其它人坐在床上。李書記也在。
「成有禮,章國森家發生火災的那天下午,你究竟在哪裡?」
「我不是說了嗎!那天中午,我在黑石營的二侉子家喝酒,喝多了,到吃碗茶的時候,才到柳家口去上工。」成有禮的舌頭還是蠻利索的。
「可是,據我們所知,那天中午,二侉子是在他丈母娘家喝的酒。難道二侉子是孫悟空,有分身之術嗎?」陳皓的眼睛裡面放射出咄咄逼人的光。
「你們是不是懷疑章國森家的那把火是我放的?」
「請你回答我們的問題,在吃晚茶之前,你到底幹什麼去了?」
「雖然我們成家和章國森家有不共戴天之仇,但絕不會做那種傷天害理的事情。」
「我們需要的是事實。請你把真實的情況告訴我們,那天下午,在吃碗茶之前,你到底在什麼地方?」
成有禮的臉上紅一陣,白一陣,煙頭燒到了手指都不知道,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遲了,右手抖了一下,煙頭掉在了襠部,他連忙在襠部彈了幾下,煙頭落在了地上。
成有禮自知失態,但他強作鎮定,又翹起了二郎腿,所不同的是,兩條大腿的位置做了一次調整。
「成有禮,請你回答我們的問題。」
成有禮低著頭,眼睛望著自己的鞋尖,他的心裡面可能正在進行著激烈的思想鬥爭。
「老三,說吧!公安局的同志十年後還來過問這個案子,這就說明章國森家的失火案很不簡單,如果這個案子和你沒有關係的話,你就把當天下午的情況一五一十地講出來。公安同志絕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李書記還有半句話沒有說出來,這半句話就是:「也絕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鄉里鄉親的,幹嘛要把話說得那麼難聽呢!」
成有禮彎下腰把鞋帶重新繫了一下——翻毛皮鞋的鞋帶散開了。繫鞋帶的動作很慢。他大概是想借此避開陳皓和同志們的眼神,或許是在做最後的抉擇。
屋子裡面一時間顯得異常的寂靜,一種可怕的少有的寂靜,所有人都目不轉睛地望著成有禮,所有的煙頭都發出一閃一閃的亮光,煙頭快速瘦身。
李雲帆看了兩次手錶,雙方就這麼僵持著,至少有三分鐘。
「你是不是想選擇一個適當的時間和適當的地點說,陳隊長,這樣吧!把他帶到局裡再說吧!」李雲帆道,他在說話的時候,額頭上的兩條青筋不時地蠕動著。
「用不著,」成有禮突然抬起頭來。「我說——我用不著瞞你們了。」
王萍手中的鋼筆從新回到了筆記本上,眼睛直直地望著成有禮。
李雲帆望了望陳皓,額頭上的青筋已經沒有先前那麼清晰了。
「那天下午,我——我和李桂蘭在一起了。」
李雲帆和同志們感到很吃驚,成有禮的回答太出乎大家的意料了,這個答案和「11。27」縱火案大相逕庭。
「李桂蘭,就是陶篾匠的兒媳婦嗎?」
「對。」
「你和她在一起幹什麼?」
「這還用問嗎!」成有禮狡黠地瞥了一下嘴。
「在什麼地點?」
「就在陶篾匠家附近的竹林裡面。」
「還有誰知道你和她之間的事情呢?」
「沒有人知道。」
「也包括你老婆嗎?」
「對,該說的我已經說了,如果和案子沒有關係,請你們不要說出去,特別是不要跟我老婆說。」
「如果你說的是事實的話,我們可以答應你。請你告訴我們,你和李桂蘭在一起的時間是——我說的是那天下午。」
「吃過中飯以後,我就去了,她正在竹林裡面等我——早上上工的時候,我們倆約好的。一直到三點鐘左右,分開之後,我回家去了一趟,拿上鐮刀就上工去了。」
「你回家的時候,有沒有看見章國森家有煙霧呢?」
「沒有在意,當時一心想著去上工。」
「你在路上有沒有碰到什麼人呢?」
「在山口碰到了狼子溝的楊青松和他小妹。還說了幾句話。」
「說了些什麼?」
「他說不想讓他小妹讀書了,所以給他找了一個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