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住處,已經是後半夜了,秦暮楚本打算輕輕地爬回自己的床上,未曾想剛一打開門,便看到胡朋坐在客廳椅子上,神采奕奕。
「胡朋,這麼晚了怎麼還沒睡啊?」
「哪裡能睡得著!」胡朋的話語中仍然夾雜著興奮「今天……不,應該是昨天的這場演出真是太完美了!一想到將來能夠在市場上買到這次專場演出的DVD盤,我就不由得興奮!小楚,咱們樂隊總算是做出點成績了,當然,這其中很大一部分功勞要算在你的頭上!」
秦暮楚笑了笑「不能這麼說,咱們樂隊是一個整體,樂隊取得今天這樣的成績,每個人都有功勞。」
「你小子就虛吧!」胡朋捶了對方一拳,轉而問道「對了,馬老闆叫你去做什麼?」
秦暮楚轉而神秘地說「胡朋,你知道錢多多這個人嗎?」
「怎麼?你想考我嗎?」胡朋自信地笑了笑「別看你音樂做的比我好,但要說到圈子裡的事情,你知道的就不如我了。我很早就聽說過錢多多這個人,他原本是上海人,大學畢業後去了美國發展,並加入了美國國籍。成為美國公民後,錢多多的事業可以用『蒸蒸日上』四個字形容,短短幾年間,經他的包裝兒大紅大紫的藝人不在少數,錢多多也因此排在全美經紀人排行榜的第十七位……你突然提起這個人做什麼?」
「因為這個人馬上就要成為咱們樂隊的經紀人了!」秦暮楚將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詳細地說了一遍,帶著興奮的強調。最後,他總結道「我認為,這對於咱們樂隊來說是一次絕佳的轉機!」
胡朋聽後並沒有流露出更多的興奮,反而擔憂地說「小楚,說良心話,我不是很希望咱們樂隊太出名。你想啊,你身為『烏托邦』樂隊的核心人物,如果更多的人記住了你的名字,早晚有一天你會離開樂隊去謀求個人發展的。小楚你知道嗎?前幾天我做了一個夢,夢見你為了個人的前途,離開了咱們樂隊。雖然是個夢,但我現在還心有餘悸,假如有一天你真的離開『烏托邦』了,我們這些人該怎麼辦呢?」
「還能怎麼辦?切絲涼拌唄!」秦暮楚開了一句玩笑,然後正經地說「你放心吧,就算再有利益可圖,我也不會離開樂隊單飛的,離開『烏托邦』,我秦暮楚什麼都不是……好了,別多想了,天都快亮了,趕緊休息吧,明天下午我還得到文雯那裡去一趟呢……」
看著秦暮楚邊打著哈欠邊走回了自己房間,胡朋不由得深深歎了一口氣。此時此刻,胡朋隱約覺得,在「烏托邦」樂隊這個小集體中,秦暮楚一定是第一個離開的,因為他和一般樂手不一樣,無論天賦還是氣質都高過其他人很多很多。總之,秦暮楚在「烏托邦」樂隊,就相當於鳳凰生在了雞棚裡,雖然一開始看上去並沒有太大的不同,但鳳凰長大後,終究是要飛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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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秦暮楚一個人來到了「湯姆遜秘密基地」(一個排練室的名字),因為前幾天,他就答應了文雯,要抽時間去聽一聽她的樂隊創作的作品,提出一些修改意見。自從成立「蜜糖派」樂隊以來,文雯還沒有一天好好地休息過,除了排練就是和夥伴們一起聽音樂。聽來聽去,她們最終確定了走英式搖滾(Brit-pop)的路線。
英式搖滾聽起來自然柔美,很容易讓人誤會是流行音樂,但從其本質上來說還是要劃分為搖滾樂的範疇裡。別看英式搖滾的受眾近年來呈不斷上升趨勢,其實這種音樂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才誕生的,在搖滾樂大系中,人們根本不會發現英式搖滾的身影,因為這種音樂只是被當作另類搖滾(lterativeRo)之中的一個小分支而已。
「蜜糖派」樂隊是由四名活潑可愛的年輕女子組成,除了在隊中擔任吉他手的文雯以外,另外三個女孩子分別為主唱鄧潔、貝司手宇慧涵、鼓手穆妍。四個女孩子都沒有什麼深厚的音樂功底,組樂隊完全是憑著對搖滾樂的滿腔熱忱。自從「蜜糖派」樂隊組成後,幾個女孩子的生活習慣也被潛移默化地改變了,比如文雯,她以前有留指甲的習慣,為了彈吉它,文雯把這個小嗜好拋棄了,一雙原本細緻滑嫩的玉手上也長滿了琴繭。
見秦暮楚來了,文雯趕忙拉著姐妹們操練起來。這段時間裡,「蜜糖派」樂隊共創作出三首作品,秦暮楚認真地一一聽過,並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你們這麼短的時間就能確定自己的風格並創作出屬於自己的原創曲目,真是太不難得了,要知道即便是男的也不一定有你們這樣的效率——別誤會我並沒有性別歧視。文雯你的吉他水平比上次我見到你的時候有所提高,可以看得出,你為了打下紮實的基本功沒少練習,至於其他幾位,由於我們是第一次見面,所以對比們的演奏水平不好評價。」
「小楚,你不用和我們這麼客氣,咱倆認識這麼多年了,她們又都是我的好姐妹,覺得我們哪點做的不好的,儘管大膽說出來,有缺點才會有進步嘛!」文雯說。
「那好吧,」秦暮楚清了清嗓子「首先說你們的作品,要知道你們的風格是『英式搖滾』,我想你們還沒有吃透這種音樂的含義,應該再多聽一些類似風格的唱片。雖然我對英式搖滾也不是很瞭解,但憑我的感覺來看,你們的作品離真正的英式搖滾還有一定的差距,更像是流行搖滾。主唱,你的嗓音原本就不錯,唱歌的時候不要刻意地去修飾它,要知道你的音色原本就很甜美,再刻意地修飾的話,就顯得有些膩了……文雯,你的吉他進步很快,超乎了我的想像,但在彈奏某些和旋的時候,你的手指還是有些僵硬,未來你要多加強練習才是。鼓手,你的節奏感很強,但你敲鼓的時候有一個毛病,你總是習慣在最後一個八拍結束的時候,也就是敲察片之前甩一甩鼓棒,雖然這看上去顯得更加有范兒,但我不推薦你這麼做,萬一沒甩好的話,鼓錘掉在地上,節奏一下子就會被打亂的。至於貝司手嘛,你的技術不錯,發揮的也很穩定,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應該是四個人裡面最早接觸樂器的……」
秦暮楚說的很詳細,姑娘們聽得也很認真,當他說完後,貝司手宇慧涵點頭說道「你說的不錯,當我還是一個初中生的時候就開始學吉他了,不過改貝司確是最近的事。」
「這我就搞不懂了,你既然擅長吉他,為何要該行做貝司手呢?」秦暮楚問。
「沒辦法,誰讓咱們的文雯那麼想當吉他手呢?當初我勸她,讓她彈貝斯,可這位大小姐死活不同意,還和我大吵了一架,最後我不得不做出讓步。」
秦暮楚轉而問文雯「你幹嘛非得當吉他手啊?不會是想出風頭吧?」
「切!我要是想出風頭直接做主唱算了!」文雯白了秦暮楚一眼,繼而天真地說「我之所以想當吉他手,是因為……吉他比貝司多兩根琴弦,我覺得吉他更有挑戰性,所以……」
文雯還沒說完,秦暮楚便一頭栽倒在地。
「文雯,你真是……真是太……太可愛了……」
排練結束後,秦暮楚起身告辭,文雯拉著他的胳膊死活不讓他離開,說是有話想對他說。無奈,秦暮楚只得幫著幾位姑娘收拾好排練室後,和文雯一齊出來。走在校園的小路上,秦暮楚問道「文雯,你不是有話和我說嗎?是什麼?」
文雯躊躇了一會兒,深深吸了口氣,說出了一句令秦暮楚十分吃驚的話「小楚,我做你的女朋友吧!」
秦暮楚和文雯在高一的時候是同班同學,那時候,二人曾有過一段短暫的戀情,當然,在那個情竇初開的年紀,這種感情大多帶有獵奇的成分,並算不上真正的情愛。
如今,當秦暮楚聽到已經有男朋友的文雯對自己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他自然而然地認為對方是在和自己開玩笑。秦暮楚先是故作驚訝狀,隨即笑著擺擺手「得了吧,你別逗我玩兒了!邢康要是知道了還不得見我一回抽我一回!」
文雯並沒有笑「小楚,我和邢康如今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我們……我們分手了。」
這下子秦暮楚真的驚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