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普通中國人的家族史 第七章 黃金時代(1984∼1987) 三、外婆去世
    到了一九八四年,我們家裡生活條件明顯好了很多,基本上已經不再吃玉米、高粱了,天天吃上了白面、大米,也經常有肉吃了。就在這個時候,老家的舅舅來了信,說外婆病重了。我的母親接到信以後,決定回家看看,同時把外公、外婆接到我們家來享享清福,他們算是苦了一輩子。

    我的外婆是一個非常慈祥和善良的人,不但勤勞節儉,而且對後輩和親人非常無私。前面提到過,在「糧食關」時期,為了讓外公能夠活下去,她把自己本來就少得可憐的食物還要勻出一份來給外公,自己卻險些餓死,這在當時村子裡是少見的。相比我的祖母只要來信就向子女要錢,而我的外婆無論生活多艱難,從來也不主動向子女開口。在我在滑縣老家住期間,儘管條件很艱苦,但凡是收到子女孝敬的點心、糖果等東西,外婆都自己捨不得吃,全部給了我和姐姐。以至於年少不懂事的我都養成了習慣,有一次外婆嘗了一口味道,我竟然說:「姥姥,怎麼偷吃我的點心哪?」外婆對我的疼愛,對我的一生人格的形成影響巨大。

    我前面提到過,我的舅媽好吃懶做,心地不善,作風輕浮。我的舅舅與舅媽是大躍進時結婚的。舅媽年輕時長的還不錯,當時我的舅舅在河南信陽一家工廠上班,到了該娶媳婦的年齡,就有媒人介紹認識了我舅媽。舅舅在匆忙中見過舅媽後覺得還可以,二人就結婚了,幾天之後舅舅就回信陽上班去了。但是逐漸地舅舅就發現了舅媽的缺點,於是產生了離婚念頭。無奈那時政治空氣越來越濃,舅媽仗著自己是貧農成分,找村幹部告狀。村幹部就嚇唬我的外公外婆,地主份子要是膽敢把貧下中農踹了,那就等好吧。外婆本來也很厭惡舅媽,但一聽這話,又驚又怕,只得趕緊勸舅舅不要離婚,並且在家把舅媽當神仙伺候著。舅舅早對舅媽厭惡透頂,見離婚也不成,索性連家都不願意回。

    文革期間外公外婆挨整時,心地不善的舅媽不但沒有給兩位老人以任何安慰,反而落井下石,對兩老人頤指氣使,甚至還在家裡批鬥二位老人。外公外婆在外面挨了鬥,回家還要受舅媽的氣。外公這人感情比較麻木,不會多想;但外婆卻是個心細之人,於是天天自己生悶氣。後來舅媽生了三個兒子,其中一個因照管不善而導致後天癡呆。舅媽根本不親孩子,全部推給外婆一人。

    一九八○年,舅舅因工傷致殘退休回家,看到舅媽更是厭惡,便怪罪外婆當年不該反對二人離婚。舅舅因婚姻不幸而常年心裡鬱悶,脾氣暴躁,自然少不了跟外婆生氣。外婆一連幾十年處於被欺侮、被壓制的地位,負擔又重,此時兒子也不理解自己,更是有苦說不出,終於積怨成病、積勞成疾。加之本來就有肝炎,故而來我家以前就得了肝硬化。當我的母親回到老家時,外婆已經不能行走,腹水使她的肚子腫得像一口大鍋。我的母親在聽到醫生說,外婆只剩下幾個月的生命時,為了能讓外婆能夠享些福,硬是把外婆從老家背了回來。肝硬化的晚期,是一種非常痛苦的疾病,但是外婆來到我們家以後表現得很堅強,每次我們與她在一起,她都慈祥地微笑著,忍著痛。

    太谷縣的醫院已沒有辦法了,我的母親就懷著一線希望就帶她到地區醫院,省城醫院去;省城大醫院沒辦法,我的母親就四處打聽偏方,經常是一聽到有什麼消息就連夜租個拖拉機去山裡、農村尋找;聽說有一種遠紅外治療儀有些效果,我的母親就趕緊買回家一台。然而為時已晚,外婆的病早已成為不治之症,這一切努力都沒有效果。

    我的母親只好天天買一些大魚大肉給外婆做著吃。然而,外婆由於肝功能的原因,也總是吃不了幾口。有一天,外婆對我說想吃山楂做的糖葫蘆,我就上街去買,當時太谷縣做小生意的人還比較少,賣糖葫蘆的更少。我在城內轉了整整一個上午,偏偏市面上沒有賣山楂糖葫蘆的,只好買了一串跟山楂味道完全不一樣的「秋海棠」做的糖葫蘆。儘管不遂其意,但外婆仍然誇我,說這個外孫孝順。

    即便是疼痛異常,外婆也從不在我們面前顯露,硬挺著跟我們過了一個春節和元宵。元宵節過後,外婆也自感來日無多,於是催促著回到老家去。於是一九八五年正月十七,我的母親又送外婆回老家去。我和姐姐都捨不得外婆走,外婆就緊緊地握著我們倆的手,安慰我們說回去養好了就回來。

    我當時還惦記著外婆的話,總是幻想著哪天外婆能夠好好地回來。可是二十多天以後,我的母親和外公回來了,當我看到母親腳上穿著的白鞋時,(「注」河南滑縣風俗,守喪要穿白衣白鞋)我才明白,我永遠也見不到疼我愛我的外婆了。得知外婆的噩耗,我不但異常悲傷,而且非常愧疚,因為我從沒好好報答她一天。那一段時間,我上課時總是想起以前外婆疼我的情景,想起我小時發下的誓言,要到二○○○年開小轎車接她,頓時淚如泉湧,老師勸、同學勸、父母勸,但誰都勸不住。按照滑縣的規矩,外姓人是不用給外婆戴孝的,但我堅持要戴,整整戴了一年。直到十年以後的一九九四年,我上大學四年級回老家時,還跑到外婆外公合葬的墳上,抱著墓碑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場。

    我的外婆是一個非常命苦的人,從小孤苦伶仃、寄人籬下;年輕時省吃儉用,好不容易置下點土地,就被劃成了地主;接下來丈夫被抓,一個人含辛茹苦把三個孩子拉扯大;然後就是大躍進、大饑荒、文化大革命,一輩子受歧視、受迫害、忍饑挨餓……什麼樣的罪都遭過了,什麼樣的苦都吃過了,什麼樣的氣都受過了,可是生活剛剛由苦變甜,不到七十歲就去世了。哪怕是多活上三年五載,享上幾天清福也好啊。人間的事情,為什麼總是如此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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