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雲台書屋>>政治經濟>>經濟類>>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雲台書屋

第一章 論資財的劃分 

  一人所有的資財,若僅足維持他數日或數周的生活,他很少會想從這筆資財取得收入。他將慎之又慎地消費它,並且希望在用完它之前,能依靠自身的勞動,取得一些東西來作補充。在這場合,他的收入完全來自他的勞動。各國貧窮勞動者大部分就是過這種生活。
  他所有的資財,如足夠維持他數月或數年的生活,他自然希望這筆資財中有一大部分可以提供收入;他將僅保留一適當部分,作為未曾取得收入以前的消費,以維持他的生活。他的全部資財於是分成兩部分。他希望從以取得收入的部分,稱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供目前消費,其中包含三項東西:(一)原為這一目的而保留的那部分資財;(二)逐漸得來的收入,不論來源如何;(三)用以上兩項於以前買進來但至今尚未用完的物品,如被服、傢具等等。為目前的消費而保留的資財,或包含三項之一,或三項之二,或三項全有。
  對投資者提供收入或利潤的資本,有兩種使用方法。
  一,資本可用來生產、製造或購買物品,然後賣出去以取得利潤。這樣使用的資本,在留在所有者手中或保持原狀時,對於投資者不能提供任何收入或利潤。商人的貨物,在未賣出換得貨幣以前,不能提供收入或利潤;貨幣在未重新付出換得貨物以前,也是一樣。商人的資本不斷以一個形態用出,以另一個形態收進;而且也只有依靠這種流通,依靠這種繼續的交換,才有利潤可圖。因此,這樣的資本可稱為流動資本。
  二,資本又可用來改良土地,購買有用的機器和工具,或用來置備無須易主或無須進一步流通即可提供利潤的東西。這樣的資本可稱為固定資本。
  不同職業所必需的固定資本與流動資本之間的比例,極不相同。
  譬如,商人的資本便全然是流動資本。他簡直無需使用機器或工具,除非把商店或堆棧看做機器或工具。
  手工業者和製造者的資本,一部分就須固定在工具上。不過,這部分的大小,各業不同,有的行業很小,有的行業很大。裁縫業者除了一包針外,不需別種工具。制鞋業者的工具比較值錢些,但多得有限。織布業者與制鞋業者比較,工具就貴得多了。但是,這一類手工業者的資本,大部分是流動的,起初或作為工人工資而流出,或作為原材料價格而流出,然後再從產品價格流入,其中含有利潤。
  在別種事業,就需要大得多的固定資本了。譬如,一個大鐵工廠,要設置熔鐵爐、鍛冶場、截鐵場,非有極大經費不可。至若開採煤礦所需的吸水機以及其他各種機械,所費還要多。
  就農業家說,用於購買農具的資本是固定的;用於維持工人與支付工資的資本是流動的。前者他保管在手中從而獲取利潤,後者他支付出去從而獲取利潤。耕畜的價格或價值,和農具一樣,可稱為固定資本;飼養牲畜的費用,和維持工人的費用一樣,可稱為流動資本。農業家獲取利潤的方法,一為保有耕畜,一為支付飼養牲畜的費用。但只售賣為目的,非以代耕為目的的牲畜,其購買費和飼養費,卻都應歸入流動資本之內。在這裡,農業家靠出賣牲畜以取得利潤。在生產牲畜的國家,非以代耕或販賣為目的,而是以剪毛、擠乳、繁種以求利潤為目的而買入的羊或牛,應當稱為固定資本;在這裡生利的方法在於保有它們。它們的維持費是流動資本;在這裡,生利的方法在於付出維持費。賺回維持費的時候,維持費的利潤及牲畜全部價格的利潤,都會在羊毛價格、產乳價格、繁種價格上,提供出來。種子的全部價值,亦可稱為固定資本。種子雖往返於土地與穀倉之間,但未更換主人,所以沒有真正地流動過。農業家獲取利潤,不是靠出售種子,而是靠種子孳生產品。
  一個國家或一個社會的總資財,即是其至體居民的資財,所以,亦自然分作這三個部分,各有各的特殊作用。
  第一部分是留供目前消費的,其特性是不提供收入或利潤。已由消費者購買,但尚未完全消費掉的食品、衣服、傢具等物,屬於這一類。僅供居住的國內房屋,也是這個部分中的一個部分。投在房屋上的資財,如該屋是由其所有者自住,那末,從那時刻起,即失去資本的作用,就是說,它對屋主不提供任何收入。這樣的住屋,雖然像衣服、傢具一樣對他很有用,但也像衣服、傢具一樣,不能給他提供收入。它只是費用的一部分,不是收入的一部分。租屋與人,可以取租,但房屋本身不能生產任何東西,租戶仍須從勞動、資本或土地上所得的收入來付租金。所以,對於屋主私人,它雖提供收入,因而有資本作用,但對社會公眾,則不提供收入,不能有資本作用。它絲毫不能增加全體人民的收入。同樣,衣服和傢具,有時亦可提供收入,從而對特殊個人有資本作用。化裝舞會盛行的地方,就有人以出租化裝衣服為業,租期一夜。傢具商人常常論月或論年出租傢具;葬儀店往往論日論星期出租葬儀品。還有許多人出租備有傢具的房屋,不僅收取房租,還收取傢具租。總之,這種租借事件隨地都有。但由出租此種物品而得來的收入,歸根結底總是出自別種收入來源。此外,尚有一事須加以注意,即無論就個人說或就社會說,在留供目前消費的各種資財中,消費最慢的是投在房屋上的那一部分。衣服可穿用數年,傢具可使用五十年或一百年,但建築堅固、保護周全的房屋,卻可使用好幾百年。不過房屋雖要好久時間才會消耗掉,但它仍是供目前消費的資財,和衣服、傢具一樣。
  第二部分就是固定資本。其特性是不必經過流通,不必更換主人,即可提供收入或利潤。其中主要包含四項:
  第一,一切便利勞動和節省勞動的有用機器與工具。第二,一切有利潤可取的建築物,如商店、堆棧、工場、農屋、廄捨、穀倉等。這類建築物,不僅對出租房屋的屋主提供收入,而且對納祖的人也是獲取收入的手段。這種建築物和住屋大不相同。這是營業上的用具,也應該視為營業上用具。第二,用開墾、排水、圍牆、施肥等有利可圖的方法投下的使土地變得更適於耕作的土地改良費。改良的農場好像有用的機器,可以便利勞動,節省勞動;它使投資者投下的等量流動資本能提供大得多的收入。這兩者是一樣有利的,但機器較易磨損,而改良的土地卻比較耐久。農業家除了按照最有利的方法,投下耕作所必須投下的資本以外,對於土地簡直用不著什麼修繕。第四,社會上一切人民學到的有用才能。學習一種才能,須受教育,須進學校,須做學徒,所費不少。這樣費去的資本,好像已經實現並且固定在學習者的身上。這些才能,對於他個人自然是財產的一部分,對於他所屬的社會,也是財產的一部分。工人增進的熟練程度,可和便利勞動、節省勞動的機器和工其同樣看作是社會上的固定資本。學習的時候,固然要花一筆費用,但這種費用,可以得到償還,兼取利潤。
  第三部分是流動資本。其特性是要靠流通、耍靠更換主人而提供收入。它也包含四項:
  第一,貨幣。賴有貨幣,其他三項才能周轉而分配給真正的消費者。第二,屠戶、牧畜家、農業家、谷商、釀酒商等人所有的食品,他們出售這種食品,可以獲得利潤。第三,還在耕作者、製造者、布商、木材商、木匠、瓦匠等人手中的衣服、傢具、房屋三者的材料。這些材料是否是純粹的原料或半加工的材料,可以不問;只要未曾製成衣服、傢具或房屋,即屬於這項。第四,已經製成,但仍在製造者或商人手中,未曾賣給或分配給真正消費者的物品,例如鍛冶店、木器店、金店、寶石店、瓷器店以及其他各種店舖櫃台上陳列著的製成品。這樣,流動資本包含各種商家手裡的食品、材料、製成品及貨幣。食料、材料、製成品的流轉和分配,都須有貨幣。不然就不能到達最後使用或消費它們的人手中。
  這四項中,有三項——食品、材料、製成品——通常在一年內,或在較一年為長或短的期間內,會由流動資本變成固定資本,或變成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
  固定資本都是由流動資本變成的,而且要不斷地由流動資本來補充。營業上一切有用的機器工具,都出自流動資本。流動資本提供建造機器的材料,提供維持建造機器的工人的費用。機器製成以後,又常須有流動資本來修理。沒有流動資本,固定資本不能提供任何收入。工作所用的材料,工人生存所賴的食料,都出自流動資本。沒有流動資本,即使最有用的機器工具,亦不能生產一點東西。土地無論怎樣改良,沒有流動資本,亦不能提供收入。維持耕作和收穫的工人,也非有流動資本不可。
  固定資衣和流動資本,具有同一目的,也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使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不致匱乏,而且能增加。人民的衣食住,都仰給於這種資財。人民的貧富,亦取決於這兩種資本所能提供的這項資財是豐饒還是貧乏。
  為了補充社會上固定資本和供目前消費的資財,需要不斷從流動資本中抽出大部分,所從流動資本亦須有不斷的補充。沒有這仲僕充,流動資本不久就會幹竭。這種增什有三個主要來源,即土地產物、礦山產物、漁業產物。達三個資源不斷供給食料和材料。其中有一部分通過加工制為完成品。正是由於這種供給,從流動資年抽出的食料、材料、完成品,才有了新的補充。此外,還必須從礦山採取所需要的維持和補充用來作為貨幣的金屬。在普通情況下,貨幣雖無須從流動資本抽出來作為固定資本或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但像其他東西一樣,貨幣難免磨損,難免輸往外國,所以仍須不斷加以補充,不過數量小得多罷了。
  土地、礦山和漁業都需要有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來經營;其產物,不僅要償還這樣投下的資本,益以利潤,還要償還社會上一切其他資本,益以利潤。製造者每年消費的食品和材料,山農民年年為之補充;農民每年消費的工業品,由製造者年年為之補充。這兩個階級同,雖很少以製造品和農產品互相直接交換,但他們之間年年進行交換的實際情況,卻就是如此。我們知道,農民所有的是穀物、牲畜、亞麻、羊毛;他所要的是衣服、傢具、工具。買穀物、牲畜、亞麻、羊毛的人,不見得就是賣衣服、傢具、工具的人。所以農民先用原生產物換取貨幣;有了貨幣,他就可隨地購買他所需要的製造品。經營漁業和礦業的資本,亦至少有一部分由土地來補充。從水裡捕魚,從地裡掘礦,都少不了地面上的產物。
  在它們自然生產力大小相等的場合,土地、礦山和漁場的產額,都和投資數量的大小與資金用法的好壞成比例。在資本數量相等,投資方法又同樣適當的場合,它們的產量就和它們的自然生產力的大小成比例。
  在一切生活比較安定的國家裡,有常識的人,無不願用可供他使用的資財來求目前享樂,或求未來利潤。如是用來求目前享樂,那它就是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如是用來求未來利潤,那未求利潤的方法,不是把資財保留在手裡,就是把資財花用出去。在前一場合,它是固定資本;在後一場合,它是流動資本。在生命財產相當安全的場合,一個人如果不把他所能支配的一切資財(不管是自有的或借入的)用於這些用途之一,說他不是瘋狂,我是不能相信的。
  如果不幸,國家專制,君主暴虐,人民財產隨時有受侵害的危險,那末,人民往往把資財的大部分藏匿起來。這樣,當他們所時肘刻刻提防的災難一隻臨頭的時候,他們就可隨時把它帶往安全地方。據說,在土耳其,在印度,並且我相信在亞洲其他各國,都常有這種事情。在封建暴虐時代,我國似乎也有過這種情形。發掘的寶物,當時被視為歐洲各大國君主的一項大收入。凡埋藏地下、無從證明屬於誰的物品,概視為國王所有,非得國王特令恩准,那就既不屬於發現者,亦不屬於地主。此種寶藏,在當時極受重現。當時的金銀礦產亦復如此。倘非明令特許,金銀礦產並不包含在普通土地所有權之內。隨意開採是不行的。但鉛、銅、錫、煤各種礦山,因比較不重要,所以聽任人民開採。
  
上一頁 b111.net 下一頁
雲台書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