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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於七月四日

2.1橄欖球與足球


  在以成熟、穩健自居的歐洲人眼中,美國人是一群有時顯得可笑,有時又顯得可惡的孩子。

  據說德國作家雷馬克(《西線無戰事》的作者)在功成名就之後,想到美國去看看,見識一下美國人的生活,可是由於感到自己不懂英語而一直未成行。他的一位朋友問他:「難道你一點兒英語都不懂嗎?」他回答說,他只懂幾句非常簡單的英語--「你好」、「很高興認識你」、「我愛你」、「上床睡覺」、「真棒」、「謝謝你」、「再見」。沒想到他的朋友聞之大喜,說道:「足夠了,足夠了。美國人天天說的就只有這幾句話。」與許多所謂「名人逸事」一樣,雷馬克的這段逸事很可能是有人編造出來聊博一笑的。然而這段笑話的確反映了德國人(又不僅僅是德國人)是怎樣看美國人的。在他們看來,彷彿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不是「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荼),而是天天重複由這七句簡單的話所暗示的那件事。

  英國小說家赫胥尼在《美麗的新世界》中說得更為直截了當:自汽車大王福特開闢了一個時代之後,美國人就根本沒有聽說過有「愛」這回事,美麗的新世界(自從美國建國之後,「新世界」就是美國的別稱)裡的人只注重實踐,「愛」對他們來說實在是太虛無縹緲了,他們只知道「做愛」。自美國建國以來,歐洲人(尤其是英國人和德國人)對美國人一直懷有一種鄙薄之情。美國建國之初,英國人就給美國人送了一個精緻的綽號--Uncle

  Sam(山姆大叔)。(英國民間傳說中有一個名叫「山姆大叔」的笨漢,而「美國」的縮寫U.S.,正好就是「山姆大叔」的縮寫。)德國人則把一些瑣屑無聊,值不得討論的問題統統稱為「美國式的問題」。

  然而美國從誕生的那一天起就讓歐洲人感到不可等閒視之,歐洲人對美國人的鄙視說到底是一種末落貴族對於發跡的窮小子的鄙視,一種具有酸葡萄主義色彩的「鄙視」。美國人的長處是如此明顯,這是他們不得不承認的,哪怕是暗中承認;而美國人的短處又是同樣的明顯,這為歐洲人瞧不起他們提供了極大的方便。然而美國人就是美國人,他們沒有時間也沒有興趣去取悅英國人和德國人。由英國的殖民地脫胎而成的美國以他們強大實力向歐洲從事著「逆向殖民」。美國人發明了一種新的民主制度,讓歐洲人暗中欽羨。(法國的學者托克維爾在親身前往美國考察後寫出了一部讚美美國社會制度的名著--《美國的民主》。)

  從上個世紀起,美國人又不斷地發明了對整個世界產生重大影響的技術。這些技術差不多都導致了相應的時代——從「汽車時代」到「電視時代」,一直到人們正在談論的數字時代。在《生於美國》一文中,雷登說道:「美國人是徹頭徹尾的能工巧匠。我們對精巧奇妙的機械和其它技術著迷。托馬斯·傑斐遜不僅寫下了《獨立宣言》,他也發明了餐桌用的旋轉式食品架(dumbwaiter,直譯為「啞侍者」——引者)。人們喜歡托馬斯·愛迪生,他發明了許多東西,成為我們的民族英雄。」

  美國堪稱「發明(創新)的民族」。這個民族的發明是全方位的發明,從政治的發明到技術發明,再到文化藝術的發明,「美國的電影是一個龐然大物,美國的電視節目在這個星球的每一個角落都有人看,美國的音樂風靡全球,它一旦發行,就能在曼谷的大街上聽到它。」單就音樂而論,美國人「發明」了五花八門的音樂--「藍調音樂」、「鄉村音樂」、「爵士樂」、「拉撲」(Rap,一種以怪異的語調和速度隨著音樂朗誦的「快板書」)、「搖滾」……。除音樂之外,還有「霹靂舞」、「閃電舞」、「牛仔褲」、「巨無霸」(big mac,美國「麥當勞」公司出售的一種很有名的食品)等說不清是俗是雅的東西。最重要的是,美國人發明並不斷地再度發明(電腦的引發的無窮無盡的發明)電腦(數字)技術。這種技術將影響到人的生活世界的所有領域,從政治、經濟、法律、軍事,到宗教、哲學、藝術、語言,一直到人們的日常生活,從人的思想(理智)到人的感覺方式。

  一句話,美國人通過發明電腦而「發明」了一個時代——數字時代。如果我們能穿越時間隧道,從我們現在的世界回到兩百多年前(美國建國之前)的世界,我們發會發現這兩個世界的差異之大(暫且不論這兩個世界孰優孰劣),幾乎令你想到人的世界與動物的世界的差異。美國的一些老人們感歎,與他們相比,現在的孩子彷彿在出生之前就生活了好幾個世紀。

  那麼是什麼東西促使這個民族能不斷地發明出這麼多改變世界,改變人的生存狀況的的「劃時代的」技術?80年代初,面對日本及「亞洲四小龍」的在經濟上迅速崛起,面對前蘇聯的軍事實力,有些美國學者擔心在日不落帝國萎縮成一個島國之後,美國人會不會是第二個「大英帝國」。他們哀歎「超級大國的黃昏」即將來臨。「美國是否正淪落為第二」的問題一時成為美國人和關心美國問題的外國人的熱門話題。而繼電腦技術自80年代中後期越來越顯示其威力以來,美國人已不關心「新大陸」是否會真的變成「舊金山」的問題了。越來越多的美國人開始相信,他們正迎來一個新的黎明,在美國這片已變得有些衰老的「新大陸」上再生了一個新大陸。

  真的是這樣嗎?抑或是得志便猖狂的暴發戶心態的新的發作?我們不要急於去回答這樣問題。或許這類問題在短時間內還難以有答案。在技術突飛猛進的時代,所謂「未來學」或許是最成問題、最自取其侮的學科。在當今時代,令我們憧憬、陶醉,或令我們恐懼、顫慄的預言家(無論他們是基於科學觀念、神話的觀念,還是基於既像科學又像神話結果什麼都不是的觀念)像五六月的蠅子一樣迅速地繁殖又迅速地銷聲匿跡。我們無暇顧及這些大放厥詞的預言,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們不知道該相信哪一種新出現的預言--當我們正想來相信某一預言時,又有新的有板有眼的預言出現了,並且總是申明以前的預言都是錯誤的。我們比較有把握的只是歷史。「三歲看老」的說法未免誇大其辭,但歷史中畢竟包含著一些有關現在和未來的信息。電腦誕生於美國,並且成長於美國,最重要的是,這種成長不是一種走向成熟,走向固定和老化的成長。所以作為美國人當今的「國技」的電腦技術是不斷成長又永遠長不大的「大孩子」,正如美國人在別的民族人的眼裡是一群長不大的孩子。電腦技術很像是一種兒戲,令成年人眼花繚亂的兒戲。事實上,美國人所鍾愛的一切都有一種兒戲的成分。我們不妨以足球這種被稱為當今世界第一運動的體育項目為例來說明這一點。

  歐洲的每一個國家(尤其是意大利人、英國人、德國人)都酷愛足球。足球幾乎成了歐洲人的一種民間宗教,並波及到世界其它地方。然而這種運動對美國人卻沒有吸引力。在美國人眼裡,這是一種沉悶、乏味的體育運動——20個人在場上不停地奔跑、爭搶、射門,嚴格、複雜的規則,防守常常比進攻顯得重要,集體的配合比個人的進攻更重要。一場比賽下來,進不了幾個球,甚至可能雙方一個球都不進。

  美國喜歡的是熱火朝天的運動,不斷地、盡可能顯示成就感的運動(除作為他們國球的橄球外,美國人還熱衷於籃球運動,這也是一種熱火朝天、在進球數上遠多於足球,因而充分地顯示「成就感」的運動)。所以美國人喜歡另一種「足球」(football,美國式足球,即橄欖球),一種在歐洲人眼中與兒童和少年的趕跑打鬧無異的運動。歐洲人踢的足球(有時稱為英式足球,為了區別於美式足球,現在通常不再稱它為football,而以意大利語中的足球--soccer--來指稱它)是嚴格意義上的足球。除守門員以外,球員的手一碰到足球即為犯規。美式足球與「足」的聯繫恐怕只是臨門一腳。在比賽的其它時間裡,但見戴著頭盔的球員為把球搶到手而不停地趕跑。防守、集體的配合顯得次要,只要你能跑得飛快,哪怕你是一個白癡,你都能成為一個橄欖球明星。身為白癡的阿甘(美國電影《阿甘正傳》裡的主人公)能成為橄欖球明星並不算誇張,但他肯定成為不了一個英式足球的明星。

  作為一種集體主義運動的英式足球與作為一種個人主義運動的美式足球的區別,隱含著美國文化與英國以及整個歐洲文化的區別——孩子氣的文化與成人氣的文化的區別。

  任何風俗都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要瞭解被美國人帶入到賽柏空間裡的風俗,我們應該回到美國歷史的源頭,即回到1775年7月4日。


2.2從「紳士」到「牛仔」


  七月四日是美國的獨立日,但這一天並不僅僅意味著作為一個政體的美國的誕生。

  一個對美國歷史知之甚少的人也有可能聽說過本傑明·富蘭克林這個名字。因為他以他做過的一個著名的冒險實驗——在雷雨天放風箏以證明雲是帶電的——而在科學史上佔有一席之地。我們很難想像在當今世界有哪個政治家或政客去做這種冒險性、開拓性的科學實驗。在我們看來,政治家在行為應該是穩重的,完全沒必要有這種在科學方面的好奇心。這種行為和這種好奇心理應該屬於某個不諳世事、稚氣未脫、童心未泯的少年而不是一個被稱為「國父」的政治家。讀富蘭克林的自傳的時候,人們很容易注意到富蘭克林直到老年仍然保持的頑童氣質。世界在他眼中的確像一個神奇的玩具,他懷著無限的好奇心探索著它的奧秘。所以他從沒有使自己局限於做哪一種「家」,而始終使自己成為一不倦的探索未知的人,他因此不自覺地成為多個領域中開先河的人。我們可以說他是政治家、文學家、科學家,但用「創新者」(inventor,即「發明者」)來稱呼他似乎更準確。《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傑斐遜(富蘭克林也參與了《獨立宣言》的起草)也是一個以出於自身的探索欲來生活,而不是以完成別人分派給他的任務來生活的人。起草獨立宣言和發明一個餐桌用食品架,對於傑斐遜來說同樣重要,因為這兩種行為都是一種創新(發明)行為,都是不以眼前的「有」為唯一的「有」並寄生於眼前的「有」,都是對於因循舊習的反抗,把世界當作一個「玩具」而不是把自己當作世界的玩具的行為。與美國作為獨立國家(確立一個國家的獨立性)同時誕生的,是獨立的美國人。

  由於沒有歐洲人的身份體系,獨立後的美國事實上把每個個體原有的身份一筆勾銷。這塊大陸重新回到「人對人是狼」的「自然狀態」——一切從零開始。與「舊世界」相比,「新世界」顯得既年輕又古老——「年輕」到如同剛剛出生的嬰兒,古老到了文明出現前的野蠻或半野蠻狀態。與歐洲人相比,美國人在文化上一貧如洗,他們看上去是沒有任何精神遺產的「貧民」和「蠻族」。歐洲的「精神貴族」理所當然地認為美國人在文化上沒有根基,美國社會充滿著市儈氣,美國人的內心淺薄無聊。一句話,美國人沒有文化。美國的少數心繫舊大陸的文化人也自慚形穢,他們認可了歐洲文化精英們的看法,覺得美國人的確生活在一個「愚人樂園」之中。

  然而以愛默生為代表的美國知識分子卻斷然否定了這種看法,他們找到了一種理解文化的獨特的視角,為美國人的文化申辯,在文化上宣佈了美國的獨立。在他們看來,那種認為美國在文化上只能是英國和整個歐洲的殖民地的觀點是基於一種頗值得懷疑的文化標準。美國人不僅應該而且可以建立一種獨立自主的文化。

  談到美國文化獨立宣言,談到愛默生的思想,我們不能不談到child(孩子),談到boy等詞語。

  在英語(尤其是美國英語)中,boy所指稱對象的年齡特徵是相當寬泛的,boy既可以指一個三四歲的「小男孩」,也可以指一個一二十歲甚至三四十歲的男子,如一個「花花公子」(playboy)、「鄉下小伙」(country boy)和「牛仔」(cowboy)。總之,boy所暗示的年齡偏重於心理年齡而非生理年齡。boy不同於gentleman(「彬彬有禮的男人」,即「紳士」)。gentleman屬於英國,是英國人的文化性格的象徵,是boy的對立面。gentleman是富有教養、溫文爾雅的成熟男人,令人想起一大堆製作精良的行頭(禮帽、領結、燕尾服、假髮、枴杖之類)和外型整潔、雅觀的車和馬,想起牛津腔的英語。boy是沒有長大或長不大的男子,身上的牛仔服最顯示他沒有身份的身份,沒有派頭的派頭。他實在不知道燕尾服和枴杖的意義何在。如果說燕尾服是穿它的人已躋身於上流社會的告示,那麼牛仔服就是牛仔們向一切身份、教養體系發出的「獨立宣言」。他太專注於自己的遊戲和遊戲規則,以致於對成年人們關注的遊戲和遊戲規則視而不見。愛默生把boy的性格特徵看作是他所提倡的文化,即正在成長的美國文化的理想人格:

  上帝同樣賦予了青年、少年以一種他們獨有的魄力與魅力,使他們令我們欽羨,……切莫因為年輕人不能跟你我自如地說話就以為他沒有力量。不信你聽--在隔壁的房間裡他的聲音鏗鏘有力,抑揚頓挫。這似乎表明他完全懂得與他的同輩人說話。雖然他時卑時亢,但他知道怎樣把我們這些長輩擺在一個不用十分認真對待的位置上。少年人與成年人的最大不同是他們常常從「天性」(Nature,即「本然」、「自然」)出發而不是從習俗、成規出發,「天性」是他們的法律,「自然」就是他們的長輩。他們習慣於投入自然的懷抱而不是成年人的懷抱,自然以它特有的方式養育他的孩子。愛默生在他的一首詩中這樣寫道:「把這黃口小兒拋向岩石,/讓母狼的乳汁將人畏養。/讓他與鷹,與狐狸共渡冬日,/讓他的雙腿與雙手變成速度與力量。」

  愛默生認為,一個人,一種文化要獲得生機,只能突破習俗的樊籬,回歸到「天性」,從「天性」(自然)中啜飲生命之水,哪怕從習俗的標準(即成規)看來,天性中包含著邪惡的成份。他直言不諱地說道:

  如果我是魔鬼的孩子,那我就從魔鬼那裡獲取源頭活水。對我來說,沒有什麼法律是神聖的,除了我的本性的法律。好或壞僅僅是隨時可相互轉換的名稱而已。唯一的正確就是順從我的本性,唯一的錯誤就是違背我的本性。一個人讓自己無處不在,似乎沒有他的話,一切都將有名無實,極其短命。想到我們是那麼易於屈從於旗號和名稱,屈從於社會和僵死的制度,我就感到羞愧。

  「天性」(自然)是常常與「社會」,與「文化」對立的,「回歸天性」常常包含著一種「反社會」、「反文化」的主張。反過來,當成人要求孩子「聽話」、「乖」的時候,就是以既成的社會和文化的標準來馴服受天性支配的孩子。這樣的社會和文化,就是一種成年人、老年人的社會和文化,一種逐漸喪失活力的文化和社會。愛默生稱社會是一個「股份公司」。「在這個『公司』裡,股東們達成了一個協議:為了確保他們基本的生活權利,每一個享有這一權利的人都必須以放棄他的自由和文化為條件。在這個『公司』裡,最受提倡的美德是順從,而自我依靠卻是受到嫌惡的。它所喜愛的不是實而是名,不是創造而是因襲。因此,一個人要想成為一個真正的漢子,他就必須不為善之名所蔽,而應該探究這冠以善之名的東西是不是真正的善。歸到底,除了你內心的完整統一外,沒有什麼東西是神聖的。放鬆你自己,你將會得到來自世界的支持。」一個人的使命,就是捍衛「他的自由和文化」。所謂「反社會」、「反文化」不是指騷撓社會,危害他人的利益,而是不隨波逐流,不讓他人和社會來騷撓自己,危害自己的利益:如果我們不能立即達到順從和誠信的神聖性,那我們至少也要抵抗外界對我們的誘惑,讓我們進入戰爭的狀態,讓我們在我們撒克森人的胸中喚醒索爾神與俄頓神,喚醒勇毅與堅貞。在我們這個平淡無奇的時代裡,只要我們敢於說出真理,我們就能做到這一切。我們要馬上廢止這種撒謊式的殷勒和撒謊式的情愛。我們所交往的人對我們總懷有一種期待,我們現在再也不要按照他們的期待而生活了。

  從表面上看,愛默生是代表美國人向歐洲文化發佈獨立宣言。實際上,愛默生關注的是美國的「文化」而不是「美國的」文化,關注的是美國「人」而不是「美國」人。先有「文化」,而後才有「美國文化」,先有「人」,才有「美國人」。所以這一「獨立宣言」的實質是單個的人對於社會、傳統、習俗的「獨立宣言」,是「我的」而不是「我們的」獨立宣言:我必須做的事就是那些與我相關的事,而不是人們認為我必須做的事。這一在實際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領域都需要艱苦的努力才能貫徹的規則完全可以作為區別偉大和卑劣的標準。堅持這一規則之所以困難,是因為你常常會遇到這樣一些人--他們認為他們比你自己更知道你的責任是什麼。在這個世界上順從於人的意識而生活是容易的,在離群獨處時順從於自己的本性而生活是容易的。然而,偉人只是那處在喧囂的塵世中仍能完全輕鬆愉快地保持獨處時的獨立性的人。之所以要拒絕對你來說已變得僵死的習俗是因為它總是渙散著你的力量。它空耗你的時間,它使你的性格變得模糊。

  每一個人都保持自己的獨立性,都擁有自己的性格的時候,也正是他們在創造文化的時候。一個時代裡的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田野」。在每一個時代的「田野」上都生長生機勃勃的「亞麻」和「羊群」,每一個時代的人都應該是一個個boy而不是未老先衰的遺少,他們都可以用新鮮的亞麻和羊毛製造出嶄新的衣裝,用不著穿著祖輩和父輩們遺留下來的假模假式、老氣橫秋的衣裝,用不著在古人的枯骨間爬行摸索。他們腳下的土地是唯一真實的土地,他們用不著捨近求遠地尋找並不存在的樂土。只要人是新的,他腳下的土地就是「新大陸」。在這塊「新大陸」上,新的人(即「孩子」)可以創造出與他們的先輩們創造的文化媲美的文化。美國人用不著亦步亦趨地模仿被認為是富有教養的歐洲人,他們完全可以在自己的「田野」(「新大陸」)上創造一種嶄新的文化。愛默生在他的時代敏感地意識到美國人在文化上走向獨立:

  從前那被那些整裝秣馬、到遠在天邊的異邦去尋寶的人們不經意地踏在腳下的土地被人認為是比任何異邦都要富饒的土地。窮人的文學、孩童的感情、街頭的哲學、家庭生活的意義已成為這個時代的話題。這是我們的時代邁出的巨大的一步。它標誌著一種新的活力的產生,這活力使四肢靈活,溫暖的生命之流湧向手和腳。我不要求什麼偉大、遙遠、浪漫的東西;我不想意大利人和阿拉伯人在做些什麼;我不想知道什麼是希臘藝術或法國東南省份裡的歌舞藝術;我擁抱平凡的人和物,我探究那些我熟悉的卑微的人,我坐在他們的腳下。我只要洞明今天的事物,讓別人去關注古代和未來的事物吧。

  以愛默生為代表的美國學者相信,與舊大陸的歷史悠久的國家(尤其是英國)相比,美國實在是一個孩子。它沒有悠久的歷史,沒有良好的教養,沒有嚴格的規矩。但身為「孩子」不僅不是劣勢,反而是一種優勢——這個「孩子」即將在世界上成為「最大的」。

  美國文化的「獨立宣言」,就是對「牛仔文化」的理直氣壯的表述。


2.3 「溝通」與「自我依靠」倫理


  「獨立」從來都不是自我封閉的同義詞。在愛默生看來,獨立--個人相對社會、傳統、習俗的獨立,恰恰是為了與傳統更好地溝通,與他人更好地相處,而不是為了做一個自命清高、與世隔絕的隱士。既要保持自己的獨立性,又要與他人溝通--這如何可能呢?我們先從尼葛洛龐蒂在《數字化生存》一書舉的一個例子說起:假設有6個人圍著一桌共進晚餐,他們正熱烈談論一個不在不在場的人——甲先生。在討論中,我向坐在對面的妻子伊蓮眨了眨眼。晚飯後,你走過來問我:「尼古拉,我看到你向伊蓮遞眼色,你想告訴她什麼?」我對你解釋說,前天晚上,我們恰恰和甲先生一起吃晚飯。當時他說,和如何如如何相反的是,他實際上如何如何,即使大家都以為如何如何,最後他的真正決定卻是如何如何,等等。換句話說,我大約要花10萬個比特才能向你講明白我用1個比特就能和我太太溝通的話。這個例子告訴我們的是,傳輸者(我)和接收者(我太太)有共同的知識基礎,因此我們可以採用簡略的方式溝通。為了進一步說明這一點,他又舉了另外一個例子:「有個故事說,有對夫婦把數百個笑話記得滾瓜爛熟,因此只需提到笑話的編號,彼此就能心領神會。寥寥幾個數碼就會喚醒他們對於整個故事的記憶,使他們大笑不止。」在尼葛洛龐蒂舉的例子中,他向妻子傳輸的只是一個眼神。這個眼神是一個相當抽像的信號,沒有任何獨立自足的意義。如果沒有預先奠定的「共同的知識基礎」,這個代碼沒有任何意義。同樣道理,我們不能把某部經典當作製作好的,有獨立自足的意義的成品。它只是一種交往(讀者與原作者之間的交往)工具,一個為傳達者與接受者(讀者與作者互為傳達者和接受者)提供的相會場所。讀者讀到這部經典,只是意味著讀者與這部經典的作者的相見,並不意味著他們的相識。讀者可能因為這部經典與作者相識(溝通),也可能把作者視若路人(無法溝通),「有口無心」地閱讀這部經典。

  從事向大眾傳播所謂文化的人為了讓讀者(受眾)與作者相識,就削足適履地對原作進行改編,促成一樁交往行為。但這一交往不是讀者與作者的溝通,而是讀者與改編者之間的溝通。顯然,這種溝通是以庸俗化為代價的。但這種庸俗化的溝通其實是在迴避和敷衍問題,真正的「溝通」根本沒有完成。那麼溝通如何才是可行的呢?愛默生首先注意到了「自我」(self)這一概念。無論是大師,還是普通人,他們都有一個「自我」。但這並不是說每個人就是他的自我。在很多時候,一個人與他的自我完全是兩回事--他與他的自我遙遙相隔,他並沒有「貼近」(rely,通常亦為「依靠」)他的自我。

  許許多多人是他自己的侏儒(而他本來是一個巨人),他把自己放逐在自己的王國裡,忘記了自己就是這個王國的國王。他終年在自己的王國裡行乞,試圖依靠始終不可靠的他人,或者在自己的王國裡販運私貨,並為小小的成功而沾沾自喜或感激涕零。而「國王」之所以是「國王」,大師之所以是大師,只不過因為他們堅實地貼靠著「自我」,結識和領略了他的「自我」。同樣,「學者」之所以是「學者」,是因為他們用自己肩膀上的那個大腦來思考,而不是放棄這個大腦而依靠別人(他們眼中的「大師」、「能人」等)的大腦來思考。有些人以為自己是在思考,實際上在思想上「行乞」和「販運私貨」。

  在每一個人的「自我」(self,即「小我」)之外,存在著一個共同的「自我」(Self,即「大我」)。關於「小我」與「大我」的關係,愛默生有一個生動的比喻——「小我」是海(sea),「大我」是洋(ocean)。當我們沿著大陸的海岸線行走時,我們可以見到不同的「海」——地中海,羅地海,波羅的海,等等。其實,只是由於我們眼界的局限,或者是出於稱謂上的方便,才出現了許許多多海的名稱,而世界上所有的海都是「洋」的一部分,甚至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也是覆蓋整個地球的三分之二的海水的一部分。

  同樣道理,你的「自我」,我的「自我」和他的「自我」都是同一個「自我」(大我)的一部分,是可以最終匯通在一起的——所有人的自我都是相通的,因為它們本來就是同一個「自我」。

  從這樣的關於「自我」的理論可以直接引申出一種「溝通」(「交往」)的理論。

  一個人與另一個人如何才能溝通、交往?或者說,如何才能相知、相契?「溝通」的真正可能性在於「自我」——「大我」與「小我」。「小我」是我的「天性」(Nature,亦即「自然」),當我回到了我的「天性」即回到我的「自然」時,我就回到了我的「小我」,如同河水流入到海水中。而這個「小我」(小天性、小自然)正好是「大我」(大天性、大自然)的一部分,回到「海」就是回到「洋」。相反,當我沒有貼近我的「自我」,或者沒有擁有我的「海」時,我也就沒有擁有他人的「自我」即他人的「海」——因為這兩個「自我」,兩個「海」同屬一於「大我」,或者說同屬於同一個大洋。這樣的話,我與你之間的交往不過是兩個軀殼之間的「交往」。我與你雖然「知面」,但不「知心」。不少人都有「相識滿天下,知己有幾人」感受。這表明兩個「自我」的交往要比兩個「自我」的軀殼之間的「交往」難得多。當我對我的「自我」所知甚少時,我也不不可能知道別人的自我。兩個心智淺陋的人是無「知心」、「知音」可言的。

  以中國古代的於伯牙與鐘子期的故事為例。這兩個人之所以能成為「知音」,不在於一個人演奏的琴聲被傳播到另一個人的耳朵裡(即使另有一百個人同時聽到了琴聲,這一百個人當中很可能沒有一個「知音」),而在於這兩個人在他們相遇之前都擁有、貼近了他們的自我,都觸及到了隱藏在最深處的「音」。這「音」為兩個「小我」,同時為同一個「大我」所「知」。

  因此,成為知音(「溝通」或「交往」的另一種說法)首先是雙方分別與自己的自我的相遇,是分別預先奠定「共同的知識基礎」。唯有在此前提下,兩個人的「自我」才可能因為一個或一組符號表達的信息而相遇,如同兩條遙遙相隔的河流匯入到了大海,進而匯入大洋中——這才叫真正的communication(溝通、交往、共在)。

  當兩個人相見時感到相知相契時,總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事實上,一切有價值的「相見」都是「晚」的,相見者在相見的一刻都有一種似曾相似的感覺,因為在這相見之前兩個人都不自覺地為這次相見作了長時間的、細緻的準備,都不自覺地等待著這一刻。但這種相見是可遇不可求的。兩個人互不相知的情況下默默地準備、等待著那場可能的相遇,但也許相遇明天就會發生,也許永遠不會生。當代著名的宗教思想家馬丁·布伯在他的名著《我與你》中說:「『你』經由神恩與我相遇,而我無從通過尋覓來發現『你』。」但即使那場可能的相遇永遠不會到來,他們也不得不準備,不得不等待,因為這準備和等待其實並不表現為準備和等待,而是表現為兩個人各自在屬於自己的田園裡認真、誠實地生活,切切實實地貼近各自的「自我」。其實這兩個人已經相遇,兩個人的自我已經匯入他們所共屬的自我。實際上的相遇只是一種偶然和巧合。正如馬丁·布伯所說的:「凡真實的人生都是相遇。」

  溝通,說到底,是心有靈犀一點通,是行家裡人之間的一種默契,是兩個深得其旨的人在目光相遇時發出的會心的微笑,而不是一個知情者向不知情者,一個內行向一個外行,一個精英向一個凡夫俗子進行的傳播、灌輸、開導。

  這就是愛默生等人在communication上見解:要想與他人共處,必須先要回到自己的家園,做一個誠實的農夫,一個獵手,一個自食其力的隱居者。只有這樣,才可能擁有、貼近自己的「自我」,才能預先奠定共同的知識基礎,為真正的「相見」作準備。與他人溝通之前,我們首先必須與自己相處,與自己溝通。與他人交往,首先是獨守一隅,忍受著難耐的寂寞,甚至長時間地忍受被別人視為鄙夫和蠢才的待遇,在一個漫長的季節裡默默地耕耘。一句話,一個人的個人必須經歷一個無交往、無溝通的狀態,與眼前看似平淡無奇的事物打交道。但正是在這種狀態中,真正的交往和溝通正在悄悄地發生。在與自己獨處時,「人很詫異地發現近旁的事物並不比遙遠的事物顯得不美麗和不神奇。近旁的事物解釋遠處的事物。一滴水就是一個小海洋。一個人與全部的自然是關聯著的。對平常之物的價值的感知對於產生新的發現是頗有幫助的。歌德在這一點上比任何時代的作家還要現代,但他卻獨一無二地向我們展示了他身上的古人的天才。」我們常常用「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形容人真正的相知、相遇是如何取得的。其實「他」、「那人」不是別人,而是一個人的「自我」。這個「自我」也可能被另一個人所擁有,而另一個人只不過是我的另一個「自我」。如果我不首先與我的「自我」相知、相遇,而是在人群裡尋找「他」,尋找「那人」,那麼即使我與「他」相見,我們無法認出「他」--那個與我擁有同一個自我的人。浪跡於人群的交際花式、大眾情人式的交往方式是永遠無法導致相知相契的。為了獲得真正的交往,我們必須從人群中抽身出來,與孤獨為伴,與自己為伴。正如愛默生所說的:事實上所有的人身上都流動著我的血,而且我身上也流動著別人的血。我並不能因為這一點就接受他們的浮躁和愚笨,我甚至為這一點而感到羞愧。然而,你若要離群索居,你應該做到的不只是物質的而是精神的離群索居,這就是說,它必須精神上的超升。整個世界似乎一次又一次地暗中圖謀用你無法排遣的瑣事來侵擾你、糾纏你。朋友、食客、孩子、疾病、恐懼、需求、慈善業都一齊來敲你的門,並且說--「出來和我們在一起吧。」但你要毫不動心,不要加入到他們的喧鬧之中去。對於那些有力量來紛擾我的,我報之以曾經滄海、見怪不怪不的神情。如果不借助於我的行動,任何人都是無法接近我的。這一切都歸結到一點上:讓我們不要東顛西跑,讓我們留在家裡與那終極的原因呆在一起。讓我們直截了當地宣示一個神性的事實,使那些闖入我們自己世界中的,由人、書和制度組成的暴民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命令這些闖入者把他們的鞋從他們的腳上脫下來,因為上帝就在這裡。讓我們的純樸來審判他們,我們對我們自己法律的順從證明在我們與生俱來的的財富之外,還有天性和命運的財富。然而我們現在只不過是一群庸眾。人對人沒有敬畏之感,他的天才也沒有被提醒要留在家裡,要讓天才自身與他的內在的海洋相溝通。他沒有這樣做,反而捨近求遠,跑到外面去乞求別人把他們水壺裡的水倒一杯給他。我們必須總是犖然獨處。在《美國的學者》這篇後來被認為是「美國文化的獨立宣言」的演講中,愛默生指出,美國人在歐洲文化的統治下的學徒期早應該結束了,美國的學者應該自己思想,而不是做「思想的鸚鵡」。文化的目的不是造就一批又一批文化的學徒,而是造就文化的創造者,文化的大師。各行各業的人,即使是那些從未與文字打過交道的人,只要他們兢兢業業地從事自己的事業,在各自的領域不斷地發揮自己的創造精神,而不是因循舊習,沉溺於流俗,那麼他們就是在貼近著自己的「自我」,貼近著「文化」——與共同屬於古人和今人「文化」溝通,匯入到這種「文化」中來,即創造著文化。在這個時候,他們就是自己的「大師」。

  愛默生在他的名篇《自我依靠》(Self-reliance)中充滿激情地說道:

  哪兒有教莎士比亞如何創作的大師?哪兒有能指導富蘭克林、華盛頓、培根、牛頓的大師?每一個偉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希彼羅的希彼羅主義,是他身上絕不可能轉借的一個部分。人決不可能通過對莎士比亞的研究來重新創造出一個莎士比亞。做那一份分派給你的工作吧,你不可能希望過多,嘗試太多。此時此刻,你可能創造出一個輝煌、雄奇如斐狄亞斯的鑿子、埃及人的鏟子、摩西或但丁的筆所產生的作品一般的作品,但這作品與斐狄亞斯的雕塑、金了塔、《神曲》畢竟是大不一樣的。……恪守在你生命的簡單而高貴的部分,順從你的心,你將重新創造出一個史前的世界。


2.4兩種「獨立宣言」


  與這種通過每個人與自己的「自我」貼近而形成的與從古至今都是同一的「文化」溝通相比,那種把人們當作是毫無個性的大眾(mass)而不是一個個不可重複的潛在的大師的個人(person)的文化「傳播」完全是本末倒置的。它不是試圖使每個人都貼近、依靠他們自己而是貼近、依附他人。對過去時代的大師的尊敬,對他們成果的傳播無法代替個人的親身經歷(貼近和依靠「自我」)。愛默生這樣說道:「感謝上帝為我們創造了這麼多的偉人,但我首先要自己成為一個人。」至此我們看到,在愛默生的思想中,包括著兩種「獨立宣言」,一種是強調美國文化對於歐洲文化的獨立性的宣言(集中在《美國的學者》一文中),一種是個人對於群體的獨立性的宣言。而後一種獨立宣言是根本性的。愛默生把個人的創立性稱作「自我依靠」。他的著名的《自我依靠》一文就是個人獨立性的「獨立宣言」。

  「自我依靠」倫理帶有明顯的反貴族主義色彩——每個人的「自我」都是平等的,無論他從事何種職業,他的社會地位如何。一個人在實際的生活中是更多地用手還是更多地用腦顯得無關緊要了,與之相關的是,普通人與精英的區分也顯得無關緊要了。但相比之下,愛默生等人強調「用手」對於「用腦」的優越性——雙手比大腦更接近於智慧和真理,為文化精英所不齒的許多事物和工作更能使人擁有自己的「自我」。

  與愛默生有過交往,在很多方面與他達成共識的詩人瓦爾特·惠特曼堅定地認為文化的源泉存在於普通民眾的生活中,他們經常接觸的平常之物中包含著最鮮活的智慧、最真實的詩意:大地上的塵土是真理,田野裡的草和葉子是真理,令人害羞的慾望是真理,勞動者的粗厲的笑聲和呼喊是真理。他乾脆把自己的詩集取名為「草葉集」。基於這種立場,他對貴族主義的文化精英深表失望:無數機警的、騷動的、性情和善又不願受約束的市民、機械工人、職員、青年人——我感到沮喪和吃驚的是,我們那些天才人物和有才華的作家、演說家們,極少和根本沒有真正同這些人交往,汲取他們的主要精神和特殊性格。這些精神和個性至今仍在上層知識領域裡得不到絲毫的表現——我是說我沒有看到一個作家、藝術家、演說家之流已經正視這無聲,但卻堅定的、積極進取的潛在意志,以及這塊土地上的典型追求。這種追求存在於與這塊土地同源的精神之中。難道你能把這些上流人物叫做美國詩人嗎?難道你能把這些不斷出籠的毫無價值的、徒有其表的作品稱之為美國藝術、美國戲劇、美國風格和美國詩人嗎?我彷彿聽到從遙遠的西部某個山巔之上,傳來了美國各州守護神發出的輕蔑的笑聲。為「性情和善又不願受約束的市民、機械工人、職員、青年人」所具有的「精神和個性」,「這無聲,但卻是堅定的、積極進取的潛在意志」是什麼呢?「這塊土地上的典型追求」又是什麼呢?答案只有一個--「自我依靠」(或者說「自我貼近」)。作為「這塊土地上的典型追求」的「自我依靠」精神,被一代又一代的美國人繼承和發揚。在我們下面將要談到的嘻皮士、電腦黑客(如喬布斯)、技術頑童(如蓋茨)、技術異端(如尼葛洛龐蒂),都表現出這種「典型追求」。在「自我依靠」精神的驅使下,黑客們打破了主機型電腦的在技術和信息上的壟斷,製造了一種「自我依靠」的電腦--個人電腦。另一方面,這批技術上的頂尖高手在自我依靠的基礎上與他人交往、溝通的願望驅使他們把壟斷性的ARPAR網改造成為一個民主的、平民化的交往工具--Internet,開闢了賽柏空間這一現代文明的新大陸。愛默生發佈的美國文化的獨立宣言也是賽柏空間的獨立宣言,「自我依靠」精神也就是賽柏空間這塊土地上的典型追求。從技術的層次上看,Internet只是一種新的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通信」和「傳播」在英文裡與「交往」、「溝通」都是同一個詞--communication)。如果我們不理解愛默生的「獨立宣言」中所包含的關於交往、溝通的思想,我們就無法意識到Internet的在文化類型、交往方式上的引發的革命性後果。它將使電視這種典型的大眾傳播媒介壽終正寢的同時,結束了一種反自我依靠精神的文化。電視正好是一種「一次又一次暗中圖謀用你無法排遣的瑣事來侵擾你、糾纏你」的電子魔怪。它以各種畫面、聲音長年累月地向你重複著大眾的聲音:「出來和我們在一起吧」。它不斷地要求你「加入到他們的喧鬧之中去」。而體現著「自我依靠」精神的個人電腦正好「使那些闖入我們自己世界中的,由人、書和制度組成的暴民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它「讓我們的純樸來審判他們」,使我們不再是「一群庸眾」。(在本書下兩章我們將對此詳加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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