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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瑪雅人生

人生綵排


  直到現代,在尤卡坦半島的瑪雅人中間仍然盛行著一種古老的儀式,土著們叫作赫茲梅克(hetzmek),即在抱嬰兒時第一次挎著嬰兒的臀部。這一儀式的淵源相當古遠,而且在瑪雅的人生儀典中,完全具有與洗禮和青春期儀式同樣的重要性。

  有關瑪雅人這一抱挎嬰兒臀部的儀式,資料簡略,也沒有特別的闡釋。我想它的文化功能大約與洗禮與青春禮是同價的。初生兒受洗,可能有西班牙統治時期強制推行天主教儀禮(包括洗禮)的影子,其意義是對獲得新生命的確認;而青春禮,即成年禮的文化意義在於一種「社會出生」,嬰兒降生僅僅是人生之前的準備階段,直到青春禮儀之後,一個人才真正從社會意義上「誕生」了。赫茲梅克儀式的一個要點是抱挎嬰兒的臀部,這大概是重要的暗示。摟抱的嬰兒處於躺臥的體姿,而抱挎臀部就使嬰兒坐立起來。雖說還沒有成丁「而立」,但卻已是坐立,是對人生而立的一次綵排,寄予了上一代人對下一代人的殷殷期待。

  這個儀式舉行的時間,更是證明了文化隱喻的性質。按瑪雅古老遺俗規定,赫茲梅克儀式當在女嬰三個月時舉行,男嬰則在四個月時舉行。

  三個月或四個月的不同,據說是因瑪雅人的爐火邊有三塊石頭,象徵著婦女在家中的活動範圍;而玉蜀黍這種瑪雅基本農作物的農田有四個邊角,象徵男子在田裡的活動範圍。這就是女三男四的意義。

  由此不難看出,在女嬰三月、男嬰四月所舉行的赫茲梅克儀式,是對孩子未來人生進行綵排的象徵。瑪雅人希望這個「坐立起來」的儀式預演男孩女嬰未來的人生職責,把一種文化貫徹到未來時空。

  通常在這一儀式中有一對教父教母——丈夫和妻子。即便只有一個,那就得由男人主持男嬰的儀式,而由女人對一個女嬰,儀式開始時,桌案上擺放著9種不同的物件,這是孩子將在以後的人生活動中使用的東西的象徵,數字之所以為「9」,大概也和中國古人以9數為極大限類似吧。對男孩來說,是一本書、一柄彎刀、一把斧子、一把錘子、一條刺槍、一根播種掘土棍以及其他將會需要的物品;對女孩來說,則是針、線、扣針、瓢、烙玉米面煎餅的鐵盤之類的物品,通常是她的性別範圍內所需要的東西。

  男嬰的親生父親把孩子鄭重地交到教父手中,教父則把孩子挎抱在自己的左臂上,走近桌案,挑選9件物品中的一件並把它放到孩子手中。然後,教父一邊挎著孩子繞桌案行走,一邊告誡孩子物品的用法,比如他可能會念叨說:「你現在從這兒拿了書本,帶走吧,這樣你就能學著閱讀和寫作了。」

  他繞著桌案走9圈,每一次都選擇9件物品中的一件交到孩子手中,同時「教授」孩子這一物品的用途,他把玉米粒放在物品之間,每走一圈就取走一粒,以此來記住走了多少圈。然後他把孩子轉交給教母,教母又重複上述這些動作。她記往繞桌案圈數的辦法是借助預先放在桌上的9顆葫蘆籽,每走一圈後就吃掉一顆。隨後孩子又被交還給教父,再由教父把孩子還給生父,說:「我們已經給你的孩子做完了赫茲梅克。」孩子的生父生母跪在教父教母面前以示謝意,贊禮者在一旁就把食物、甜酒、燒雞和煎餅奉獻給教父教母。於是,這個儀式也就圓滿完成了。

  現代瑪雅人由教父教母完成的使命,過去恐怕是由瑪雅祭司履行的。儘管摻雜了天主教的色彩,但是瑪雅人古老傳統還是頑強地自我表現出來。要理解瑪雅赫茲梅克的實質,非得聯想到美洲印第安人數萬年前有著亞洲祖源這一文化背景。或許古代中國的「抓百歲」和古代瑪雅的赫茲梅克,竟是同一文化觀念源頭的不同變體呢!

  請看「抓百歲」(亦稱「抓周」),那是在孩子出生滿百天(三到四個月之間!或一週歲)時進行的儀典。宋代釋文瑩所著《玉壺清話》卷一記云:「曹武惠彬,始生周晬日,父母以百玩之具羅於席,觀其所取。武惠左手捉干戈,右手取俎豆,斯須取一印,余無所視。後果為樞密使相。」曹彬是宋初大將,後封贈武惠王爵號,他週歲時自己從百式各樣的小玩藝兒中偏獨抓取了干戈、俎豆、官印這幾樣。干戈是兵戎之器,俎豆是祭把的禮器,所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這可了不得,而官印更是自不待言。曹彬抓了這幾樣東西,等於是綵排了他未來人生的輝煌,預演了他官至主管軍事的宰相的威風。這雖說是迷信,但卻反映了一種文化觀念,至少顯示了望子成龍的天下父母心。《紅樓夢》中那位賈寶玉,不就是抓了胭脂而惹得他父親賈政對他老大不愉快麼?

  中國式的「自抓」,多了點預卜色彩;瑪雅人的「代挑」,則強調了上一代人的願望。而其作為未來人生的預演、綵排,卻有著類同的文化心理。無論中國還是瑪雅,文化中都規定了男女兩性的性別規範導向,而這種規範導向就是由具體物品來喻指和象徵的,正像前面我們開列的那些瑪雅用具物品那樣。中國人生兒子叫「弄璋」,生女兒叫「弄瓦」,玉璋的形狀類刺劍,而瓦大約是磨碾谷子所用或貯水存糧的陶器,完全可見初民時代男女的社會分工。弄璋弄瓦就其淵源說,正是在大談人生、社會、文化呀!

  文化在代際傳遞,一代又一代。穩態的傳統社會總是十分自信地敢於斷言未來世代的生活面貌,上一代人可以完全看得見下一代的人生。瑪雅人整體宇宙觀、輪迴時間觀以及無所不在的神靈信仰,使他們的祭司(教父)敢於自信地代為下一代「挑選」,並綵排下一代的人生。而相對說更成熟進步些的古代中國文明,就略有不同,他們雖然也不無自信地擺出了「百玩」放在孩子面前,但孩子的未來卻要讓他「自己抓摸」了。

  我們現代人生在一個日新月異的時代,誰能有「綵排人生」的文化自信,又怎知明天「百玩」都是些什麼玩意兒呢!


八字與命名


  中國人很看重生辰八字,以為在那天於地支的排列之中透著人生的要義、命運的軌跡;中國人也很看重姓氏筆劃、數理格局的命名學問,以為這種後天賦予的稱謂名號能補先天命相之不足。缺水的取名「森」,缺金的取名「鑫」,不一而足。為什麼呢?這些看似荒唐的觀念和做法,其實無非是人們對自己命運的關注和對後代的眷愛。

  瑪雅人深愛孩子。我們從今天的瑪雅後裔身上還能看到對孩子的一片愛心。瑪雅。婦女對孩子的未來寄予相當大的希望,她們常常帶著貢品去向神靈祈禱並詢問孩子的情況。為了懷孕,婦女向祭司求助。祭司則為想要孩子的婦女祈禱,並在她的床鋪之下放置一個「製造孩子的女神」(Ixchel,懷孕與生育女神,伊希切爾)的偶像。

  肩負著上一代人沉重希望的孩子一出生,他(她)的命運卻似乎已經注走了。

  從搖籃到墳墓,古代瑪雅人的生活都是由他們的宗教信仰決定的,或者說,也是由祭司(占卜家、預言家,或者中國式的說法叫作算命先生)來解釋的。事實上,每個瑪雅人的人生的各種儀式的樣式,早就根據其人碰巧降生的那個日子決定了。即,由他生日偶然落在卓爾金歷日(260日週期的祭祀歷)某一天而因緣隨機地預先注定了。

  在危地馬拉高地的卡克奇凱爾人(cakchiquel)中有一種信仰,認為一個人的出生日期注定了他的性情和命運。這是因為與那個日子相聯繫的神靈就與他直接掛上鉤了。一些神靈會善待這個人,而另一些神靈則會敵視他。

  這種信仰固然較多神靈崇拜的色彩,但是,現代人似信非信、既好奇又好玩的「生肖與命運」、「星座與人生」的遊戲,豈不異曲同工嗎?我們今天的文化自詡為「現代」,然而,許多人仍對出生的生辰八字與人馬座、天蠍座或龍年、虎年的對應關係大感興趣,這其中不難看出人的某些永恆的願望。由此再倒轉回瑪雅人的世界,原來他們離奇的信仰也有著和我們相同的文化心理基礎。

  瑪雅人認為一個人的名字必定與他出生日(也包括生日那一天當值的神)有關,所以,他的命名是自動地拼合起來的。例如Hunimox就是與Imix日有關的拼合。?當然這種做法很早就消失了。

  常見的做法是一出生就由祭司給孩子起個名,這個名字將伴隨他整個童年時光。命名的同時也是祭司給孩子預卜命運的時候,他甚至有可能因此被選中侍從祭司,接受職業秘授。命名活動不僅包含社會中上一代人對下一代人的希望,而且還隱含了文化上其他許多功能。

  古代瑪雅人通常有三個不同的名字,?有些人甚至還有第四種。?(1)?paal kaba,即起名,一出生即獲得,如同約翰、瑪麗、小寶、珍珍一樣。但是瑪雅人有一種區分性別的方法,男孩通常在動物名、鳥類名、爬行動物名、樹名等等之前冠以「阿」(Ah),例如阿豹(Ah Balam)、阿羽(Ah Kukum)、阿晰(AhItzam)、阿喬(Ah Dzulub);女孩名字前則冠以「細」(Ix),例如Ix Can,Ix Kukul?,Ix Nahau等等。

  (2)父親家族的姓氏,這和史密斯、瓊斯或趙、李、歐陽相同性質。男孩或女孩長到可以成婚的年齡要舉行青春儀式,這與中國古代男子20歲行冠禮,女子15歲行笄禮一樣。在青春儀式上,孩子們獲得父親姓氏;在中國,男子擁有了「表字」,成為成年歲月中他人稱呼的用名。

  (3)naal kaba,也即是父親和母親兩個家族姓氏的組合,?很像英語民族的加連字符的姓氏:史密斯-威廉姆斯,結婚以後使用。某人的婚後名包括父親家族的姓氏以及母親婚前娘家帶來的外祖母的姓氏,也就是說,女性的姓氏是通過一代一代的女兒傳下去的。這很能見出瑪雅社會過去實行族外婚的風俗。這些姓氏通常是動物、昆蟲、鳥類、植物的名稱,比如美洲虎、蛇、虱子、堅烏、煙草、可可豆之類。

  (4)coco kaba,也即是綽號。往往根據某個人的個人特點而獲得,?像我們常用的「小個子」、「胖墩」之類。瑪雅人AhTupp kabal,這名字意指「聲如雷震的人」;Ah

  Xochil Ich意指「貓頭鷹面孔、貓頭鷹眼睛」。

  不同的名號能起到不同的社會功能。在人生各階段獲得不同的名姓,本身就意味著人生活動的重大轉折、人生職責的重大加碼。如果說生辰八字顯得有些玄虛的話,人生中的命名活動倒是具有更為實在的文化意義。


又是「三綱五常」


  要瞭解一個社會,那麼,瞭解一下其內部兩種性別之間關係,大概最有助於獲得真切的感受。在男女關係上,一個社會會把它開化、文明的程度準確反映出來;社會的經濟生活、人際關係、道德倫理各方面也都具體化地呈現在觀察者的面前。

  總體上說,瑪雅男性居於絕對的優勢地位,男尊女卑無可爭辯。婦女被禁止參加宗教儀式,不得進入瑪雅廟字,這大概是初民社會男女兩性分屬不同的社團,各自有各自秘傳的教義、規則、權益、神靈,不少文化人類學家對此已有論述。瑪雅婦女不許在街上正視男子,相遇時必須側肩而過,這也許是「兩性戰爭」(借用一下60年代法國女權主義者的語匯)的結果,是主宰與臣服的象徵。至於男女不同食,雖說不能完全比附於古代中國的「男女七歲不同席」、「授受不親」等等,但是,其本質還是相通的。社會要以一種最為日常的活動來確立並日復一日地強化男尊女卑的觀念,無論是瑪雅人也好,中國人也好,都自覺不自覺地這樣做了。無論輩份如何,性別從整體上區別了等級地位,這是一種團體的地位。從男人們先行就餐的順序可以看出,不僅長輩在先,即父親先於女兒,平輩間兄先於妹,而且不同輩份之間也同樣如此,兒子先於母親,弟先於姐。家中男性成員心安理得地接受女性的服侍,訓練培養了整個社會的綱常倫理。小男孩從小就懂得了自己的性別角色,小女孩也潛移默化受到了性別角色教育,以使她們長大後順應整個社會男尊女卑的關係結構。吃飯小事,竟然是關乎社會結構秩序的大工程,文化機制的巧妙,正在此處。關於這一點,讀者諸君不妨參看本書《洗澡洗出法律》節,那洗澡比吃飯更見奧妙。

  著名的瑪雅文化研究專家莫利(Sylvanus G.Morley)曾說過:「兒童的培養,更多地是靠他們自己頂應那套複雜的精心策劃的社會實踐的願望,而不是靠苛刻死板的規矩。」1他實際上已經從瑪雅人的兒童教育中隱約地看到了一種文化塑造上的智慧。

  由於瑪雅文獻的缺乏以及多數文字尚未破譯,我們無法知道瑪雅先民對他們的倫常秩序作了怎樣的理論表述,然而我們僅就今天瑪雅部落遺民們的行動,也可約略地想見他們的「三綱五常」。

  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君為臣綱,這樣的說法可能讓現代社會充滿新思想的人們大倒胃口。然而我們俎能採取非歷史主義的觀點看待人類文化的歷史,否定那些曾經存在過的社會價值和行為規範的合理性,否定其推動人類文明的巨大作用。如果耐心並尊重瑪雅人曾經創造的一切,我們會發現,他們是以巧妙的方法實現社會人群的整合的。

  如前所述,他們擺平了兩性間可能的不平衡衝突,不露痕跡地鞏固社會倫常的成果。如此說,他們不十分嚴苛地對待孩子,卻有辦法把社會精心設置的倫理觀念灌輸給他們的孩子。當一個男孩長到四五歲時,也就是現代精神分析大師弗洛伊德特別強調的那個年齡段,父母就要在他的頭頂的頭髮上繫掛一個白色小珠。這似乎沒有什麼特殊意義,其實不然。不要小看這小小的掛珠,它在孩子頭上晃來蕩去,時不常地敲打著孩子的腦袋。尤其是當孩子異乎尋常地鬧騰時,這種輕柔的「敲打」該會變得十分劇烈。我猜想,這是不是一種訓誡的隱喻手段呢!也許時間已淡化了它的功能本意,但是,這種「敲打敲打」的文化訓誡功能是可以想見的。如若不信,讓我再舉出幾句太平洋對岸的經典來參證。中國的《詩經·衛風·渭陽》曰:「淇水在右,泉源在左,巧笑之瑳,佩玉之儺。」注曰:「儺,行有節度。」也就是佩掛的玉飾件使人舉止有節。再舉更明白點的例子,《禮記·玉藻》云:「古之君子必佩玉,……趨以採齊,行以肆夏,周還中規,折還中矩,進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玉鏘鳴也。」也就是說,君子(在若干含義中也包括「上層人士的子弟」這一意義)集中注意力於身上所佩掛的玉飾上,這樣必須按照一定的規矩,有禮有節地動作,才能使玉珮按一定節奏發音。別人可以根據玉珮相碰發出的聲音察知君子是否有禮有節、合規合度;君子本人則用玉珮鏘鳴之聲驅除非辟之心。

  我們從中可以看出,瑪雅人的掛珠在起源上當有類似的功能。他們曾經在孩子一出生時就懸掛小珠以使孩子(當然也是貴族的孩子,君子之類吧)變成「全神貫注」的內斜視(對眼兒、鬥雞眼),這可以參看本書《美麗的扁頭·高貴的斜眼》一節。這回他們又故技重演,在這個「三歲看老」的人生關鍵期,給孩子頭上拴上「敲打」的小白珠。想必這小白珠能夠限制頑童縱性縱情的鬧騰,極為微妙地讓男孩們在意這個頭頂上朝夕不離的小玩藝兒,從而從心理機制上造成一種對內心衝動和不平靜進行克制的傾向。這真是個高招,虧瑪雅人想得出。

  對付女孩兒也有一套辦法,當她們達到同樣年齡時,就要在她們腰間扎上一根繩子,上邊垂掛著象徵其貞操的一枚紅色貝殼。這其中隱含的意味,自然不言而喻了。

  在青春期儀式到來之前,要是取下了這兩樣東西,那就了不得,尤其是女孩兒摘下貝殼,那會被視為奇恥大辱的,父母對此非常在意。

  家庭中這些細微的潛移默化,保證了瑪雅人的社會道德倫常觀念的內化,四五歲是兒童性格形成的關鍵期,這時候形成的一套基本心理反應模式,會影響一生,決定著他(她)成年經驗的輪廓。不僅個人,整個民族的命運都是在家庭這個狹小舞台的限制內決定的。一般說,瑪雅母親們非常親撫她們的孩子,總是喃喃地對著嬰孩講兒語。這或許就是瑪雅人總也擺脫不掉保護神觀念的心理起因,他們總是渴望神來親撫、眷顧他們,理解他們的處境、滿足他們的願望。這已經引發到瑪雅社會意識形態的高度了。

  有時,不得不對孩子體罰,母親總是不參與此事。父親的懲罰,大概有助於孩子們「切身」體驗男性在社會、家庭中的權威,這對一個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無疑是十分必要的。「父嚴母慈」,這個理想的家庭內部搭配,大概對瑪雅綱常倫理的確立與鞏固極有助益。

  在瑪雅家庭中,大孩子不僅被要求來照顧年幼的弟妹,而且他們也被肯定對弟妹具有權威。年輕的家庭成員對年長者的尊敬是根深蒂固的。父親是無可爭議的一家之長,沒有他的首肯,什麼也做不得,當然母親也同樣受尊重。這是什麼?這就是長幼有序,這就是中國古人所重的「孝」,和「悌」,這就是現代西方大學者賴希(Wilhelm Reich)所指出的:「(家庭是製造)順從動物的工廠。?」假如沒有這種來源於童年經驗的綱常倫理,假如沒有這種「順從」,那麼,也就沒有瑪雅人想必極為完美的社會組織體系,進而也就無法想像這些缺少現代機械設備的人們能夠通過齊心合力有組織的勞動來完成諸如宏偉的金字塔、壇廟、石碑等人類文明的輝煌記錄。


瑪雅人的「種姓」


  瑪雅人的聚居點有完善的道路、公共建築等設施,但大部分瑪雅人卻都居住在城夕)的村落裡。城裡一般只有祭司、首領等不直接參與農業生產的人居住。他們的飲食依靠各村鎮的進貢。

  我們知道印度有個種姓制度,將人依據姓氏分為四種,首陀羅是奴隸,他們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服務於其他三個種姓。婆羅門據說出生於原人的頭部,地位最高,具有神的力量。他們在社會中行使祭司的職能,授講經文,主持祭把。剎帝利出生於原人的肩部,擁有皇權,同時也是戰爭的主力。吠捨出生於原人的腿上,入選應從事具體生產,然後以稅貢形式尋求神的護佑、首領的保護。各個種姓集團大小不等,一般都在萬人左右。但他們並不分別聚居,而是分散於各地,滲透在社會中各司其職。

  其實,這種劃分人口的方式在南亞各國的印度族居民中都有留存。種姓的劃分不僅借助嚴格的婚姻保持血統的純正,並且借助社會職業的固定化維持社會等級的穩定。比如,個人或群體的聖潔、高貴,按級提高。一些被認為具有污染性的職業,如與已死的動物接觸(如制革工),或與身體的排泄物接觸(如洗衣工、理髮師和廁所清潔工),都由低級種姓的人去幹。

  每個社會都有維持社會等級差別、控制社會內部混流、衝突的機制。一般而言,父親和兒子所處的社會地位(經濟、政治、受教育程度)都不會相差太大。即使在高唱民主、鼓勵從平民到總統的今日美國,社會階梯上的躍升也是極個別的。

  瑪雅人沒有種姓制度,但其人口也大致可分為四個群體。而且這些群體的內聚性較強,瑪雅社會為維護這種文化分層,對各個群體人的血統、職責、俗規作了明確規定。保障位高者的凌駕,杜絕位卑者的僭越。

  這四個群體是貴族(aknegebob)、祭司(ahjubob)、?平民(?ah ?chembal uinicob)和奴隸(ppencatob)。

  貴族包括王(halach uinic),即真人,和村鎮首領(batab),?以及更低級的頭目。batab管理村鎮事務。他們雖然是由真人指走的,?但基本上都來自一個世襲的貴族群體。almehenob這個同在瑪雅語中的意思是「有父有母的人」,?他們被認為是天生的領袖。他們在真人面前受過考間、接收象徵權柄的憑證之後,就返回各自村鎮行使司法權和行政權。在戰爭期間,batab?是本村本鎮戰鬥力的組織者。作為指揮員,他們還要服從於軍事首領nacom。和平時期,?他負責監督本地區百姓的農事活動,並且逐年向真人進貢財物。

  次一級的特權階層包括ah cuch cabob、ah kulelob和ahholpopob。ah ?cuch cabob cabob是鎮中長老,一般兩到三位。他們是batab的顧問,參與決定地方政策。而本身又是鎮中再次一級行政單位的頭領。ah kulelob,相當於幫辦,協助?batab工作,是他的助手和傳遞口諭者。ah holpopob的職責較多,?既是首領與村民的橋樑,又是外交事務方面的顧問。他們還是公共議事廳的負責人,村鎮中的首席歌唱家和舞蹈家,總管地區上所有的歌舞和道具。

  最低的一級「政府公務人員」是tupiles,負責維持治安,相當於我們的警員。

  此外,瑪雅人還有戰時的首領。一類是原來的行政首領在戰時行使軍事指揮權。另一類稱為nacom,不是世襲的,一般被選出擔任三年為期。在這三年內,?這些人不能近女色,連他的妻子也不能與他見面。人們懷著極大的尊敬將他隔離起來,盡可能使他較少與外界接觸。他被供奉吃魚和一種大蜥蜴,但不能接觸牛、羊肉。三年任期結束時,nacom和batab共同商議戰事,制訂出戰略計劃。人們會像對待偶像一樣對他焚香進拜。具體的戰術執行則全權交給batab?。?所以,?這些臨時選出的nacom只能算是偶爾跳上龍門的鯉魚。而且,?跳上龍門的三年內也只是個精神安慰性質的空架子。

  祭司階層從血統上講,和貴族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祭司也可娶妻生子,而且子承父位。除此之外,貴族階層中經常有人湧入祭司階層。瑪雅人規定,貴族長子繼承父位,幼子則可以選擇成為祭司。所以,祭司們在向王室成員授業時經常會在幼子中挑選,如果發現具有成為祭司稟賦的小孩,就開始培養他當祭司。

  如果說祭司的地位並不比領主高,那麼至少他們在瑪雅社會中的影響力絕不亞於貴族。貴族階層的各級首領對祭司都表現出極大的尊敬,定期向他們進貢。祭司掌握著瑪雅文明的鑰匙,指導農事生產,預卜政事吉凶。真人經常會向他們求教,祭司則盡可能地用他們的知識找出最佳答案。說實在話,瑪雅城區中的建築,除了一些宮殿外,大部分是在祭司掌握之中。祭司這一特權階層完全游離於生產活動之外,卻直接參與社會命脈的掌握。

  祭司這個階層裡還有另外一些角色。chilanes是一些能講神諭的先知。他們在民眾中享有極高的威望。?nacom(不同於三年任屆的戰事首領)是終身制的劊子手,負責在人祭及其他偶像崇拜活動中執刀。他有四個助手chac,人員不固定,每次祭把時新選。通常是德高望重的老人。

  瑪雅祭司的總稱是Ahkin,按字面意義講就是太陽之子。作為一個群體,它是最有權力、最有影響的。他們關於天體的知識,他們預言日蝕月蝕及其他星際會合週期的能力,他們的種種預言,滲入瑪雅人生活的每個階段。這使他們受到全體瑪雅人的敬畏。

  平民是指數量眾多的普通農業生產者。他們用血汗養活自己,也供養他們的最高首領真人,地方首領batab,以及祭司階層。他們是那些宏偉的儀式中心、高聳入雲的金字塔神廟、大型柱廊、宮殿、高台等等的真正建造者。是他們採集、雕刻了大量巨石,構建了這些建築。是他們用石斧砍下無數大樹,作為柴火將石灰石燒製成灰漿所需的石灰;將砍下的硬木加工成雕樑畫揀。他們是泥瓦匠、石匠,也是搬運工、建築工。

  這些平民還必須向真人進貢,給村、鎮長獻禮,還要通過祭司向神進獻。這些交納加在一起,數量一走很多。其種類包括他們能夠生產、製造、獵取、搜集到的一切。他們住在郊外,人數眾多。但卻為城裡少數的貴族和祭司承擔了幾乎所有的勞作。

  奴隸,ppentacob,處在社會最低層。蘭達(Landa)主教認為,奴隸制是瑪雅後古典時期才產生的一種現象。但其他許多學者根據石碑、壁畫等資料,認為不能排除從古典時期就有奴隸的解釋。至少,戰俘充作人祭以外經常淪為奴隸。從有直接資料的新王國時期來看,奴隸來源有五:天生奴隸;竊賊淪為奴隸;戰俘;孤兒;人販子販來的人口。雖然天生為奴者為數不多,但也確實存在。不過,法律規定可以為奴隸贖身。偷盜者要為被偷者終身做奴隸,或者一直等到有能力償還所偷財物為止。戰爭中被俘的敵方貴族,立即被推去做人祭犧牲,其他戰俘則淪為俘獲他們的武士的奴隸。孤兒是經常用於做人祭的,所以有時專門向人販子購買,甚至強行綁架。

  在戰爭、人祭、苦役、買賣人口被視為正常的文化中,在人們有很多理由草菅人命或濫用人力的情況下,奴隸的命運可想而知。

  我們知道,猴群中也有等級劃分、座次排定。地位較低的猴於著想覬覦高位,很快會受到教訓。不過,人們對猴群深入觀察後發現,地位高的猴子有時會像征性地讓地位較低的猴於爬背。這可能是猴子們維持和平的一種猴文化。瑪雅貴族是否也會像征性地給平民百姓一點作威作福的虛假滿足,我們已無從知曉。不過,在奴役同類、殘殺同類的情況下仍然保持社會整體的延續,卻也實在只能是人的文化。


長工女婿不浪漫


  瑪雅人的婚姻可並不像它在其他方面那樣神奇浪漫。說不浪漫多麼掃興,那中美洲叢林熱帶的氣息原本就青春熱烈,可以好好地想像。

  說不浪漫是因為瑪雅人看重父母之命、媒妁之約,也因為瑪雅人婚後平平淡淡,沒有擁抱接吻之類外露的情感表達,瑪雅男女的愛情是以盡力履行各自在家庭中的職責來體現的。一夫一妻制似乎比較良好地運轉,但休妻離婚也較頻繁,婦女在這事上也有一定的主動權。

  男女的婚姻通常在他們童年就談妥了,只等到了適當的年齡便舉行正式的儀典。男孩的父親為兒子尋找媳婦,他的標準無非是門當戶對,同村同等級;也有些禁忌,同姓不可通婚,另外妻之姊妹、兄弟寡妻、孀居後母等也在禁止之列。議婚嫁若無媒人中介,那就是件可恥的事了,這顯然不利於兩情相知、男歡女悅。

  最不浪漫的是婚前女婿要在未來的丈人家當6到7年的「長工」,白白地為女家勞動,以「賺」回老婆的「贖身費」。這還不算,假如岳父不滿意,可將女婿趕走,到頭來落得一場空。假如女婿不能圓滿地服完7年「苦役」,被趕了出來,不僅眼看到手的「工錢」(老婆)另許他人,而且本人也成了「醜聞」的主角。

  這當中究竟是什麼樣的機制在運作呢?可惜有關瑪雅文化這方面的資料實在語焉不詳。然而好在「聖經·創世紀》(和合本)中有幾乎一模一樣的故事可作比照。

  第29章記述雅各來到拉班家,以拉班小女兒拉結為「工價」,服事拉班7年;這個7年與瑪雅人的服役期恰好相同,或許巧合,或許有著相當古遠的文化人類學原因。

  雅各因為深愛著美貌俊秀的拉結,以致「就看這7年如同幾天」。等到7年屆滿,「雅各對拉班說:『日期已經滿了,求你把我的妻子給我,我好與她同房。』拉班就擺設筵席,請齊了那地方的眾人。到晚上,拉班將女兒利亞(大女兒利亞的眼睛沒有神氣)送來給雅各,雅各就與她同房。……到了早晨,雅各一看是利亞,就對拉班說:『你向我作的是什麼事呢?我服事你,不是為拉結嗎?你為什麼欺哄我呢?』拉班說:『大女兒還沒有給人,先把小女兒給人,在我們這地方沒有這規矩。你再服事我七年,我就把那個也給你。」雅各就如此行,……於是又服事了拉班7年。

  在後來的日子裡,雅各的兩位妻子給他生了好幾個兒子,雅各繼續為丈人牧羊。最後,當雅各攜婦將雛,帶著應得的羊群離去時,拉班及拉班的兒子們興師動眾、氣勢洶洶地追上來。追了7天才追上雅各,由於神夜裡托夢給拉班,告誡他不要對雅各「說好說歹」,這才避免了衝突。雅各斥責拉班:「……我這20年在你家裡,為你的兩個女兒服事你14年,為你的羊群服事你6年,你又10次改了我的工價。若不是我父親以撒所敬畏的神……與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發我空手而去。神看見我的苦情和我的勞碌,就在昨夜責備你。」於是拉班只得和解,說:「來吧……!你我二人可以立約,作你我中間的證據。」雅各就拿一塊石頭立作柱子。又對眾兄弟說:「你們堆聚石頭。」……拉班說:「今日這石堆作你我中間的證據。」因此這地方名叫迪累得,又叫米斯巴。意思說:「我們彼此離別以後,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鑒察。你若苦待我的女兒,又在我的女兒以外另娶妻,雖沒有人知道,卻有神在你我中間作見證。」拉班又說:「你看我在你我中間所立的這石堆和柱子,……我必不過這石堆去害你,你也不可過這石堆和柱子來害我。」雅各就……起誓,又在山上獻祭……

  不厭其詳地引述看來決非多餘。這裡第一個關鍵是財產。瑪雅人只把財產傳給兒子,就好比拉班的兒子們特別在乎他們的姐夫(或妹夫)雅各撈到了什麼好處,特意一起向父親反映情況。再說女兒恐怕也是一種特殊的「財產」,不用錢財來贖買白白嫁人豈不賠本?於是與女婿開口閉口離不開「工價」二字。

  除了7年勞役折算工價之外,瑪雅小伙子結婚時還要付出不少代價。聘禮是免不掉的,男方要為新娘子準備從禮服到各種裝飾品的全套嫁妝,男方當然也要負擔自家新郎倌的費用。這種做法通行於瑪雅社會各個等級,只有量的多寡,沒有質的差別,貧富貴賤都體現了嫁娶雙方的既定財產補償關係。娶了人家的女兒原本是贏家,不作出補償就不平衡了。瑪雅人的想法與《聖經》中的雅各大概是一樣的,娶妻生子就是自己贏回的利息。中國人有「子息」一詞,可謂傳神。生息的子孫,繁殖的羊群,豈不卞是「工價」的絕好註腳!

  第二個關鍵是「你我」之間的誓約。拉班挑明了主題,不允許虧待自己的女兒或另行娶妻。請想,7年勞役的辦法是多麼精明的算計!假如整個瑪雅社會都奉行這一風俗鄉規,事實的確如此,那麼,又會有哪個男人能夠有那許多個「7年」用於瞎折騰!他只有乖乖地為他所付出的「押金」考慮,平平穩穩地維持一個既成的婚姻。這或許就是瑪雅人成功地實行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因。這個道理,大概現代社會也並不很陌生吧,這其中就隱含著某種頗具智慧的東西。

  丈人拉班與女婿雅各以上帝的名義立下了「你我」共遵的誓約,這是不同輩份之間「平等」的契約。這個「平等」恰恰反映了兩種力量、兩種意願、兩種權力、兩種利益之間的對立、協調、共享和默契。

  他們堆起的石頭、樹起的石柱,當然遠遠不及瑪雅人在石頭建築上表現得宏偉與壯麗;瑪雅人也似乎不是為了兒女之事去浪費巨大的社會勞動和藝術才能。但是,瑪雅人的那些宏美壯麗的石頭建築,無疑也是社會衝突與契約的昇華。一個能夠像《聖經》那樣設計出「7年之役」的民族,也必然有智慧去把他們生存與發展的需要與矛盾用一個宏美壯麗的體系精心構築起來。

  當我們想到神奇的瑪雅智慧,不浪漫也變得浪漫!


終點站·避風港


  人終有一死,生生死死乃是自然法則。然而對待生死卻是個哲學問題,哲學二字並不如想像的那麼玄奧,無非表明了一種根本的關切。20世紀末的今天,西方發達社會開始興起「死亡教育」,這並不是哪幾位教育哲學家立意驚世駭俗,非要讓學齡稚童把停屍房當作課堂,這只不過是我們對死亡問題永恆關切的一個新事例罷了。

  瑪雅人對死亡問題大作文章,自有其道理。那個黑暗世界若不是特別引起他們注意,也至少要比引起我們的注意來得多些。試想,沒有現代文明不夜的燈火,沒有現代社會喧鬧的人群,沒有現代科學給人自慰自信的相對安全感,那些生活在中美洲野性十足的熱帶叢林裡的瑪雅先民們,是不是更久地體驗長夜的黑暗,是不是更深地感受孤獨的無助,是不是更多地仰賴宗教迷信的觀念和行為來打發黑暗死亡的恐懼感?

  丈量一下現世生活到死亡世界的距離,也許瑪雅人覺得很近。叢林中有兇猛無敵的美州豹,瑪雅人敬畏它們,奉若神靈;週期性的地力衰竭以致絕產或突如其來而又頻頻光顧的蝗災,都會造就一批可憐的餓殍;那些高聳的巨石建築工程,可能每塊成噸的石料都有血肉之軀的性命成本;更不用說高高的祭壇頂上、時常上演著血腥的人牲獻祭……戰爭、疾病、衰老、難產、意外,人生的旅程處處標明死亡的站牌。

  求生惡死,這是生命的本能。而人這個物種,因為具有智識,於是連生死也不那麼簡單。他首先要學會平衡主觀意願和客觀事實的情感衝突,學會直面死亡或給死亡一個「說法」。現代人類好比一個成熟的大人,現代的文化使人們通常能直面生死,那個「死亡教育」新觀念即此背景下的產物;而人類曾經也像一個孩童一樣,不那麼在乎事實,更多地屈從自己的願望。

  這也是一種選擇,選擇一種排斥那個令人討厭與懼怕的「死亡」事實的思路,沉醉在永生不死的意境裡,或把死亡當成一件不那麼可怕的事情。瑪雅人就是精心構築了這一觀念。

  把事實揭穿挑明的現代「死亡教育「,為的是讓幼童直面死亡,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其效果尚存在很大爭議);把事實包裹起來的瑪雅「死亡觀念」,為的也是消除人們必不可免的天然恐懼。殊途同歸。儘管按現代觀念評判,高下分明,但是,人類的文化行為並不那麼容易評說。

  瑪雅人把死亡看作人生的避風港,可以再度揚帆啟航。或者說,他們並不以為死亡即是一個人的終點,死亡是中轉站,是走完這段旅程再搭乘另一趟班車的過程。

  於是,他們為中轉的人生過客提供許多「服務」。他們悉心包裹屍體,給死者嘴裡塞滿玉米,以免死者在等候下趟班車時挨餓。有時還往死者嘴中填塞玉石,玉石是瑪雅人珍貴的物品,差不多可以說「很值錢」,以免死者受窮,買不起車票。

  墓穴裡還要放上偶像,保佑死者一路平安。至於死者的身份證件也很重要,一定要齊全。好比說,生前是位工匠,那麼應當放上石斧以證明其職業和技能;生前是位祭司,就放上書籍圖譜;生前是法師,就放些魔石;生前是獵人、漁夫,就放弓矢鉤叉……因為死者在來世還需要他那些裝備。

  瑪雅上層人物的死後安排相當精心。通常是先火化,然後將屍灰收藏在甕中入葬,葬所可能是各種規模的廟字。以前人們把瑪雅地區的金字塔當作單純進行祭祀活動的場所,後來考古學家發現了它們中有些至少還有別的用處。這個發現有點偶然,本世紀初,法國人阿爾貝·呂茲考察帕楞克古城一座金字塔。他在塔頂神廟裡發現地上的大石板有些異樣,板上幾個圓孔似乎顯示板下面掩蓋著什麼。於是他就領人撬開了這塊大石板,果然下面是一條被泥石堵塞的通道。他和六位助手花費三年辛苦,才挖通這條長20米、有56級台階的地下甬道。甬道盡頭是一堵石牆,牆下有些玉珠耳飾和項鏈。拆除石牆後,又找到一條甬道,甬道盡頭還是石牆。左側有個石甕,內中有6具年輕人的屍骨。呂茲判斷他們只是殉葬者,真正的大人物還在後面等待重見天日。

  經細緻探察,發現牆上有塊三角形大石塊,極可能是一道門。撬開石塊,出現一間大墓室。墓頂上有塊6噸重的大石板,他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用4個汽車千斤頂才慢慢把它移開。墓穴高7米、寬4米、進深9米。室內四壁儘是人像浮雕,似乎共同拱衛著室中央的巨型石槨。棺槨的蓋板竟然重達40噸,板上也刻有人像和圖案。經專家研究石板上的象形文字,推斷它製作時間是公元7世紀。墓主人隨葬品包括金玉冠冕、耳環、項鏈、手鐲和小偶像。最為奇妙的是他的臉部罩著青玉面具,由200餘枚玉片拼成,眼窩處是室石鑲嵌。對這個面具,本書將在第六章《有頭有臉的青玉》這一節中詳述。

  然而,我們只要再介紹幾種對死者的處置方法,就會明白如此隆重的葬禮規模及最後一層青玉面具的真正含義了。死者被如此安全保藏起來,為的是永生不滅,為的是不死的靈魂可以在不腐不敗永遠溫潤的玉石包裹中寄存。

  有時,死者的屍灰被放在空心的雕像中,雕像當然盡可能與死者本人肖像。雕像後腦殼留有一個開口,這是填放屍灰的通道,用死者相同部位的頭皮來覆蓋。瑪雅潘城的庫庫姆家族是統治者,他們通常把死者用火處理一下,燒到骨肉分離。頭後部鋸下,只留下前部,即臉部的骨架,然後用松脂捏塑出臉肉來,這個塑像和真人一樣,與前述木雕像性質相同,都作為家族偶像供奉起來,逢節受享,使人敬畏。

  這個說法雖然來自早年西班牙殖民者的記述,但是確有其事。考古發掘部分地證實了這一點,有一個骷髏頭顱被削,眼窩用木頭塞著,臉部被藝術處理了,是重新造出的死者面相。保存真容以供瞻仰,這是後人對先人的追懷,也是永生不死願望的體現。

  瑪雅人煞費苦心的做法,聽起來頗為粗野,但他們的死亡觀念卻是富於情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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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莫利:《古代瑪雅》(The Ancient Maya),美國加利福尼亞斯但弗大學出版社1947年版,第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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