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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的好還是小的好?


  信息時代的一條新法則正面臨考驗。

  幾年前,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舒爾茨曾論證「小的就是好的」。以後,人們普遍認為,對工業社會來說,「大的是好的」;而對信息社會來說,「小的是好的」。然而,進入夏季以來,這條「法則」卻受到相反事實的挑戰:在IT行中,小公司的日子過得十分艱難;而日子過得最好的,恰恰是象微軟這樣的大公司。不僅如此,大的正在變得越來越大,像康柏、AT&T牙口和胃口都越來越好,"吃嘛嘛香"。

  數字經濟中,這種"小的不好,大的好"的現象,讓許多人感到不舒服。Ralph Nader就是其中的一位。從50年代起,他就以反對工業壟斷而著稱。用進步與自由基金會(PFF)總裁Jeff Eisenach的話來說:「來自遠古時代的Ralph Nader堅持的原則是:大的就是壞的。"Nader看到,進入信息社會,許多公司正在變大,不禁怒火中燒,並且開始運氣。6月30日,Nader給聯邦通信委員會(FFC)主席William Kennard寫了一封"告狀"信,呼籲對購併的潛在反競爭影響舉行聽證。工業社會反壟斷的代表人物,開始了信息社會的反壟斷,一時成為新聞。Nader的名字近半個月來頻頻出現於的美國報端。讓我們感到有趣的是,沿著Nader這一線索,正好可以看出壟斷問題上工業價值觀與信息價值觀的衝突。"《一個美國人在巴黎》":工業反壟斷者眼中的信息壟斷Nader是黎巴嫩移民的後裔,30年前就以專門與大公司作對而聞名。

  50年代,當Nader還在普林斯頓大學做學生期間,就成功地在校園對二氯二苯三氯乙(DDT)殺蟲劑發起挑戰。這種化學製品由此被證明為是致癌物質,並在美國禁止使用。Nader在1965年掀起又一次浪潮,他著書揭露美國汽車設計指導方針上安全環節的缺失,使汽車在任何速度上都不安全。

  1966年,他又成功地向通用汽車提起訴訟。在那個案子裡,汽車製造商被控以間諜行為侵入個人隱私。1968年,他發起了一個研究響應法的中心,並在70年代獲得一連串法律勝利。Nader成立了50多個非贏利組織,Nader集團所研究和涉及的問題,從軟飲料到政府信息邊界,再到原子彈的規則,幾乎無所不包。最近,這個集團又把注意力投向了高技術領域。

  Nader對微軟這樣的高科技公司所持的立場,一如他對那些工業文明中的大公司的立場。PFF總裁Jeff Eisenach評價說:"Ralph Nader喜歡用反壟斷法來打擊一些公司——只是因為它們大"。

  回顧歷史上的新聞,我發現,去年10月17日,網上就曾以《微軟面對Nader集團》為題,報道Nader集團於11月13日至14日召集一個反壟斷會議,邀請微軟參加而遭拒絕。當時Nader還沒有明言會議就是反微軟,而只是說,會議將討論一些不同的問題。到了11月,Nader的態度已經很明確,他接受CNET NEWS.COM採訪時,把微軟稱為「章魚」,說微軟「用它的觸鬚將其它媒體公司聚攏在一起,壓搾它們」。今年6月15日,Nader終於決定採取行動,他給反微軟的代表性人物,助理檢察長Joel Klein寫信,力促司法部「調查通過讓用戶面臨在微軟視窗和其它操作系統之間的排他選擇而設置進入門檻的行為」。他說「微軟利用它的市場權力阻礙PC製造商提供非微軟產品」。

  Nader並非由於邀請微軟與會遭拒絕而生私仇。事實上,「我們經濟中極少有什麼進展他沒有看到」。這位68位的老人一見到「大的」就會「大」怒。Nader「已經把他對信息技術產業的批評,超越微軟,瞄向了電訊巨人WorldCom收購MCI」。

  6月29日,我們又在網上看到了專欄作家Dan Goodin的文章——《Nader最新目標:AT&T-TCI》。文章說:去年,Nader向微軟在操作系統上的支配發起挑戰;今年早些時候,他控訴擬議中的MCI與WorldCom的合併將創造互聯網骨幹網的壟斷。他最新的戰場是AT&T以480億美元買斷TCI的合併。

  微軟怎麼看Nader呢?微軟認為Nader的大部分批評都是誤導和不可理解的,但軟件巨人也同意修改合同以避開Nader和其他各方的火力攻擊,例如與有關公司合同中關於對其它瀏覽器的限制條款。然而微軟說,這些改變並不是在Nader和其他人的政治壓力下做出的,而純屬例行商業決策。

  在反巨頭的「統一戰線」中,並非人人都像Nader這樣,僅僅因為「大」就撲上去咬。PFF總裁Jeff Eisenach也反壟斷,但他反對Nader「大即壞」的理論。PFF今年年初也主持過一個指責微軟的會議,但Eisenach說,「Ralph Nader是極端保守的評論員的形象典型」,而他更傾向於「代表受到當代系統剝奪的人的平民主義的代言人」。

  美國官方的態度要穩當得多。關注的問題是信息社會前沿中技術融合的利和弊。美國參議院一個小組委員會決定在7月的第二周,召集幾個大公司的CEO,就娛樂與信息業的集中與合併舉行聽證。美國參議院反壟斷、商業權利和競爭小組委員會主席Mike DeWine計劃對這幾起合同對競爭和市場的影響發表演說。出席作證的有AT&T的CEO Michael

  Armstrong、ABC總裁Robert Iger、SUN公司的John Marselle和時代華納的總裁Richard Parsons。

  參議院發言人Charles Boesel說:「任何時候你們只要一有合併,我們的天線就會架起來,以關注競爭問題:你們已經匯聚了電纜、互聯網、電話、電視,以及所有能通進家的線,而這將如何影響競爭?」Charles Boesel可能說得並不確切,因為在「所有能通進家的線」中,至少電線和晾衣繩還沒有被網絡公司壟斷;但起碼說清楚了,參議院並不是從大或小的角度看問題,而是考慮合併會不會消除競爭。

  Nader面臨的最大的問題是,他所依據的壟斷法,是上個世紀制訂的;而他和他們要用它來打下個世紀技術的官司。換句話說,要用工業文明的法律,處理信息文明的現實。工業社會中的壟斷是壟斷生產資料,信息社會中的壟斷是壟斷用戶市場。後者要求以用戶利益為核心,用戶數本身就是商家的本錢。為爭奪用戶數而為最終用戶提供免費而優質的服務,並不能直接導致損害消費者利益。這與工業社會控制物質資本而迫使用戶接受最終產品的策略是完全不同的。

  雖然從理論上說,當一家將其它家驅逐出用戶市場,而一統天下後,用戶可能面對漲價的壓力,但信息技術與工業技術還有一個重大的不同,在這裡會起作用。那就是信息技術的更新週期遠較工業技術為短,即使象英特爾這樣的領先公司,在CPU上仍面對Cyrix和AMD等公司的追逐。當一家公司取得市場壟斷之時,往往也就是所持技術過時之日。它必須為新的技術市場重新競爭。財富分配與其說是向壟斷者聚集,不如說是向技術領先者聚集。說穿了,財富是從工業價值鏈的低端,向信息價值鏈的高端轉移。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工業時代的反壟斷法,在處理信息技術產業問題時,多少有一些對不准焦距的感覺。工業時代的反壟斷法,對準的都是「生產-消費」關係中的中間環節,其中象Nader所說的「大」,或者說生產要素的匯聚,其物質方面,正是典型的涉及中間環節的東西。只從中間環節外物的角度反壟斷,為此人為破壞技術融合的自然過程,恰恰可能對信息技術發展造成內傷。正如蓋茨一針見血地指出的,「會損害創新」。

  Nader雖然在工業文明環境中,反壟斷「成績突出」,但換到信息文明環境中,就像當年一個美國人到巴黎,難免有些不適應。我們需要進一步分析一下,他所說的「大」,在變化了的價值背景下,如何成了一種與工業壟斷無關的資源配置。

  只要是好的,又何必在意大大小小實華開的「一號」曾強先生,曾用國際當前流行的一個分析框架,給我很大的啟發。這就是「信息化+全球化」。意思是用「信息化」和「全球化」這兩個視點觀察問題。

  用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觀點看待Nader的所謂「大」和舒爾茨的所謂「小」,你會得到從工業文明中的工業化與地區化視點中看不到的東西來。首先,從信息化的角度看,對於價值上的「好」來說,沒有「大」,只有「過大」。「過大」就是控制不了的東西。在工業社會,「大」之所以被視為是不好的,並不是因為生產要素的集中本身,而是由於沒有足夠的信息化手段進行控制,使「大」往往變得首尾難以兼顧。而在信息社會,如果能夠通過信息流、學習流使組織內外成為一個有機整體,快捷而又直接地貼近用戶,「大」並不一定成為「不好」的。

  最近我們就看到一個大型公司通過學習,成功轉向的新聞。7月1日,Paul Festa以《HOTMAIL導流至START》為題,報道微軟公司將免費郵件HOTMAIL的用戶自動導向微軟門戶STRAT網站的新聞。微軟公司不可謂不大,但它卻沒有工業社會大型公司那種由於官僚化帶來的轉身遲緩的特點。相反,它總是能根據快速變化的形勢,及時調整自己。就拿HOTMAIL來說。微軟當初收購HOTMAIL時,公司發言人說是為了加強MSN。但正如當天我們在網事聚焦中指出的那樣,HOTMAIL與MSN的封閉性不相容,它需要走向開放。至於怎麼走向開放,當時誰都看不清,微軟自己也沒有認清。在雅虎「網絡門戶」(WEBPORTAL)戰略提出的那一周,我們在「網事聚焦」中提前預言,微軟必在日後(開放的)STRAT網站的第一位擺上HOTMAIL。現在這一預言終於成為現實。顯然,微軟和我們一樣,都是在向雅虎學習的過程中,及時調整了自己。一個公司總能及時靈活調整自己到正確方向,是信息化程度較高的主要標誌。對於這樣的公司來說,大則大矣,但並不為「過」。

  由此是否可以說,在信息社會中,評價好壞的標準不應是大小,而是信息化程度高低。信息化程度高,再大的公司也不「死」;相反,信息化程度低,再小的公司也未必「活」。再者,當信息技術要求業務融合時,非要從形式上堅持業務分割的「小」,阻滯了信息的正常流動,這種小也未必好。關鍵是看有形的大,是否與無形的技術規模相適應。其次,從全球化的角度看,公司大與小的標準是相對的。

  從物質硬件來看大的公司,營業利潤可能是小,它可能是很大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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