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雲台書屋>>百科書籍>>姜奇平>>數字時代的人與商業

雲台書屋

7、媒體權力的轉移


  週末,我的一位重要朋友打電話,說領導要查閱斯塔爾報告,請我介紹站點。我感到有點奇怪,暗想,這個報告這麼有名,隨便一找不就找到了嗎。掛了電話,我把線插到筆記本上,當即上網,這才發現,有斯塔爾報告的標準站點,已經擁擠不堪了。好在,由240台普通奔騰機和NT支持的雅虎,倒頂住了排山倒海般的網民衝擊,聯接正常。於是我把網址告訴了朋友。事後我才知道,我在網上遇到的阻塞不是偶然的。

  互聯網成為媒體的中心我遇到了一個重要的時刻,在這個時刻,互聯網確定了它在媒體的中心地位。9月11日,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啟封了獨立檢查官斯塔爾送交的關於克林頓總統緋聞案的報告及其證明材料。當天,眾議院經過辯論和投票,最後以363:63票通過決議,決定把斯塔爾的報告送上互聯網。隨後,白宮法律顧問辦公室就此發表長達78頁的反駁報告。

  斯塔爾的報告長達445頁,共分三個部分:引言、敘述和依據。其核心內容是指控克林頓作偽證、阻撓司法、教唆證人和濫用職權,並列舉了11項可能構成彈劾總統的依據以及大量的旁證和物證。

  白宮搶先在9月11日下午1時在互聯網上公佈了克林頓律師肯達爾的78頁反駁報告,白宮的網站整個下午都出現大塞車情形。斯塔爾那份長達445頁的調查報告於11日下午2:20分上網。

  在此之前,美國眾議院發言人還滿懷信心地表示,政府站點的服務器將有足夠能力來接納眾多的來訪者。這顯然低估了網民。由於人們爭相上網目睹報告,結果造成網絡擁塞,美國國會圖書館、眾議院、白宮,甚至有線電視新聞網等網站都曾連續幾小時上網困難。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下午在網站公佈斯塔爾調查報告後,平均每分鐘點擊次數超過30萬次,每小時處理閱覽頁數高達420萬。而美國在線(AOL)11日下午的上網率比平常多了30%,在報告公佈後第一個小時,使用者共下載了62000份報告。

  互聯網經歷諸多第一

  ——消息由互聯網首發:

  31歲的網上個體戶麥特·德拉吉(MattDrudge)是克林頓緋聞的第一個披露者。1998年1月,麥特·德拉吉通過他獨自創辦經營的郵件列表(mailinglist)《德拉吉報道》(DrudgeReport)向人們發送了一份郵件,報道了美國《新聞週刊》在付印前的最後一分鐘,抽掉了有關克林頓性醜聞的長篇爆炸性新聞。在他發出信息後的幾分鐘裡,網民奔走相告,克林頓緋聞瞬間就傳遍了全世界。在緋聞事件中,傳統媒體成為互聯網報道的追隨者。眾多報紙雜誌的記者是在互聯網消息出來後,才跟進報道的。這顯示了媒體的權力的轉換。——報告由互聯網首發:美國眾議院11日決定斯塔爾調查報告首先在網絡上公佈。美國眾議院的決定裡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它確定公佈報告時選用的媒體是互聯網,而不是電視和報紙。這突出表明了互聯網地位的上升和傳統媒體地位的下降。——在重大新聞報道上,互聯網第一次全面壓倒傳統媒體:廣播、電視等媒體不可能將445頁報告完全播出,而報紙等平面媒體必須要等到第二天才能全文刊出,時效太慢。而通過互聯網絡,報告可完整無缺地立即呈現在民眾的電腦屏幕上,有興趣者可將全文下載,或直接打印出想閱讀的部分,這是傳統媒體無法比擬的。

  除了速度及容量外,網絡上公佈的資料完全是第一手的,中間不經過任何編輯或撰寫等過程,其客觀性及完整性超過了電視及報紙等傳統媒體。「它(斯塔爾報告)宣佈了網絡作為市民信息傳送手段的正統性。」一位叫Katz的網上啦啦隊長如此評價。

  媒體反思自身地位

  9月15日,我在網上已看到許多新老媒體記者開始反思。對於克林頓緋聞,「一旦它出來了,就沒有辦法讓人們難以得到它」。斯坦福大學John S.Knight獎學金項目的副主任James Bettinger曾當過報紙編輯,他說,問題是,「你總要對你放在報紙中的東西作出判斷」,而網絡在標準把握上要自由得多,「編輯可能面對的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在他們的新聞故事中把握有關性的細節。」媒體評論家Jon Katz 說,「如果不是在網絡上,我們可能只能看到那個報告的20%。報紙沒法印出所有材料,他們害怕這會使人們感到不舒服」。當然,還是有某些有充足版面的報紙,如紐約時報、San Jose Mercury 新聞、華盛頓郵報要刊登報告全文。但時間畢竟要等到第二天,而對這種熱門新聞,人們不會僅僅為了非要以鉛字這種形式閱讀就等到第二天,而拒絕唾手可得的網絡瀏覽。在神速的網絡瀏覽面前,誰會容報紙「賣關子」呢(雖然不是有意的,而是出版週期使然)?雖然如此,某些編輯還是認為網絡並不能奪走他們的手藝——因為那是歷史形成的寫文章的習慣。「恰好在我們的社會中還有些人不能上網,讓他們在網上讀長文章是困難的」。硅谷的Mercury 新聞的執行編輯Jerry Ceppos 就這樣認為。Jerry Ceppos 還寫了封信,談斯塔爾報告的性質,並警告讀者。

  Arizona 日報之星的編輯在讀到報告之前,決定要策劃這件事。「但問題是,如果內容已經上網,我們真的還需要花錢把它印出來嗎?」編輯Bobbie Joe Buel發出了這樣的疑問。但報社最後還是決定這麼做了。

  有趣的是,對同樣的內容,報紙讀者與網絡讀者的反應截然不同。某些日報之星印刷版的讀者對它的內容提出了抱怨,但是,「我們把報告放在網站上離開,卻沒有收到象報紙(印刷版)那麼多否定的反應」,Bobbie Joe Buel認為,「這就是說,網上有不同的標準」。專業新聞工作者圈子裡的Sally Lehrman 的認識,我覺得最有見地。他說:「讓我在公共汽車上讀這個報告,並不是報紙的最佳用途。網絡需要迫使報紙去做他們做得最好的事——解釋新聞,並把這種解釋放到內容中。」

  Katz ,一位知名的網上啦啦隊長,也同意這種觀點,「即使我們能自己讀這個報告,但我們需要幫助來理解它意味著什麼。」聖佛朗西斯科的專欄作家Rob Morse說:「跟隨互聯網的領導,對報紙來說實際是一件好事。公眾有權力看到這個事實。」媒體的權力及其轉移媒體正在社會生活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這種作用表現為它所具有的影響力。有人說未來經濟是注意力經濟,媒體抓住了人們的注意力,就抓住了主要的社會資源。這是媒體權力的來源。

  按說,互聯網本身就是媒體,互聯網上的媒體只是一些更為典型的媒體,一些更集中體現了互聯網特性的媒體。從這個意義上說,媒體的權力,也就是互聯網的權力,更廣義地說,是信息的權力。

  斯塔爾報告的發佈,對媒體的意義在於:——媒體權力正在發生轉移:信息的權力要求以信息的形式表現。報紙是以工業的形式表現信息的內容,而互聯網是以信息的形式表現信息的內容。在信息時代,用工業形式表達信息,要轉向用信息形式表達信息。媒體要選擇更能體現自身權力的形式,這是互聯網佔了上風的根本原因。——媒體權力將發生分層:網絡作為以信息方式行使信息權力的媒體,它長於表達未經加工的原初信息,以及個人對事件的獨特反應,這使信息權力從精英向自然人轉移。報紙作為以工業方式行使信息權力的媒體,它承擔著信息代理的「使命」,它的工業化本質,決定了它的所長在於「解釋」的權力。這不是說網絡不能解釋它所處理的信息,而是說網絡不提供權威的解釋,或解釋的權威。權威不是來自個人,而只能來自高於個人的力量。從這個意義上說,網絡並不長於此道。相反,是報紙具有與「權威」相適應的基礎。

  因此,報紙在媒體權力的分工中,就必然擔負起社會精英對信息進行解釋的義務。———網絡的媒體權力,一方面有助於排除信息霸權和信息壟斷;另一方面它又要求自然人具有更高的社會化判斷力,否則媒體權力會把人引向單純的自然主義。而報紙的媒體權力,一方面起著信息代理的作用,幫助人們從單純的個人判斷昇華到社會的普遍判斷,從自然人上升到社會人;另一方面,從長遠發展看,又不可能讓它的所謂「受眾」永遠地「受」下去,它需要接受信息互動中主客體關係的轉換。

  從斯塔爾報告的發佈中,我們看到的最有意義的事實,是工業文明向信息文明轉變過程中,信息自身的權力,正在尋找更加適合自己的形式,對傳統社會力量進行支配。

  
上一頁 b111.net 下一頁
雲台書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