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聽到對互聯網的埋怨和批評實在太多了!但是,細想起來,這種埋怨究竟有多少是來自真正懂得互聯網的人呢?
就像改革開放時,有人要出國留學,有人要辭職「下海」;就像山溝裡的小姑娘要進城當保姆;開始的時候肯定不會一帆風順。人們對於陌生的、或者不那麼熟悉的事物往往有一種恐懼感,而排除這種恐懼或者擔心的最佳方法之一,就是埋怨。在我們經常聽到的對於互聯網的口誅筆伐或者善意的批評、提醒的背後,是否也多少有一種對於陌生事物的恐懼或者排斥呢?
更何況,互聯網雖然由來以久,但真正普及還是最近幾年的事。當我們對一個三歲小孩犯的錯誤可以一笑置之的時候,為什麼對互聯網卻不能更寬容一些呢?
要知道,互聯網並不是一個有自我意識的個體。是也好,非也好,利也好,弊也好,互聯網的一切,是每一個參加到互聯網中的人給予的。互聯網就是我們人類的一面鏡子。當我們談論互聯網的是非利弊的同時,也可以想到:人就是這樣的。
寶藏乎?垃圾乎?
也許,我們聽到的最多、也是最正直的批評之一就是對互聯網的無效內容的指責。
互聯網是一個每個人都有權說話的地方。當我們在其它方面所有的人說「重在參與」的時候,並沒有把人分成三六九等。這是因為,我們承認,「所有人生來都是平等的」。這是上蒼賦予我們的「絕對命令」,誰違背這一點,誰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韙。由於這個原理,在互聯網上,每一個人都有權把自己認為有價值的內容展示出來,給大家分享。
這也是當初伯納斯利創建超文本鏈接方式和環球網的根本目的之一。他曾經談到:「如果你覺得這個世界上某個人的信息對你非常有用,就立即去找他,勸他把這個信息放到環球網上,使你和別人都可以分享這些信息。如果你是一個學者的話,你就不能往沙發上一仰,埋怨怎麼沒有把我想要的有關雜誌都列出來?
我的回答就是『去,你應該自己做一份目錄。』網絡上不可能提供所有的信息,也不可能把所有的信息都分類檢索出來。這需要提供信息的人、提供檢索放式的人共同努力。」
事實上,互聯網的生命就在於有無數的人不計報酬,不為功利地不斷提供新的內容。這是任何政府,任何商業行為都不可能做到的。
然而,當每一個人都可以在網絡上展示自己認為「有用」的信息的時候,我們立即發現,在一定條件下,有信息和沒有信息同樣讓人無法接受-如果這些信息超出了我們可以控制和管理能力的話。
的確,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對所有的問題感興趣的。互聯網上有太多、太多我們不感興趣的信息。在很多時候,這些無用的信息,妨礙了我們對真正需要的信息的探求。
顯然,我們也不可以因此而責怪互聯網。因為,互聯網並沒有向我們許諾什麼。在很多時候,我們是在向互聯網要我們自己的期待。這是連我們自己都不可能給予我們自己的。在這裡,期待的東西和能夠給予的東西之間的距離,就像初戀的情人想要得到的東西和最終得到的東西之間的距離一樣遙遠。
我們也無權對互聯網的信息作出評判,斷言哪些信息是正確的、有用的,而哪些則不。當哥白尼提出地球繞著太陽轉的原理的時候,絕對不會有人認為他的觀點只是垃圾。因為,在他們看來,哥白尼提出的已經不是無用的東西,而是一種危害全人類的東西。對於那些迫害哥白尼、布魯諾的人來說,也許他們中的某些人並不認為自己是在害人,而以是為人類除了害!因此,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觀點,也可以對別人的觀點有所好惡,但是任何人都無權評判別人的觀點。有誰能證明你的評判就是絕對正確的呢?
幸好,至少我們有權選擇我們想要的信息。伯納斯利就曾經討論過從選擇檢索信息的網站入手來篩選我們的信息源。他認為,人不可能通過互聯網找到所有自己需要的東西。而那些埋怨互聯網是垃圾的人應該認真想一想他們是如何找到那些「垃圾」的。網絡「鏈接」本身也暗示著一種質量。高質量的鏈接只會引導你到高質量的網站去。因此,選擇好的檢索器就非常重要。也許開始的時候有一種不著邊際的感覺,但是,時間一長自然就分出好壞來了。這就像上街買報紙,開始的時候,不知道該買哪份報紙,所以只能是盲目地買。但是如果有一份報紙總是提供有用的信息,而另一份報紙則總是有一些愚蠢的報道,那麼自然就能知道該買哪份報紙了。其實,選擇檢索器的道理和選擇報紙的道理是一樣的。
犯罪的溫床?
互聯網上的「黃色資源」是有目共睹的。根據《時代》週刊1995年7月3日的報道,在一項為期18個月的調查中,從互聯網上找到的黃色圖片有917,410幅,在裝有圖片的有關討論組(Usenet)中,83.5%的圖片是色情的。在美國的大學中,每40個經常訪問的討論組中就有13個討論組的題目含有「性(Sex)」的字樣。當然,這裡才真正是「男人的世界」,因為,98.9%察看色情圖片的是男性。
在筆者當下寫作本書的同時(1997年7月),從互聯網著名的檢索站點雅戶查到提供「性」(SEX)的內容就有156類,1875個節點。如果通過另一個著名的檢索站點VltaVista則可以查到,互聯網上有關「性」的文件一共有2,830,872個!
這些節點,或者節點提供的「文件」,絕大多數都是「圖文並茂」的。如果用戶可以用國際通用的信用卡付款,並且聯網的速度相對快的話,甚至已經可以通過鍵盤鍵入指令,要求提供服務的小姐按鍵入的指令去動作。
這裡的動力當然是金錢。按照《時代》週刊的調查,討論組中71%的色情圖片來自成人公共告示牌(BBS),而美國最大的5家成人BBS的年收入達1百萬美元。
實際上,這和現實生活中有人見利忘義的情況是一樣的。互聯網就是現實生活的一面鏡子。所不同的似乎是互聯網由於無人干預而大有氾濫成災之勢。
但是,環球網上的網頁在本質上是由用戶決定看與不看的。這裡,如果排除對「黃色」的不同定義,如果確認18歲以上的人有能力判斷是非的話。對於18歲以下的青少年來說,問題並不那麼複雜。首先,18歲以下的人沒有信用卡,因而不可能進入需要信用卡的網站。另外,用不了多久,家長很可能就可以通過軟件來控制那些「少兒不宜」的內容。由伯納斯利領導的WWW Consortium已經準備了一個在互聯網中選擇內容的軟件PICS(Platformfor Internet Content Selection)來完成這一任務。
也許,在互聯網上最聳人聽聞,也最具代表性的就是1995年4月19日在俄克拉荷馬州發生的、導致了167人喪生的爆炸案所帶來的影響。
本來,這是一起現實生活中的,而不是網絡上的恐怖事件。但是由於參議員愛德華·肯尼迪在事後不久的4月27日聽證會上的發言而把互聯網牽扯了進去。當時,他手裡晃動著長達76頁的「恐怖主義者手冊」,告訴大家像這樣的手冊可以很容易地從互聯網上得到。該手冊詳細介紹了製造各種炸彈的方法,當然也包括在俄克拉荷馬州爆炸的那種硝酸銨炸彈的製作方法。肯尼迪參議員強調:
「我們現在正在考慮參議院的一項提案:在發展互聯網的電子通信的同時,對黃色內容要有所控制,我們同時也應該對恐怖主義的信息有所控制了。」
這項提案於當年的6月15日獲得通過。該提案不僅提出要對互聯網上的黃色內容有所控制,而且,認為只要在互聯網上傳送提案中提到的內容(淫穢的、下流的、猥褻的)就屬於犯罪。還要據此追究互聯網服務商(ISP)的責任。
其實,這裡忽視了極為重要的一點,互聯網服務商實際上只是一個傳遞信息的中介。他們根本無法為在自己提供的網站平台上發生的事情負責。這些服務商的作用更像是郵局或者電話局的作用。我們不可能由於有人通過郵局郵寄信包炸彈而追究郵局的法律責任,也不可能由於有人打電話拐賣婦女而追究電話局的責任。同樣,郵局和電話局都沒有責任,也沒有權力檢查顧客的通信。這就像互聯網服務商也無權檢查用戶的網頁內容一樣。
事實上,當參議員愛德華·肯尼迪在聽證會上埋怨互聯網為恐怖主義者提供方法的時候,也許他忘記了恐怖活動有著深刻得多的社會、政治背景。至少,恐怖活動要比互聯網的普及出現得早的多,況且誰也不能相信一個專業從事恐怖活動的人需要從互聯網來獲取爆炸知識。
與此相反,就在俄克拉荷馬州爆炸案發後幾個小時,人們就可以從互聯網上(http://naic.nasa.gov/fbi/okbomb.html)看到美國警方懸賞200萬美元捉拿兇犯的網頁。而在另外幾個網址(http://www.clarinet.com/Samples/newsbrief.html和http://www.trib.com)也都可以隨時看到此案的最新進展。如果當時的任何互聯網用戶瞭解線索的話,還可以給okbomb@orion.arc.nasa.gov發一個電子郵件,舉報這些線索。
如此快速的反應,如此廣泛的影響面,如果沒有互聯網的話,在過去任何時候都不可想像。
事實上,互聯網絕對不是完全自由的樂園,1995年7月的《.NET》雜誌討論了許多黑客現象(Hacker)時說的那樣,每一個用戶都會在網上留下自己的蹤跡。
也許用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為所欲為,但是別想事後不受到懲罰。因為,用戶在互聯網上的一舉一動都會被記錄在案。事實上,絕大多數提供瀏覽服務的網站都自動記錄了訪問者來自那裡,以及訪問這個網站的情況。按照GVU的調查,儘管95%以上的用戶認為他們有權不讓被訪問的網站知道自己來自哪裡,只有大約20%的用戶知道他們在網絡上的活動有可能記錄在案。
當然,有必要建立一種針對互聯網的審查制度。按照GVU的調查,環球網用戶中33.58%的人認為加強審查制度是互聯網目前面臨的最重要的問題。而只有26.17的用戶才認為保持個人的隱私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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