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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再版序

彼得·辛格


  重讀本書原序,讓我回到一個已經半被遺忘的世界。關懷動物的人不再拿火腿三明治給我吃了。在動物解放陣營裡,積極成員已經全部是素食者;但即使在比較保守的動物福利運動團體中,吃魚吃肉也不再視為理所當然。吃魚吃肉的人會為此而感到歉意,並在為他人準備餐飲時,很願意提供素食。一種新的意識已經存在,就是覺得有必要把對貓狗的慈悲之心擴及豬、牛、羊、馬、雞、鴨甚至老鼠。

  我不能確定這些改變有多少該歸功於《動物解放》這本書。有時流行雜誌給這本書一個時髦用語:「動物解放的聖經」。我不能說不感覺受到阿諛,但也同時使我不舒服。我並不相信有任何可稱為聖經的書;沒有一本書可以獨佔真理。不管怎麼說,一本書如果不能引起讀者共鳴,便無法成就什麼事情。60年代的種種解放運動,已經促使動物解放運動成為明顯的下一階段行動。本書所做的是把論證彙集,並使它們有一個相同一致的結構。接下來的工作是由一些極為細心敏銳而有道德關懷,並且艱辛努力的人所完成;這樣的人一開始只有少數,接著是數百位,漸漸的是數千位,而現在則以百萬計了。是這些人推動了動物解放運動。這本增訂版,我便是獻給他們,因為,如果不是他們,本書第一版會遭到《動物權利》一書同樣的命運——該書為1892年時亨利·薩爾(Henry Salt)所寫,但隨即塵封在大英博物館中,直到80年後,當人收集資料,偶然見到有人引用其書時才為人發現。所有該說的話他都說過了,但沒有發生任何作用。

  這一次卻不會再是徒勞。解放運動已經大到不可能僅是徒勞了。為動物所求取的某些權益已有重大進展,而更大的進展還在前面。動物解放現在是世界性的運動了,而在很久遠的未來裡,它都已排定了進程的時間表。

  運動既然已有如此進展,就常有人問我,我有沒有因之高興?他們問我的口氣明顯期望我說:我做夢也沒有想過此書造成這麼大的衝擊。但他們錯了。在我的夢想中,至少,每個看過這本書的人都將會說:「對,當然……」然後立刻成為素食者,並開始抗議人對動物的殘害,以致有更多更多的人聽到動物解放的訊息,並由於公眾不可遏止的抗議狂濤,動物所遭受的極端而不必要的痛苦至少可以很快停止。

  當然,我也知道困難重重,因此抑止了我的夢想。這些困難以下列情形最為重要:其一,碰到口腹之慾,我們人人都會保守起來。其二,因剝削動物而獲利的人會用盡最後一毛錢來護衛他們剝削動物的權利。其三,冗長的歷史與傳統使這種剝削變得理所當然。所以,當有那麼多那麼多人親口對我說或寫信告訴我,讀過這本書後便說:「是的,當然……」並立即停止吃魚吃肉,並積極從事動物解放運動——此時,我是真的高興。當然,我更高興的是,在那麼多人經過那麼多年的艱辛奮鬥後,動物解放運動已經成為政治上和社會上的實體。但儘管如此,仍舊不夠;仍舊差很遠。這本書修訂新版,正顯示動物解放運動還沒有動搖到動物剝削的核心。

  《動物解放》初版於1975年,自此以後,完全未做變動地發行至今。現在有三個理由使本書適於修訂了。其一,當這本書初版時,還沒有「動物解放運動」,就連這個名稱也是未曾聽說的,更沒有大型的組織——連小型的也甚少——在推動徹底改變我們對動物的態度的行為。15年之後的今天,一本名叫《動物解放》的書卻不提現代的「動物解放運動」及其成果,會顯得奇怪。

  其二,與動物解放運動興起同時,大量與動物解放有關的文章出現,而其中許多是在討論本書第一版所持的立場。我跟朋友和動物解放運動同仁花過許多夜晚來討論哲學觀念及其實行的結果。即使只為了表示我到底接受了哪些意見又沒有接受哪些,我似都應對這些討論做某些回應。

  其三,本書第二章與第三章描述的是人類目前在實驗與飼養方面對動物的所做所為。當我聽到人說:「真的,自從這本書出版以後,情況改善了許多……」我就知道我必須把今天實驗室和飼養場還在做什麼告訴讀者,讓他們知道不能說這種情況只是黑暗時代才有的事。

  修訂版與初版最多的不同就是在這方面的描述。有人建議,我應把其他方面對動物的虐待加入,我沒有接受。我在本書第一章末尾已經說過,本書採用事實資料不是為從種種方面呈現人如何對待動物,而是以強烈的、清楚的、具體的方式揭露本書第一章中所談的物種歧視哲學觀念所具的涵意與後果。本書未提打獵、陷阱、毛皮工業和對伴侶動物、牧場競技動物、動物園動物及馬戲團動物的虐待,並不表示這些事不重要,而只表示實驗用動物及食用動物的遭遇已經足以說明我的用意。

  不少哲學家對本書的道德論證提出討論,我決定一概不做回應,因為若做回應,勢將改變本書性質,使它變為一本學院式的哲學論著;我的哲學同仁固然可能會感興趣,一般讀者卻難以忍受。不過,在本書某幾個適當處所,我提到我的一些其他著作,在那些文章中,讀者可以看到我對某些反對意見的回答。本書第一版最後一章我曾提到一個哲學觀點,此點跟本書賴以為基礎的道德觀關係很淺,所以改寫了那一段。至於作為本書之基礎的觀念,我曾開過課,在會議與哲學討論會中也都談論過,用口說和寫作的方式討論過,我沒有遇到什麼不可克服的障礙,使我確信本書賴以為基礎的單純道德論證沒有問題。又由於許多我深深尊重的哲學同仁也同意這種論證,所以我受到鼓勵。因之這些論證就原封未動,留在那裡。

  本書需要修訂的三個原因之中現在只剩第一點需做說明了,那便是「動物解放運動」及其採取的方法。

  在修訂版談及實驗用動物與工廠化農場動物以及本書最後一章中,我都提到「動物解放運動」的幾次主要戰役及其成就。我並未把戰役詳加述說,因為有幾位積極的活動分子自己已經把細節寫出,書名《捍衛動物》(In Defense of Animals),這書是不久前由我編輯的。但該運動的一項重要議題是我必須在本書中特為說明的。我就說明在此:這議題便是「暴力」。

  為了使動物獲得解放,動物解放的積極分子會採用種種不同的方法。有些採用教育民眾的方式,如散發傳單、寫信給報紙,有些則遊說官員和民意代表。有些人在動物因人類的需求而遭受痛苦的場所門外示威、抗議。但這些方式的成效都非常緩慢,因之有許多分子變得不耐煩,想用更直接的方式立即終止動物的痛苦。

  凡是知道動物如何受苦的人都不會批評這種不耐煩。在這種集體暴行日益猖獗的情況下,只是坐在桌邊寫信是不夠的。必須立即救援動物!但怎麼做?一般合法的政治抗議緩不濟急,而且效果可疑。那麼,應該破門而入,釋放動物嗎?這是犯法的,但遵守法律卻也不是絕對的義務。只舉一個例子:以前在美國南方,有人為了救助逃亡的黑奴便曾觸法。要把實驗室和農場中的動物釋放,其真正的難題在於那只能是一個姿勢,因為研究人員馬上可以再訂購另外一批動物,而誰又有地方收容1000隻豬或10萬隻雞?某幾個國家的「動物解放陣線」成員獲取虐待動物證據的方式卻是極為有效的。這些證據如果不是用這種方式攫取,便無法曝光。就以賓州大學的湯瑪斯·金納瑞利博士的實驗為例,積極分子破門而入,盜取他的錄像帶,結果竟致使「健康與人類服務處」的秘書下令停止該項實驗,我們很難想像用別的方法如何可以得到這樣的成果;對計劃和執行此項行動的分子之勇敢、細心、果決和慈悲,我也唯有讚美與推崇。

  但是,非法的活動有種種不同的型態。1992年,一群自稱為「動物權益民兵團」的人寄了一個炸彈郵包給英國首相瑪格麗特·撒切爾;1988年,動物運動積極分子芙蘭·屈洛特被捕,因為她正在「美國外科有限公司」辦公室外裝置炸彈,因為該公司曾用活狗來實驗它的外科手術商品。這兩件行為都絕不能代表「動物解放運動」。「動物權益民兵團」以前沒有人聽說過,而且立即受到英國所有的「動物解放運動」機構譴責。屈洛特是獨自行動,美國的動物解放運動也立即譴責。(證據顯示這可能是個陷阱,因為開車載她去美國外科手術公司的人是該公司安全顧問所僱用的線民)這種行動代表了動物實驗人員、皮貨商和其他剝削動物者所面臨的最極端威脅與麻煩,而「動物解放運動」的成員則需清楚表明自己對這種行動的立場。

  設若有任何「動物解放運動」的成員以為可用傷害人的方式達成目的,都是非常不幸的誤解。有些人認為那些讓動物受苦的人也活該受苦,我是不信仰報復的;即使我信仰,然以暴制暴,有違我們終止痛苦的原意;要想終止痛苦,必須改變社會人心。我們或許會以為,那些對動物施暴的人是殘忍無情,麻木不仁的;但是,如果我們傷害這些人的身體或威脅要做此傷害,則我們自己便變成了殘忍與麻木。暴力只能引起更多的暴力——這是老套,但環顧當今世界,有半打以上的衝突證明這話不幸言中。「動物解放運動」的力量在於其精神性的投入;我們在道德上站在上風,如果我們施用暴力,便是把上風交到反對我們的人手裡。

  捨棄暴力而採用精神抗爭,是追隨近代兩位最偉大也因而最成功的解放運動領袖:甘地與馬丁·路得·金。這兩位領袖,不論對手如何挑釁——往往是暴力攻擊——都以極大的勇氣與決心堅持非暴力原則。最後他們成功了,因為他們的主張是對的,而即使反對他們的人,良心都被他們的行為所觸動。我們的主張也是對的,只要睜開眼睛,你就看到其他動物在如何受苦;而我們的勝利將來自我們的正義,而非來自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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