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寫了三十幾個短篇故事,常有人問我,為什麼都是那麼短的?原因是我答應了《明報週刊》寫一期完小說,一期完自然不會長。不過,那是很好的練習,之前我未寫過任何形式的小說,一期完是練習故事的起、承、轉、合最好的方法。亦有人間,一星期一個故事,哪來這麼多題材?其實,旁觀了整輩子悲歡離合,題材倒是順手拈來,不算難找。
很多時候,一點點事情便可觸發一個故事,搖筆桿的人總是想像多多的。《盟》便是一個例子。《盟》是個鬼故事,有一天到朋友的鄉村別墅中,一進門便看見個拿著杯呷著茶的臉孔,輪廓神情,跟一位已逝的朋友一模一樣,我不禁呆了。原來,那是別墅主人的朋友,我並不認識的,但是,我也禁不住常盯著他,看著他臉孔的變化,我發覺他連說話的聲音和徐速的習慣也和我那已逝的朋友很相似,所以便胡思亂想起來,夜裡回家,寫了個女鬼令未婚夫守生死之約的故事。真是無巧不成書,鄧光榮借了間荒棄舊宅拍這部片子,居然見鬼,而女導演麥靈芝在陰森的巨宅中,也一直覺得鬼氣迫人,怪不得我看試片時,毛骨悚然。
至於《除夕》這個故事,也是有感而發。因為友人丈夫對她苛冷,一夜她獨自在家吞了幾十片安眠藥,想一死解脫,料不到丈夫回家,知她服了毒,一把抓她往浴缸淋冷水,淋得半醒,再一把將她摔回床上,醫生也不召便又出外去了。所以我把這故事想像發展,這可憐的女人遇上入屋盜賊,她橫下心腸引誘他,令賊人強姦自己,作為對丈夫的報復及侮辱。這絕不是求性的發洩,她是故意讓個最卑下的人污辱她丈夫的太太——她自己。
《前世冤》的年輕愛侶吵吵鬧鬧、又恨又愛的場面,也是現實生活中看得多了,我的確有過朋友威脅男友,如他下馬上來,便坐在馬路中心讓汽車撞死。男友趕來時,她居然真的坐在馬路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