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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我而生


  我想我需要為我而生的男人多於為我而死的男人。人都是要活下去的,而所有人,都希望活得好活得愉快,雖然說不斷的快樂等於單調,但是我們實在不需要太多的悲劇。

  假使一個人愛我,我會希望他發奮做人,事業一天一天好,修養一天比一天好。換句話說,他肯自愛,便等於愛我,因為我會分享他的快樂。

  假使一個人愛我而不自愛,一直的沉淪下去,做事懶惰不上進,修養日差,對人不好,嘴裡說是為我而放棄一切,我卻認為是無此需要的,亦是痛苦的。兩個人相愛,是共生而不是共死,你令我的生活好過點,我令你的生活好過點,你變成個充足點的人,我也變成個充足點的人,那樣才能愛得長久。我們愛上一個人,不外是他令我們喜歡自己多一點,覺得自己好一點而已,如果互相累贅,那便遲早令一方厭倦另一方。

  愛是要付與的,有些人認為,他既愛我,便要為我犧牲一切,事無大小都要遷就我,那便不是給與,而且全盤索取了,對方愛你,也會愛得苦惱無邊,這樣的「被愛」法,是自私而又討厭的。

  假如我愛一個人,我會為他而做個更好的人,令到他更加快樂。要是我為了一點不愜意便去尋死覓活,令到他永無寧日,那又怎麼對得起他?我亦不欣賞愛我的人為了我一時不如他意便去自毀,那不是愛我而是懲罰我,我並不要誰為我而死。縱使我對他的愛已經消逝,我也不希望他為我而消極沉淪,我仍然希望他一切都好,不但好,而且繼續好下去,愛雖然沒有了,過去的恩情還在,我實在太希望終此生都會尊重他,和為他的快樂生活而慶幸。

  人為感情而跑上自毀之途,雖然其情可憫,事實上卻無可取之處。何苦為了失去愛人而變成個一無是處的人?愛人已投進別人懷中,正在情人眼裡出西施之際,你卻窩囊糟糕給他看,那豈不是更加令他覺得幸好及早棄你而去?還是努力活得出色好一點。

  我明白,這些事情說得容易做時難,情之一字,從來不是三言兩語可以開解,不過,我相信,自古以來,情聖也好情魔也好,聖是聖在款款深情如秋水難斷,魔是魔在此生此世令你刻骨銘心,沉淪了死了,便整個一切都褪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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