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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治安官比爾·卡特林把信封裡的東西倒在他破舊的桌子上,然後盯著坐在他對面的男人,這個男人比他稍年輕些,正不安地坐在那裡,聚精會神地聽著。
  「和城裡人打交道真麻煩,」治安官說,「他們以為我們愛達荷人尚未開化。喏,這位名叫埃德。哈維爾的警察局長,3年前曾來過這裡,現在要我尋找一個患記憶喪失症的人。他居然還寫了一封兩頁紙的長信,教我怎麼去做,對我指手畫腳。」
  治安官銳利的目光從眼鏡上方透射過來,漢克·盧卡斯敷衍地點了點頭。
  「這個傢伙,」治安官接著說,「以前受過傷。他一個人到處瞎逛,經常獨自一人出去3個月,回來後竟然不知道去過哪些地方,做過什麼,用了什麼名字,住在哪兒,諸如此類的問題。他可以在某一天下午5點離開辦公室回家,而3個月後才再次露面。這難道不值得注意嗎?」
  盧卡斯附和說:「的確值得注意。」
  「這不,」治安官接著說,「一年前他老毛病又犯了。去年9月他失蹤了,但這次他給妻子寫了一張照片明信片,10月份寄給了她。」
  「喂,等一會兒。」漢克說,「如果他給妻子寄了明信片,那他並不是完全喪失記憶力嘛。他怎麼知道寄往哪裡?」
  治安官說:「我正要說到這個問題,這相當有趣。他結婚已經3年了,但他寫這張明信片時,用的卻是妻子出嫁前的名字,而且寄到妻子的娘家。他已經和她結婚了,卻仍想著她是他的情人。」
  漢克什麼也沒有說。
  「至於這個埃德·哈維爾,」治安官接著說,「我想他在東部老家那裡是個呱呱叫的警察局長,但是要把他放到我們這兒,他就只是一個度假的遊客罷了。3年前剛來薩蒙河支流地區時,他什麼錯誤都犯遍了——甚至包括迷路。現在倒好,他居然寫信給我,告訴我哪些是該做的,而且還告訴我應該怎麼做。乍聽起來,我好像壓根兒未做過任何調查工作似的。他告訴我,這傢伙名叫弗蘭克·阿德裡安,現在仍然用著自己的名字,因為他在明信片上簽的是『弗蘭克』,還告訴我不妨去查查銀行看他是否開過帳戶,和鎮上商店的老闆聊聊,去搜查搜查偏遠地區……」
  「這些難道不對嗎?」漢克插了一句。
  治安官不屑地哼了一聲:「這是他告訴我的該如何找到那傢伙的辦法!不過,我認為這不是最好的辦法。」
  漢克問:「不是嗎?」
  「當然不是。」治安官肯定地說,然後補充道,「關於遊客的趣事……」
  「你剛才說想正式地和我談談,比爾。」漢克打斷了他的話,不安地變換了一下姿勢。
  「好啦,別不耐煩,」治安官說,「瞧你著急的樣子,就像在不該打獵的時節打了獵而又害怕留下什麼痕跡似的。」
  「你應該知道這是什麼感覺,」漢克說,「我還記得在你當選之前,那時……」
  「哦,這個患健忘症的傢伙。」治安官急切卻仍不失權威地打斷了漢克說,「看來似乎已經到了薩蒙河支流地區,住在一個小木屋裡。他有一個照相機,有人給他拍了一張站在小木屋前的照片。這照片寄給了他的妻子,正如我剛才所說,用的是她少女時代的名字:科利斯·萊瑟恩。
  「這張明信片是從特溫福爾斯寄出的,真該死,他們浪費了那麼多時間去和特溫福爾斯那裡的人聯繫。後來,有人說那可能是薩蒙河支流地區,而且失蹤人員部的主管發現埃德·哈維爾3年前曾經到過這裡,因此便去找埃德,打聽這裡治安官的名字。埃德沒有給他寫介紹信,他自己接管了這件事,井寫信將這一切告訴了我。」
  「想問我些什麼嗎?」漢克插話說。
  治安官把照片明信片從桌子上推了過去:「看看吧。」
  漢克看著這張卡片。卡片背面留言處寫著:「科利斯,親愛的,這是我住的地方。它是你所能想像到的最荒涼、最偏僻的地方。我仍能感覺到6星期前那次車禍的後遺症,但是爬山、鹿肉、蹲魚,鍛煉以及新鮮空氣,這些會使我很快好起來的。」
  卡片的收信人是科利斯小姐。
  漢克把卡片翻過來,仔細看著那張照片。照片上是一間山裡的小木屋,一個男人站在屋前,傻傻地衝著鏡頭笑。「車禍?」漢克問道。
  「據埃德·哈維爾說,那次車禍發生在3年前。卡片上的日期表明,這是那傢伙在第二次失蹤後大約6周寄出的。顯然,他的腦袋在車禍中受到了撞擊,此後無論何時,他的記憶一出差錯,他就會回到出事的時間,之後的任何事件都是一片空白。」
  漢克仍在琢磨著這張明信片。
  治安官問道:「你看出了些什麼?」
  漢克說:「這是捕獵者的小木屋,在一個山脊上。是秋天建的,你可以看到木屋周圍那塊樹被砍掉了的地方。這顯示地面上曾有過約3英尺的雪。這傢伙肯定是個新手。」
  「確實如此。」治安官同意說。
  漢克接著說:「那高統靴子,還有那靴子上的平頭釘,我打賭它們足有一噸重。再看他掛在腰上的獵刀,太靠前了,刀鞘上也沒有什麼保護,他要是去打獵,跳過一根圓木,或蹲下來點火時,刀尖肯定會穿透皮鞘刺進他的大腿,割斷他的大動脈,然後我們就又有一樁遊客死亡事件要處理了……你為什麼認為這木屋就在附近一帶?」
  「你注意到角上的那個小『T.M.』標記了嗎?」
  漢克點點頭。
  「那是湯姆·莫頓的姓名首字母。他總在他印製的明信片上簽名,並在後面附上一串數字。我自己也不清楚這是什麼意思,但我在一些照片明信片上看到過那些數字,那些照片明信片是湯姆製作的,反映的是鄉村垂釣景點以及小鎮附近的一些景觀。這張也是湯姆印製的,這肯定沒錯。」
  「你和湯姆談過了嗎?」
  「還沒有,我不是正在等你嘛。」
  「等我?為什麼?」
  「嗯,」治安官說,「你瞧,是這樣的,漢克,我想讓你幫幫我。」
  「喂,等會兒。」漢克說,「比爾,從你說話的方式來看,你已經做過一些安排了。」
  「這沒有什麼奇怪的。」卡特林治安官急忙說,「我給你找了幾個顧客,幾個城裡來的遊客。」
  「都是些什麼人?」漢克問道。
  「這個科利斯·阿德裡安,似乎突然之間非常急於找到她的丈夫。在她的身邊好像另有一個男人,或許她想離婚。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她要以遺棄罪起訴她的丈夫並送通知給他。或者,萬一她成了寡婦,那她就可以馬上再婚。這個新出現的男人有很多錢,而且他出手闊綽,他想快些有個眉目。主管這次調查的城市偵探是一個名叫詹姆斯·德威特的夥計,很能幹。他馬上要休假了,因此他和這位科利斯·阿德裡安將一道坐車過來,他們想——」
  「絕對不行,」漢克說,「我不能——」
  「他們將付給你與普通遊客一樣的價錢。」治安官得意洋洋地結束了他的話。
  「嗯……」漢克猶豫了,「那就另當別論了。另一個傢伙呢,就是那個想要娶她的人?他來嗎?」
  「當然不來。」治安官說,「他一直沒有拋頭露面,就像一隻緊貼著地面的小梅花鹿一樣,希望誰也看不見他。他是東部一個大經紀人的有錢公子。他老爹名叫格裡德利,腰纏萬貫,在政界也很有影響,是埃德·哈維爾的好友,這也是埃德·哈維爾那麼積極的部分原因。你可以站在格裡德利的位置上去考慮這件事,假設警方找到了這個丈夫,卻發現他喪失了記憶;或者也許他已厭倦了這場婚姻,想離婚,但他卻找了一位律師,並且對離間夫妻感情的第三者進行起訴,或者是諸如此類的事情。不,這不可能,格裡德利的兒子現在非常安全。」
  漢克說:「哦,我已經把我的隊伍帶到了一個地方準備就緒,從那裡我可以帶一隊人進入薩蒙河支流地區。當然,我不知道這位城市偵探是何許人,而且——」
  「我們去看看湯姆·莫頓吧。」治安官建議說。
  治安官和漢克·盧卡斯走出了木製的縣政府辦公樓,沐浴在陽光裡。雜亂的愛達荷小鎮往往給那些不瞭解它的人們以錯覺。有一些框架結構商業建築稀疏地排列在僅有的一條長街兩旁,其中許多都需要重新刷漆。從這裡,一點也看不出這個地方內在的繁榮。方圓50多英里內的牧人們把鎮上的設施用於維護他們的牧場。這個縣很大,可與東部的某些州相比,來自縣裡各個角落的生意都流入了縣府所在地。坐落在一座簡易的平房建築裡的那家銀行,偶爾討論一些金融事務,其影響有時會觸及眾多的自命不凡的城市銀行。
  治安官和漢克·盧卡斯拐進了湯姆·莫頓的門道。接待室裡淒冷清涼,裝飾著一些面孔熟悉的照片,有穿制服的年輕男子,有高中畢業時的女孩。周圍都是手工上色的反映邊遠山區的照片。
  治安官和盧卡斯無視「找攝影師請按鈴」的告示,咚咚地沿著沒鋪地毯的走廊向後面的起居室和暗室走過去。
  「喂,湯姆。」治安官喊道。
  「你們好。」從一扇標著「暗室」的門後傳來了應答聲。
  「我是治安官,你在幹嘛呢?」
  「正在從顯影液裡取些膠捲出來。你們等一會兒,我馬上就出來。」
  這兩人感覺像是呆在鄰居家一樣和諧,所以很隨便。他們走進了起居室,在大肚膛的火爐邊的椅子上坐下來。火爐散發著宜人的溫暖。他們等著湯姆·莫頓從暗室裡出來。
  幾分鐘後,又高又瘦的攝影師出來了,渾身帶著醃泡菜似的酸性沖洗液的氣味,說道:「我能幫你們做些什麼,夥計們?」
  比爾·卡特林給他看了那張照片:「是你製作的這張明信片嗎,湯姆?」
  「哎呀,我不知道。」
  「角上的那些鋼筆墨水數字不是你寫的嗎?」
  攝影師接過圖片,翻了過來,仔細看了看右上角的那些數字。「是我寫的。」他說。
  「怎麼回事?」治安官問道。
  莫頓咧嘴一笑:「嗯,如果你們這些傢伙非得知道一些和你們並不相關的事,我可沒那麼多閒功夫。所有的攝影材料上都有製造商標注的保質期,在這期間,製造商保證它們的質量,但如果保管得當,這些材料在保質期之後還可以再保存幾個月甚至幾年。而一旦過了保質期,如果你知道哪裡有賣,你就可以廉價地買到它們。
  「嗯,去年我有機會買了四批過期的明信片紙張。我在上面標上數字註明是哪一批,以防萬一要扔掉其中的一批。有時就在紙張開始報廢之前,印出來的圖片就有些模糊了,但我還算幸運,沒遇上一點兒麻煩。」
  「這麼說來,你肯定這是你印的圖片」
  「是的,沒錯。」
  「你想一想製作的日期。」
  「天哪,比爾,你饒了我吧!」
  治安官請求道:「好好看看嘛。」
  莫頓仔細看著這張明信片,而治安官則焦慮地看著他。漢克·盧卡斯斜躺在椅子上,把靴子擱在另一張椅子的扶手上,專心看著一份帶插圖的期刊。
  莫頓檢查著明信片上的數字,然後說:「哎呀,等等,我開始想起來了。」
  「好夥計,接著說。」治安官鼓勵道。
  莫頓說:「這件事有些蹊蹺……是的,我現在記起來了,那傢伙只想印一張。」
  「那有什麼奇怪的呢?」
  「噢,是這樣的,當人們想把一張照片印到明信片上時,通常至少要印一打,送給朋友。而這傢伙進來卻說,他想印一張,就一張。」
  「是你沖洗的膠卷?你還記得嗎?」
  「不,我沒沖。情況是這樣的:他隨身帶來了膠卷,全沖洗好了的,然後他遞給我一張明信片大小的底片,讓我印在一張明信片上,說想送給他的女友。」
  「記得他長得什麼樣嗎?」
  「他就是照片裡的那個傢伙。」
  「哦,有點意思。大約是去年9月份?」
  「我想應該要早些,我覺得是在夏天的某個時候。」
  治安官說:「不可能在夏天,肯定是在9月。」
  莫頓琢磨著明信片右上角的鋼筆墨水數字,然後說,「我想這種材料在九月份的時候已經沒有了。這是我在4月份前後弄到的一批,我想8月份就該用光了。但說不定是我搞錯了。」
  「哦,我們知道明信片上的日期以及他失蹤的時間。」
  「什麼失蹤?」
  「他有些不對勁,喪失了記憶,他妻子正在找他。你不記得關於他的任何情況嗎?他用的名字或者其它的什麼?」
  「啊呀,記不得了。在釣魚旺季,我從城裡來的遊客那兒攬到很多活兒,不過我記他們的名字只是為了將他們的照片寄回去,過後就忘了。」
  「噢,湯姆,給這張明信片拍張照,然後幫我們快印6張。可以嗎?」
  湯姆看了看表:「什麼時候要?」
  「盡快。」
  「我真不知道自己幹嘛要問這個問題。」莫頓憤憤不平地說,「從你當上治安官以來,你一直都是這麼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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