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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要司機載我到北嶺去,因為我自己的車還留在史丹·卜賀家的車庫裡。這一趟路花了我五十塊錢,而且要預付。那個司機還想聊天,可是我請他閉嘴,總算補了一個鐘頭的睡眠。
  車子離開溫杜拉公路時我醒了,感到頭痛欲裂。我叫司機找個公共電話亭停車。他不但找到了,還給我大約一塊錢的零錢。我撥了雷斯·葛蘭多的號碼。
  一個女人的聲音傳來,聽起來好像正被嚴密監控似的:
  「喂,這裡是葛蘭多家。」
  「請問葛蘭多先生在嗎?」
  「對不起,他不在,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回來。」
  「他去哪裡了呢?」
  「到洛杉礬去了。」
  「去找蘇珊嗎?」
  她的音調變得比較像人的聲音。
  「是的,他去找蘇珊。你是雷斯的朋友嗎?」
  「不是,可是我見過你女兒。她不在洛杉礬,葛蘭多太太,我可不可以過來跟你談談呢?」
  「我不知道。你是警察嗎?」
  我跟她說了我的身份、名字,她把住址給了我。據我所知,那個地方是在日落大道的一條邊街上。
  計程車穿過高架公路下,一路直達北嶺。卜賀家的車庫鑰匙我一直放在身上。我開鎖的時候叫司機等我一下,我要確定車子還在裡面。車還在,而且可以發動。我走到馬路上,把司機打發走了。
  我再一次走回房子後頭,這次對四周端詳得比較仔細了。葡萄籐籬笆的隔鄰人家有些燈光透過來。我注意到,史丹家的後門開了條小縫。我把門整個打開,捻亮廚房的燈。
  門鎖四周的木頭上有破壞的痕跡,顯示鎖是被撬開的。我想到,把門撬開的人搞不好還在屋裡,我可不想出其不意跟他撞上。小偷很少會蓄意殺人,可是如果他們在黑暗幻影中被嚇著時,難保不會驟起殺機。
  我把廚房的燈關上,等在那兒。房子一片安靜,我還聽得到屋外大馬路上,車流的低響震動。
  左鄰右舍都在看電視晚間新聞。雖然這些都是些正常的聲響,我身體卻感到一陣不安,幾乎要吐出來,踏進走道時,情況更嚴重了。
  或許是因為我聞到——也或許是感覺到——那個人就在書房。不管是什麼原因,當我把燈打開時,真的就看到那個人躺在損壞的書桌前面,正對著我咧開嘴巴,彷彿一個魔術師正得意地施展他最後的一步妙招。
  我沒能馬上認出他來。他蓄著黑色的鬍子,還留個八字鬍,頭上的黑色長髮壓得他額頭上的劉海低得古怪。我仔細檢查了一下,發現那頭長髮是假的,而且不大合臉,鬍子和八字鬍也都是假的。
  頭髮下面那張死人臉,是那個曾經跑到這裡來要一千塊錢,自稱為艾爾的傢伙。他來得未免太頻繁了吧!他的襯衫前面因為染上血而又濕又重,血跡下有刀刺的傷痕。我聞到他身上威士忌的酒味。
  他那套廉價西裝的胸袋上繡著舊金山一家百貨公司的標籤。口袋是空的,其他的口袋也都是。我把他抬起來,想在他長褲的後口袋裡摸出他的皮夾子。什麼都沒有。
  我從我的筆記本裡打到他給我的地址:「星光汽車旅館,海岸公路上,多蟠嘉峽谷南邊」。然後我去看那個顯然被他硬生生敲開的拉蓋書桌。鎖旁邊的木頭都已碎裂,那個拉蓋卡在半開的位置上。
  我用力把拉蓋往後拉,還是沒辦法完全打開,鎖上的抽屜因此也拉不開來。不過我在書桌的一個小文具格裡找到兩張照片,上面是一對乍看之下很相像的年輕男女。照片上附著一張紙條,上面有打字機打出的標題:「史丹·卜賀事務備忘錄」;某個人,應該是史丹吧,在紙條上用心寫著:
  你見過這位男士和女士嗎?據證人指出,他們於一九五五年七月上旬離開聖德瑞莎,驅車(紅色寶馬,所持的加州牌照號碼為XUJ二五一)前往舊金山。他們在舊金山待了一兩夜後,於七月六日搭乘英國貨輪「天鵝海堡」號經溫哥華前往檀香山。如有仁人君子能夠提供他們目前的下落,可獲贈一千元的賞金。
  我再次端詳那張附在紙條上的照片。那位女子有著一頭黑髮,大大的黑眼從;日照片上看來顯得無神;除了那張充滿熱情的厚唇外,她的五官尖銳而敏感。
  至於那個男人——我想那就是卜賀船長——臉色就沒有那麼開朗了。他臉上的骨肉均勻好看,可是配上一雙嚴峻逼人的眼睛,顯得很不相稱。我仔細比較他和那個女人,發現他們之間的貌似其實只是表面。他大膽的瞪視看來像是隱藏著什麼,可是我猜想他在兩者之間是個接受者,而那女子,看來是付出較多的人。
  我轉而去搜索檔案櫃。櫃子最上面的一個抽屜已經被硬拉開,用力之猛,使得抽屜已關不攏了。抽屜裡滿滿是信,分別用透明紙夾仔細排得整整齊齊,郵戳上的日期涵括了過去六年。
  我抽出一封相當新近的來信,上面的地址是:「聖德瑞莎旅行社,大街九百二十號」。打字機打出的信上寫著:
  親愛的卜賀先生:
  本公司謹遵所囑,查過我們的檔案,特此向您證實:令尊禮歐·卜賀先生於一九五五年七月六日前後,曾經訂了兩張天鵝海堡號的船票,預計從舊金山駛往檀香山(經由溫哥華)。船費已付清,可是我們無法證實船票確曾被使用過。天鵝海堡號現已變更為賴比瑞亞籍,一九五五年時的負責人和船主已難追查。如果您希望我們繼續追查,煩請告知為荷。
  
                  負責人 哈威·諾博敬上
  我又看了一封更久以前的信,寄信人是聖德瑞莎一間教堂的牧師,羅威爾主教。信是以教堂的信紙寫就的,附有羅主教的親筆簽名。信上這麼寫著:
  親愛的史丹:
  你或許還記得,你的父親禮歐·卜賀過去偶爾會來參加週日的禮拜,就這個意義而言,他是我的教眾之一。不過我必須承認,我從來不曾瞭解過他。我相信,這個錯雖然在我,他也難辭其咎。在我的印象裡,他愛好運動,是個有精神、有活力,很會享受生活的人。你對他的回憶亦復如是,自是難免。
  我謹建議你——完全出自善意和關懷——請你以這樣的回憶自足,切莫不聽我的勸,再做任何探究。你的父親選擇離開你母親和你,原因不是你我能夠擅加揣斷的;一個人的行為總有它非理性的動機,我以為,為人子女者傾心深究父親的生活,並非明智之舉。畢竟,誰人無罪呢?
  史丹,多關心你自己的生活吧。你最近才擔下婚姻的重責——我有這個榮幸為你們這對新人主持婚禮,當然記得清楚。你的妻子是個可愛的好女人,比起你曾經寫信告訴我的那些情史,顯然她更值得成為你的生活重心。儘管往事曾經對我們造成影響,但這些影響無論是好是壞,對現在的我們並無益處,除非最後我們得以解脫。我們必須尋求解脫,接受解脫,也必須給予解脫。
  至於你寫信跟我提到的婚姻問題,相信我,其實那些都是尋常可見的。不過我寧願親自和你面對面討論,而不是將我的淺見訴諸筆墨。珍重。
  我朝地下的死人瞧了瞧,聯想到山上的另一個死人。羅威爾主教給予史丹很中肯的忠告,可惜他沒聽進去。一種羞愧和悔恨的感覺流竄我全身,這感覺雖不全然是因史丹·卜賀而起,但的確也為他感到幾分可惜。
  突然,我領悟到,我必須打電話報警。我沒動書房裡的電話而走回廚房。我一開燈,就注意到倒放在水槽碗盤當中那個褐色的威土忌空瓶。
  我打電話到洛杉礬警局的峽谷總部,報告有謀殺案。警方派來的人要過十分鐘左右才會到達,我趁這個空檔沿街道尋找,走到中途發現了艾爾的老爺車,車門是鎖上的。直到我聽到警笛響,才記起我車子的引擎還沒關。我走到車庫,把引擎關上。
  我的行李廂裡有頂便帽,我拿了來遮住我受傷的頭部,走到房子前面時正好遇上警車。隔鄰跑出來一個男人,他看看我們,什麼也沒說就又回屋裡去了。
  我帶那些警官從後門進屋,把門上的撬痕指給他們看。我也把那死人指給他們看,還把怎麼發現屍體的經過簡單跟他們說了。他們記了筆錄,打了通電話給兇殺組,並且禮貌地暗示我別走開。
  我跟一個叫做許普德的探長就說得比較詳細了。他還在好萊塢分局當警官的時候,我就認識他了。許普德是個顏面光潔的瑞典人,書房的一點一滴全都落入他那一雙鷹隼精明的眼睛,就跟他攝影從員的照相機一樣精準。
  許普德沉吟了一會。
  「所以,你認為他來這兒是為了拿錢?」
  「我確定是這樣。」
  「可是他拿到的不是錢,而且答應給他錢的人也死了。」他拿起史丹的記事本——是我剛才拿給他看的——然後大聲念出來:「『您見過這位男士和女士嗎?』就是因為這回事嗎?」
  「很可能。」
  「你想他為什麼要化了裝來這裡?」
  「我想到幾個可能的原因,他可能是個通緝犯,我甚至敢打賭,他一定是在通緝當中。」
  許普德點頭表示同意:
  「我來查他的底。不過還有一個可能的原因。」
  「什麼原因?」
  「他的穿戴可能只是為了好玩找樂子。不少混混在釣妞兒的時候都會戴上長假髮。這位仁兄本來也許打算拿了錢以後,到城裡尋歡作樂一番。」
  我必須承認,他說的話是有幾分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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