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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7年4月的一個早晨,當吐魯斯市聖奧賓公墓的掘墓人——雷斯波,例行日常的
工作時,突然在墓園內看到一個女人跪在牆角旁,似乎是在做祈禱。
她的姿勢非常奇怪,幾乎是臉朝下趴在那兒,胳膊肘和膝蓋支撐著整個身體。雷斯
波走近才發現她已經死了。死者是個年輕的姑娘,前一天就失蹤了,而且消失得還非常
奇怪,令人驚疑。
她的名字叫薩拉·卡貝特,不足15歲,給當地一個裝訂商——伯脫德·坎特當學徒。
就在前一天上午九點左右,薩拉陪她的老師坎特,還有一位名字叫瑪瑞·羅德瑪的老女
工,三人一起帶著新裝訂好的書去一所宗教學院——基督教會學院。
坎特手裡只拿了一把傘,瑪瑞和薩拉的頭上各頂了一籃子書。到門口,門衛把他們
讓進門廳,他們把書放下來後,瑪端就回工廠了。坎特將傘遞給薩拉,自己帶著書進了
圖書館,並叫薩拉等他一會兒,以便把籃子帶回去。
他在裡邊呆了大約半小時,辦完諸如檢查書本、同經理結賬等事情,返回門廳時,
薩拉已無影無蹤,那把傘卻在牆邊放著。門衛說沒看到她出去,甚至壓根就沒有注意過
她。也難怪,這學院五百多名教會成員、修道士和學生,以及一些外來的人,都從這進
進出出,門房整個上午忙得不可開交,自然不會注意到薩拉。
坎特離開學院,中間還拐了彎,最後回到家中。他的妻子問起薩拉,他說她可能去
看她那多病的母親了。隨後,坎特就去附近的一個小鎮處理生意上的事情了,其間只有
薩拉的姨媽曾仔細詢問過她的下落。可是,第二天早上六點半,她竟死在公墓裡,屍體
周圍還沒什麼腳印。
八點鐘,警察來到了,隨後法醫也到了。大家注意到,在警察來之前,已有人翻牆
或從大門口進來過了,掘墓人和看墓的人雖然不能把進來的每個人都趕出去,但已警告
他們不要靠近那個女孩的屍體。
她半趴半跪著,與牆成某種角度,頭朝向臨街的牆,這條街名叫安靜路;腳朝著學
院公園的牆,這堵牆把學院和公墓分開。屍體解剖證明她死於凶殘的襲擊,腦骨都碎了,
顯然是謀殺。
比屍體解剖所證實的情況更令人不解的,是發現了一些極小的細節:這女孩頭上和
身上都有泥土,頭髮上還有柏針和一些碎纖維,大概有4英吋長,顯而易見是從繩子上
掉下來的,一片紅色的天竺葵花瓣也掛在頭髮上。
根據以上微妙的線索,法國的警察便準備下結論,但許多人包括一些才華橫溢的律
師都反駁這種推理。
記住,這個案子發生在1847年,歐洲當時幾乎還沒有偵探小說,而世界上真正意義
上的偵探小說只是在此案前幾年才誕生於美國,是愛倫·坡寫的。距今20年前伽波羅才
出名,大家聽說大名鼎鼎的偵探貝克·斯端也就是40年前的事情。自然,世上的偵探要
比文學家先出現。
對於薩拉的屍體為什麼會在這裡,有三種說法:一是從大門帶進來的,二是從臨著
安靜路的牆上扔進來的,三是從學院的花園裡扔進來的。但卻沒提到她被發現的地方就
是謀殺地。根據她胃裡食物的消化狀況分析,她死亡的時間可能是前一天上午10點,也
就是她到學院後一個小時之內。而光天化日之下,在公墓被謀殺似乎是不可能的。所以,
很可能是9-10點之間在某個地方被殺,屍體晚上才被丟到墓地。
難道她的屍體能從大門運進來嗎?這顯然有點不現實。因為大門一到晚上就上鎖了,
而且屍體附近也沒腳印,她頭上的柏針和花瓣似乎說明與那兩堵牆有關。
相反,另一些人說,大門也可能由於粗心而沒上鎖,屍體附近沒有腳印也說明不了
什麼。如果是從某個高度扔下來的,那麼她的胳膊肘和膝蓋與地面應有摩擦的痕跡,但
沒有發現。她頭上的花瓣也可能是風刮過來的,因為這是個風雨交加的夜晚。況且她的
衣服很整齊,再說,一個80-90磅重的女孩從牆上扔過來會成這樣一個姿勢,實在令人
難以置信。
提到她是從街上扔過來的說法,一個在安靜路值勤的哨兵很乾脆地斷言:「沒看見
發生這種事。」牆上植物也沒有被壓過的痕跡,似乎不曾有什麼東西從此而過,而且這
兒沒有天竺葵。
與此相反的說法是,下雨天哨兵一般呆在崗亭裡,也許會錯過發現可疑情況的機會。
一些微小的跡象表明,這女孩的屍體似乎是從學院的花園裡扔過來的。她頭上的泥
土好像是來自牆上的泥土,牆上還有盛開的天竺葵,最巧合的是其中一朵花正好失掉了
一片花瓣,而那女孩的頭上也正好有一片這樣的花瓣。臨街牆上邊的柏枝也被壓彎,伸
向花園的牆這邊,似乎有什麼重物從此而過。雖然上述情況能說明花瓣為什麼在她頭髮
上,但是無法想像她怎麼能成這樣一個姿勢(對於這個觀點,大家持保留態度,因為除
非牆兩邊都有枯枝,我相信這兒有)。
在公園的地上,有梯子斜靠牆放過的痕跡,正好對著那女孩屍體的位置。在這兒還
發現了一條繩,無論從顏色還是從紋理上與女孩頭上的碎織物非常相似。
當然第三個觀點也遭到了一部分人的激烈反駁。法國一位對此事有詳細記述的人說。
這裡還有一朵花完全沒了花瓣呢,花在暴風雨中自然要凋謝,花瓣到處都是,落在那女
孩頭上也不算什麼偶然。至於說梯子,學院的園丁說是他放在那兒的,這是合理合法的。
最後還有一點請注意,這堵牆的牆簷有9英吋寬,而那女孩的腳離牆根只有4英吋,所以
從公園扔過來是不可能的。如果這也有可能的話,她被扔過來而成這樣一個姿勢也就毫
不怪了。
圍繞著這個觀點發生了一場爭論。如果屍體不是被扔過來的,而是站在梯子上拋下
來的,最後一個疑點就釋然了。但另外一些人說,梯子在地上壓的痕跡不深,不像是承
受了兩個人體的重量(謀殺者和那女孩的屍體)。可誰能站在花園的地上將屍體扔過9
英尺高的牆呢?
是否還有其它辦法進入公墓,比如從河上或從其它公園,但大家都很少注意到此,
大概是因為這種可能性極小的緣故吧。
所有的想法都集中在一起,如果薩拉的屍體是從大門口進來的或者說是從街上扔過
來,那麼她的謀殺者會出現在城市的任何一個地方。但如果是從學院的花園過來的,又
沒留下什麼可疑的痕跡,那麼就是學院的人故意而為,想擺脫嫌疑。
那女孩的姿勢和她整齊的穿著使我感覺她是從街上被帶過來的。但這也有問題,她
為什麼被放成這個樣子,難道是謀殺者蓄意製造恐怖,以滿足自己的某種心理?要不就
是她被裝在箱子裡帶進來的,不得不成這個樣子,因為屍體僵硬後不好改變其姿勢。
天竺花瓣這一線索似乎能說明學院有罪,況且還有不可否認的事實,那就是她最後
被看見活著是在學院,沒有人看見她離開了學院的門廳。
無論如何,法官首先懷疑的是坎特,也就是那個裝訂商。八年前他曾涉嫌一場誹謗
罪,是關於他姐夫的。一個出庭的目擊者證實薩拉曾向他抱怨坎特對她不規矩,她準備
離開坎特。但據我所知這不是真正的原因,而是薩拉的學徒期已滿。
值得注意的是,坎特在離開學院回家的路上,去過他叔叔的房子那兒。我們除了知
道這房子在這條街上有一個壞名聲之外,對他的叔叔和這座房子的其他情況一無所知。
雖然住在這條街上的二十多人被詢問過,沒有一個人看見薩拉路過這條街,也沒有人看
見他們三個人帶著書去學院,但假定坎特事先讓薩拉在他叔叔的房子那兒等他,在房子
這兒或者這條街上其它聲名狼
藉的地方給她一個突然襲擊並殺了她,然後到晚上才艱難地把她的屍體帶到公墓—
—這麼做也許是故意把嫌疑轉嫁到教會人員頭上。
坎特被逮捕了,過了一段時間瑪瑞·羅德瑪也被捕了。坎特在監獄裡想了一天,然
後在他的口供裡告訴法官:當他進入學院的門廳時,看見學院的兩個人站在那兒,他們
分別是弗瑞·傑坡和弗瑞·拉特。
現在可以確定與裝訂商一行三人帶書進入門廳時,這裡有六個人,其中一個是門衛,
三個是教會的訂書人,分別是拿衛、拉裴和傑森,另外兩個年輕人是來這兒參觀的,名
字叫魯德爾和維德爾。但這六個人都說沒有看見傑坡和拉特,連瑪瑞·羅德瑪也否認了
坎特的話。
瑪瑞,還有魯德爾和維德爾,都不是教會成員,所以他們對坎特供詞的反駁是很可
信的。坎特陷入了被動,他仍被關押著,極力替自己辯解,甚至不惜犧牲他人。
政府方面一直進行著調查,問了一個又一個目擊者,最後他們逮捕了傑坡和拉特,
釋放了坎特。隨後傑坡也被釋放了。當10個月後審理此案時,唯一被指控有罪的只有弗
瑞·拉特,他有一個教名是路易斯·波拿福。
在此,有兩點要說明:第一點前文已提過,這女孩是在學院內消失的,這是不可更
改的事實。第二點要說的就是當時法國的政治一宗教關係,那時大家對宗教有強烈的反
感,一旦懷疑到吐魯斯這所宗教學院的頭上,對教會人員進行公平審判機會是很小的。
這樣,坎特的不能被證實的口供卻也能找到一個犧牲品,是從這擁有500名人員的學院
裡。
可是政府為什麼單單選擇調查拉特而不是文中提到的其他人呢?這是因為拉特與坎
特有一些交往,並拜訪過他。拉特在馬房工作,並飼養一些兔子和鴿子,他曾答應給坎
特一、兩隻兔子,作為回報坎特給他的好處。也許拉特可以以此為借口把薩拉叫進馬房,
假裝讓她給坎特帶兔子,趁機殺了她,然後把屍體藏在存放乾草的閣樓裡,天黑後偷偷
地把屍體扔進公墓。坎特斷言當他進入門廳時,拉特就在那兒,並指責他的道德品質。
當然這也沒有什麼證據。
經過孤獨的監禁和艱苦的審訊,於1848年2月公開審判弗瑞·拉特。法庭鄭重地參
觀了學院,查看了所謂的犯罪現場。對拉特不利的是發生了兩件非常不幸的事情,一是
政府和教會有強烈的對抗情緒,二是教會人員沒有積極想辦法洗清罪行,而是一副殉難
者的表情,他們無視法庭和官員的存在。越是如此,大家越覺得教會是在試圖阻撓審判。
其實調查結果使審判團的人覺得獄犯拉特有點冤枉,因為拉特自己做案的困難太大
了。想想看,他首先得半夜起來,從窗戶爬進放馬草的閣樓,再把薩拉的屍體運到公園,
整個過程沒人幫助他,附近的人一點也沒發現,這是不太可能的。
令人遺憾的是,1848年的革命此時爆發了,第二次審判不得不推遲幾周後才又開庭。
由於教會人員在審判團第一次查看現場時消極抵抗的緣故,所以這次審判團就沒有再去
學院,從而也失去了對被告來說非常重要的第一手資料。
這個判決拖得如此冗長,是因為大部分時間都用來爭論教團的優缺點和教會人員是
否可以運用詭辯術進行詭辯。
對被告的另一個打擊就是教會人員讓一個愚蠢而道德敗壞的女人做偽證來替他們辯
解。這個女人叫瑪德琳·薩比,對宗教非常狂熱,想替教會人員開脫。第一次審判時,
她說她看見薩拉離開了學院,還跟她說了話,而且還說一個男人(似乎是坎特)一直跟
在薩拉後面。當然,如果這是實話,學院的人就沒有什麼罪過了。另一個宗教狂熱者證
實了瑪德琳的這一證明,不幸的是,教會相信了他們。
第一次審判後,瑪德琳由於做偽證被拘禁,寫下了她的全部證詞。第二次審判時大
家才知道她做了偽證,並進一步交待了她曾去看過薩拉的母親,同時給了薩拉的母親一
些錢(數量不大,只有4法郎)。雖然沒有證據說明這錢是學院出的,但這對被告來說
是個滅頂之災。
經過詳細徹底的調查,又發現了一些奇怪而又同樣的證據。這些證據把學院與謀殺
者聯繫在一起,當然不單單指拉特。在這女孩的衣服下面,也就是身體上,發現有帶血
跡的小麥和一根羽毛,在她的衣服和鞋子上有乾草和三葉草,法醫證實與馬房中的三葉
草一模一樣,一個植物學家也證實了這一點。另外在女孩的衣物上還發現了無花果種子,
這與在學院發現的一件襯衣口袋裡的無花果種子屬同一品種,這說明這姑娘的衣服與這
件襯衣接觸過。一個植物學家——默·依特是一個非常細心和認真的人,做了二百次實
驗,最後斷言,這些無花果種子出自一個無花果。襯衣是在學院發現的,是從562件同
樣的襯衣裡查找出來的。一個檢舉人斷言拉特穿過這件襯衣,拉特極力否認,理由也很
充足。
那麼,在這個對原告有利的案子中,除了坎特證實拉特那天上午在門廳之外,有什
麼證據把拉特和犯罪聯繫起來呢?
有的人解釋說,只有拉特有這個犯罪機會(這麼談值得懷疑),而且他在那姑娘被
殺後兩天換了房子,這麼做是為了從犯罪現場搬出來,使人感到他在別的房子裡做案不
方便,以證實他的清白。
教會人員被指控有犯罪經驗、銷毀證據和包庇罪犯,雖然這些指責沒什麼可靠的證
據,可大家都相信如此。例如,他們說拉特換房是無罪的,是為了幫助弗瑞·路卡,這
位老人單獨住一間房,害怕薩拉的謀殺者將出現在他的眼前,也將他殘忍地殺掉。
這個審判是按法國的法律程序進行的,它與講英語的國家法律程序大不一樣,但不
會因此而被美國和英國嘲笑。
每一個國家的法律都有漏洞,有誤判的時候。作家們在談到自己國家的法律時又總
是有優越感。比如美國人說,當法官恐嚇犯人時,我們就剝奪他的權利並讓他尷尬。拉
特在法庭義正辭嚴地回答了所有目擊者,並充滿憤慨地反駁了別人對他的人格攻擊。
這件案子的每一個觀點的推理都非常繁瑣,令人爭論不休。但其中有一個不可否認
的事實,那就是被告與原告都不能說出誰看到那女孩活著從學院走出來。
審判團認為這個案子已查了19個月,那麼根據9個人投票表決(按法國當時的法
律),判拉特「有罪,但可減刑」。這最後的判決顯示出審判團認為謀殺是過失犯罪,
不是預謀的。
拉特被判入獄,就是吐魯斯的監獄。他繼續為自己辯解,說自己是清白的。
他的獄中生涯並不長,兩年後他就死了。
他臨死的那天上午,叫來了法官和一個重要的看守官,向他們莊嚴地聲明他是完全
無罪的,他真的不知道那女孩是怎麼被殺的,是被誰殺的。就我所知,雖然這個案子的
具體情況五十年後在美國才被公開,但當時接管此案的律師都認為這是極不公平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大量的間接證據是非常奇怪而巧合的,從這點看把學院
作為嫌疑地點調查是沒錯的,況且那女孩被證實死亡的時間和地點又跟學院密切相關,
所以,起碼她不會是在別的地方被謀殺的。
另一方面,還可以看出,錯誤的直接證據似乎比實在的間接證據更有迷惑性。假的
直接證據導致了誤判,也就是坎特提供的偽證——他說他看見拉特在門廳。
究竟誰是真正的兇手?這還是一個謎。事情過了許多年,我眼前總是浮現一個場面,
一個女孩跪在松樹下,一片紅色的天竺花瓣掛在她的頭髮上,多麼不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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