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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1


  陳默看到今天提審他的,除了師永正和葉千山,還有好幾個是檢察院和法院的一些頭頭腦腦,他按葉千山指定的位置坐下後,省公安廳刑偵處處長和大要案科科長也進來了。在1988年「1145」案情分析會時,他們來過古城,他認得他們。他看見如此眾多的人,眾多的目光,像打量稀有動物一樣地打量他,他的心裡就竄起無名火,他在心裡恨恨地說:師永正你要我難堪,我也會要你們難堪。他知道,鑒於案情重大,公安局是想讓檢法和上級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案子,公安局已經在做法庭上對他庭審的工作準備了。他想,別看我跟你們交待了,但我怎麼交待照樣可以怎麼把供推翻了。

  師永正並沒有注意陳默暗中的思想變化,他還和以前一樣對陳默說:「陳默呀,各級領導對你的事都挺關心,今天,他們百忙中抽出時間來,你要如實談談『1145』案子作案的全過程……」

  師永正有意躲開了「交待」兩個字,他知道,陳默小心眼愛面子,即使他早已是個十惡不赦的壞蛋了,他仍然以好人自居,且讓你也要把他放在好人的行列中聽他談他的令人髮指的惡行。「談談」這個字眼很輕談,不可能觸碰到陳默變態的自尊,可是陳默還是很突兀地翻臉了:「誰作案了?當著這麼多省市領導,你們可不能血口噴人!」

  「哎,陳默,你咋這樣說話呢?不說證據證死你了,你本人也交待了,這兒一共記了24滅口供,白紙黑字,你有再大的本事還把鐵案推翻了不成?」

  陳默冷笑道:「哼哼,同著各位領導,你們說說,你們是怎樣逼我承認的,讓六七個武警架著我,不承認案子是我做的,你們就讓那六七個武警輪番練我,好漢不吃眼前虧,我必須保持體力,先按你們的意思交待了問題,我知道,各級領導早晚會插手過問此案的……今天,各位領導得給我做主,他們立功心切,不惜誣陷自己的民警當替罪羊,我冤枉啊……」

  「陳默,你怎麼就能睜著眼說瞎話呢?你不用跟我們玩橫推車,你這案子可不像一般的案子說推翻就推得翻的。四起大案,五個現場,存在著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條,我還要告訴你,四起案子,每一起都有目擊證人……」葉千山說到這裡,陳默怔了一下:「哦?是嘛,我倒要見見這些人是什麼樣的!」

  葉千山是多麼慶幸自己在這麼多年裡把幫過他的目擊證人秘密地保護起來,即使對他的領導(除師永正以外)都始終守口如瓶。他不敢想像如果當年因自己的大意和疏忽,暴露了這些人的名姓,而這些一旦被陳默掌握,後果真是不堪設想啊,陳默是絕不會留著活口日後在法庭上跟他對質的。想到此,他不無得意地對陳默說:「你不用著急,在你伏法之前,我會安排你與他們見面的,你可以想像,你和他們會在怎樣的情景裡會面……」

  陳默的目光中飄過一絲黯淡,而那一絲黯淡也僅僅是稍縱即逝,緊接著陳默狂野地大笑起來,對葉干山說:「千山,有一天你發現你辦了一個天大的錯案,我倒要看看你還要怎麼說!」

  「『1145』案子如果不是你陳默干的,殺我的頭好了!」葉千山冰冷地與陳默對視著,他的話在那間提審室威嚴而又渾厚地迴盪著……

  讓檢法提前介入是王文君請示過市委書記臧天意後,鎖定的審訊方案。「1145」案歷時時間長,案情重大,案犯身份特殊,檢法的介入,既可以監督公安機關的辦案,也是為下一步庭審做好準備,庭審之前對陳默對案情有一個初步的認識和感知是非常必要的……

  而陳默只要看見檢法的人在,就異常暴躁,拒不配合,鑒於還有一支五四手槍去向尚未交待,為穩定陳默的情緒,臧書記的意思是檢法兩家暫時先撤出來,看事態的發展再定奪……

  「陳默呀,幸虧審你的時候,自始至終都給錄下來了,要不然,讓你那麼一咬,我們上哪兒說理去?這,你沒想到吧?唉,得感謝科學的進步呀。對了,陳默,我看你太不老實,我們準備用測謊儀測測你都說了多少謊話,你是痛快地說了呢,還是上測謊儀?」葉千山一邊說一邊讓夏小琦把紙筆準備好。陳默一看通過小小的鬥爭他又贏了一把,這次檢法的人沒來。他就洋洋得意地說:「千山,媽的,你們幾個問我的時候我啥時沒好好說過?非得弄點邪的,讓檢察院法院的來幹嗎?你們這不成心給我鬧難堪嗎?你也不用拿測謊儀嚇唬我,那東西也不是百分之百地靈,有時候啊,在測謊儀上,無辜的人看起來像是有罪的,而有罪的人看起來卻像是無辜的……」

  「好,這話說得好!陳默。可是無辜的人看起來多像有罪的人最終還是無辜的,而有罪的人看起來多像無辜的而最終仍是有罪,一個有罪的人無論在面對的過程中做多少偽飾、消弭和抵賴,你自己又怎能把你自己的靈魂從罪惡中救贖出來呢?」

  葉千山的這幾句話說到了陳默的痛處,他茫然地仰臉盯住剛粉刷過的雪白的房頂……

  他又想起了他如雪一般潔白純靜的童年……

  小時候,母親身體不好,4歲時父親把他帶到內蒙古草原的兵營裡,草原上有藍天,白雲,碧草,牛羊,可就是荒無人煙。夜裡,常常能聽見狼圍著軍帳的叫聲,滿天的星星是他童年無盡夢想的童話……草原是那麼美,可是對於一個孩子來說,他更多地感到孤獨和無助,他的寡言或許就是那時形成的。他在到了上學年齡的時候就被母親接回了古城,他就像草原上的一匹馬闖進了被人煙圍困著的古城,後來他一直不喜歡有人群的地方,他想,小的時候,他可能已習慣了享受孤獨,那是一種不可言說的寧靜的美,這一份美就這樣不容分說地被城市生活給打破了……

  他記得五年級時,他中午吃完西瓜去上學,尿憋得急本想到學校的廁所裡去撒尿,可是走到學校牆外的小樹林他實在憋不住了,就掏出小雞準備撒尿,沒想有幾個女生在樹林裡看書,他正要撒尿時,幾個女生站起身一下看見了他,其中一個胖女生大叫著:「你不要臉你耍流氓!」他嚇得撒腿就跑……

  這事令他一直有一種犯罪感,這種犯罪感就是被那個女生的大叫打上烙印的,許多年裡,他不敢正眼看女孩子,她們,總令他想起少年時代羞辱的那一幕……

  沒有人知道究竟為什麼一提起女人他的臉就羞紅,他確實是無辜的,而他卻遙遙無期地背負著強加給他的一種負罪感,他何罪之有呵?所以,當他的同學同事正常地進入婚戀,他卻在痛苦的悲歌裡咀嚼孤獨,人在孤獨的境地裡有時可將孤獨昇華為美,有時卻能把孤獨變成偏執和狂傲……

  他走的是孤獨的第二條路……

  「陳默,你這事情已經到了這種地步了,就是槍斃你十次,你也罪有應得,但是呢,對你的家屬對你的孩子我們是有一份照顧的,畢竟我們大家一塊共同戰鬥過這麼多年……你知道不知道從你被『兩規』開始,千山和他媳婦……」葉千山忙攔住師永正的話說:「永正,你答應過要給我保密的……」

  師永正用手向葉千山擺了擺說:「千山,應該讓陳默知道,讓他自己摸摸心口窩想想吧。陳默,本來千山是不讓我把這事告訴任何人的,他以組織的名義每月從他自己的工資裡拿出200元錢讓他媳婦交到你愛人手裡供你女兒上學,是你媳婦退錢時我們才瞭解到的……」

  陳默先是愕然地愣怔了一會兒,繼而眼圈泛起潮紅。葉千山說:「陳默,我絕沒有要用此法和你交換什麼的意思,供你孩子上學是我媳婦提出來的,如果你女兒她將來上大學,我們會一直供她上完大學,你的罪由你自己承擔,你家的困難有我們大傢伙呢,畢竟兄弟一場……」葉千山說著拍拍陳默的肩膀,陳默暗啞著嗓子低聲說:「千山,離我遠點,我身上有虱子,別招你一身虱子……給我根煙抽好嗎!」

  師永正遞給陳默一根煙,他憑多年審訊的感覺,陳默似良心發現了,他趁機用話激將陳默說:「陳默,你之所以不交待那把槍不就是怕死嗎?死算什麼,唐山一場大地震一下死了24萬人,全國每天都有近300人死於交通事故,死在你手裡的不也有七八條人命嗎?一命抵一命的話,你也死過幾回了,而你帶給他們那些活著的親人們心中的創痛是你用一命就能抵償得了的嗎?……」

  「唉,都怪我一時逞強啊!你們不就想找那把槍嗎,那把槍我扔到天灤礦後邊的那片塌陷區裡了!」

  「你是什麼時間扔的?」

  「前年夏天!」


2


  一個人生命的密宗是不可揣摸和把握的,陳默陷在那秘不可宣的回憶中……

  那是前年夏天的事了。他和夏小琦、楚雄在值班室聊天,從瀋陽刑警學院分配來的王者抱著一本雜誌大驚小怪地從外屋進來嚷道:「哎,你們快看,這上面有一篇寫林天歌和商秋雲愛情故事的記者手記!」

  秦一真從王者身後冷不防地把書抽走了,他一邊看一邊說:「霍,是咱們同學江心月寫的!」

  陳默一聽「林天歌」三個字汗毛就乍起來了,他從秦一真手上搶過那本雜誌就跑了!邊跑邊說讓我也看看!

  江心月在那篇文章裡提到商秋雲到省城去找過她,並寫了林天歌被害前與商秋雲的那段情和最後的對話……江心月還用很大的篇幅談起王長安怎樣去省城調查她以及她對那起久偵未破的懸案的關注……

  陳默出了一身的虛汗,這兩年,好多人已經不怎麼提這個案子了,他希望人們漸漸地淡忘掉這個案子,人們忘的越徹底他才越感安全,可是他沒想到於淡漠中又殺出了一個江心月。他不能小瞧當了記者的江心月,國外好多警察破不了的案子,卻被好事的記者給翻出來了,他對江心月生出莫名的恨,也就是在看那篇文章時心中又陡生了殺機……

  正好那段時間他常去警校,聽說省廳辦了一個預審技巧培訓班,警校準備讓教預審的童非去,他托人疏通了一下,頂替童非參加了在省城的那個培訓班……

  在省廳上培訓班期間,他曾在江心月供職的市公安局大門口外面蹲守和徘徊過多次,他的腰間別著從孫貴清手裡搶來的那把五四手槍。上學的時候江心月就坐在他和林天歌的前排,其實他對江心月全部的仇恨就是江心月把那件從前的案子又翻出來了,翻到了他的心虛處……又一天,他看著江心月從市局大院裡出來,那時他在兜裡就握著那把槍,他想他這一槍出去,就又製造了一起比林天歌的案子更無從查起的懸案……

  可是那天江心月的手裡還牽著一個小女孩,那個小女孩個子跟他的女兒差不多,他忽然就想到了他的女兒,搶完銀行之後,他發誓洗手再不作案了,他把林天歌的槍和其他幾個人的彈夾一起扔到唐河時就痛下了決心,他要結婚生兒育女過正常人的生活……

  他愛他的女兒是因為她的純潔讓他懷抱一絲安寧,而倘若有一天他的女兒知道了他是殺人犯,她將怎樣面對未來的生活呢?

  如果那個小孩是江心月的女兒,那麼,她將永遠也忘不掉母親在此一時刻慘遭槍殺的血腥!許多年以後,那個女孩長大了,她更不會忘記尋找殺她母親的那個兇手!

  童年的陰影是會伴隨人的一生呵!

  他轉身離去了……

  「孫貴清的那把槍我帶在身上是防身用的,從省城回來後,我決定把它銷毀了,選擇哪兒呢?我又想起了叢明有一次說他們執行任務不小心走到天灤那一片煤礦塌陷區,保衛處的人驚呼著把他們攔到遠處,據說這片塌陷區深不見底,曾有一個工人不慎滑脫下去,派了兩名專業人員穿著救生衣腰繫安全帶背著氧氣下去打撈,臉被憋得青紫又上來了……」

  陳默交待那把槍的下落時已是後半夜了,葉千山怕陳默話裡有詐,沒敢讓陳默夜裡帶著他們去扔槍的現場指認。

  第二日,陳默被砸上重銬重鐐,在葉千山、夏小琦和幾個武警的看押下尋找那片塌陷區……

  「在哪兒呀?你可得說准了,這差上一二米出去都沒法找呵!」

  陳默抬手一指,葉千山拿目光那麼一看,心說糟了,陳默這是一覺醒來,又緩過勁來了,他說:「陳默,你是偵查員,你是優秀偵查員,這塊地方是昨天你說的那塊地方吧?這兒明顯的兩股鐵道,這個特徵你都沒說,你是不是又在涮我們呢?」

  陳默說:「我也說不大清了,看看那邊,應該是那邊!」

  按照陳默指認的地點,師永正又從大連請來了兩個潛水員下到塌陷區裡打撈,一個小時以後兩個潛水員上來果然渾身青紫。潛水員說,裡邊太深,差點上不來了!誰下去恐怕也不行……


3


  古城法院審判大廳座無虛席。

  審判廳的外面圍滿了早早候在那兒的群眾,他們要親眼看看攪擾了他們安寧生活達八年之久的那個惡魔到底是個什麼樣子。

  古城看守所。

  鐵銬腳鐐嘩啦嘩啦的聲音再次在長長的廊道裡響起來,跟著法警來接陳默去法庭的還有師永正、葉千山、夏小琦……

  就在昨天夜裡,患癌症已到晚期的黃沙終於沒能看見最後的審判,開庭的這個早晨,黃沙就躺在醫院的太平間裡……

  陳默在臨上車之前轉頭對葉千山說:「千山,待會兒在法庭上我得推了,我不能承認!」

  「你為啥不承認了?」陳默在法庭上翻供是葉千山他們預料到的。昨天,法院開了一個預備會,定了兩套方案,如果陳默交待了怎麼審,如果陳默不交待又怎麼審,無論怎樣最終要靠證據說話。葉千山對此是知道的,但他還是故意這樣問道。

  「這個案子在古城影響太大了。在全國都掛了頭號了,肯定座無虛席呀,如果同著這麼些人我交待了,我面子多不好看呢,那我不忒尿了。另外,我們家的人肯定要去,我要是同著我們家的人承認了,我們家人將來出不了門見不得人呵!馬路上一走,人家指著我們家人的後脊樑骨,基於這兩點,我在法庭上要翻案!」

  庭審經歷了漫長的過程,陳默推翻了全部的供詞。他在法庭上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不是我幹的廠翻來覆去的唇槍舌劍迴盪在瓦灰的天空下。

  一審判處陳默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陳默不服提出上訴。

  於是審判的聲音又一次在古城的法庭和天空中迴盪起來:

  H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1996)H刑一終字第499號原公訴機關古城市人民檢察院。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陳默,男,1964年6月248生,漢族,H省古城人,住古城市花崗小區10號樓4rl403室,系古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偵查員。

  1995年12月29日被監視居住,1996年1月24日被收容審查,同年5月4日被逮捕,現押古城市看守所。

  古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陳默搶劫故意殺人一案,於1996年5月31日作出(199o古刑初字第66號刑事判決,被告人陳默不服,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判決認定被告人陳默為搶劫錢財而預謀搶槍,於1987年11月IB19時許,在古城市橋北區紅山道派出所斜街僻靜處乘民警宋長忠路過不備之機,用鐵棍朝宋長忠頭部猛擊致重傷,因其未帶槍支搶槍未逞;同年12月11日20時許,陳默在橋北區瓷廠南牆東南宿舍區外污水溝處,用木棍、石塊照過路的中山路派出所民警孫貴清頭部猛擊數下,致其顱腦損傷死亡,搶走其五四式手槍一支,子彈十餘發;陳默認為中山路派出所民警林天歌懷疑其殺害孫貴清,即於同月24日21時許在橋南區西山道光明裡小區6號樓前,用搶劫孫貴清的五四式手槍擊中林天歌的腹部,林倒地後,陳默又掏出林天歌的五四手槍擊中林天歌的頭部,致林天歌顱骨骨折,腦組織嚴重挫傷,腹主動脈破裂大出血死亡,後將林夭歌的手槍一支,子彈十餘發搶走;1988年10月巧日18時許,陳默用搶劫林天歌的五四式手槍,朝橋北區彩虹道儲蓄所送款途中的業務員曹建華、白小琴射擊,擊中曹的胸部,致其肺及心血管嚴重破壞死亡,擊中白的臂部致輕傷,因驚嚇造成大出血腹中胎兒死亡,搶劫營業款四萬五千餘元,在逃離現場途中,又用手槍將過路群眾易華山、趙蘭香打死。上述事實,有現場勘查,法醫對死者屍體和傷者傷情鑒定結論,刑事科學技術鑒定及證人證言所證實。被告人陳默原亦多次供認在案。足以認定陳默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均判處死刑,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陳默上訴主要提出:沒有作案,原判決證據不足。

  經審理查明:原判決認定被告人陳默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情節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陳默對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原曾多次供認,所供情節與有關證據相一致,上訴否認作案的理由不能成立。

  本院認為,上訴人陳默搶劫、殺人,犯罪情節、後果均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當判處死刑。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授權高級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規定,本裁定並為核准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均判處被告人陳默死刑,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裁定。

  審判長:劉效民

  審判員:王立清

  代理審判員:丁然

  1996年6月22日

  書記員:徐輝


4


  這是陳默人生的最後一段路程了。他有些不甘。藍天、白雲、街道、樓群一一在他眼前飄逝了,他知道,穿過那片青紗帳就是一片沙灘,每年執行槍決都選擇這樣的地方,刑車停下的時候,他看見了一個臉色慘白的女子朝他走來……

  師永正、葉千山從另一輛車裡走下來,擋住了他的視線……

  葉千山走到他面前把一根煙夾在他的身上說:「帶在路上抽吧!

  怎麼樣還有什麼要說的嗎?我總琢磨著那把槍你沒說真話,說出來,帶到墳墓裡多沒意思!「

  陳默仰頭朝天,想起了魏成在全體民警大會上說的一句話:「下一次,我在這兒等著給你們開慶功表彰大會……」

  陳默目光如石,凝著最後的頑固說:「我要是告訴了你們那把槍在哪兒,你們不就要在那個禮堂開慶功表彰大會又立功又受獎了嗎?不過,我想雖然我死了,死是看得見的東西,可是輸贏有時卻是看不見的東西,就像一塊玉上有暇斑便不是完美的玉,你們這案子,缺那把槍跟那塊玉上有個斑點一樣也是不完美的。非但不完美,我想在你們的刑偵生涯中,那把槍將是你們終生的缺憾。而且你們誰也別想立功!」

  葉千山大度地一笑說:「如果罰我入地獄能夠拯救一下你惡到極至的靈魂,我寧願下地獄而放棄所有的功名利祿,只求你下一輩子做一個好人。如果你成為好人了,我寧願下一輩子被輪空一回不當警察了。你知道為了當警察我是什麼都可以放棄的,可是為了你來生做個好人,我也可以放棄我一生最愛的職業……」

  陳默點點頭說,下一輩子再見吧!然後他穿過師永正和葉千山肩膀的縫隙又看了那個女子一眼,商秋雲也看清了陳默,她的眼前瞬時空空渺渺的,許許多多的聲音雜織在她的意識之外,她聽見有人喚她,她還看見她的林天歌在高處站著,目光平靜地注視著這裡的一切,一切都彷彿虛幻的一般,但她清清楚楚聽到了一聲脆脆的槍聲……


尾聲


  林天歌被追認為烈士的那一天,江心月悄悄來到了古城。

  她去看望了林天歌的父親母親,在林家,房屋的廳堂裡擺著林天歌的遺像和骨灰盒,江心月從皮包裡拿出林天歌當年的幾封親筆信件,在林天歌的遺像前,她把紙裡的那些無聲的語言投到了火焰裡,灰飛煙滅的時候,她的心總算落定了……

  十年,她整整背負了十年的沉重,沒有人知道她的自責和歉疚,而當大要案科科長第一個把案底告訴她時,她為自己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同時,她又為罪犯竟是和林天歌同桌且就在她身後坐著的陳默,她的心再次被揪緊:怎麼會是那個人家說話他總瞇著眼笑的,不哼不哈的陳默呢?她感到惶然,困頓,恐怖……

  他為什麼呵?他的動機何在?目的又何在呢?

  這是每個人都想問的問題。

  「他一開始並沒想犯罪,誰生來都不是先天的罪犯,這裡有一個漸變的過程……

  「就像一樹的果子,他們汲著同一棵樹身上相同的養分,大多成長為好果子,個別的卻長成壞果子。果子的壞也並不是從一開始就壞,它可能是從微小的一個斑點開始壞起,然後從表層蔓延到內裡;也可能是有一種菌潛伏在它的內裡,遇到外在向壞生長的契機,它便由裡向外壞得透徹,壞得沒有轉變的餘地……

  「一個犯罪的人很像一枚由表及裡或由裡及表腐爛的果子……」

  這是她的同學夏小琦講給她的話。第二次來古城,她是以記者的身份,古城市公安局拒絕任何記者採訪,他們說這是市委市政府的命令。「1145」案揭底兒的時候,古城雲集了全國各大新聞媒體眾多的記者,沒有任何一名記者採訪走一個字。

  「『1145』案有什麼好采的?採來采去也是警察犯罪,警察隊伍中出現了這樣的敗類不僅僅是古城市警察的不光彩,也是中國警察的不光彩……」

  江心月忘記講這話的那個領導的名字了,但她不能苟同這話涵蓋的意思,警察與犯罪作鬥爭簡單意義上說就像貓捉老鼠。

  而貓也有好貓壞貓之分,警察隊伍中出現了罪犯,就像貓群裡出現了一隻惡貓,你不能因出現了一隻惡貓就以此惡貓作為貓群的整體形象。

  黨本身是一個純潔的母細胞核組織,而黨也不能保證每一個黨員分子都是純潔的不變質不玷污的,不斷清除分子中壞的裂變才能保證母體的健康和純潔。

  胡長清官至副省長,可謂共產黨的高級官員了,而他走的極不光彩,堂堂副省長挖空心思搜羅了500萬元最終把自己送上斷頭台。還有那個僱傭殺手殺人的政法委書記李長河……等等。

  胡長清之類作為共產黨中的壞分子,他也只能代表他個人的形象。

  陳默作為一個小警察,官位無法企及胡長清,人性的境界或許也不及胡長清,但他們從不同的人生階段和道上走向了壞,連共產黨的高級官員犯罪都可以報道,而警察是政黨的專政工具,掌握工具的某個壞人都可以報,作為工具的某一個警察成為罪犯又有什麼諱莫如深不敢觸及的呢?

  就如我們肌體中的某一部位有了病變,我們首要的是勇敢地面對,然後才能下決心遏制和根除。我們不可能根除了這一處,肌體的其他部位就不再出現病變,對每一處病變都採取默默的隱忍和掩蓋,不如把他們曝曬在陽光裡讓所有人能看清那病變的前因和後果,增強辨別、預防和抵禦的能力……

  世紀末最後的冬季,江心月第三次來到古城。這一次她不是以記者的身份而是以夏小琦、秦一真他們同學的身份蓄謀而來的。此前她聽說,給他們請功的報告被沒有色彩地擱置到了某一個角落,有人說:「警察內部人犯罪,沒給處分沒給撤職就是好的了,有什麼臉立功?立什麼功?要說立功,那應該給市委書記臧天意!如果不是臧天意提議挖唐河,就永遠找不到那槍那彈突……這都是無意,要說立功,應該把功給老天爺……」

  她為這話感到難過呵!

  她找到了夏小琦,找到了秦一真,找到了商秋雲,找到了魯衛東、何力、童非、婁小禾,她在沒日沒夜變相的採訪中,一直抑制著心中的激動。她不敢想像,她的同學們,他們在漫長的八年的時光中,頂著槍膛提著命,沒想到最終跟他們作較量的竟是自己的戰友……

  危險每一天都潛在著,對手隱在黑暗處,可能就在他們行走的背後,可能就在夜間值班的同寢室,他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在對手的注目之中,稍微不慎就可能送命。

  那是怎樣的八年?或許那遠比八年抗戰更消磨人,你明知道那個對手在自己的隊伍內部,可是你猜不到究竟是誰。

  江心月在每天採訪完後靜謐的夜裡,獨自躺在檳榔酒店333房間,讓燈微明著,惟有讓燈微明著,她的內心才稍稍得到安定,她不敢面對那黑的冬夜,就像不敢面對她的同學們、戰友們無法面對的那八年呵……

  一些往事,一些熟悉的身影在黑與微明的邊緣上穿行著,匆匆地跨過生命曾經過的每一年每一月每一天。她閉上眼和睜著眼,他們都在她的眼前飄動著,那些無奈的,憂鬱的,不屈木撓的,發喪的各種各樣的眼神都隱在他們各自的處境裡注視著她,她躺不住,她睡不著,她坐起身,提起筆,她知道她應該提筆寫什麼了!這真像是上帝有意的安排……

  以下摘自江心月採訪手記:1999年12月19日我想見到葉千山,這個在整個「1145」案件破獲過程中舉足輕重的人物。最早一次聽說這個人是我的同學方麗提起的,方麗是在一次電話中說好像還有一個人當年為了秘密偵查陳默,假借犯了經濟錯誤主動要求被掛起來,而他其實就是隱忍著所有人的不屑和白眼一直秘密調查訪問查找證據。直到案件破獲才真相大白人們才知道,噢,原來還有這樣的事!我的心中油然生起敬意,我想只有警察才肯付出如此代價。這是「1145」案破了,倘若未破,他犧牲的何止是名譽地位,那是青春和生命呀!我在聽到這個故事之前一直猶豫著是否要違逆古城市公安局之意寫此案件,這個時候,我的心中強烈地有了一種使命感,我想犯罪與反犯罪,在我們傳統的意識中有著誤區。警察犯罪帶給與之作鬥爭的另一些警察的是更嚴酷的現實考驗,他們以生命捍衛了國徽的莊嚴,他們是我的同學、我的戰友,他們隨時準備著做下一個倒下的人……

  我見到葉千山的時候,我感覺這是我生命裡曾經見到過的人。我心裡想像的葉千山就應該是這個樣子。

  我去見他的時候,他剛剛被派到上安縣任公安局局長。縣裡的辦公條件極其簡陋,縣局大院裡沒有樓房,他的辦公室兼住房是大院西北邊的平房套間,我進到他辦公室的時候發現他辦公室的門裡面包著鐵皮,門的中間橫著一根鐵插槓,上面掛著一把大鎖,窗子全部用鋼網護著。我的心裡激靈一下,我馬上意識到他並未完全走出陳默留下的陰影,畢竟沒有拿到那把槍,也許那把搶不知還在什麼人的手裡飄著……

  我告訴他我是陳默的同學,他不接話,他從抽屜裡拿出幾張照片:一張是陳默本人的照片,一張是摹擬畫像照片,一張是開庭審判時站在被告席上的陳默,一張是公判大會的,還有一張是陳默被槍決後被推向火化廠的……

  我接過照片看見了那個曾和我同窗兩年的警校同學陳默,我長久地立在那裡舉著那幾張照片,思緒在久遠的年代裡飄飛著。我彷彿並不認識這個人,這個人就是曾經和我同學的那個人嗎?他為什麼要選擇和我們完全不同的路呢?

  他在我們的心中實在是一個謎呀……

  1999年12月24日,夜我在寫下這一串年月日的時候才猛然醒悟到今天是這個世紀的最後一個平安夜了。這是林天歌被殺害的紀念日,世間真有這般的機巧呵。我並不是刻意選擇這樣的日子來古城,也不是刻意要在這樣的一個日子寫這一篇手記的。我在這個世紀末的最後的時日,為尋找十多年前那一場又一場驚心動魄的案子埋藏的謎底而奔波著。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那些死去的冤魂,像塵埃再一次被我攪動起來,我把發生過的許許多多的事情都看成是一種宿命,那些我認識的人都是在相同的一年裡從不同的氛圍裡湧在時空的一個段落裡。或許人生是一些必然的悲劇,而我們對我們正經歷的一切一無所知……

  1982年,我考入古城市人民警察學校,那是公安隊伍有史以來第一次面向社會招生,全國有許多大中城市都成立了警校,警察這支隊伍在若干年裡經建國。

  經文化大革命,人員已趨老化,隨著社會的變遷,治安狀況的變化需吸收新鮮血液了,我們就是作為新鮮血液被輸送進來的。

  警校校舍是一所舊中學改造而成的,我們除了上課還把許多精力用於整治校園環境的勞動,那時的我們挺單純的,一百個人黑壓壓的坐在漏風漏雨的大教室裡,聽從刑偵、治安一線請來的有經驗的老師給我們講授公安業務知識,我們虔誠的心極引領著走進公安大門。坐在同一個教室的這一百號人,沒有不熱愛警察這個職業的。課餘,我們練拳擊打沙袋,學射擊,摩托車駕駛,操場上總是龍騰虎躍的,空氣裡瀰漫著年輕人對未來的熱望。塵土飛揚中,我們每一個人都看不到未來的路和生命的結局。

  我住的宿舍前面有排粗壯的法國梧桐樹,我的舖位在緊靠窗子的位置,我常常就坐在這個位置看書,看累了就看外面的風景。我想有一天,我也要寫一部書,寫寫我的警校生活,我那時完全充滿著對未來美好的憧憬,完全不知我的同學們日後竟這樣的走進了我的書中……

  我現在才發現,我們入警校的同一年,葉千山被選調到古城市公安局五處……

  也是在同一年,叢明從部隊轉業到古城市公安局,我們畢業的那年,他要求到防暴隊當射擊教練……

  我是通過夏小琦找到叢明的。而身在北京的叢明至今仍是獨身,且矢志不渝地做著他永遠也實現不了的偵探夢……

  上帝彷彿是有意在我們生命必經的路上安排著一場又一場的人生伏筆。

  只不過上帝安排的並非是貓捉耗子的遊戲……

  我想警察的使命只有警察自己用他們的生命才能詮釋。

  2000年5月18日初稿於北京

  2000年6月6日修稿於北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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