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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1


  就像是叢明不知陳默心裡的隱秘,陳默對叢明內心的隱秘也是不知曉的。叢明帶著他內心對陳默諸多的疑問於第二天傍晚來到了陳默家。

  陳默的家在花崗小區10號樓,這一片小區位於古城的城西,那是陳默的爸爸復員轉業後文聯給分的,在防暴隊時,叢明跟陳默來過好幾回,當年叢明跟陳默在一個屋裡住了4個多月,上學回來看看陳默也不會引起陳默的懷疑。

  樓房是那種紅磚探面的建築,經過風雨的剝蝕,磚牆已顯得污髒和陳舊。小區周圍倒是注意了綠化,草坪裡有雕像,一些他叫不上名來的花樹綻放著燦爛。他在樓下打量這幢樓的時候,就聽「嗨,叢大哥!」叢明一抬頭見招呼他的正是陳默。

  陳默騎一輛26飛鴿自行車,身子靈巧地一悠,車子就衝到叢明面前。叢明有些心虛地笑笑說:「正要上樓去你們家看看你呢,這麼巧就碰上了!」

  叢明知道在防暴隊時,陳默一向是獨來獨往,不參加任何社交活動,除了朋友的婚禮和不得不去的集體活動,他總是要不回家,要不就在宿舍裡「懸空」或練臂力的平衡,有時就拿叢明的漢字間架結構練習鋼筆字。陳默寫得一手很漂亮的鋼筆字。叢明從防暴隊調到干校時,就把那本間架結構送給了陳默,從干校考上學去北京後,叢明還是第一次再見陳默。

  防暴隊在叢明考上學那年就解散了,全班人馬全部分到刑偵處,1987年暑期他到刑偵處看望在防暴隊的那幫小弟兄時,惟獨沒見到陳默,他還問過夏小琦陳默呢?夏小琦告訴他陳默去上安縣破碎屍案去了,4月份就蹲著去了。

  陳默看上去比過去瘦削了許多,秦一真和夏小琦他們結了婚的全往橫裡發展了,陳默的瘦是不是也是反常呢?作案子的人能睡得安穩嗎?叢明忽然就覺得自己是不是太神經質了,有點像「疑人偷斧」,心裡懷疑人家,所以越看人家越像,也或者是根本不是人家陳默,而是自找的一場煩惱呢!

  叢明為了掩飾自己就拍著陳默的自行車說:「該換汽車開開了,怎麼樣,會開車了吧!」

  「準備弄輛車呢!別看打槍比不過你,可是車技你可比不過我!你要不服哪天咱倆比比,走,咱上樓吧!」

  陳默幹嗎說打槍不如我呢?他打林天歌的那一槍,我就打不了,他在心裡告誡自己不許再想案子,要以客觀的心審視陳默。

  陳默的目光是坦然的,陳默的笑容也是坦然的,叢明覺得自己沒有理由先拿了懷疑的濾色鏡看人家。

  他隨陳默一前一後上了樓。

  陳默家在四樓朝東的那個單元,陳默用鑰匙打開門,他的母親從廚房裡迎出來,叢明忙打招呼:「阿姨好!」陳默母親一看是叢明很是意外地說:「喲,叢明可是稀客,聽陳默說你到北京唸書去了,快畢業了吧?」

  「已經畢業了,這不畢業了才有功夫來看看!」

  「工作怎麼給安排的?還回干校嗎?」

  「我們干校已經和警校合併了,讓我回警校教課!」

  「嗯,還是教書好,安定,瞧陳默他們天天搞案子都忙死了!」

  陳默母親是市第一醫院中醫科大夫。

  陳默的爸爸從書房裡也迎出來說:「哦,叢明來了,快坐,這裡坐。」陳默的爸爸一頭銀髮,很有風度。

  「叔叔您好,幾年不見,您看上去保養得挺好,工作忙吧!」叢明尊敬地說著。

  「離休了,老了,得給你們年輕人騰位置呀!」

  叢明聽見陳默的父親說離休了,心裡就浮上來新的靈感。

  「來來來,一邊吃飯一邊聊!」陳默和他母親招呼叢明入席吃飯。

  叢明也不推辭。因為他這個點兒來明顯是蹭人家飯來啦!

  陳默的父母都是那種知識型的,他爸爸雖然離休了,但身上還帶著在官場多年養成的做派。

  陳默還有個哥哥,長年在外做買賣很少回家。叢明想,陳默有這麼好的家庭,這麼好的父母。家教也不錯,按說不應該呀……他又開始對自己的推論產生懷疑。

  吃完飯,叢明就跟著陳默到陳默的小屋裡去聊天,陳默的屋子收拾的很潔淨,但一看就是單身男人的住處,一張單人床,一個書櫃,一張寫字檯。叢明在書櫃那兒站定,看看陳默都有什麼書,他瀏覽著,目光就停在一本書脊的黑字上:《人體解剖學》。

  他隨手拿出來翻了翻,就看見了書裡夾著的一張人體穴位圖……

  叢明又想起了林大歌脊柱上的那一槍,陳默在研究人體穴位!他一定是為作案做準備的,叢明為這個新的發現感到心裡一陣激動,他怕陳默疑心就迅速把書放進去隨手又抽出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陳默端進來兩杯茶水說:「我這兒沒啥好書,好書全在我爸那排大書櫃裡!來喝點茶!」

  叢明說:「你小子個人的事兒咋樣了?別總拖著,把大好青春全耽誤了,要是沒有,我給你琢磨一個!」

  陳默笑笑說:「我知道老大哥老惦記著我,我倒是談著一個呢!」

  「啥時結婚呀,你這喜酒讓我們等了好多年!」叢明急於瞭解清楚陳默個人的事情。

  「唉,八字還沒一撇呢,見過幾次面了,等以後定下來了,我肯定告訴你!不過現在真結不起婚了,不像前幾年,如今這政策我總是懷疑……」

  「你不成問題,你家經濟條件多好呀!」叢明想不露聲色地漸入主題。

  「不行了,那是過去,勉強還湊和。叢哥,我總在琢磨,你說如今這政策是給啥樣人制訂的,你沒看見嗎,現在富起來都是啥樣人?好人,有正當職業的人,老實本分遵紀守法的人,像你我這樣堅守職業的人越來越窮,媽的,上了好多年班,連台彩電都買不起……

  「如今跟過去不同了,過去,警察還擔個職業好的虛名,女孩子願意找警察。如今的人們全認錢,只要有錢,蹲過大獄坐過大牢又怎樣,照樣美女如雲地跟隨著。工作好,人品好有啥用呵,不會掙錢就是廢物一個,咱們算是被這個時代給拋下了,而且以後會越拋越遠。你說吧,咱天天累的賊死,可是得到的呢,這個社會就是不公平,而且會永遠不公平下去,你說咱干警察寒心唄!」

  叢明覺得這是他認識陳默以來,聽陳默說的最多的一次,而且陳默說的也是心裡話。可能他在陳默的眼裡是一個局外人,跟一個局外人說心裡話比較放鬆,倘若他跟陳默還在一起,陳默絕不會跟他發這一通牢騷的。他接著陳默的話說道:「社會轉型期肯定要出現各種混亂,不過說心裡話我也看不慣現在的社會風氣,從無序到有序是要經歷這樣一個時期的,也別太悲觀。」

  「王長安以前也這麼說過。」陳默說。叢明想把話題跟案子靠一靠,所以沒等陳默再接話就又說道:「唉!沒想到王長安那麼死了!比起長安,咱們活著已屬幸運了!哎,那個楊路虎審的咋樣了?」

  「楊路虎跟這個案子沒有關係,但當年確是他殺死的商遠翔,他交待說他哥槍斃後,他就尋找機會,後來他在看守所故意吞了鐵釘,不是在醫院開刀做手術了嗎,當晚看他的兩個人就大意了,覺得反正他也動不了,就到護士辦公室玩牌去了,他就是趁著沒人看他的那功夫溜出去作的案……

  「等到懷疑到他那兒,他已經出院回了看守所,反正當時看守所長怕追究事故責任就隱瞞了吞鐵釘住醫院離開過監房的真情……」陳默參與審訊楊路虎,所以內情盡知。

  「他那天要是不開槍,誰知道他就是楊路虎呀,知道了他不說,搜不到槍,沒證據,還是不能定他罪呀!」叢明以這樣切實而又誠懇的分析想引誘著陳默朝著他期望的話題入圍。

  「嘿,他是想就這樣隱居了,可是他也總想著有一天古城的警察會來找他,如果找他,那就說明,古城警察已查到他啥了,他只能一直警惕著,只要有古城的人來查他就得逃跑……

  「那天王長安也是太大意了,平時出門明察暗訪的都有當地警察跟著,那天他倆擅自出去,一說話楊路虎在屋裡就聽出來了,他本來把槍揣身上是準備從後門偷偷溜了,哪知王長安已到後門,堵住他不讓他走,他情急之中就開了槍……」

  陳默很詳盡地介紹著楊路虎的案子,叢明就覺得陳默還是挺聰明的,楊路虎跟這個案子無關,他說多說少也不打緊,還不會出現雙方都難堪的冷場,一舉兩得,他要一味地追問案子才是犯傻呢,所以他適時地告辭出來了。

  他騎上車子在古城的夜色裡穿行著,一個人走在夜色裡想心事,比在屋子裡要無拘無束得多。

  現在他必須把陳默放在一段歷史背景裡去剖析。

  首先四年前,1984年那時候,陳默的爸爸在縣團級的位置上,工資比一般人要高,陳默作為幹部子弟,優越感很強。他以他父親為自豪。

  叢明記得陳默才到防暴隊時用的缸子都是陶研所研製的工藝很好的細瓷缸,誰要一說陳默你這缸子真好看,真高級時,他會馬上面帶驕傲和得意地說:「是人家送我父親的。」陳默抽的煙都是很好的牌子,叢明記得陳默跟他住一起的時候一直抽良友,以當時的情況,他的哥哥已參加了工作,他媽在醫院的中醫科上班,他們家的經濟條件算中上水平。然而從1984年以來,全國盛行辦公司做買賣,社會上經常風聞中央的某某孩子倒賣軍火,走私汽車,倒騰鋼材,有一段時期大家見面不說別的,全是問你有路子弄到螺紋鋼嗎,或是你知道哪兒要鋼材嗎,他手裡有幾噸,如果中間給搭個橋就能賺一筆可觀的中介費。還有倒賣彩電冰箱的,蹲過大獄的也全投身商海撲騰著,中國大地上那一個時期似乎空手真能套住不少「白狼」,一夜暴富起來的人逐漸增多,那個時期一片混亂,可鑽的空子很多,法律也不是很健全,有一大批人全發了。而恰在這個時候,陳默的爸爸退休了。陳默也僅靠那點工資,工資當時也不多,他的優越感沒有了,社會環境已經變了,他的經濟開始走下坡路,可謂家道中落。

  這是從經濟的角度來衡量陳默,那麼政治上呢?

  叢明一向認為陳默是一個政治上很有野心的人。在防暴隊時,他除了當射擊教練,還兼著防暴隊的內勤,後來他被調到干校臨走時向領導推薦讓夏小琦當內勤,領導也同意了,他就把內勤保管的文件材料櫃的鑰匙交給了夏小琦。可是陳默卻在私下裡活動白大隊跟大老郭,請他們喝酒,後來白大隊又從夏小琦手裡要走了鑰匙,交給陳默。陳默為什麼看重內勤這個位置呢,因為內勤提副科就理所當然,而當一般隊員得猴年馬月呢,所以陳默看重的是能快點「進步」,因為陳默的性格一向爭強好勝,他骨子裡喜歡什麼事都要比別人強,所以也愛得罪人。後來的情況是和他一起分到防暴隊,又一起到了刑偵處的秦一真、夏小琦都入了黨又提了副科長,而陳默沒有入黨也沒有被提拔。以陳默的性格來講,他爭強好勝喜歡出人頭地,喜歡事事拔尖,可是他卻落在了別人後頭了。以叢明對陳默的瞭解,陳默工作上一直是很優秀很出色的,他是他們這一批同學裡最早一個立功的人。

  還是在防暴隊時,他們開車追捕一個持槍殺人搶劫犯,罪犯騎著摩托車在路上跑,他們開著輛吉普車追,快到跟前時,陳默在車子行進中就飛身撲出去,將犯罪分子從摩托車上撲翻出去……

  為這事,市局給陳默記了一個大功,那是政府的功,要是放在現在,怎麼也弄個三等功、二等功什麼的,也許陳默沒有被提拔可能緣於他性格裡的許多東西,比如孤僻、吝嗇、愛抬槓認死理、毛愣、較真兒等等這些性格裡的缺陷影響了他的進步!如此看來,陳默當屬政治上不得志。

  再看看陳默的感情世界。

  和陳默一般大的,這幾年結婚的結婚,搞對象的搞對象,還有一部分人正準備結婚,就剩下陳默了。據夏小琦他們說陳默其實心氣兒挺高的,他要找一個比他們找的都要好的姑娘。這姑娘人要長得漂亮,不漂亮不行,漂亮了不聰明不行,聰明了還要家庭條件好,社會地位好,所以說陳默就碰不上這麼十全十美的。叢明給陳默介紹過不少,可是由於陳默自身條件有限,比如個子不佔優勢,長相一般般,家庭條件也大不如從前,他看上的,人家看不上他,人家看上他的,他又看不上人家。所以從愛情的角度上講陳默是愛情失意。

  家道中落,政治上不得志,愛情失意,這一切會使陳默感到極大的不平衡。陳默怎麼能夠忍受別人的好和自己的不好呢?

  他會說:你們本事設我大,你們憑什麼混得比我強呢?

  一個失衡的人總是希圖從一種特殊的途徑裡找回平衡。

  陳默是一個喜歡極端的人,他從這一條路走敗了,他有可能尋求這條路相反的那條路來實現自己的價值,也就是說,他認為他在做警察的這條路上並不如意,那麼與警察職業相反的是做罪犯,以陳默的聰明,以陳默的身手,以陳默的心性,以陳默對警察這個行當的深入骨髓的瞭解,古城幾個大案,陳默敢做,陳默能作!

  一個警察,一個優秀的刑警要是墮落到犯罪這條道上,遠比十個、百個罪犯還要可惡、可怕、可恥。因為他是兩面人,他知己知彼,他還在專案組,他作了案之後看著一群人忙著破案,他也忙著破自己作的案。誰會想到,誰能想到,誰敢想到一個粉色人,在那層粉色的掩護下,從肉體到靈魂都蛻成了黑色人……

  警察犯罪,在國內,仍不失為一個死角,不敢想也是情有可原,就像自己身上長了一個腫瘤,不到癌變就下不了決心去做手術;也像自身長了一個毒瘡,誰自己敢下手挖自己的毒瘡呢?那不是跟控自己的心是一樣的嗎?

  「我該怎麼辦?我該怎麼辦?」

  叢明兩腳一支地就將車子停在了道上,他四下裡看了看,他恰恰停在了一個十字路口的正中間,他這個人,他的思想現在都停在十字路口上,他不能就這麼停下去,他必須作出選擇:要不要找組織談?找誰談?怎麼談?

  夜色迷離,而他的思緒比夜色更迷離……


2


  就在叢明迷離不定的第二個夜晚,古城警校發生了一樁學生槍擊老師的惡性案件。案子的起因是這樣的:畢業班的學生考完試後就在學校裡等著發畢業證。而李男和盧偉閒著沒事就偷偷把軍體教研室駕駛課用的摩托車給開出去了。本來李男是想開出去給他的商校的同學顯擺一下,結果沒承想撞一棵大樹上把車燈給撞碎了,兩個人一看闖了禍就不敢大白天回學校,在外面等著到天黑,又捱到夜裡10點多鐘學校熄燈的那個鐘點才鬼鬼祟祟地回了學校。本想人不知鬼不覺地把摩托車再偷偷放回原處,沒想到他們剛剛把車放好,從廁所那邊走過一個人來。

  那人手裡有一個紅點一晃一晃的,壞了,李男說,準是烏日昇。

  烏日昇是他們的班主任。為什麼說是烏日昇呢,因為大傢伙都知道烏日昇有蹲廁所拉屎抽煙的習慣。李男和盧偉就趕緊把身子緊緊縮在車後面,想等烏日昇過去了再出來,誰知烏日昇就站在摩托車跟前不走了,他們就知道壞事了。可是他們還想僥倖逃過去,所以就屏住呼吸跟烏日昇在暗夜中對峙著,還是烏日昇先說話了,烏日昇說,還不自己站出來,還等著我親自動手揪出你們來嗎?你手腕上的夜光表一閃一閃的我早就看到你們了!

  李男情不自禁地說操,忘了這茬了,他趕緊把夜光表擼下來。又一想擼下來也沒用,就乖乖地站起來,一臉看不見的黑糊糊的沮喪。

  烏日昇又說了,有你們這麼不像話的嗎?今天發畢業證滿校園找你們就是找不到,你們是成心不想畢業吧,把摩托車開哪兒去了,還有點組織紀律性嗎?你們這樣目無組織目無領導,將來當了警察也給警察臉上抹黑。你們倆回去給我寫檢查去,不寫完別睡覺,寫完了給我交辦公室去,寫不深刻我就不讓你們畢業。聽見了沒有?還不快去,愣在那兒幹什麼?你們想在這兒站一夜嗎?

  烏日昇氣哼哼地說了一大通就走了。剩下李男和盧偉站在那兒,盧偉說走吧,咱倆趕快寫檢查去,烏日昇真不讓咱倆畢業不就完了嗎。學校每一屆都有肄業的,所以,他們認為烏日昇的話不是說著玩的,李男說這不是寫個檢查就能過去的小事,烏日昇這人心黑著呢,讓他抓住了把柄就沒咱倆的好了,我看咱不如把他殺了!這話嚇了盧偉一大跳。他說你別瞎說,怎麼殺,他又不是一隻雞。

  「嗨,這簡單,馮陽的保險櫃裡有一支槍,咱們拿了那支槍一槍就結果了他!」馮陽是教刑事照相的老師,老刑偵處的人。李男跟馮陽私人關係非常好,李男喜歡在暗室裡洗照片,經常要拿馮陽的鑰匙到暗房裡洗照片。後來他偷偷配了兩把馮陽辦公室和暗房的鑰匙。他摸了摸兜,那兩把鑰匙就在他的口袋裡。

  「殺人這事,公安局一破案,咱倆得判死刑的!」盧偉有些膽怯,說話的聲音開始發顫。

  「公安局這群廢物,笨蛋,連著發了那麼多警察被殺的案子他們都破不了,咱還怕啥,咱做了案子他們照樣破不了!」李男已經進入高度興奮的作案前的思維狀態裡,他接著說:「我想好了,咱們拿了槍把烏日昇打死,再把槍放回去,然後偷偷回到宿舍,誰敢說是咱倆干的?他就是說咱倆干的,他有證據嗎!」

  盧偉說:「那好吧,我聽你的!」

  他們就繞到前排,用鑰匙打開馮陽的辦公室,盧偉說:「壞了,那個保險櫃你又不知道密碼!」

  李男說:「馮陽老讓我幫他擦槍,有一次他擦照相機的鏡頭讓我幫著擦槍就把密碼告訴我了,我記著呢。」李男又悄聲說:「別開燈,馮老師桌子上有打火機,你給我打著火,我試試。」

  李男就藉著盧偉手裡一跳一跳的火光左一轉右一轉,轉了幾遍終於打開了,一拉保險櫃裡邊的抽屜,槍果然在!

  他們取了槍,沒有對即將要幹的事再做任何思考就出了房門,摸著黑躡手躡腳來到後排,班主任烏日昇辦公室是黑的。

  那一晚也是該著烏日昇死。本來李男看見屋子裡黑著燈就有些想放棄,因為黑燈瞎火的你無法判定烏日昇是在屋還是沒在屋,他們倆摸到烏日昇的窗跟前,探頭往裡一瞧,屋裡有一個燃著的小紅火點,那是煙頭!李男心中興奮地從窗紗網朝著小紅點就是一槍,小紅點撲塔一下就跌落了!

  李男說你進去看看他死了沒。盧偉說我不敢去,李男說你守著門口我進去,李男就進屋了,他出來的時候,手裡又多了一把槍。他叫上盧偉回到馮陽的屋子裡把馮陽的手槍擦了擦放回原處,提著身回升的手槍就奔停放摩托車的地方。李男說,盧偉你開。盧偉就開上摩托車一路衝出去。夜色安靜,沒有人意識到安靜裡發生了血案。在學校大門口,開飯館的譚經理在大門口光著膀子跟他們喊:「誰剛才放炮來的?」李男抬手朝黑影就是一槍,譚經理應聲倒下……

  盧偉出了大門口問朝哪兒跑,李男說去火車站,盧偉心裡發慌,本來應該往東走,他卻往西開了,這樣越跑越遠……李男發現方向不對就很氣憤地說:「停車,你下去吧!」盧偉心裡更加害怕,他想李男殺人的事兒就他一個人知道,黑更半夜,李男為了殺人滅口再一槍打死他!他動了一下心眼說:「咱倆上哪兒集合呀!」那意思是我始終跟你一條心。李男說在學校集合吧!我把摩托車撞壞了,我去修了就回來。李男一走就沒回來,一路上,李男又開槍連殺了四條人命,後又把追堵他的一個武警戰士打死,最後在天津塘沽的一個魚池子旁邊的小房子裡,被圍捕他的警察和武警戰士給擊斃了……

  盧偉回學校睡了一宿覺,第二天被逮捕。

  叢明聽到這個消息就去了警校,警校上上下下都在談論這件事:「你說現在這孩子可了不得了,說殺人就殺人連眼都不眨一眨呵!」電教室的鄭義說。

  童非說:「沒聽剛抓到盧偉時,問盧偉殺人前為什麼不想想後果,盧偉說啥?說李男說『公安局這群廢物笨蛋,連著發了那麼多警察被殺的案子他們都破不了,咱做的案子他們照樣破不了!』你聽聽……」

  這話給叢明震動太大了。

  他學過刑罰理論,刑罰的目的就是預防。

  警察破案本身就是預防,如果發一個案子,警察就破一個案子,到處都是神探,罪犯的犯罪心理就處弱勢,他就不敢輕易在你這兒作案。相反,警察破不了案,實際上是強化了其他罪犯的犯罪心理。

  警校之所以發生這樣的案子,不就是因為前邊那三起案子破不了嗎?叢明從李男和盧偉懷有的犯罪心理再推及陳默,陳默同樣也懷有這樣的心理。陳默也認為你公安局都是廢物,破不了案,他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作案。如果公安局一直破不了案,同樣是更加強化了陳默繼續犯罪的心理意志,誰能保證陳默自此不再作案了?陳默搶了槍殺了孫貴清、林天歌,陳默已開了殺戒,殺心已起很難收回來了,他如果按捺不住殺心,他還要再次作案……

  想到此,叢明熱血就往頭上湧,他在心裡叫著自己的名字:叢明啊叢明,你還猶豫什麼?你再不說就是對黨的事業不負責任了,已經認定是他就應該說呀!

  他急急火火地就往市局趕,走到半道上他又停住了,為了慎重起見,應該再做一次偵查實驗,以前的偵查實驗是盲目地做的,並不準確,現在,他知道罪犯是誰了,他做偵查實驗就有一個準確的起始點,他要弄清楚陳默作每一起案子大概需要多長時間,只有知道了這個時間,他才能對自己的推理徹底放心……


3


  叢明先回到了家裡,開開水龍頭想洗把臉,可是水管裡一滴水也沒有,地上泡著一大盆衣服,他就端著那盆衣服來到樓下水池子邊兒,水池子那兒,那個穿著紅衣服的女孩已換了一身白色的運動背心和短褲也在那裡洗衣服呢。

  女孩兒一大盆,叢明一大盆,兩個人洗了足足一個小時,接水的時候就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的。叢明一看,姑娘長得比以前遠處看的時候更漂亮,他只是想姑娘長得挺漂亮,並沒有別的想法。後來他發現女孩老用眼膘他,原來他的前胸背心上印著「公安大學」四個字。他低頭看了看,哦,女孩是看這個字呢,他也看了看女孩,女孩背心上印著「古城大學」四個字,他們彼此互看了一下背心上的印字就又悶頭洗衣服。

  洗著洗著有時他接水時,女孩也接水,他就趁機表現一下風格說:「你先接吧!」女孩並不理他。

  又洗了一會兒他問:「哎,你在我的樓後住對吧!」

  女孩瞪了他兩眼不搭理他。

  這時,女孩的母親來了,幫著女孩把洗好的衣服端走,來來去去的幾趟,女孩沒洗完,女孩的母親就在那兒等著,閒著沒事就打量叢明,打量時就看見叢明背心上的幾個大字了。

  「哎,你是不是警校的叢老師呀?」

  「是呀!」叢明放下手裡洗著的衣服有些驚訝地抬頭答道。

  「嗨,早聽說過你搬來好幾年了,也沒見著過你這個人!」

  「哦,我到北京上學去了!」他嘴上說著話,但心裡直犯嘀咕自己並不認得她呀。

  「我跟你姐在一個單位!」女孩的母親可能看出了他心存的疑慮就脫口告訴他。

  說話間又來了一個女孩子,高中生模樣,拎了個水桶,拿根棍子,蹦跳著就過來了,原來是女孩的妹妹,接了水正要跟母親抬著走,叢明忙起身說:「大姨,我幫您拎吧!」其實他一看女孩母親的年齡,跟他姐差不多,又跟他姐在一個單位,按說應該叫大姐,可能是他從一開始就惦記著人家閨女,所以他就順口叫了一聲大姨。

  女孩的母親客氣了幾句,拗不過叢明的盛情和誠意,只得把水桶移交到叢明手裡,她說那我在前給你帶路。

  叢明是知道女孩家住在哪兒的,因為女孩總在陽台上活動。

  上得樓來,門虛掩著,女孩母親推門把叢明先讓進屋。女孩的家裡,客廳中央有一個中年男人,坐在輪椅裡,叢明憑感覺那該是女孩的父親,他叫了聲叔叔好,就問女孩的母親水應該放在哪兒,女孩的母親就把廚房的一個缸蓋打開,說倒這裡吧!叢明說咱這兒的供水太成問題,得找找他們了。女孩的母親說,嗨,沒用。找了無數遍了,沒人理這個茬兒!叢明說你們一家人用水每天老這麼下去上來的拎真是夠嗆,以後我有空幫您拎吧,反正大小伙子有的是力氣。

  「那哪兒行呀,這一滿缸水得提五六桶呢!」

  叢明說五六桶不算什麼。叢明就一口氣拎了六桶水,直到水溢到了缸活兒。

  等他回到水池子邊時,他的衣服也差不多被女孩給洗完了,他對女孩說:「謝謝你,真不好意思!」

  女孩的母親就在身後說:「客氣什麼,你不也幫我們家解決吃水的大問題了嗎,咱們都在這兒住著,有啥事就說一聲,聽你姐說過,你一個人挺不容易。」說著她就叫過女孩說:「依依,過來,這是叢大哥!」女孩姓肖,叫肖依依。

  「你還洗啥衣裳呀,以後有衣服要洗說一聲,我這兒倆閨女呢,不行大姨我幫著洗,你也認識門了,以後有時間過去玩吧!」

  「謝謝您了,大姨,你們每天抬水樓道太不好走,以後提水的事兒我包了!」叢明看看肖依依,肖依依也正在打量他。

  叢明覺得他度過了一個非常愉悅的下午。這個下午,他甚至對那個案子想都沒有想過。他回到家裡,把衣服晾到陽台上,還不住地往對面的陽台上望,他是希望能再看到肖依依……

  晾完衣服,他看了看表,差一刻6點。他說壞了,險些忘了大事兒。他趕緊打開液化氣,煮了兩包方便麵,呼呼嚕嚕吃完了,一拍腦門又想起一件事,他鎖了門,急急地往肖依依家跑。

  叢明一口氣跑上六樓,氣喘吁吁地敲門。肖依依母親開開門見是叢明面露驚訝。叢明顧不上許多急急地說:「阿姨對不起又來打擾您,您家有沒有26飛鴿自行車。我的自行車帶紮了,我出去有點急事!」肖依依的母親聽他說是這麼回事,臉色就釋然說:「依依的車子正好是飛鴿26,依依,把車鑰匙給你叢大哥,噢,你幫著開一下去吧,他不認識你的車子!」

  叢明感激地說:「不用不用,我能猜出是哪一輛!」他接了鑰匙匆匆地下了樓,肖依依追下來,他已經騎著車子跑遠了。

  叢明認為陳默的確符合他的推論,可是他必須要對他的推論負責任,即使陳默什麼條件都符合,可是假如陳默沒有作案時間,陳默就不該是犯罪分子,只有一點能證明他心裡的疑問,他確定陳默和否定陳默推一判定的依據就是有無作案時間。

  以前,他去過無數次現場。每一次都很盲目、很朦朧、很空泛。現在他已知犯罪分子是誰了,他要重新再作一次偵查實驗,他覺得這一次偵查實驗將不同於以往的任何一次偵查實驗。這次將進入很實質的一種偵查實驗。他的目的性很強。他記得陳默那天騎了一輛飛鴿26的自行車,為準確起見他就去肖依依家借了同樣的車子,然後他騎上到陳默家的樓下,他想陳默無論如何也得提前半個小時進入現場,要打出半個小時的富余量。現在是6點半,到現場7點,打宋長忠是7點40分,時間正好差不多,他準時從陳默家樓下出發……

  他依次騎到第一現場,第二現場,第三現場……

  三個現場他都依次這樣走了一遍,然後他就開始在每一個現場蹲守,他想像自己就是陳默,以我「陳默」掌握的知識和技能,我要怎麼蹲,怎麼守,怎麼盯住目標,怎麼襲擊他,這一系列我都做完了,現在我該怎麼撤離這個現場。他看著現場想呵想:我要是陳默,作完案,我不能直接往家跑,陳默家在西面,如果作完案就往西跑,萬一有目擊者碰見,提供線索,警察很快就會佈置往西邊圍追堵截,這樣做太愚蠢。應該往哪邊跑呢?應該往相反方向跑:公安局到現場常現的處警方法是先訪問目擊者瞭解案情,打聽可疑人往哪個方向跑了。如果沒有目擊者也可根據現場遺留的痕跡比如自行車痕,足跡痕來推斷可疑人逃跑的方向。陳默一定要反其道而行之,他要往東邊跑,應該是反方向逃跑大迂迴回家。也就是一直往東跑,然後由東突然往南或往北一拐,繞個半圓再向西回到家裡。公安局處警肯定是先向東摸排,而這時他已經向南又向西了。這樣既迷惑了警察也為自己贏得了時間,假如我是陳默,我一定要這樣做!

  心下敲定了,叢明就開始反方向「逃跑」,大迂迴到陳默家樓下,他掐算了一下:作每一個案子最少要用三個小時來完成,如果每一個案子又都需要三個小時的話,陳默絕對不應該是在值班的情況下作案,在刑偵處無論主班副班,都不能夠消失三個小時不出現,也就是說陳默在作這三起案子的時候都未值班,而如果在這三起案子案發時間裡陳默在任何一起案發時間在辦公室值班,都可以否掉他!

  查陳默的值班時間,也就是查陳默有無作案時間,這件事不是他叢明擅自能做到的,他必須找公安局的一把手,找公安局的最高領導,不能找別人。因為他知道,除了最高的領導,誰也做不了主,誰也不敢做主!他要去找解知凡,他要把自己的推理告訴解知凡,取得解知凡的支持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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