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年中最為熱鬧的要數選舉了。小到鄉鎮里長,大到「縣市長」、「國大
代表」、「立法委員」,大大小小的選舉每年總要進行幾次。為了能使競選人當選,
競選人手下的各路人馬紛紛出動,他們使出渾解數,使用各種各樣的手段,或明爭,
或暗鬥,只要能達到目的,無所不用其極。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台灣獨有的選舉文
化。按照台灣「法律」規定,從理論上講,每個人只要有能力,都有可能當選鄉鎮
長、縣市長等等。但實際上卻不是這樣的。台灣人說:「出來競選,有錢不一定能
選得上,但沒有錢是一定選不上的。」選舉是金錢的較量。
在台灣要想當個鄉長、鎮長、議員之類,沒有幾千萬、上億元新台幣是不行的。
選舉所花的錢,除了日常的開支外,有相當一部分是用來行賄、買票。直接行賄、
買票是違法的,為了不被人抓到把柄,參選者們提出了很多辦法和花樣,島內輿論
把它叫作「改良式賄選」。
請客吃飯可以不算是賄選。這種吃選舉飯,已成為一種習俗。為了吸引選民參
加,有的還附帶進行「摸彩」抽獎。候選人此時調動自己所有的關係,如利用同鄉
會、同學會、宗親會等社團組織,廣邀朋友參加,認識不認識的都沒有關係。這種
吃飯又叫「拜票」,遇到有實力的候選人,「拜票」一擺就是幾十桌、上百桌。到
時候,候選人披紅掛綵,向來賓一個個敬酒,滿嘴拜託,為的是選民到時投他一票。
這種感情投資往往很管用,選民吃飽喝足,運氣好的還能抽個彩電回家,拿上選票
時寫上候選人的名字就行。這種好事何樂而不為。
其次是迂迴買票。一般企業財團為支持其負責人或其他好友候選人當選,多半
會運用其龐大的員工和眷屬為其助選,而動員員工及其眷屬為其指定的特定候選人
拉票助選,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承諾只要該候選人當選,所有員工一律加薪。員工們
為了達到加薪的目的,不僅自己主動助選,而且還動員親戚、朋友上陣,就像滾雪
球似的,助選的人會越滾越多。
選舉中最常聽到的是「搓圓仔湯」。所謂「搓圓仔湯」就是有意角逐某項選舉
的人,在最後階段突然宣佈讓賢。退出的原因如果是拿了其他候選人好處,有意成
全,讓其當選,就叫「搓圓仔湯。」「搓圓仔湯」其實就是「競而不選」,真正的
目的是「待價而沽」,從中得利。
選舉宣傳是地方上最為熱鬧的時候,公路兩旁插滿印有候選人名字的彩旗,鑼
鼓喧天,喇叭聲聲。助選的人們上街遊行,有的騎上摩托,有的駕著汽車。候選人
則站在彩車上,不斷向路邊圍觀的人群作揖鞠躬。有的候選人還租用巨大的廣告牌,
畫上候選人的肖像,裝上霓虹燈,入夜,這些撲朔迷離的彩燈成為街頭一景。
為了贏得選舉,候選人還會使出各種方式助威。如請名人助陣,請年輕漂亮的
女郎穿上又露又透的衣裳站台;請影視明星捧場,現場表演,等等。有的還出一些
稀奇古怪的花招,以招徠選民。如有一年高雄縣某鄉選鄉長,一位候選人竟讓人抬
出棺材上街遊行,大喊「危險!」,博得了選民的同情。這樣做,花錢少而且效果
好。本來是一個不太出名的人,這樣一做,引起了選民的注意,果然,他如願以償,
最後當選了那一屆的鄉長。
選戰方酣之時,還會冒出一些「選票蟑螂」,告訴你他掌握了多少票源,要想
得到這些選票,就趕快拿錢來。有時一張選票要賣到上千元新台幣。當然,這都是
幕後交易。
選舉除了金錢開道外,更有甚者借用島內的黑社會力量。去年,台灣桃園縣的
「縣長」就是在選舉中,被人槍殺,至今沒有破案。
龐大的競選經費從哪裡來?主要還是靠大企業、大財團的支持。企業、財團出
錢越多,候選人當選率就越高。企業、財團的錢當然不會白花,不管是鄉長、縣市
長或者議員,他們當選後,會用手中的權力作為回報。這就是台灣所謂的「政治民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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