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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孔子學說所以適應於秦漢以來的社會的緣故


  頡剛兄:

  十八日信到,甚喜。

  你提出的這個問題,我對於這個問題本身有討論。你問:「在《論語》上看……何以孔子成了這個時代的中心人物?」我想,我們看歷史上的事,甚不可遇事為他求一理性的因,因為許多事實的產生,但有一個「歷史的積因」,不必有一個理性的因。即如佛教在南北朝隋唐時在中國大行,豈是謂佛教恰合於當年社會?豈是謂從唯物史觀看來,佛教恰當於這時興盛於中國?實在不過中國當年社會中人感覺人生之艱苦太大(這種感覺何時不然,不過有時特別大),而中國當年已有之迷信與理性不足以安慰之,有物從外來,誰先誰立根基,不論他是佛,是妖,是摩尼,是景教,先來居勢,並不盡由於佛特別適於中國。且佛之不適於中國固有歷史,遠比景教等大。那種空桑之教,無處不和中國人傳統思想相反。然而竟能大行,想是因為這種迷信先別種迷信而來,宣傳這種迷信比宣傳別種迷信的人多,遂至於居上。人們只是要一種「有說作」的迷信,從不暇細問這迷信的細節。耶穌教西行,想也是一個道理。我們很不能說那薩特的耶穌一線最適於龐大而頹唐的羅馬帝國,實在那時羅馬帝國的人們但要一種「有說作」的迷信以安慰其苦倦,而恰有那薩特的耶穌一線奮鬥的最力,遂至於接受。我常想,假如耶穌教東來到中國,佛教西去歐洲,未必不一般的流行,或者更少困難些。因為佛教在精神上到底是個印度日耳曼人的出產品,而希伯萊傳訓中,宗法社會思想之重,頗類中國也。(此等事在別處當詳說)

  我說這一篇旁邊話,只是想比喻儒家和漢以來的社會,不必有「銀丁扣」的合拍。只要儒家道理中有幾個成分和漢以來的社會中主要部份有相用的關係,同時儒家的東西有其說,而又有人傳,別家的東西沒有這多說,也沒有這多人傳,就可以幾世後儒家統一了中等階級的人文。儒家盡可以有若干質素甚不合於漢朝的物事,但漢朝找不到一個更有力的適宜者,儒家遂立足了。一旦立足之後,想他失位,除非社會有大變動,小變動他是能以無形的變遷而適應的。從漢武帝到清亡,儒家無形的變動甚多,但社會的變化究不曾變到使他四方都倒之勢。他之能維持二千年,不見得是他有力量維持二千年,恐怕是由於別家沒有力量舉出一個Alternative(別家沒有這個機會)。

  儒家到了漢朝統一中國,想是因為歷史上一層一層積累到勢必如此,不見得能求到一個漢朝與儒家直接相對的理性的對當。

  這恐怕牽到看歷史事實的一個邏輯問題。

  說孔子於舊文化之成就,精密外,更有何等開創,實找不出證據。把《論語》來看,孔子之人物可分為四條:

  (一)孔子是個入世的人,因此受若干楚人的侮辱。

  (二)孔子的國際政治思想,只是一個霸道,全不是孟子所謂王道,理想人物即是齊桓管仲。但這種淺義,甚合孔子的時代。(此條長信已說)

  (三)孔子的國內政治思想,自然是「強公室杜私門」主義。如果孔子有甚新物事貢獻,想就是這個了。這自然是甚合戰國時代的。但孔子之所謂正名,頗是偏於恢復故來的整齊;(至少是他所想像的故來),而戰國時之名法家則是另一種新勢力之發展。且戰國時之名法家,多三晉人,甚少稱道孔子,每每譏儒家。或者孔子這思想竟不是戰國時這種思想之泉源。但這種思想,究竟我們以見之於孔子者為最早。

  (四)孔子真是一個最上流十足的魯人。這恐怕是孔子成為後來中心人物之真原因了。魯國在春秋時代,一般的中產階級文化,必然是比哪一國都高,所以魯國的風氣,是向四方面發展的。齊之「一變至於魯」,在漢朝已是大成就,當時的六藝,是齊魯共之的。這個魯化到齊從何時開始,我們已不可得而知,但戰國時的淳於髡鄒衍等,已算是齊采色的儒家。魯化到三晉,我們知道最早的有子夏與魏文侯的故事。中央的幾國是孔子自己「宣傳」所到,他的孫子是在衛的。荀卿的思想,一面是魯國儒家的正傳,一面三晉的采色那麼濃厚。魯化到楚,也是很早的。陳良總是比孟子前一兩輩的人,他已經是北學於中國了。屈原的時代,在戰國不甚遲,《離騷》一部書,即令是他死後戀傷他的人之作,想也不至於甚後,而這篇裡「上稱帝譽,下道齊桓,中述湯武,遠及堯舜」四端中,三端顯是自魯來的。又《莊子·天下》篇,自然不是一篇很早的文,但以他所稱與不稱的人比列一下子,總也不能甚遲,至遲當是荀卿呂不韋前一輩的人。且這文也看不出是魯國人做的痕跡。這篇文於儒家以外,都是以人為單位,而於鄒魯獨為一Collective之論,這裡邊沒有一句稱孔子的話,而有一大節發揮以鄒魯為文宗。大約當時人談人文者仰鄒魯,而鄒魯之中以孔子為最大的聞人。孔子之成後來中心人物,想必是憑藉魯國。

  《論語》上使我們顯然看出孔子是個吸收當時文化最深的人。大約記得的前言往行甚多,而於音樂特別有瞭解,有手段。他不必有什麼特別新貢獻,只要魯國沒有比他更大的聞人,他已經可以憑藉著為中心人物了。

  魯國的儒化有兩個特別的采色:

  (一)儒化最好文飾,也最長於文飾。抱著若干真假的故事,若干真假的故器,務皮毛者必採用。所以好名高的世主,總采儒家,自魏文侯以至漢武帝。而真有世間閱歷的人,都不大看得起儒家,如漢之高宣。

  (二)比上項更有關係的,是儒家的道德觀念,純是一個宗法社會的理性發展。中國始終沒有脫離了宗法社會。世界上自有歷史以來,也只有一小部分的希臘及近代歐洲,脫離了宗法社會。雖羅馬也未脫離的。印度日耳曼民族中,所以能有一小部分脫離宗法社會的原故,想是由於這些民族的一個最特別的風俗是重女子(張騫的大發明)。因為女子在家庭中有力量,所以至少在平民階級中,成小家庭的狀態,而宗法因以廢弛。中國的社會,始終以家為單位。三晉的思想家每每只承認君權,但宗法社會在中國的中等階級以上,是難得消失的,這種自完其說的宗法倫理漸漸傳佈,也許即是魯國文化得上風的由來。

  本來宗法社會也但是一個有產階級的社會,在奴婢及無產業人從來談不到宗法。宗法的倫理必先嚴父,這實於入戰國以來專制政治之發達未嘗不合。那樣變法的秦伯,偏謚為孝公。秦始皇統一後,第一舉即是到嶧山下,聚諸儒而議禮,迨議論不成,然後一人游幸起來。後來至於焚書坑儒,恐俱非其本心。秦王是個最好功喜名的人,儒家之文飾,自甚合他的本味。試看嶧山刻石,特提「孝道顯明」,而會稽刻石,「匡飭異俗」之言曰:「有子而嫁,背死不貞,防隔內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誠,夫為寄豭,殺之無罪,男秉義程,妻為逃嫁,子不得母。」看他這樣以魯俗匡飭越俗的宗旨,秦國的宗法倫理,在上流社會上是不會墮的。故始皇必以清議而納母歸。孝之一字必在世家方有意義,所以當時孝字即等於deAcency,甚至如劉邦一類下等流氓,亦必被人稱為大孝,而漢朝皇帝無一不以孝為謚,暴發戶學世家,不得不如此耳。有這個社會情形,則魯儒宗之倫理傳佈,因得其憑藉。

  封建一個名詞之下,有甚多不同的含義。西周的封建,是開國殖民,所以封建是謂一種特殊的社會組織。西漢的封建是割裂郡縣,所以這時所謂封建但是一地理上之名詞而已。宗周或以滅國而封建,如殷唐等,或以拓新土而封建,如江漢,其能封建稍久的,在內則公室貴族平民間相影響成一種社會的組織。其中多含人民的組織。人民之於君上,以方域小而覺親,以接觸近而覺密。試看國風那時人民對於那時公室的興味何其密切。那時一諸侯之民,便是他的戰卒,但卻不即是他的俘虜。這種社會是養成的。後來兼併愈大,愈不使其下層人民多組織(因為如此最不便於虜使)。其人民對於其公室之興味,愈來愈小。其為政者必使其人民如一團散沙,然後可以為治。如秦始皇之遷天下豪傑於咸陽,即破除人民的組織最顯明的事。封建社會之滅,由於十二國七國之兼併,秦只是把六國滅了罷了。封建的社會制早已亡,不待秦。

  中國之由春秋時代的「家國」演進為戰國時代的「基於征服之義」之國,是使中國人可以有政治的大組織免於匈奴鮮卑之滅亡我們的;同時也是使中國的政治永不能細而好的。因為從戰國秦的局面,再一變,只能變到中央亞細亞大帝國之局面,想變到歐洲政治之局面是一經離開封建制以後不可能的。(從蒙古滅宋後,中國的國家,已經成了中央亞細亞大帝國之局面了。唐宋的政治雖腐敗,比起明清來,到底多點「民氣」。)

  在漢初年,假如南粵趙氏多傳一百年,吳泌傳國能到宣元時,或者粵吳重新得些封建社會的組織。但國既那末大,又是經過一番郡縣之後,這般想是甚不自然的。漢初封建只是劉家家略,劉邦們想如此可以使姓劉的長久,遂割郡縣以為國。這是於社會的組織上甚不相涉的。頂多能夠恢復到戰國的七雄,決不能恢復到成周春秋之封建。封建之為一種社會的組織,是在戰國廢的,不是在秦廢的。漢未嘗試著恢復這社會的組織,也正不能。

  我覺得秦國之有所改變,只是順當年七國的一般趨勢,不特不曾孤意的特為改變,而且比起六國來反為保守。六國在戰國時以經濟之發展,侈靡而失其初年軍國之精神(特別是三晉),秦國則立意保存,從孝公直到秦皇。

  漢初一意承秦之續,不見得有一點「調和二者」的痕跡。這層漢儒是很覺得的。太史公把漢看得和秦一般,直到王莽時,揚雄劇秦美新,亦只是劇漢美新耳。東漢的儒家,方才覺得漢不是秦。

  儒家雖由漢武定為國教,但儒家的政治理想,始終未完全實現。東漢晚年禮刑之辨,實是春秋理想與戰國理想之爭,魯國理想與三晉理想之爭。魯國以國小而文化久,在戰國時也未曾大脫春秋時封建氣。儒家的理想,總是以為國家不應只管政刑,還要有些社會政策,養生送死,乃至儀節。三晉思想總是以為這都非國家所能為,所應為,國家但執柄。其弊是儒家從不能有一種超予Fthics的客觀思想,而三晉思想家所立的抽像的機作,亦始終不可見,但成君王之督責獨裁而已。

  近代最代表純正儒家思想者,如顧亭林,其封建十論,何嘗與柳子厚所論者為一件事。柳子厚的問題是:封建(即裂土,非成俗)於帝室之保全,國內之秩序為便呢,或是但是郡縣?亭林的問題是:封建(即成俗,非裂土)能安民或者郡縣?亭林答案,以為「郡縣之弊其弊在上」,必層層設監,愈不勝其監。刺史本是行官,旋即代太守,巡按本是行官,旋即代布政,愈防愈腐,以人民之中未有督責也。

  中國離封建之局(社會的意義),遂不得更有歐洲政治的局面,此義我深信深持,惜此信中不能更詳寫下。

  商鞅趙武靈王李斯實在不是一輩人。商鞅不是一個理想家,也不是一個專看到將來的人。他所行的法,大略可以分做四格:(一)見到晉國霸業時之軍國辦法,以此風訓練秦國;(二)使警察成人民生活的習慣;(三)抑止財富的勢力侵到軍國。此亦是鑒予晉之頹唐。(四)使法令絕對的實行。商君到底是個三晉人。自孝公以來秦所以盛,我試為此公式:「以戎秦之粗質,取三晉之嚴文。」商鞅這種變法,是與後來儒家的變成法家,如王莽,王安石等,絕然不同的。

  趙武靈王不曾變法,只是想使人民戎俗而好戰,以便開拓胡地中山,並以並秦。他是一個甚浪漫的人,但不見得有制度思想。

  李斯的把戲中,真正太多荀卿的思想。荀卿所最痛言的「一天下建國家之權稱」,李斯實現之。他的事作與商君的事作甚不類。商君是成俗,李斯是定權衡。

  這些人不見得在當時即為「眾矢之的」。我們現在讀戰國的歷史,只能靠一部《史記》。《戰國策》已佚,今存當是後人輯本(吳汝綸此說甚是),而這部《史記》恰恰是一部儒家思想的人做的。商君的人格,想也是很有力量而超越平凡的。看他答公孫痤之言,何其有見識而有擔當。且後來一靠孝公,不為私謀,秦國終有些為他訴冤的人。即令有人攻擊他,也必是攻擊他的私人,不聞以他之法為眾矢之的。至於李斯,後人比忠者每稱之。《史記》上有一個破綻,「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察其本,乃與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周召列矣。」可見子長時人尚皆稱許李斯,非子長一人在《史記》上作翻案文章耳。子長最痛恨公孫弘,最看不起衛霍一流暴發戶,最不謂然的是好大喜功,故結果成了一部於漢武帝過不去的謗書。他這「一家之言」,我們要留神的。陳涉造反,尚用扶蘇的名義,可見當時蒙將軍之死,必是世人歌泣的一件事。蒙氏有大功,而被大刑,不合太史公的脾胃,把他一筆抹殺,這豈能代表當年的輿論哉。如果《史記》有好處,必是他的「先黃老而後六經,退處士而進奸雄,羨貨利而羞賤貧。」但頭一句尚是他的老子的好處,他的儒家思想之重,使這書但成「一家之言」。假若現在尚有當年民間的著述,必另是一番議論。我們現在切不可從這不充足的材料中抽結論。

  到了後世甚遠,儒家思想,儒家記載,專利了。當年民間真正的輿論,就不見了。

  宋前曹操在民間的名譽不壞,從宋起,儒家思想普及民間,而曹公變為「眾矢之的」。當年何曾是如此的。

  以上一氣寫下,一時想到者,意實未盡也。

  弟斯年十五、十一、廿八。

  ***

  頡剛兄:

  兄第六信提出一事,弟於上次信敘了我的意思很多。我現在補說下列幾句:

  中國社會的變遷,在春秋戰國之交,而不在秦。七國制,秦制,漢制,都差不多。其得失存亡,在政而不在制。

  商鞅一般人不見得在當時受惡名,我又舉下列兩事:(一)李斯上書,舉商君以為客之益秦之例;(二)公孫衍張儀,孟子的學生大稱之,大約是當時時論,而遭了孟子大頓罵。孟子是儒家,不見得能代表當時時論。

  有一人頗有一部份像商君者,即吳起,在其能製法明令以強國。而吳起所得罪的人,也正是商君所得罪的,即是當時的貴族。大約戰國初年的趨勢,是以削貴族的法子強國。

  弟 斯年 十五、十二、七。

  ——選自國立中山大學《語言歷史學研究所週刊》第一集第六期(1927年廣州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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