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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丁文江的《歷史人物與地理的關係》


  (與顧頡剛書中的一節)

  這篇文章我非常的愛讀,當時即連著看了好幾遍。我信這篇文章實在很有刺激性,就是說,很刺激我們從這些在歐洲雖已是經常,而在中國卻尚未嘗有人去切實的弄過的新觀點,新方術,去研究中國歷史。又很提醒我們這些地方。但這篇文章的功績,在此時卻只是限於這個胎形,看來像是有後文,我們卻不能承認其中證求的事實為成立。而且這種方法也不是可以全不待討論的。丁先生的文章我只看見過《中國與哲嗣學》的下半篇,和這篇,和「科玄之戰」的文章。從科玄之戰的文章看來(特別是後一篇),可以知道作者思想的堅實分析力,在中國現在實在希有,決非對手方面的人物所能當,而他這一些文章,都給我一個顯然的印觀,就是,丁君在求學問的線路上,很受了SirFrancisCalton,Prof.KarlPearson一派的影響,而去試著用統計方法於各種事物上,包括著人文科學。這實在是件好事。我們且於丁先生的施用上,仔仔細細看一下子。

  (點一)拿現在的省為單位去分割一部「二十四朝之史」(從曾毅先生的名詞)中的人物,不能說沒有毛病。把現在省拿來作單位,去分割元明清三朝的人物是大略可以的;拿省作單位去分割前此而上的人,反而把當時人物在當時地理上的分配之真正Perspec—tive零亂啦。略舉一兩個例,漢時三輔三河七郡合來成一個司隸校尉部區,三輔是京畿,而三河每可說是京畿文物之別府,文物最高的地方。這實在是一個單位。而若拿現在省劃分,使得三輔與當年的邊塞為一單位,三河大部分與汝漢為一單位,小部分與雁門代郡為一單位,便把當時人物照當時地理(就是說郡國)分配的樣子失啦。丁先生的表是個英語文法在漢語中分配的表,而從此推論到「即如前漢的都城在陝西,而陝西所出的人物,還抵不上江蘇,更不必說山東河南了。」彷彿像是幾百或千年後北京劃得與東蒙車臣汗沙漠同區,統名薊蘇北部,有歷史家曰:「薊北是千年建都之地,而所出人物,反不及今一中部,更不必說大部了。」這話可以行嗎?假如我們不拿現在的省為單位,而拿當年的郡國為單位,恐怕這話就不這樣了。東漢於郡上有了州,說起來容易些。東漢的陝西所以人物少者,因為當時的陝西(司隸校尉)的大部分精華在省外,而省內有些與當時的陝西毫無相干的地方。(朔方迤南,當時邊塞,不屬畿輔。)江蘇的人物所以多者,也正以當時的江北老把江南的分數帶著提高。不然,吳郡自身在西漢恐怕也不過和東漢樣的。況且今之省域,不即合於當時的國界。所以這表中直隸甘肅之在北宋(燕雲十六州已屬契丹,甘肅已屬夏),河南安徽江蘇之在南宋(交界區)……等,都是困難的物事。又如把南宋的中國和現在列省中的中國為一般的排對比,自然事實上出入很多。

  但既不用一貫的百分單位,比起來,又怎麼辦?我回答說,我根本上不贊成這個表。如果制一個表,必須比這個詳細的多。不在當年「中國」的境內的即不應一般待遇去百分,而當年國界省界也要註明。或者把省分為數部(如今道區),比起來可以不太妨礙;當時區劃也不妨礙一統一體的比較。余詳下文。

  (點二)丁君從他所造的表中推比了許多事實和現象,但這些事實和現象和這個表中的數目字,嚴格說起,多毫無有直接的關係,這些推比也但是些預期Anticipations而已。換句話說,這些推比的事件多是我們時常所想及,如建都的關係,都城外更有文化中心一種事實,地方與「龍興」的關係,物質與文物,殖民同避亂的影響……等等,都是我們讀起歷史來便引想到的題目。但我們對於這些題目,有意思而有的意思無界略,總而言之,都是些多多少少模糊著待考的意思。現在丁先生這表中的數目字,也並不能給我們這些待考的意思一判然的決定。這些意思與這些間的關係,只是聯想,不相決定的「因數」。這類,看起來像很科學的,而實在是「預期」之件,頗有危險。

  (點三)第一表所以不見得能得好成就者,因為包羅太寬大,立意上太普遍,而強從一個無從分析的表中去分析事實。至於第二表,卻是一件極好的作品,這一表之所以成功,正因為題目是有限而一定,不如上一表一樣。這個表中的意思,也或者可以有斟酌的地方。鼎甲數雖然不受省分的制限,但恐怕也不能說是完全自由競爭的結果,尤其不見得鼎甲是能代表文化。我很疑心有下列二種分數在其中有貢獻。(一)考試官與投考者鄉族的關係。如考官中多是昔年的鼎甲,恐即有偏於其同鄉的趨勢。(典試不密書。)(二)考殿試竟成了一種專門的技術,如某一地方最便宜於殿試所需要的各種質素,則這一地方所出之科甲為多,然我們卻不能竟拿他出科甲的數目為文化最高的數目。此兩點均可於我們貴縣在清朝多出狀元一件事實中證明。但如果明朝不如清朝在考試上之腐敗,則此層即不成問題了。不過我們看來,明朝晚年士林中,那種講師生門第交遊等等一切的淨惡習慣,恐怕好不到那裡去。言歸正傳,這一個表卻是把他所要證明的東西之一件證明了,就是下一個消極證,官定的各省科舉額,不足代表各省的程度,不過分數上尚有斟酌呵!

  (點四)丁先生謂在兩漢的時代,中國文化分佈的不平均,後漸平均,到了明朝至平均,這恐怕也是因為拿著現在的單位去比量才有這個現象。浙江之在西漢,猶之乎今之吉林,恐尚不及,福建等省,則等於黑龍江阿山道之間。所以在後漢,廣東貴州雲南奉天「都是零」。與其說是文化不平均,毋寧謂為這些地方之為中國,意義上尚不盡完全。如果我們做一個中華民國時代的表,勢必至於外蒙西藏(康省除外)青清下面加零,吉黑三特別區,新疆阿山貴州下面加一個很小的分數,其相貌或與漢朝差不多。至於在各種意義上,完全為中國之地方,如關洛汝漢淮泗及沿著黃河的郡國,細比起來,其平均或不平均,恐與今之各省之平均相等。是則丁君所謂古不平均今平均,又一幻境也。總而言之,這事實與其謂為當年文化之不平均,毋寧謂是現在的中國大得多了。

  把上列幾點約起來,我對於這篇文章的一個一般的印象,是覺著把統計方法應用在歷史一類的研究上尤其要仔細。普通說起,凡是分佈上凌遲出入的事實,都可應用統計方法,而這樣分佈上凌遲出入的事實,幾乎是可研究的事實之大部分。但統計方法的收效,也以他所施用的材料之性質為斷。統計方法最收效的地方,是天文。豈特如此,我們竟可說天文是統計學的產生地。因為統計方法之理論,幾乎都是從天文學中造端,而近代統計學方法之立基柱者Quetelet自身是比利時的欽天監,這正因為天文學上的數目,我們用來做統計學的比較的,總是單元(Homogenous),而所用數目,多半是由我們所限定的標準造出的。就是說,我們對於這些數目有管轄之可能。幾乎到了生物學的事實上,就不這樣便宜,雖然這些數目還是由我們定的標準所出產,然而事實的性質已遠不如天文事實之單元,實在是些復元的(Heterogeneous)。至於歷史現象,我們不能使他再回來,去量一下子,又是極復元的物事,故如不從小地方細細推求比論,而以一個樣子定好如當代歐美都市統計表一般的形狀,加上,恐怕有點疏誤。歷史本是一個破罐子,缺邊掉底,折把殘嘴,果真由我們一整齊了,便有我們主觀的分數加進了。我不贊成這個以現在省為二千年歷史的總單位,去百分國土大小很不相等的各時的人,正是因為這表太整齊,這表裡面的事實卻是太不整齊。

  研究歷史要時時存著統計的觀念,因為歷史事實都是聚象事實(mass-facts)。然而直接用起統計方法來,可須小心著,因為歷史上所存的數目多是不大適用的。

  假如丁君把這一個大表變散為小點去研究,恐怕收效比現在多得多。現在略舉幾個提議——

  (一)以當年的州郡為單位,去求方里數目,戶口數目,財賦數目三件之互相比例。假如能畫成地圖,以比例率之輕重為顏色上之淺深,或者其分配上更可提醒些事。(二)把世族(姑假定有二人同出一家同有傳者即為世族,更於其中以年代分類)按州郡列一個表,再把非世族之人物照州郡之分配者和他一比,恐怕使我們顯然見得文化低的地方多非世族,文化高的地方多世族。(母系有可考者即列,如楊惲為司馬子長外孫之類。)(三)把歷代的世族比較一下,比較他們在人物中的百分數目,在各類職業文官武將文學等的分配比較,或者更有些事實可得到。此時沒有根據,但人們免不了泛著去想由東漢至唐,世家之漸重,實在是當時社會組織上很大的一個象徵。宋後世族衰,是一個社會組織上很大的變化,這三件正是偶然想起,其實中國歷史上可用數目表圖研究的題目很多。Richter拿字數統計去定Plato語之先後,何況歷史上的實事呢。但總以從有界畫的題目做去,似乎才妥當。

  我可以把上文總結起來,說:丁君這一種方法,將來仔細設施起來,定收很好的效果,不過他這文(特別是第一表)卻但是一個大輅的椎輪,我們不取這篇文章所得的結果,因為他們不是結果;但取這篇文章的提議,因為他有將來。

  至於他論唐朝與外族的一段,完全和我的意思一樣。漢唐決不能合作一個直線去論,我曾於《中國歷史分期的研究》詳細說過。這篇文章大約是民國七年春天登在北京大學日刊上的,錯字連篇。原稿我彷彿交給你了。是麼?我在這篇文章用所謂「元經」的話。謂陳亡是「晉宋齊梁陳亡,中國亡」。永嘉南渡前為「第一中國」。南渡後失其故地,而尚有第一中國之半,猶一線也。隋唐兩代實是以五胡拓拔為原始,合著有踏踐的剩餘再造的。所以唐朝文物習慣從南朝,而生活的精神反截然和南朝兩樣。這個第二中國,固然在文化上仍是因襲第一中國,然一要部分亦以苻秦拓拔為根據。(苻秦拓拔都有中國以外的領土,又恰恰這個時候是西域文化最高的時候,故即無人種變化,亦甚能使文化歷史入一新期。)大野三百年一統後(這個一統之為一統,也和我們五族共和之為共和一樣),大亂上一回,生出了一個文化最細密的宋朝。在許多地方上,宋朝是中國文化最高點。這第二中國與第一中國之為一線,不是甚深的現象。其內容上所謂南北朝之紛亂,決不等於三國唐季,而實是一個民族再造的局面,恐怕這個時期是歷史上最大的關節了。漢朝盛時只是中國的,唐朝盛時頗有點世界的意味。這固然也由於漢朝接觸的外國除西域很小的一部分外都蠻夷,而唐朝所接觸恰在西域和阿拉伯文化最盛期,但要不是自身民族上起了變化,就是說等於社會組織和生活的趨向上起了變化,這外來的影響究竟不容易濟事。梁陳的「塚中枯骨」局面是不能使民族的生命繼續下的。或者殷周之際,中國的大啟文化,也有點種族關係正未可知。要之中國歷史與中國人種之關係是很可研究的。

  〔按:此書寫於1924年1月2月間,丁氏原文載在《努力週刊》。頡剛記。〕

  ——選自國立中山大學《語言歷史學研究所週刊》第一集第十期(1927年廣州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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