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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振環:孫悅,我要求你寬恕。

  我要寫一封告狀信,告我們的總編輯。因為王胖子的正當權利受到總編輯的侵犯。

  「文化大革命」前,我們採訪部的幾位記者共同編寫了一本書:《革命新聞事業發展史》。前年開始修改再版。原作者中有一個王胖子。雖然他不是主要撰寫人,可是翻資料、跑腿,出了不少力。現在書就要付印了,卻在作者的署名上發生了問題。總編輯要把王胖子的名字抹去,因為他是「造反派」。同時,總編輯要添上自己的名字,叫「顧問」。我認為這是錯誤的。王胖子雖有錯誤,已經「解脫」,還是公民,憑什麼剝奪人家的出版自由?而且,所謂「顧問」,也純粹是沽名釣譽。事實上,他既不「顧」,也不「問」,不過替我們打了幾個電話,找了幾個「關係」去進一步收集史料。要是這樣也要署名,報社食堂的炊事員比他更有資格。可惜,這麼分明的是非,在我們編書小組裡竟然被顛倒。開會討論了半天,要麼一言不發,發言的都是把總編輯誇讚一番,似乎幾十萬字都是「顧問」寫出來的。自然,與此同時,要罵一陣王胖子:他還有臉承認是這本書的作者?在前幾年,他不斷罵這本書是毒草呢!這倒是事實。不過,據我所知,如果罵過這本書的人名字都不配印在書上的話,那麼,所有作者的名字都不配,包括我!「顧問」更不配!誰不知道他曾經當眾宣佈:對於這株「大毒草」他從未染指?「文化大革命」開始的時候,他還是運動的領導人。首先發起對這本書進行批判的,就是他!

  可是誰願意得罪總編輯呢?我也不想管。

  王胖子找到我,因為我是編書小組組長,又和總編輯關係不錯。蘭香也替他求情,並特別提醒我:王胖子對我們是有「恩」的。而且,他剛剛積極替蘭香買了一件呢上衣,錢也墊了,我們什麼時候有錢什麼時候還。長期無息貸款!

  往日的「恩情」,今日的「友誼」,我都不放在心上。不過,我倒想改一改自己遇著矛盾繞道走的毛病。孫悅曾一再指出我有這個毛病。我找到總編輯,只把意見談了一半:王胖子的名字應保留。我想,倘使這個目的達到了,總編輯掛個「顧問」的名也可以妥協。反正他要的只是名,不分稿費。誰知道就這一點他也不能答應。總編輯說:「把王胖子解脫了,這就是落實了無產階級的政策,還讓他著書立說,發展名利思想?不行!無產階級政策不是寬大無邊的。這件事,王胖子不通也得通。想想他前幾年是怎麼整人家的嘛!」總編輯還好心地告誡我:「你過去與王胖子關係密切,我們都知道。我們替你在群眾中做了許多解釋工作。提你當採訪部主任的事,也因為這個關係不能立即宣佈。你自己注意一點唆!我們要重用你,你應該與我們互相配合呀!」

  我被惹火了。難道我趙振環的骨頭是水做的?裝在什麼盛器裡就變成什麼形狀?我能為了自己受重用而昧良心嗎?我再也不願意作一個隨波逐流的人了。

  於是,我給省委宣傳部寫了一封「群眾來信」。宣傳部長很快就批到報社:「如果情況屬實,趙振環同志的意見是對的,應該受到重視。」

  今天,總編輯把我叫了去,對我傳達了部長的批示,畢恭畢敬的。然而,他突然把臉一變:「可是你反映的情況並不真實。把王胖子除名,明明是你們小組自己的意見,我們領導並沒有表態。你怎麼把責任往上面推呢?好吧,這件事我們研究一下。我們會按照黨的政策處理的。」

  眼睛一眨,母雞變鴨。他的問題變成了我的問題。原告和被告對調了位置。賊喊捉賊,我倒反成了個要抱頭鼠竄的角色。我知道和他辯論沒有用,所以決定再給省委宣傳部寫一封信,把問題說清楚。以前,我辦事不認真,很難有始有終。這一次一定要有始有終,爭他個是非分明。

  我攤開報告紙,草擬信的提綱。要認真。條理要清楚。態度要鮮明。意見要尖銳。王胖子笑嘻嘻地走來了,手裡拿著一卷稿紙。

  「老趙!這是我寫的一篇通迅,總編輯親自看了,要發。他還托我給你帶來個便箋。」

  這又是一個奇跡!我看看面前這位創造奇跡的人,笑嘻嘻的。這笑,是特製的。價廉物美,經久耐用。熔奸、媚、蠢於一爐。小本錢賺大利息。一本萬利。我不會這樣笑。裝也裝不像。

  我伸開便箋,總編輯龍飛鳳舞的字一個個跳進我的眼簾:「老趙:我向群眾瞭解一下,又找老王同志本人談了談。我認為老王對自己錯誤的態度是正確的。不應把他的名字從《革命新聞事業發展史》的作者中除去。請你們編書小組重新研究,堅持執行黨的政策,並把研究結果告我。」

  戲台上的「紗帽功」,我一直歎為觀止。一張頭皮頂著一頂烏紗,烏紗翅會變出各種各樣的花樣來。烏紗跳舞,全靠一張頭皮。要學會用頭皮使勁,大概很難吧?不過,要是頭皮不用勁,烏紗就顯不出它的威風,甚至還會脫落。頭皮練硬了,裡面的腦子會不會萎縮?

  當人民的幹部也要頂著烏紗跳舞嗎?也只用頭皮不用心嗎?

  總編輯的便箋天衣無縫。我看見烏紗翅跳舞。輕輕地、慢慢地旋轉,表示紗帽裡面的腦袋輕鬆愉快,充滿勝利的喜悅。

  我把便箋扔在王胖子身上:「這件事我不管!你請總編輯直接去抓吧!我可以退出編輯小組。」

  王胖子又把紙條塞進我手裡:「算了,老趙!在人屋簷下,怎能不低頭?你我心裡有數。我不會說是你老趙要把我名字摳掉的。你夠朋友,我感激不盡。」

  我冷笑一聲:「你呢?也夠朋友嗎?剛才在總編輯的屋簷下還站得直嗎?」我可以想像,他彎腰曲膝的樣子。

  他仍然嘻皮笑臉:「不會行三拜九叩禮,你放心!當然嘍,也不敢像你那樣擺架子。」

  我擺架子?我除了一身骨頭,還有什麼架子可以擺?

  「老趙!我們的目的就是不讓自己的名字被除掉,自尊心上吃點小虧有什麼了不起?哪個當權派不吃馬屁?你何必頂真?」

  倒是我頂真了!我恨不得扇他兩巴掌,叫他從今以後別再這樣笑!我受不了。我把他趕了出去。

  我真恨自己多管閒事,自作自受。王胖子此人,我又不是不瞭解,為什麼去為他打抱不平?看吧,反而被他出賣了!這真是:「太行之路能摧車,若比人心是坦途;巫峽之水能覆舟,若比人心是安流。」難怪孫悅一再怪我幼稚、淺薄。

  好吧,王胖子!我與你本來也算不上什麼朋友,以後我再也不多管你的閒事了。

  兩間屋子叫我佈滿了煙霧,蘭香帶環環一進屋就叫:「煙死人了!窗子也不開!」她去開窗,我不讓:「我喜歡這樣。」她走過去看看煙灰缸,馬上說:「王胖子來過了,談了些什麼?這麼不高興?」

  她對王胖子多熟悉,連王胖子留下的煙蒂都分得清楚。她與王胖子是什麼關係?我不理她。

  「喲!王胖子寫的文章,總編輯還批准了。王胖子時來運轉了!」

  瞧她的高興勁兒!好像她是王胖子的老婆,不是趙振環的老婆。和我接觸以前,人家叫她「造反司令部的總情婦」。當時我不信。現在我懷疑,王胖子為什麼那麼急切地為我們撮合?

  「環環!王伯伯送給你的玩具帶回來了嗎?」她問。

  環環!環環長得像我嗎?我和她接觸不久她就有孕了。她頭一天對我說,王胖子第二天就擠眉弄眼地向我討紅蛋吃。哼,誰知道是不是編好的圈套呢?我好混啊!

  可是環環長得像我。人家都這麼說。輪廓和眉眼都像。但是,這能說明什麼?

  「你這寫的是什麼?我給你收起來了。該吃飯了。」

  寫的什麼?給你的王胖子鳴不平的告狀信!我自己找的差事。要告狀,應該告他王胖子一狀。

  他對我們有「恩」,哼!

  他找我談話,說我與蘭香的關係洩露了,如不妥善處理,就會如何如何。我只得提出離婚,孫悅死也不肯。

  他替我找了他在法院工作的「造反派戰友」,弄到了兩張離婚證書,蓋上造反隊的大印,就算辦了手續。我欺騙了孫悅,我對不起孩子。

  這個環環肯定是我的。要不不會對我這麼親。「環環,過來!讓爸爸抱抱你。」在C城,在孫悅身邊,我還有一個環環。那個環環現在怎樣了呢?

  「哼哼!真好哇!照片隨身帶,貼心貼肉。」蘭香突然冷笑著向我摔過來一樣東西。一個小小的塑料夾子。裡面裝著一張照片,我的原來三口人的照片。

  「你抄我的抽屜!」我發怒了。

  「我找一樣東西!天天把抽屜鎖著,說是裝的稿件。原來是這個!」蘭香又是哭又是鬧。孫悅就不會這樣。

  接到我要求離婚的信,孫悅到這裡來了。我讓她一個人關在一間屋子裡,不給她面見。我怕見她,怕聽她說話。她不吵也不鬧,更不去找我的朋友到處亂說。她天天趴在桌上寫,把勸我的話寫在一個本子裡,再把本子放在我的抽屜裡。「這是一本特殊的日記,振環!看看吧,看在我們是青梅竹馬的朋友的份上,看在我們環環的份上。」「流水落花本無意,青梅竹馬總關情。」「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振環!答應我,即使與我離了婚,也不要與這個馮蘭香結婚。你們不會幸福的。答應我,答應我吧!」

  我一口咬定與馮蘭香沒有關係,只是因為與她思想不一致,性格不合才要離婚的。她開始真的相信了,一個勁兒地在日記本上對我檢討。可是有一天,她發現了蘭香與我在一起的照片,還有蘭香的一根辮子,蘭香的叫人肉麻的約會信。她要是把這些公佈出來,我的臉就全丟盡了。我猜想她一定會這麼幹的。誰料到,她把這一切當著我的面銷毀了呢!我把這對蘭香講了,蘭香說這是為了買我的心。

  就在這時候,她的學校工、軍宣隊派人來把她押了回去,講了她的搞復辟回潮的罪行被揭發了……

  啊!我又抓住了這一次機會。王胖子就在這個關口幫助了我。孫悅,孫悅!我對不起你呀!

  環環伸手向我要塑料夾子,我不給,她也哭了。不能讓孩子看見父母為這類事爭吵,不能再害一個孩子了。我強忍住怒氣,不再說話。

  可是蘭香根本不顧這些。她從我手裡奪去孩子:「環環,走!叫他去找孫悅去!」環環天真地問:「孫悅是誰呀?」蘭香一撇嘴回答:「你爸爸的心上人!」

  我氣得渾身發抖,咬著牙對她說:「你要是真要我去,我就去!只要你不後悔。我是永遠不會後悔的。哪怕她把我趕出來,我也心甘情願。」

  這一著真有效。蘭香馬上擦乾眼淚,把環環推到我面前,自己坐到一邊飲泣去了。我真無聊,無恥!這樣欺負一個不懂道理的女人。我繼承了我們祖先的這一傳統——什麼壞事都朝壞女人身上推。蘭香還算不上壞女人。起碼我沒有證據證明她是壞女人。我不滿意她,因為我常常把她和孫悅比。這個倒霉的女人!誰叫你當初纏上了我?

  「好了,別哭了。快點弄飯吃,吃了讓環環早點睡覺!」我溫和地對她說。

  蘭香乖乖地去張羅了。還給我備了酒。這樣的女人,放在別人家裡,是可以稱王稱霸的。配錯了。也是站錯隊,跟錯線了,哈哈!

  幾杯熱酒下肚,她又是我的老婆,我又是她的丈夫。以往都是這樣。她抓住了我的弱點。然而,酒能使我忘記孫悅和憾憾嗎?她在作夢,可憐的夢!

  這樣的生活我實在過夠了。我多麼想向孫悅訴訴自己的苦惱,求得她的寬恕。我多麼想像以往一樣,和她肩並肩地走在河邊、路上,談理想、談文藝、談新聞、談愛、談恨!我多麼想讀她的信,內容豐富、文字優美、感情真切的信。咫尺天涯一江水,嘔心瀝血兩地書。所有的信都燒了。我原想一燒了事,徹底忘懷……現在,我必須作一個精神上的閹人,在單位,只說「官話」,在家裡,只講吃喝。

  孫悅不會原諒我,也不應該原諒我。我做得太卑劣了。

  不,我今天不想睡。我坐一會兒。多坐一會兒。想想這些也好,想想也是安慰。

  為王胖子寫的那份告狀信剛剛開了頭。現在當然撕掉它。何必狗咬耗子?這次報社印的信箋真好,薄、滑、韌,又是隱格。以往我給孫悅寫信就用這種信箋,她說讀這樣的信像在欣賞書法藝術。我父親教我寫得一筆好字。

  我拿過一張空白信紙,寫了幾個字:「孫悅:我要求你寬恕……」

  我的筆被奪去。蘭香神不知、鬼不覺地站在我背後,腮上的肉抖動著,想發作又不敢發作。我可憐她。

  「你打算把這個家怎麼辦?我承認我有對不起你的地方。可是結婚以後,我再也沒有對不起你的地方了,我一心一意和你過日子。你還要我怎麼樣呢?」

  發自內心的懺悔和悲哀會使一個庸俗的人閃出幾分靈光。蘭香現在的臉真像達·芬奇畫的聖母像,世俗的美麗和神明的聖潔結合起來了。可以說是楚楚動人。我還從來沒有這樣被她打動過。當然,以往也打動過我,但被打動的只是本能。今天,她卻打動了我的神智。我想,如果換一個條件,蘭香也可能成為一個美麗、高尚、有教養的女人,像孫悅那樣。自然了,一個與孫悅一模一樣的女人是不會勾引我離開孫悅的。鬼使神差,這一切!

  我拉住她的手,讓她在我身邊坐下。我應該和她談談。欺騙。鬼混,對我和她都沒有好處。

  我對她說:「蘭香,我從來沒有真心愛過你。」她撇撇嘴,不信。她分辨不出什麼是逢場作戲,什麼是傾心相愛。這能怪她?她只讀到初中一年級就退學了。她受的是獨特的社會教育。

  「我不會和你離婚,更不會背著你和另外的女人建立什麼不正當的聯繫。這種事一輩子作一次就夠後悔的了。」她的臉紅了,知道我是指與她的關係。她還不十分蠢。

  「既然命運把我們湊合在一起,我們就湊合下去。反正我從來也沒有把心給你,現在你就更不要這樣要求我。」

  她的目光茫然、不安、驚恐、氣憤……

  奇怪,我對此感到一絲快慰,好像為孫悅吐了一口惡氣。接到離婚證書的時候,孫悅的目光是怎樣的呢?「斷翅方識滄桑道,舔血撫痕痛何如?」一個受了傷的人,一顆受了傷的心。自己舔自己的傷痕,自己吸吮自己的血跡。那眼神該是何等的憂傷和悲憤啊!

  快慰的感覺擴大了,變成了報復的樂趣。向誰報復?向馮蘭香,也向趙振環!孫悅,我們自己懲罰自己。你應該感到安慰了。

  「我們來個約法三章吧!」我的語氣冷峻得怕人。

  「什麼?」她沒聽懂。

  「我是說,我們訂幾條共同遵守的條件,以便把這個家維持下去。」我作了通俗化的解說。

  「什麼條件?」她緊張地問。

  「第一,不許把我們的矛盾對外人說。對外面,我們永遠是美滿幸福的小家庭。」我說。

  「我不是傻瓜,讓人家看著笑話。」她答應得很爽快。

  「第二,在環環面前,誰也不提孫悅。不讓孩子知道以前的事。」我說。

  「我願意提孫悅?但願世上從來沒有孫悅!」她居然露出了一點笑容。

  「好,現在談第三條:互相忠實,而又互不干涉。」

  「這是什麼意思?」她真的不懂。

  「在行為上,我們要互相忠實。至於各人心裡想什麼,誰也不管誰。」我解釋。

  「你一天到晚想孫悅,我不能管,對嗎?」她尖聲地說,「我不許你給孫悅寫信!」

  我不回答。我遲早要給孫悅寫信,求她寬恕。還有那個環環,她真正是愛情的結晶。

  蘭香突然捂著臉哭了。我把她從凳上拉起來:「該睡了。」她靠在我肩上,怪可憐的。

  孫悅,我要求你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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