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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文藝作品必須堅持典型性和真實性 作者:劉劍星
——與詠華同志商榷


  詠華同志在《文藝作品必須堅持典型性和真實性》一文中,對《我應該怎麼辦?》的典型性和真實性表示否定,我們覺得,這種看法是片面的。

  首先,詠華同志對小說的情節構思提出了指責。他列舉出三十年代夏衍同志的話劇《上海屋簷下》,和去年夏天北京街頭出現的一張大字報,指出小說的故事情節和它們有相似之處,並由此而對整篇作品的社會意義產生了懷疑,說是「未免失去了典型意義和真實性」。

  我們知道,文藝作品貴在創新。這是文藝發展的需要。但是,文藝發展的必然規律決定了文藝的歷史繼承性。我們繼承文藝的歷史財富,必然要學習和借鑒老一輩作家的創作經驗,有時候,還不可避免地在文藝作品中出現某種故事情節、藝術手法的重複。馬克思說過,歷史不外是各個世代的依次交替,文學的情況也是如此,不外是重複前人的勞動,加以革新、創造。文藝作品的這種重複現象,在中外文學史上都是不乏其例的。如屠格涅夫的《浮士德》在人物設計和情節安排上,就和赫爾岑的《誰之罪》相似;魯迅的《狂人日記》則受到果戈裡的同一題材作品的影響。而曹禺就曾多次談到易卜生、莎士比亞戲劇創作經驗對他的影響。其實,早在夏衍同志的《上海屋簷下》之前,世界文壇上就已出現了幾個類似情節的文藝作品。這除了構思上的巧合外(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更主要的便是互相借鑒。可見,文學史上不同時期的藝術作品藝術手法、乃至人物情節出現重複、巧合的現象是屢見不鮮的,也是不可避免的。至於年輕的初學者,學習、借鑒前人的創作經驗,更是促進和提高創作能力,更好地掌握創作規律與技巧,開闖自己的創作道路的有益途徑。所以高爾基說:「新作家的幾乎每一本書都和在它之前問世的作品有內在的聯繫,並且在每一本新書裡都有舊的因素……如果沒有另外一個人,那麼,司湯達、巴爾扎克、福樓拜和莫泊桑就不可能是這樣一個人。」(《高爾基論藝術》)

  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在借鑒的基礎上從生活出發,創造出自己獨特的藝術特色,賦予新的生命和新的思想內容。在這方面,魯迅先生為我們作出了典範。

  《我應該怎麼辦?》的作者,正是在這種基礎上給這「老而又老」的情節賦予了新的生命。作者在創作時付出的艱苦勞動和藝術心血,是不可否認的。正因為如此,作品在廣大讀者中激起了極其強烈的反應,引起人們的共鳴,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作者也在創作道路上邁出了可喜的新一步。至於和大字報的情節相類似的問題,那是不值一談的。大字報所反映的某些內容不亦可以作為文藝的素材嗎?吸取這樣的素材,有什麼值得非議的呢?

  其次是關於小說的典型性問題。詠華同志認為,它所藉以建立的事實基礎,「只是一些偶然的、個別的現象」。因此,「造成子君最終不幸的也並不是親人蒙冤,而是這兩個大夫最後同時來到她的身邊。」

  我們認為,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已經超出了這篇小說的範圍,因此,從理論上分清這類是非,是很必要的。

  我們知道,文藝是反映現實的一種特殊方式。作為藝術基本規律的典型化的過程,就是將現實生活中的一般的、反覆出現的現象加以概括、集中、提煉、濃縮的過程,這就是恩格斯所說的「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的含義。不把一般再現在個別和特殊之中,就不可能有藝術的、具體的、感性的形象,這是為藝術創作的特殊性所決定了的。這樣,文藝作品所反映出來的生活,就總是比實際生活更集中、更概括,表現在情節安排上,總是比現實生活來得「偶然」一些,這就是俗語說的「無巧不成書」。在藝術作品中,一般化的人物故事,是沒有多大價值的。凡成功的作品,莫不通過主人公的命運和遭遇所構成的獨特的故事情節,通過典型的人物性格深刻地反映社會生活,達到理想的效果。《我應該怎麼辦?》的作者,正是把「四人幫」橫行時期人民的鬥爭生活以及苦難遭遇集中概括到薛子君、李麗文、劉亦民等人物事件中。

  而詠華同志卻認為作者是「挖空心思設計了許多純屬偶然的情節」,而且還提出一連串的「試想」:如果子君與麗文不是分居兩地、鞭長莫及;如果子君家裡不是只有老處女的姑媽;如果被拖到鐵軌上的麗文沒有碰巧被工人發現;如果從江水中救出子君的不是老同學……等等,用來指責作品是建立在偶然的基礎上。

  我們說,要是按照詠華同志的這一套理論,那麼世界上就不存在文藝作品了。我們可以按照這種方法「試想」下去:賈寶玉要沒有那麼一個弱不禁風的林妹妹;劉玄德要沒有一個足智多謀的諸葛亮;宋江要不是殺死了閻婆惜;八卦爐中要不是走了孫大聖;林道靜跳海時要不是恰巧被余永澤救起……那是斷不會有《紅樓夢》,也不會有《三國演義》、《水滸傳》和《西遊記》;更不會有《青春之歌》的。如此類推,則一切文藝作品都是不能成立的。這未免流於荒謬了吧?文藝作品要不是把這一切看似偶然的東西集中起來,又怎能成其為文藝作品呢?

  當然,文藝作品是生活真實的反映,不管它如何奇異、偶然,都必須建立在生活真實的基礎上,這也是現實主義創作的基本原則。在《我應該怎麼辦?》中,我們能說那些情節是脫離了生活真實的偶然呢?子君的第一個丈夫慘遭「四人幫」一夥的迫害,被拖到鐵軌上,企圖製造「臥軌自殺」的假象,被夜班工人救起;而子君在無家可歸,悲憤交加之下跳進江中,恰巧被中學時代的老同學、工人劉亦民救起,這些都是完全合乎生活常理的事,怎麼能說這些情節是脫離生活真實的偶然呢?

  我們認為,《我應該怎麼辦?》中的偶然,正是充滿生活氣息、遵循生活真實的描寫,它深刻揭示了這一時期的社會本質和造成這一悲劇的歷史根源。作品正是以這種:「個別」和「偶然」,表現了一般,以這種特殊反映出「四人幫」時期普通存在的杜會現象,因此,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四人幫」給千千萬萬人造成了悲劇,給我們的民族和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這是無可否認的歷史事實。因此,作品所反映的生活,絕不是「個別的現象、偶然的現象」,作品所表現的並不僅僅是子君個人的悲歡離合,而是千千萬萬悲劇的縮影,是千家萬戶血淚的凝聚。

  另外,對於作品提出的「我應該怎麼辦?」的問題,詠華同志指責說,「即使是最有經驗的思想家,最高明的法律博士,也無法回答子君應該怎麼辦。」並且還幸災樂禍他說,「她問天算是問對了」。

  應該如何理解文藝作品提出來的問題呢?這恐怕還得從文藝的特殊性談起。我們知道,文藝作品畢竟是有別於現實生活的東西,更不能代替法院、政府機關。它的社會效能,受它的性質、特點的限制。許多文藝作品,都是提出了積極的、進步的、有一定社會意義的問題,提起人們的注意,引起人們的深思、探索,從而激起人們去進一步認識社會、解決社會問題,(而不一定直接去回答或解決這些問題)達到推動社會前進的目的。文藝作品提出的問題要不要解決,完全要看作品的客觀實際。根據作品所展現的具體情節,如果事物矛盾的發展達到了解決的程度,那麼就可以去解決。如果作品中事物矛盾發展的本身還未達到解決的程度,或者這問題是作品本身所不可能解決的,那就沒有必要硬去給予解決而主觀唯心地加上一條「光明尾巴」。

  另有一些文藝作品,則是按照事件矛盾發展的規律,實際上已經顯示出解決矛盾的前景,作者用不著直通通他說出來,讀者自己可以理解。還有的作品,它的實際的主要矛盾在作品中已經得到解決,末尾顯示出來的一些次要矛盾,只不過是為了加強藝術效果,增加懸念,使讀者加深對主要矛盾的認識而已,這一類作品不提出解決矛盾的辦法,實際上是一種藝術手法。所以恩格斯說:「……認為作家不必要把他所描寫的社會衝突的歷史的未來的解決辦法硬塞給讀者。」(《致敏·考茨基》)

  這就很明確,作家既可以提出問題、解決問題,也可以提出問題而不必解決問題。古今中外的許多文學作品中,這一類的例子是很多的。特別是打倒「四人幫」以來,我國文壇上出現的一大批優秀作品就有許多是這一類提出問題的「問題」小說。如劉心武同志的《班主任》為代表的同一類題材的作品,都是由於提出了尖銳迫切的現實問題,反映出因受「四人幫」戕害而造成的病疾和內傷,揭示出造成這一社會問題的歷史根源,因而產生了很大的社會效果,為揭批「四人幫」、肅清流毒發揮了應有的戰鬥作用,《我應該怎麼辦?》的真正的社會意義,和以上這些作品是相同的。問題是在於我們如何去理解作者提出的問題的實質,如何從作品反映的具體形象,而不是從表面去理解作者的意圖。

  對這一點,詠華同志不知是如何理解的。據我所知,許多同志在讀完小說後,都是激起對「四人幫」一夥無比的義憤,在同情子君遭遇的同時,更多的是思考、探索造成這一悲劇的社會、歷史根源。可以說,這才是作者通過具體藝術形象的反映提出來的真正的問題。至於子君應該怎麼辦,人們雖然也關心,也很想知道,但這不是主要的。因為廣大讀者知道,打倒「四人幫」後,造成這一悲劇的真正禍根已經剷除,子君和全國人民一樣走上了幸福的新生活,這是決定一切的。就是李麗文死而復生,重新見到子君,這從根本上來說,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雖然這樣一來,使他們陷入極度難堪的境地,但這是大幸中之小不幸,而且也是暫時的。人們完全相信,具有一定覺悟的李麗文,和心懷寬廣、無私無畏的劉亦民完全會正確地處理和對待這一罪惡歷史造成的不幸局面——他們彼此之間誰也沒有責任。真要刨根問底的話,我想,作者是不難將這結果告訴大家的。作者之所以「留一手」,是一種藝術上的手法,這樣,可以使作品更扣人心弦、發人深思,更富於感染力。這正是作品的成功之處。詠華同志如此關心子君應該怎麼辦,雖出於好心,但也未免「杞人憂天」了。

  詠華同志對《我應該怎麼辦?》的另一個指責,就是說作品缺乏真實性。他在文章說,從小說中,「不僅看不到中國共產黨的真正代表者,連敢於鬥爭、頑強不屈、誠懇熱情的中國人民的基本性格都沒有了」。因此而認為,作品是「對歷史的篡改、對事實的歪曲」。

  我們說,詠華同志未免「見木不見森林」了吧?我們看到的卻完全不是那麼回事。(當然,作品對一些人物的塑造尚有不足之處)作品的事實是,作者形象地塑造了李麗文、劉亦民等和「四人幫」一夥進行英勇鬥爭的人物形象。李麗文熱心於祖國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熱心於鑽研科學技術,是新一代知識分子的典型。他挺身而出,和林彪、「四人幫」一夥破壞革命、破壞生產、迫害老幹部的罪行進行堅決的鬥爭,甚至差點獻出自己的生命。劉亦民這個工人階級的代表,更是可敬可親。他老實、忠厚、見義勇為,品德高尚,在他的身上,體現了中國工人平凡而偉大的思想風格。他勇敢地從江水中救出薛子君,並用自己不多的工資周濟子君母子,表現了純樸的階級友愛感情。他奮不顧身,把個人生死置之度外,投入了捍衛周總理,反對「四人幫」的革命鬥爭的洪流中,因此而遭到了「四人幫」的迫害。李麗文、劉亦民是我國千千萬萬和林彪、「四人幫」鬥爭的人民中的一員,他們所進行的鬥爭,是我們這個時代偉大鬥爭的一個組成部分。正如大家所知道的,他們的這種鬥爭精神,都是中國共產黨長期培養、教育的結果。為什麼詠華同志連這點都看不到呢?怎能把這種鬥爭看作是對歷史的篡改、對事實的歪曲呢?

  至於薛子君的形象,我們說,這一類型的人物在現實生活中也是為數不少的,我們不可能要求作者筆下的所有人物都是鬥爭中的先進典型,事實上生活中也不可能儘是這種人物,要不,我們黨和「四人幫」的這場鬥爭就不會那麼尖銳、複雜和長期了,勝利的到來也就容易得多了。因此,薛子君又是另一種典型,同樣是符合生活和歷史真實的。

  在這裡特別要提出的,是詠華同志對劉亦民舍己救人這一情節的指責,更是沒有道理的。他在文章中說,他看不到這種見義勇為、捨己救人的行為有什麼思想基礎。甚至還設想,「要是落水的是一個老太婆,而不是美貌的子君,會不會有人去救?」

  說句不客氣的話、這實在是有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我們知道,在我們的國家裡,諸如捨己救人、見義勇為的英雄人物,是層出不窮的,劉英俊、王傑、歐陽海、蔡永樣等烈士的事跡,廣為傳頒,他們的英雄行為,是廣大人民群眾學習的榜樣。這是我們的社會制度的本質決定了的。劉亦民作為無產階級的後代、工人階級的一員,長期受黨的培養、教育,也受到英雄人物的影響和熏陶,這些,都是他救人行為的牢固思想基礎。按照詠華同志的「設想」,那麼,上述英雄在救人之前,是否也考慮過被救者是美貌的姑娘還是老太婆呢?這實在再荒唐不過了。更何況,作品中描寫的具體環境是在晚上,很難設想,劉亦民能看清楚江中的落水者長得美不美。至此,我倒是很替作者慶幸把這一情節的環境安排在晚上,否則,劉亦民是自己跳進江裡也洗不清了。

  以上是我對詠華同志的意見的一些看法。總的說來,我認為文藝批評要從作品的實際出發,遵循文藝創作的客觀規律,採取與人為善的態度,並尊重作者起碼的勞動,只有這種批評作風,才有利於促進創作的繁榮。

         (原載《作品》1979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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