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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外邊的克裡斯


  第一次聽一位做生意的美國朋友講到那個「神經病的克裡斯」,我就有一種直覺,這個人有朝一日會成為我的朋友,原因就是在很多人眼裡他是「神經病」的。朋友說,克裡斯得的這種病是無可救藥型的,「那是一種理想主義的怪病」,而且在他看來,克裡斯身上「激盪著浪漫主義狂流。

  克裡斯和朋友是哈佛大學的同學,學的是著名的、讓多少人艷羨並且趨之若騖的工商管理。據說在哈佛讀這樣的專業,幾乎不會發愁沒有工作。當年的克裡斯曾經是高才生,還在上學的時候,就已經被不同的老師、朋友以及家人斷定,他將前途無量。

  朋友來中國的時候,帶有一張照片,上面的克裡斯衣著非常體面,嚴謹的西裝、領帶,頭髮規規矩矩地向腦後梳,露出光潔的智慧前額。指點著這個前程似錦的人,朋友告訴我,如果克裡斯想在事業上發展,他比別人容易成功,因為他的家庭非常富有,而他是獨生子,但是現在他身上已經沒有一點兒哈佛的影子,他在緬甸,是一個當地女孩子的丈夫、一對兒女的父親,他「也是在做生意」,所不同的是,他和他的緬甸妻子一起經營著一個小雜貨店,「掙街坊鄰居的錢,也掙旅遊者的錢」。

  我周圍認識克裡斯的人不多,基本上都是和他一起來中國做貿易或者受聘於某一個跨國公司的他的同學,但是認識的人都眾口一詞地說他「有病」,言語間可以感受到的不是輕視和責備,而是由衷的欣賞。我的這個朋友就曾經在很多場合表示他在生意場的疲憊和無趣的時候說過同樣的話:「真想像克裡斯那樣活著。」而且,我發現在這個小群體之中,「克裡斯」已經不單純是一個故人的名字,而成為了一種生活方式的象徵。比如,當朋友思念著遠在紐約的女友、充滿了希望地嚮往著一種穩定的家庭生活的時候,他會非常投入和熱切地說:「上帝呀,讓我們克裡斯一回吧,哪怕只有一天。」

  日子久了,我就感到很好奇。我說我想認識克裡斯,認識了才好更加深刻地體會他的生活,才知道「克裡斯」是怎樣的一種感覺。那段時間,朋友正在為了他的公司提高效益而絞盡腦汁地設計一些管理制度,我提到克裡斯,他無奈地搖搖頭:「克裡斯一輩子也不用過這樣的日子。我們這是何苦?」

  朋友給了我克裡斯的E-mail地址,讓我自己跟他聯繫:「他會願意給你講他的故事的,閒著也是閒著。」朋友告訴我,克裡斯現在的生活中如果說還有一點兒現代生活的痕跡的話,恐怕就是他還保留著一部上網的手提電腦了。

  我寫了很短的信自我介紹。克裡斯很快就回信了,他說最近這段時間他一直「不忙」。他的信非常平和,用的是那種簡單的、初學英文的孩子都可以讀懂的話,語句中流露出一種萬物各得其所似的很安靜的喜悅:

  我非常非常緬甸,就像我的妻子媚藍一樣。我的兒子4歲、女兒2歲。我們開著一家小雜貨店,我是店主。緬甸很美,歡迎你來玩兒。城市不能去,太多的污染。鄉下比較好,比如我們住的地方。

  我在回信中告訴克裡斯,我把他妻子的名字譯成中文的時候用了「媚藍」這兩個字,媚是明媚的媚,藍是湛藍的藍。克裡斯非常高興,他說他喜歡《飄》那本書裡面的那個叫做梅蘭尼的女人,他不知道中文還有這麼美麗的字眼:

  真是太準確了。我第一次到我住的這個地方,第一次見到我的妻子的時候,正是陽光明媚、天空湛藍,就是為了這些我才決定留下的。現在,我已經和這些美景成為一體,所以我不可能離開這裡了,那樣我沒法生活。我喜歡這兩個中國字,我要學會寫給我妻子看。

  我們就是在這種方式下成為朋友的。逐漸地,我已經開始對克裡斯講我自己的事情,工作和家庭以及更多的內容。在克裡斯的平和之中,我說什麼,無所顧忌。他永遠是一種情緒:祥和、寧靜。在他的這種情緒之中,我的一切波瀾都顯得有些矯情。

  1998年初至的時候,我幾乎是在一種類似於少年得志似的順遂之中得到機會,可以去加拿大一邊工作一邊學習。我雀躍了不足一天,就陷入了矛盾。人大概都是渴望魚和熊掌兼得的,我很想能到那個據說很美麗也很可以讓人生活閒適的國度,我很想能在我的平庸生活上鑲一道金邊,我想得到一個學位,然後就有資格對我正在從事的工作指手畫腳、用專業術語嚇得別人不能不相信我對此的確有研究,我也想做衣錦還鄉狀之後讓別人叫我「X專家」或者「X學者」,我想那時候講英語就不會被看成是崇洋媚外……想足了這些好處之後,我就開始捨不得,捨不得我現在能工作的自得其樂而且還有讀者叫好的報紙,捨不得熟悉的環境和偶爾還能互相吹捧聊以自慰的朋友圈子,更捨不得我已經非常依賴的兩個人的小家……我想像不出來我離開以後會怎麼樣,我回來的時候又會怎麼樣。我問我自己很多眼下沒法回答的問題:我還會回來嗎?回來以後還會有現在這麼開心的工作嗎?我不回來,那我丈夫怎麼辦?他會來找我嗎?我們會幹什麼呢?我們能開中餐館嗎?他要不來找我,我們會離婚嗎?他還會不會再娶別人?那個人會比我好嗎?……想著這些問題的時候,我覺得我真的要累死了。我不敢把這些想法告訴給丈夫,因為我知道答案,他除了會像每一次我想嘗試一種生活的時候一樣鼓勵我去做之外,還會嘲笑我這種標準的患得患失;我也不敢對朋友講,因為如果我順利地出國那麼一切還好說,假如我沒有走,那麼誰會相信我是因為捨不得家呢?別人只會認定我在吹牛……

  我越想就越想不清楚,於是,我選擇了克裡斯。他僅僅是一個網上的人,我可以非常主動地決定我們是否需要繼續做朋友,如果我覺得和他交談不自在了,只要不再跟他通信就可以了,我不怕他知道我的事情。

  我把簡單的情況寫下來,同時,把我想到的問題一個、一個提給克裡斯。我在這封信的落款後面寫上了緊急呼救的SOS。

  克裡斯很快就回信了。跟以往的信不同的是,這一次的信有標題——《我的故事》,用的仍然是小學生也可以讀明白的英文:


我的故事


  我出生在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那裡有很多電影裡表現過的陽光和現代生活。我的父親是律師。他為很多有錢人打官司和做私人法律顧問,幫助別人保護財產和賺錢的同時,他自己也變成了一個有錢人。

  我母親去世非常早,那時候我還不到6歲。我父親有過一些女人,但是沒有再結婚。所以,我沒有機會有兄弟姐妹,是獨生子。我父親希望我長大成人之後可以繼承他的一切,因為我們這個家庭裡只有我和他兩個人。

  從小我是一個聽話的孩子,父親安排了我的全部生活,送我上了哈佛大學。我上學的時候是很勤奮的,因為要子承父業,必須努力。大學第三年的時候我迷上了瑜珈,我很喜歡那種好像入定一樣的感覺,我覺得那才應該是生命本來的狀態。

  因為工作的原因我到了中國,很辛苦,如果我自己沒有改變,可能現在還是那樣的。

  我是因為到緬甸出差偶然來到我現在住的這個地方,我們公司想從這裡獲得原材料。我遇到了媚藍。媚藍稍微懂一點英語,我們勉強交談。她指責我們這些製造現代生活的人破壞了大自然,毀滅了她家鄉的環境。在我眼裡,媚藍很美,她身上有一種在我過去的生活中不可能見到的東西,非常淳樸,好像從來不會有人逼著她做什麼,她可以過很自在的日子,用很簡單的手段謀生,維持日常溫飽之後剩下的時間都可以活在自我之中。我很嚮往那樣的生活。媚藍站在有些破落的村子裡,就像你說的那樣,陽光明媚、天空湛藍。我看見這些,覺得她是我追求的那種東西——簡單樸素的日常生活和勞動著的純淨女人。我決定留下來。

  當時我沒問自己任何有關今後的問題,包括我父親會怎樣、我們的生活來源是什麼和我會不會有一天再回到美國等等。我想問了也沒有用,我自己回答不了,問別人是見仁見智。所以我就什麼也沒多設計,跟著直覺做了我感到高興的事情。到現在都是這樣,有什麼變化,我就去解決什麼問題,不預支快樂也不提前煩惱。

  我覺得每個人都是要面對變化的,所以變化並不可怕。我覺得總是去想像變化的人,膽子大概是比較小的。

  ……

  讀克裡斯的信,覺得他好像已經完全無慾無求,完全沉浸在他的自得其樂裡。但是,他沒有像我期望的那樣解決我心裡的一系列問題。更何況,我很清楚一點,克裡斯和我不一樣。他有一個除了他就什麼親人也沒有的有錢爸爸,他有隨時可以回去的美國,他吃膩了麵包黃油之後才會嚮往窩頭鹹菜,見慣了燈紅酒綠之後才覺得陽光和藍天非常珍貴。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是因為他沒有這五斗米都能比別人活得好,這種人來講什麼「歸田園樂」,不是虛偽是什麼?講清心寡慾是要有實力的,就像很多人說自己淡泊名利,其實根本不知道名利是什麼,有什麼資格說淡泊呢?我和克裡斯就不一樣。去加拿大在某種意義上有可能改變我的一生,我可能從此就區別於一般更為普通的老百姓,就脫穎而出了。這些,是克裡斯永遠無法體會的。

  然而我矛盾,越是知道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我就越是矛盾,因為我總是相信,一個人不可能把世間的好處全部佔盡,總要在獲得的時候有相應的失去,這樣才有平衡。我的問題在於我怕我失去的正是我想長擁有的,所以我連面對獲得也不敢輕舉妄動了。

  我沒有再給克裡斯寫信,當我明白了我們的不同之後,我覺得他也沒法幫我。他是活在他的狀態裡,這種狀態背後是一個與別人不同的背景,就像沒有人能給我拿主意一樣。我忽然明白了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這個世界上原本就沒有一個人能從根本上幫助或者改變另一個人,因為每一個人的處境都不可能與另一個人完全重合一般的相同。

  就在我感到非常孤獨的時候,克裡斯的信又不緊不慢地來了。我不知道他用什麼方法給我發了一張照片:麻布衣裳的他懷抱一隻吉他,膝下是一雙嬌憨的兒女,身後是絕對稱不上美麗卻把他留在異鄉的媚藍。他還是寫了一段話:

  有時候人的一生不在於做成了什麼,而在於做過和做到了什麼。我所做的,就是找到和守住了我最想要的東西。我覺得你也應該一樣。

  克裡斯還是沒有逐一回答我曾經提出的問題,相反,他的信使我增添了一個新的問題,那就是我究竟更想要什麼?或者就是說,我要的是一種什麼樣的生活?這樣的問題同樣是我在28歲的時候不會回答的。

  看著克裡斯的照片,我覺得我對他的猜想有些狹隘。他明明是很真誠地快樂著,我為什麼要去替他設計一個今後,並且跟偽善聯繫起來呢?就算有一天克裡斯帶著他的緬甸妻子和孩子回到美國,也沒有什麼不好啊,只要他自己認為那樣能安心。我想,「克裡斯」的確是一種生活方式,這種方式的非常根本的一點就是作為一個獨立個體的最基本的自由,也就是說,每個人都可以在自己的立場上去選擇屬於自己的生活,來自其他人的隔岸觀火似的感受其實並不能左右什麼。相比之下,我覺得我自己是生活在一個網中,這個網裡面盤根錯節著許許多多干擾我的思想和選擇的信號,這些信號來自我也許看重、也許並不看重的旁觀者,我和很多人一樣固執地相信旁觀者清,但忽略了其實旁觀者永遠不會代替我去過完每一個在我的生命中順理成章的日子。我的煩惱和痛苦裡有多少是真正來自我的內心呢?克裡斯生活在網外邊,他只相信心的指引,所以他比我快樂。

  我給克裡斯回了信,沒有再提到困擾我的那些問題,說了很多關於我知道的瑜珈以及我瞭解的緬甸。我們跟一對輕鬆的朋友沒有什麼兩樣。

  大約在秋天的時候,因為某種原因,去加拿大學習的事情暫時擱淺。我寫信告訴克裡斯這些的同時告訴他,我原來設計的問題可能永遠不需要回答了。

  對於一個幸福的家庭來說,什麼樣的獲得都是錦上添花,但是對於一個不幸的家庭,並不是什麼樣的給予都意味著雪中送炭,何況每個身陷苦難中的人通常都比那些快樂著的人更加珍惜尊嚴,賣煮花生的大老秦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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