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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一個後悔的機會


  認識瑞特的時候,我已經過完了20歲生日,大學還沒有畢業。到今天回憶起來,我都覺得,那一年除了一如既往地厭惡著所學的專業之外其實真的什麼也沒有發生。

  那時候我被介紹到一家美國公司打工,做財務部的行政助理。所謂助理,其實和雜役沒有什麼兩樣,包括複印文件、打字、打掃衛生以及接電話和傳真等等,無所不做。我的工資是計時的,每個小時8塊錢人民幣,因為我不必保證每天都來,只要把交給我的事情做完就可以了。

  那年瑞特說他「快要40歲了」,是公司駐北京的首席代表,也就是老闆。他天天坐在他寬大的辦公室裡的一張大班台後面,我們很少見面,碰上了也僅僅是點頭致意。

  在這裡,我沒有自己的名字,所有的人都叫我Jane。即使就是這樣一個代號,瑞特也根本不知道。

  那一段時間,我幾乎每天都要比別人晚走三到四個小時。別人下班後,我就利用公司的電腦幹私活。一家新加坡的華文報紙願意發表我的3萬字的小說《最後一盞碧螺春》,我必須把它打印成一份像樣的文稿,並且把軟盤一起提供給那個因為我在讀大學而在稿酬上格外吝嗇的編輯。然而遠遠高於錢的成就感對我吸引力十足,我幹得非常投入。

  稿件敲完最後一個字的那個晚上,我沉浸在自己編造的陳年舊事中幾乎落淚,完全沒有注意到此刻高高大大的瑞特就站在我身後,我嚇了一跳。

  瑞特笑著對我說:「我在門外看了你幾個晚上,今天見你寫完了,才敢進來,我不知道你還是個作家。」我心想這下完了,今晚就要「開路」,不過稿件已經敲定了,走人就走人吧。但是我還是說了聲「對不起」。

  瑞特卻很和善,他說:「能讓我看看你的作品嗎?」

  我疑惑地看著這個灰眼睛的美國人,他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你怕我不懂,是嗎?我父親研究東方哲學,我在美國學過四年中文,而且我有字典。」我只好順從地把文稿交給他。

  這晚是瑞特第一次開車送我回家,用的就是那部後來被我叫做「馬」的白色卡迪拉克。我們一路無話。在到達我家所住的居民樓底下時,我說了兩個詞:「謝謝,再見。」

  第二天一早我來到公司,我的文稿已經整整齊齊地躺在桌子上透明的文件夾裡。9點整的時候,人事部的一位小姐走過來對我說:「瑞特先生請你去一下。」

  見到衣著嚴肅的瑞特,我有點發慌。像我這樣臨時打工的人,見老闆的惟一原因恐怕就是聽一句客氣的辭退。甚至,在這樣的公司,最低層的員工想和老闆面對面地說些什麼都是不可能的。

  「我真的很感動。」瑞特居然是用中文在對我說,「你這麼年輕,把幾十年前的事寫得那麼真切,我真不明白你是怎麼知道那些人和事的。」

  瑞特如此順暢地調遣中文,真讓我吃驚,但他的下一句話更讓我吃了一驚:「我希望你作我的秘書,你願意嗎?」

  「我還在上學,我只是來打工,而且我學的不是這個專業……」我推辭著。「你會勝任的。」瑞特自信地微笑著說,「你能讓小說裡的人那麼舒服地相處,也一定會讓你身邊的人舒服地工作,而且你可以教我中文,同時你懂得貿易……我是不是找到了一個很便宜的員工?再說,就算你不願意作我的秘書,就像你說的,你不屬於這個公司,那麼,我以私人身份請你作我的中文老師,可以嗎?」

  我不再推辭,而且,就在他眼光閃爍的一剎那,我已經有些喜歡這個年長我18歲還多的美國人,他用四聲不准卻十分達意的中國話對我的作品的評價,讓我覺得我們可以交流。

  我是在那天晚上所有的人都下班之後,把一些極其簡單的辦公用品搬到了瑞特辦公室中那台被他說是「全世界最棒」的電腦面前。

  其實,更多的時侯,我擔當的就是瑞特的中文老師,因為我畢竟不是這個公司的正式員工。然而,為了瑞特,我經常需要加班。有時是把過去寫的一些散文錄入軟盤,有時是替瑞特處理一些商業信函,最多的時候是和他一起讀一些雜誌文章,這是瑞特最喜歡的中文課。

  漸漸地,我發現瑞特的感悟能力很強,他的思維方式與我驚人地接近,同時,我們都偏愛中國的宋詞。甚至,很多時候我會對他談起我自己的一些事情,比如我曾經多麼想做一個文學翻譯,「就像傅雷那樣」,比如每當我必須要拿起書本應付考試的時候心裡就充滿了沮喪等等。日子一天天過去,在瑞特面前,我完全沒有了緊張感,我們更像一對老朋友,清茶淡酒可以無話不談的那種,或者就可以叫做「知己」。

  不知不覺中,夏季來了,瑞特開始把我「加班」的時間拖得越來越長。我們不再去吃千篇一律的工作晚餐,黃昏的時候我開始穿起每個北京女孩都有幾件的純棉T恤和短褲,跟同樣衣著隨意的瑞特一起光顧街邊飯館,或者去子夜才打烊的小吃夜市。瑞特照樣開著他的「大白馬」,只是他必須把這個豪華的大傢伙停在很遠的地方,然後跟著我邊走邊吃。這樣幾次之後,我給瑞特買了一雙北京老頭兒最愛穿的千層底「功夫鞋」,鞋子套上腳的時候,他開心地說:「只是看這雙腳,誰也不會認為是美國人,對不對?我現在是哥們兒了!」

  那一年的八月酷熱難當,而陪伴瑞特的日子裡我忽略了氣溫。事後很多年,我在每一個回憶起他的契機都最先想到那個我裝聾作啞的晚上,在這樣的回憶中,有時候我會問自己:我是不是曾經是一個極不自信因此也極不坦然的人?

  那天我和瑞特沿著東華門的小吃街一路吃過去,直到兩個人都撐得一滴水也喝不下去,才想到要各自回家。這一天瑞特沒有開車,他被夜市靠近故宮筒子河那一頭的人力車吸引住了。瑞特選中了一輛車把上有兩隻黃銅鈴鐺並且帶藍色雨蓬的人力車,他很紳士地扶我坐上去,然後就在車邊遲遲不動。車伕微笑著看著這個大個子老外,等他說話。半晌,瑞特小心地開口了:「您,能不能讓我蹬一段路?」

  我和車伕都愣住了。不過我馬上明白了瑞特要幹什麼,趕緊幫著他跟車伕說:「大爺,他在美國蹬過三輪車,他沒問題。」

  我們總算說服了車伕。於是,車伕和我並排坐在雨蓬下,瑞特像個老把式一樣上車並且順利地蹬起來。「關鍵在於平衡,是吧,大爺?」瑞特快樂地嚷著。

  沿著北京最繁華的長安街一路向東,瑞特像個孩子似的歡快地前行,並且不時地向那些看他的路人投以微笑。回到公司大樓底下,出了一身透汗的瑞特啟動「馬」,送我回學校宿舍。一直到學校門口,瑞特才開口說話:「Jane,我真希望你今晚一直陪我。」他點燃一枝煙接著說,「你讓我忘了我是誰,知道嗎?」我握了握他放在方向盤上的右手,說:「我也是,明天見。」

  下車後,我強迫自己不回頭地走向宿舍樓。大學裡的夏夜常常是不眠的。我忽然就開始不能抑制地流淚。這個不眠的校園跟我沒有任何關係,這裡的一切從來沒有給我帶來一種歸屬感,我甚至覺得自己就像一個暫時在這裡租房子住的異鄉人,我從來沒有愛過我身邊的這個環境和那個瑞特也很看重的專業,我從來沒有從這個地方和這裡的人身上看到我的未來……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而哭泣,但是有一點我非常清楚,瑞特是喜歡我的,那個快要40歲的、單身的瑞特。

  那個晚上之後,我開始借口父母不允許我住校以及學校不再給我這種家在北京的學生提供宿舍為理由躲避「加班」。瑞特不勉強,只是經常會在大家忙著下班的時候輕輕地問我一句:「今晚,可以嗎?」而我每天都搖頭。有時候搖頭之後我就離開辦公室去洗手間,那樣的時候總有莫名的眼淚湧上來,可是我不想讓瑞特看見。面對洗手間巨大而平整的鏡子,我看著自己的、曾經被瑞特稱為「沒有任何經歷」的臉,我有一種不甘心的感覺——我知道總有一天我會放棄花四年時間所學的一切所謂專業,我會重新躋身於我鍾愛的文字生涯之中,那裡面也許沒有瑞特的希望,但是那裡面篤定有我的一生。

  就這樣我們沉默著走過了秋天,瑞特因為生意回了美國。

  瑞特不在公司的時候我是不用上班的。冬季初至的時候,他打電話說他要「回來」了。那天他的心情出奇地好,擁抱了歡迎他的每一個人,我站在最後。他抓住我的肩膀用力一握,我忽然就又想哭了。

  關上辦公室的門,瑞特輕聲對我說:「Jane,我是多麼掛念你。你知道在美國接人歸來,跑在最前面的女人一定是這個人的妻子;而在中國,妻子是站在最後的一個。」我低頭不語。

  也許,瑞特的目光陰鬱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整整一天,他什麼也不跟我說,沉默地整理帶回的文件和雜物,當我想幫他的時候,他揮手拒絕。

  冬季的黃昏彷彿也比其它季節來得早,天色向晚的時候,我遲疑著不肯離開。瑞特坐在他的大皮椅子裡,給自己點燃一枝煙,我輕輕敲一敲門上貼的「NO SMOKING」,他不以為然。

  我覺得我長到這麼大從未有過如此去意徊徨的時刻。在這個沉默的、用沉默表達一切的人面前,我無聲地啜泣。……有一雙手,帶著淡淡的煙味,緩緩地從我的臉頰插入我的長髮,將我的身體溫存卻也十分果斷地帶向一種固執了很久的期待……我在最後的一剎那,躲開了。

  我一直認為,人和人的相互瞭解有時候不是依賴於時間的長短,而是依賴於一些帶有考驗意味的契機。一個冷風刺骨的夜晚,在遠離北京的地方,我們陰差陽錯地住進了一家酒店剩下的唯一一間套房。

  我從來沒有問過瑞特,那是不是一次蓄意性的出差,他是不是早已料到我已經下決心要離開正在悄然進行的一切,他是不是想在一個看起來最自然的時候告訴我那些他一直想說而沒有說出來的話。我坐在他的對面,聽著,僅僅是靜靜地聽著。我完全明白但是無法應答。他說「人不是用國界來劃分,不是用種族來區別」,「我骨子裡是一個守舊的美國人,我活得也非常認真」等等。屋子裡很安靜,只有瑞特非常標準的中文,電視機的聲音什麼時候被他調到了最小,只有字幕和圖像。我知道是羅大佑的一首歌——《大地的孩子》。「廣廣的藍天映在綠水/美麗的大地的孩子寵愛你的是誰/紅紅的玫瑰總會枯萎/可愛的春天的孩子長大將會像誰?……」當熟悉的旋律響徹整個房間的時候,瑞特的聲音比歌聲還要大:「你究竟怕什麼?你怕我以後會拋棄你?你以為美國人只會拿婚姻開玩笑,那麼我為什麼到今天還是單身?」

  我沒有理由,沒有一個像樣的理由可以對瑞特解釋明白那個最簡單也最複雜的「不」。

  子夜時分,瑞特凝視著我說:「你睡床還是沙發?」

  「床。」

  他抱起毛毯走到外間,一聲「Bye-bye」之後便關掉了所有的燈……

  那個夜晚我居然睡得非常之好,天將亮的時候,我醒了。走出臥房的一剎那,我無言以對——瑞特抱著頭坐在沙發裡,面前的茶几上一字排開著四個空的啤酒罐,他的眼睛紅紅的。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樣走到他的面前、握住他的雙手,又怎樣被他輕輕地推開。「我不能睡,你睡得那麼好,像個小女孩一樣,我不敢動,怕你會害怕……」我記得當時我是跪在他身邊的地上,我的長髮覆住了他的雙膝……而且,此後直到今天,我再也沒有留過那麼長的頭髮。

  回到北京剛好是聖誕節。平安夜我穿著紅色的大羽絨服跟瑞特坐在一家通宵營業的冰激淋店裡,誰也不想離開。

  吃到渾身發冷的時候,我們走上了街。在街角的一家不打烊的精品店,瑞特停在了一張窄窄的小賀卡前。他指著賀卡上的圖畫感傷地說:「梯子要倒了,這孩子要摔下來了,蜻蜒沒捉到……像我。」他摟住我的肩膀:「你把隨時都能開啟記憶的卡叫什麼?」「萬能鑰匙卡!」我脫口而出。

  瑞特掏出錢,買了兩張。他一臉認真地遞給我一張:「你講過《虎符》的故事,一人一半,合起來,就是完整。」我握住這張小小的賀卡,恍如一下子握住了正在逝去的全部過去。

  聖誕節之後,瑞特奉調回了美國,我離開了沒有他的這家公司,回到原本屬於我的寂寞的學生生活之中。

  此後四年,我只收到過瑞特發來的一紙傳真,上面是我教過他的一首晏幾道的詞的最後兩句——「淚流不盡鄰窗滴,就硯旋研墨,漸寫到別來。此情深處,紅箋為無色。」

  時至今日回想與瑞特的重逢,總會讓我聯想到我們在一起的時候討論過的關於「天」的話題。我曾經說我不相信任何宗教,但是我信天。天是有知覺的,她知道人世間的一切,她給人一個無法預料也無法規避的劫數,她會在一個恰當的時候讓人明白從前不明白或者不是準確地明白的一切。瑞特把這稱之為「Jane的宗教」。的確是這樣,假如沒有一個俯視一切的天,怎麼會有如此的巧合,怎麼會安排我在一個如此特別的時候再一次面對這個從來不曾用言語把心情說破的人?——瑞特回到中國的時候,距離我預定的婚禮,只剩下200個小時。

  瑞特神奇般地出現在我面前的時候依舊孑然一身,他沒有任何變化,甚至他的「功夫鞋」和純棉T恤。當他興奮地走過來想一如往昔地抱住我的時候,我像四年前一樣地躲開了。「Jane,告訴我,你怎麼樣?」我從來沒有那麼平靜地面對瑞特,如果說我曾經一直在因為躲避著什麼而不能釋然,那麼在這樣的時候,我唯有以平靜來撫平曾經掀起在心中的一切波瀾。我說在他走後,我參加了學校的畢業分配,之後我做過政府機關的小公務員、房地產公司的審計、廣告公司的會計等等連我自己也說不全的各式各樣的行當,現在,因為一個具體的、近在眼前的婚姻,我不工作了。

  我們坐在建國飯店的中餐廳,身邊長長的落地窗外是很有些日本風格的小橋流水。瑞特很久都是一言不發。之後,他用一種感傷得令人想哭的聲音慢慢地說:「Jane,我一直覺得你是那麼的『中國』,而這些讓我覺得那麼實在。你活得淳樸、具體,也明明白白。所以我試著用中國人的方式默默地愛你,愛了四年,現在才開口,可是我已經失去你了。如果當初我用我們美國人的方式愛你,也許你今天是我的新娘……」

  我無法解釋,此時此刻,我想著我對他說過的我的「天」,我從靈魂裡篤信的我的「宗教」。我告訴他,我的丈夫是「天」送給我的,我們在大街上排隊等公共汽車的時候相識,我們倆彼此看第一眼的時候就已經明白了,這是今生該等的人。我丈夫做生意,個子很高,我在他的身邊,常常會有暈眩的感覺……

  瑞特在這個時候打斷我的話,他說:「咱們在一起,暈眩的人是我。我明白了。」

  我不知道還應該說什麼,瑞特說他想到了我曾經教他一句一句寫下來的一首詩中的兩句,「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我看向窗外,流水悠悠不斷,彷彿我們一起走過的、今生無法忘記的日子。瑞特的聲音在我耳邊,很清晰、很用力:「我知道你不是這麼想的,我只是從心裡希望你這樣想就是了……」

  這一次相聚,我自始至終和瑞特講著他的語言,我第一次從這種詞句簡單有力的語言之中發現了接近於殘酷的直截了當。

  告別的時候,我的頭髮被初秋的風吹拂著,那已經是瑞特無法握住的短髮。我把告別的話說了一遍又一遍,彷彿永遠也說不完。

  我曾經接到過幾次瑞特打來的電話,他幾乎每一次都說他就要「回」中國了,但是每一次他都沒有能如約而至。

  1995年的聖誕節,我就著昏黃的燈光趕寫稿子的時候接到他從法國打來的電話。我在那熟悉的聲音裡一時語塞。他講話很慢:「我在巴黎。昨晚,在咖啡館,我以為我碰到了你。女店主坐在燈的暗影裡,她讀西蒙的書,鬼使神差我就以為那是你了。我用手敲著吧台對她叫你的名字,她抬起頭告訴我她叫薩拉,是一對小孩子的母親,我才知道我是在什麼地方。我溫習了哭的感覺。我非常想念……中國。」

  瑞特打第二個電話的時候,人在肯尼亞,他的聲音聽起來非常歡快:「下雨了!我一個人坐在窗台上。我忽然發現我再老一點就可以去當作家,寫中國,寫北京,寫你還有你老公。我一輩子就愛過兩個女人,一個是媽媽,她死了,把我的愛帶進了天堂;一個是你,把我的愛留在了北京。……我還一個人呢,先不找,給你留一個後悔的機會。」

  在我結婚之後,瑞特在每一次的電話中從沒有忘記過問候我那個他沒有見過面卻讓他「很有挫敗感」的丈夫。

  我從沒想過自己會為了不選擇瑞特而後悔,儘管我同樣也從未忘記過這個給予我很多別人不曾給予的感情的美國男人。我一直認為,沒有見過海的人就會依戀小河,而什麼是海、什麼是河,原不是一句話就能說得清。我看著瑞特走近又走遠,知道他還會在感情的另一個領域裡與我重逢;看著我的丈夫從遠處走來直至成為我生命的一部分,知道這就是我可以為之付出血淚的生命之緣。看到了這一切,我的不安分的心開始趨於平靜,平靜之中,許許多多的美好便翩然升起。

  自始至終,我握著瑞特留給我的「萬能鑰匙卡」,等待他「回來」。

  

  


附錄:


  我在1996年時曾應某雜誌之約,把我與瑞特的交往寫成一篇內容相近的文章發表,當時該雜誌將其改名為《美國男人,我看著你走近又走遠》,並做了一些修改,此後,一些文摘類雜誌相繼轉載。

  在那篇散文中,我隱去了瑞特的名字,給他起名叫洛德,其實是英文中「Road」(路)一詞的音譯。我想,瑞特為我劃出了一條路,那是我從來不曾走過、今生也沒有機會走的路,但是因為有這樣的一條路,一直延伸到看不見的遠方,我的心裡多了一份牽掛,也多了一個美麗的夢。

  在我決定把這篇散文收進這本書的時候,我告訴了遠在法國的瑞特,他非常高興,他說,希望我能還給他本來面目,讓他繼續叫他自己的名字。他說:「我喜歡我的名字,而且,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你一直是這樣叫我的。」

  我想我是理解瑞特的。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座屬於自己的紀念碑,上面刻著心愛的人們的名字,時時撫摩那些名字,時時感受到刻骨銘心的溫暖或者疼痛。

  我願意用我的文字來為我們之間發生過的一切和埋藏在各自心中比愛、比記憶本身更為豐富的內容樹起一座紀念碑,僅僅屬於我們的。

  所以,放在這裡的文字,是還給了過去一個本來面目。

  婚姻就是把穩定送給你愛的人,把浪漫留在你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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