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愛過的那個女孩兒是我的大學同學,是同系同年級卻不同班的同學。
她叫欣悅,身材嬌小、頭髮捲曲,笑起來甜甜的模樣。
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無可救藥地愛上了她。
雖說我們不同班,但我總是尋找各種機會接近她。
在我的不懈努力下,就在大二的第一學期,我們就大鳴大放地走到了一起。
我們一塊兒上自習,一塊兒去食堂,一塊兒泡圖書館,一塊兒郊遊,一塊兒看電影……
除了晚上睡覺必須回各自的宿舍外,絕大多數時間我們都粘在一起。
我愛欣悅,我堅信欣悅也愛我。
但是——美好的時光總是轉瞬即逝。
我們如影隨形甜蜜了差不多二年,即將大四的時候卻分手了。
欣悅跟我分手的原因很簡單——
我沒錢,也沒有NB的家庭背景可以幫她畢業後留在她所喜歡的大都市。
而欣悅無法容忍自己畢業後再回到那個在全國地圖上根本找不到的家鄉——
遙遠邊陲的一個小鎮——即使有我願意陪她一起回去。
欣悅跟我分手之後不久就有了新男友——一個據說可以幫助她實現的富家子弟。
我知道那個富家子弟,同年級不同專業。
欣悅曾經給我看過他寫給她的情書,滿紙酸詞不說還狗P不通。
我看了兩眼就順手把那封情書扔進了宿舍陽台下面的小河,
雖然我知道廁所才是它最好的歸宿,但我怕拿著它走半條走廊會嘔吐到休克,
不想竟造成那條小河從此開始散發陣陣惡臭,直到我畢業。
自從我跟欣悅公開戀愛關係之後,那富家子弟也就自覺地偃旗息鼓了。
沒料到兩年後他又浮出了水面。
不是我誇張,那廝五短身材、長相猥瑣,哪裡比得上一米七幾、英俊又魁梧的我。
但是——那廝有的我沒有,而那廝有的卻是欣悅所最需要的。
就這樣,我跟欣悅分手了。我轟轟烈烈的神聖愛情無疾而終。
氣憤難過之後我只有尊重欣悅現實明智的選擇。
我知道——這都是因為我深深愛著欣悅。
但是我痛苦極了,我曾經固執地認為——
欣悅是我今生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真心想娶回家做老婆的女人。
所以打那以後我就不再相信所謂的愛情了,也根本不打算結什麼鳥婚了。
我還記得我剛失戀的時候幾乎天天喝醉,要不是同宿舍的哥們攔著我的話,
我可能不是鬱悶而死就是跟那個富家子弟決鬥而死。
所以,我能夠活下來也算是奇跡,算是揀了條命回來。
這後來我就這樣勸自己——
既然命都是揀來的,何必那麼認真?
就當自己多賺了條命好了,一切隨便。
拋棄了對神聖愛情的嚮往和追求之後,
我好像豁然開朗一般,面前的世界突然變得簡單起來。
我認定,從此擺在我面前的目標就只有這兩個——金錢和美女。
而且,先是金錢,後是美女。
因為相對於錢來說,美女根本就不是問題。而如果只有錢而沒有其他,似乎也很無趣。
所以,我打算今生一定要努力賺錢,然後盡情地享受金錢和美女。
但是,賺錢哪裡是件容易的事情。
大學畢業之後的一段時間裡,我窮得幾乎快要發瘋了。
我的工作——政府機關,清水衙門。
聽起來不錯,看上去挺美,過起來就遠不是那麼回事了。
錢少事多麻煩大,稍不留神,科長局長的大帽子就扣過來了,
什麼什麼「把人民的某某事業當兒戲」啊之類的……夠煩。
還有就是我的生活——兩個人一間小小的破宿舍,
冬天四處漏風凍死人,夏天蚊子亂舞酷熱難當。
最重要的還並不是這些,而是根本看不到希望。
於是我一生氣,辭了,趁著年輕咱到社會上闖闖去。
就這樣,我參加工作還沒兩年,
就大義凜然把自己重新變回了無業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