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江山 第三章
    十六歲便以一介女兒身,堂堂踏上戰場,在刀光劍影間,為自己殺出一條成王之路,如今她百戰百勝,享有不敗的女武神聲譽,誰敢輕瞧她?

    希林國史,並非不曾有過女主稱王,以她為聖國打下將近四分之一江山的半功偉業,若是有意競逐王位,誰曰不宜?

    也就是因為她有這個條件、這份野心,師父才命他接近她,伺機奪取芳心,先謀人,再謀國,以附馬的身份建立勢力,最終直指這個國家的王座。

    他必須成王——這是他從小便被賦予的使命,二十多年所受的刻苦磨練,便是為了有一天收攬這片江山。

    先謀人,再謀國,這要訣說來簡單,做起來可不容易。

    跟女人打交道,從來不是他的強項,何況是融化一個冰霜美人?

    如何謀奪一個女人芳心,得到她的愛?師父可沒教過他啊,沒教過他如何去愛人,更沒教他如何才能為人所愛。

    愛與被愛,在他二十餘年的人生裡,顯得遙遠而虛幻,比之水中月、鏡中花,更加不可捉摸。

    他倒寧願師父命自己去殺人,至少殺人時,他能鮮活地感覺到自己的存在,生命在他刀下消逝,鮮血濺上他口角,而他嘗著那腥味,體內血流往往因而沸滾,躁動著一股難以言喻的興奮。

    師父說他天性殘忍——或許吧,或許他真是野獸投生。

    但殘忍無情的人,最適合成王,不是嗎?

    一念及此,無名驀地翻坐起身,喉間有點苦,又想吃糖了。唉,他這嗜吃糖的毛病就不能改改嗎?就連自己也覺得幼稚。

    一陣輕巧的是音由遠而近,無名耳朵靈敏,察覺這處音不似尋常宮女或侍衛,好奇地往下張望。一道清麗身影漫漫行來,宛如足不沾塵,姿態飄逸。是真雅。

    她身穿一襲白色男衫,胸前繡著銀典王徽,腰間佩翠綠寶玉,這服色——對了,該當是屬於王室親衛隊。

    青龍、白虎、朱雀、玄武,王宮親衛隊分屬四大令官,統御二十八星宿主,星宿主手下又各率領一群星徒,因應不同階級,服色也各有不同。

    記得他初來乍到這宮裡時,光是認清文武百官的服色就眼花撩亂了,真佩服當初負責擬定王室朝廷典章制度的傢伙,搞出這些繁文緝節,不累嗎?

    無名嗤笑,墨眸炯炯有神地打最真雅。

    她穿的是白色,衣飾鑲的是王徽,配的是御賜寶玉,看來像是白虎令轄下的星宿主。但堂常一位公主,為何要作如此打扮?

    他是曾聽說王室親衛隊,遴選的都是希林國內各貴族子弟,所以常帶著幾分驕氣,受寵者更是在這宮裡橫行無阻,連大臣都不放在眼裡,不過可沒聽說出身王家的子女也須加入親衛隊,或者藉這一身官服立威。

    她在想什麼?天未亮,在此破曉時分,她獨自在宮裡晃蕩,究竟意欲何為?

    他忍不住好奇。見她在前方拐了個彎,往宮殿北門的方向去了,他劍眉一挑,心念乍動,輕巧地躍下亭簷,悄悄尾隨在後。

    她似是不欲驚擾王宮守衛,一路穿花拂柳,專挑無人的小徑走,終於來到宮門前。

    守門的兵士見到她,一時認不出她是誰,她取出令牌。

    「殿下!」兩名兵士急忙彎身行禮。

    「我有急事,須得出宮一趟,開門吧。」

    「可是殿下,王后娘娘曾傳下懿旨,不到卯時,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入宮門,況且如今天色未亮,您一人出宮,恐怕危險……」

    「有我保護公主,哪裡危險?」無名無預警地跳出來。

    三人都嚇一跳,真雅微微盛眉。

    「我說兩位老兄,」無名閒閒走向兩位兵士,綻開燦爛的笑容。「她是公主,她要出宮,你們兩個小小守門兵擋得住嗎?還是你們為了表示效忠,打算向王后通風報信呢?」

    兩名兵士互看一眼,都是惶慄不安。「小的不敢!」

    雖說王后娘娘他們得罪不起,可這位陛下最寵愛的公主,他們也是不敢怠慢,萬一惹怒芳顏,一樣吃不了兜著走。

    「公主呢,也不過是在這規矩繁複的宮裡待得悶了,想進城走走,兩位不如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反正也沒人知道她是何時溜出去的,對吧?」

    「是,小的知道了。」兩位守門兵一想有理,忙開宮門。

    真雅這才順利出了宮,待宮門再度緊閉,她不動聲色地回眸,望向無名。「你何時跟在我身後的?」

    「也沒多久。」他嘻嘻笑。「我在涼亭頂躺著看月色,看你鬼鬼祟祟的不知想做什麼,就跟來看看。」

    鬼鬼祟祟!也只有他膽敢這般對她說話了。

    「你回去吧!」

    「我不想回去。」他一口回絕。「你要上哪兒玩?我也要去。」

    「我不是要去玩,我有事要辦。」

    「什麼事?我也要去,帶我去,就像那兩個呆頭士兵說的,你一個人出宮挺危險的,我可以保護你。」

    「我不需要保護。」

    「我知道,公主身手不錯,劍法也好,不過終歸是個女子,要是真遇上了匪徒,怕是應付不來。」

    「這是私事,我想一個人去。」

    「若是我一定要跟呢?」他眨眨眼,語氣無賴。

    她凝眉,深深睇他。「無名,你不怕我嗎?」

    「為何要怕?」

    她是公主,是王室中人,只須她一聲令下,他小命或許便不保,但從與他初遇到如今,他不曾對她表現過一絲敬意或畏俱。

    他說自己是鄉野村夫,不懂得規矩,但也未免太不懂了吧!

    「我是公主,我說的話便是命令,你敢違抗?」

    「我也說過,你是公主,標要我隨在姑身邊,沒問題,但我可不執臣下之禮,我這人野慣了,不習慣侍奉人。」

    她一凜。也是,當初她延攬他為策士時,確曾允諾過他不必執禮,是她自己縱容他的放肆。

    一念及此,她不禁苦笑。「有時我真覺得你像個孩子。」

    「這是嫌我幼稚?」他「眼,狀若忿忿。

    這副模樣,還敢說自己不孩子氣嗎?真雅搖首,又是無奈又是好笑。明明就是個大男人啊,為何有這般率真的一面?她感覺他像個謎。

    「也罷,你耍跟就跟吧。」她拿他沒轍。

    他樂了,踩著輕快的步履走在她身邊,一面從懷裡掏出兩穎糖球。「哪,給你一顆。」

    又不是孩子了,還吃糖?她搖手。

    「你不愛吃甜食?」

    「不特別喜歡。」

    「那真可惜。」他聳聳肩,將一顆糖球拋進嘴裡。「你不覺得人生有時滋味太苦,來點甜的,心情會好些?」

    「是嗎?」她瞥他一眼。這就是他之所以嗜吃糖的因由?

    他察覺到她的目光,側過頭,衝她一笑。「我說你啊,何必讓自己活得那麼苦?」

    她愕然。「我有嗎?」

    「還說沒有?整天冷著一張臉,見面說的都是公事、國家大計,一般姑娘會像你這樣嗎?偶爾彈琴唱曲、撲蝶賞花,這才是人生樂趣。」

    彈琴唱曲、撲蝶賞花?她無法想像自己做那種事。

    「可別跟我說,要成王的人沒那種閒情逸致。」

    是沒有。她鎮日為國事操勞,不是領軍作戰,便是在朝廷鬥心機,哪有空享樂?

    「所以我才說,你幹麼活得這麼苦?」無名彷彿看透她思緒,語帶揶揄。「說到底,你究竟為何想稱王?做這個國家的王有啥好處?」

    好處嗎?她默然。

    「是為了他嗎?」他忽問。

    她一愣。「什麼?」

    他若有所思地盯視她。「你之所以想稱王,是為了那個人吧。」

    她震懾,容顏頓時雪凝。「你指誰?」

    「還有誰?」他似笑非笑。「曹承佑。」

    今日,是曹承佑的忌日。

    五年前,他因病辭世,將此生最大的心願托付予她。五年後,她承襲他的軍事才華,在戰場上運籌帷握、百戰百勝,成為希林百姓心目中另一個保家衛國的象徵。

    他是她的導師、她的兄長,也是她最愛的男人。

    她戀慕他、思念他,卻不想讓他人看透自己的情慷,於是趁著天濛濛亮,獨自悄悄出宮祭拜他,誰知無名半路殺出,硬是纏著跟來也就X了,還一語道破她的內心。

    真雅默默無言,沿著城郊小徑攀爬,登上丘陵頂。這裡視野遼闊,恰好能夠俯瞰王宮與整個天上城,曹承佑便是葬於此處。

    曹家墓園原在另一處,但曹承佑遺願卻是叮囑家人將他葬身於此,他說,即便自己死了,也盼能於九泉之下,守望這片江山。

    「這就曹承佑的墳?」無名左瞧瞧、右看看,頗感驚訝。「挺樸實的嘛,我以為他出身將軍世家,墳墓該比一般尋常人華麗不少,看來跟普通小康之家沒什麼分別。」

    「他原就不是貪戀富貴之人。」真雅淡應,將沿路採摘的野花捧成一束,擱在墳前。

    某碑上,也只簡單地刻了往生者的名字及生卒年月,曹承佑甚至連官銜都不讓寫。

    對他而言,官場上的名利權勢皆浮雲,他曹承佑空無所有地來,去時亦兩袖清風。

    走這紅塵俗世一遭,多的,只是對這個國家、對黎民百姓的掛念,僅此而已。

    真雅獻過花,燃起一盞線香,佇立墳前祝禱片刻,這才盈然旋身,無名不打擾她,正盤坐在一塊岩石上,興致勃勃地眺望山下風景。

    她望著他自得其樂的背影,心弦一扯。為何這男人好似活得十分快活?他玩世不恭,不屈從於任何人之下,身上蘊著說不出的野性,一雙靈透的眼看這世間,像是嘲諷,又仿拂毫無所求。

    一年前,他突如其來地出現於她面前,之後兒番來去,猶如一道風,不可捉摸,她控制不住他,只能由得他。

    奇怪的是,當她需要的時候,他總會及時現身。

    初遇時,他是個病人,卻意外替她的軍隊解圍,她命人照料他,將他安頓於某個村落的民宅,原以為只是萍水相逢,兩人從此各不相干,孰料又有了第二回巧遇。

    在邊境的戰場上,她派出的探子在回報軍情途中,不幸遭敵軍殺害,而他截了那封密函,單槍匹馬將情報送至她手裡。

    當他風塵僕僕地到來,她一時認不出他。眼前的男人濃眉俊目,鼻樑如山峻挺,方唇薄透血色,五官分明,神采奕奕,與她記憶中那個因病而臉生斑瘡、形容憔悴的男子大不相同,唯有氣質,仍是一般的狂野落拓。

    當時,他對路上遭逢的危難只是輕描淡寫地帶過,但她料想得到,該是一場驚心動魄的廝殺。

    直到第三回相遇,她才真正親眼見識了他不凡的身手。

    那是她前往襄於州,尋訪德芬下落的時候,某日微服出巡,遭遇一群武功高強的刺客,就連曹承熙也難以護住她,是他救了她。

    他持一把橫刀,刀鋒還缺了道口,微鈍,可他用那把看似不犀利的刀解決所有刺客。

    他殺人,快、狠、準,沒一理猶豫,刀刀直取要害,不留餘地。

    說實在的,他令人心驚膽顫,她在戰場上見過最狂暴的戰士,都不如他殺得狠、殺得果斷,他像野獸,是不世出的奇才。

    這種人,絕不能讓他成為敵人,必須設法令他為自己所用。

    為了留住他,她頗費了一番心思,許他三個承諾。

    第一個承諾,特許他不必執臣下之禮。第二個承諾……

    「告訴我吧!」他忽地揚聲喊道。

    她一怔,凜然回神。「你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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