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獲准到拉斯維加斯去採訪並完成那篇有關賭博的文章了,這是自從佐頓贏了40萬美元之後吞槍自殺,事隔三年多後,我第一次重返賭城。
三年來,科裡一直和我保持聯繫。他每個月都給我打幾次電話,每年聖誕節都給我和我的妻子及孩子寄禮物。這些禮物全是桑那都酒店禮品部常進的貨,我一目瞭然,而且知道準是他象徵性地給一點錢甚至免費弄來的,這個神算子!但是不管怎麼說,每年都給我們寄札物,單是這份心意就已經夠難能可貴。我早就給維麗介紹過科裡,可是從來沒有提到過佐頓。
我知道科裡在酒店謀到了一個好職位。他本人沒有說,我是聽到他的秘書接電話時尊稱他為「總裁助理」才知道的。我猜不出他用的什麼辦法,竟然能夠在短短的幾年內就撈到如此的肥缺!他在電話裡說話的聲音和腔調都變了,變得低沉、渾厚、有力,語氣也顯得更加熱情和真誠,而且很有禮貌,就好像同一個演員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在電話裡,他大多數時間是和我閒聊天,講一些住在酒店裡的特大贏家及輸家的趣聞佚事,卻從來閉口不談自己。每次通電話我們都會提到佐頓,一般總是在談話即將結束時才講起他的,所以一講到佐頓也就意味著我們的通話要結束了,這已成了我們之間的慣例。
我訂的是週末的機票,這樣我只需要向民政局請一天假就行了。我已預見到在遙遠的將來,到了警察追查貪污受賄事件的那一天,雜誌上的這篇文章就可以幫我把到拉斯維加斯的真正目的掩蓋起來。
我第二天一早就得動身,維麗為我打點行裝時,孩子們已經睡了。她一邊收拾皮箱一邊微笑著對我說:「上帝,上次你走時太可怕了,我還以為你不會回來了呢!」
「我當時不得不離開一下,」我說,「當時的情況實在太糟了。」
「現在一切都已改變了。」維麗喜氣洋洋地說,「三年前我們窮得叮噹響,實在揭不開鍋時,我就不得不厚著臉皮去向我父親伸手要錢,還要擔心遲早被你發現,而你對我的態度又讓我害怕你不再愛我了。真沒想到,那次旅行居然改變了一切,你和走之前簡直判若兩人,不再對我隨意發火,對孩子們也耐心多了,你還謀到了雜誌社的工作。」
我憐愛地看著她,笑笑說:「別忘了,我是贏了錢回來的,贏了好幾千塊錢呢。如果當時輸了錢回來,情況可就完全不同了。」
維麗把皮箱關上,說道:「不,你徹底變了,變得精神煥發,和我及孩子們在一塊時也更快樂了。」
「只是我總覺得自己失去了什麼。」我輕輕地說。
「可不是!跟維加斯那些漂亮的妓女混在一起,把魂給弄丟了。」她不無醋意地嘲弄著,我笑一笑,說:「她們要價太高,我還要留著錢來賭博呢!」
這些都是在嚴肅基礎上的說笑而已,如果我把在維加斯從來沒有注意過一個女人的事實告訴她,她准不相信,但她一定會相信這其中的原因——我早已對自己是個不爭氣的丈夫,不稱職的父親,不能給家人帶來幸福,甚至無法讓家人過上舒心日子而深感內疚,所以我絕對不能以對她不忠實來再增添自己的罪孽了。還有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性生活十分和諧,稱心如意,她是我夢寐以求的性伴侶,我也自信能完全滿足她,我對其他女人真的不屑一顧。
「今晚你還準備幹點工作嗎?」她悄悄地問我。我知道她其實是在問我們是否先造愛,以便她可以做好準備。以往每次造愛後,我通常會寫一會兒東西,她則會睡得很深沉,動也不動地一覺到天亮。
「是的,我要干會兒活,我一想到明天的旅行就興奮得睡不著覺。」
將近半夜了,她還到廚房裡為我煮了一壺咖啡和弄了些三明治。我一般會寫到凌晨三四點,然後睡一會兒,即使這樣我早上還是比她醒得早。我覺得最令作家頭痛的事莫過於失眠了,越是寫作進行得順利就越是睡不著,躺在床上,萬籟俱寂,一片漆黑,小說中的人物在腦海中不斷地活靈活現。這些人物是如此栩栩如生,以至於我與他們一起喜怒哀樂,全然忘記了現實生活中的一切以及躺在身邊的妻子,但今晚我不上床卻有一些非文學性的不可告人的因素——我要在維麗睡著後把受賄得來的幾萬塊錢從藏匿的地方取出來。
我先從臥室壁櫃最深的角落裡找出我那件躺在這裡已經三年的維加斯贏家外套。從賭城回來以後我就一直沒有碰過這件外套,現在看上去雖然它原來那鮮艷的顏色已褪掉不少,但還是相當漂亮的。我穿上它走到廚房,維麗一看見就皺起了眉頭說:「墨林,別穿這件外套了吧!」
「這可是我的幸運外套啊,」我笑著說,「另外,穿著它坐飛機既方便又舒服。」我知道她從一開始就嫌棄這件外套,但在沒徵得我的同意之前不敢把它扔掉,所以故意將它深藏在壁櫃的角落裡,好讓我看不見,也就不會想起穿它。現在她不知道這件外套可是要派上大用場的。
「你這麼迷信!」維麗歎了口氣。
她錯了,即使我自認為是魔法師也極少迷信,何況這回的真實意圖並非如此簡單!
維麗和我吻別獨自上床後,我喝了杯咖啡,看了一會兒從臥房的書桌上拿過來的手稿,幹了一小時的編輯工作,然後往臥室瞧了一眼,看見維麗已經睡熟了。我走過去輕輕地吻了吻她,她毫無反應。我一向都非常喜歡她臨睡前給我的親吻,那種樸實無華的充滿妻子責任感的親吻彷彿把我們與外部世界的那些孤獨和奸詐完全隔離開來。我也經常在凌晨時分無法入睡時輕輕吻熟睡中的維麗的雙唇,希望她能醒過來和我造愛,使我不再感到那麼寂寞,但是這一次我給她的是猶大式的一吻,感情成了陪襯,真正的目的是想拿準當我把藏著的錢取出來時她不會醒過來。
我悄悄關緊了臥室的門,然後在客廳的壁櫃裡把裝著我那第一部小說手稿的大箱子拿出來。這些手稿包括了全部的原稿和整本用複寫紙印出來的樣稿,紙張多得無法統計。這本小說花了我足足五年的心血,我原以為這成千上萬的稿紙會使我名利雙收,受人尊敬,結果卻是僅僅掙了3000美元,的確貽笑大方。我在稿紙的深處掏下去,摸到一個較大的用繩子紮緊的硬紙夫後,就把它取了出來,拿到廚房裡,一面呷咖啡,一面把錢點清楚——共有四萬多美元。眼下,我對收受別人的賄賂已經習以為常,而且練就了一雙「火眼金睛」,專盯可靠的富翁們的腰包,因此這類股款也就來得更快更隱蔽。我把大約7000美元左右的20元面額的鈔票留在硬紙夾裡,再把33000美元百元面額的鈔票分別放在五個長信封中,然後把這些裝滿了鈔票的信封塞進維加斯贏家外套的各個大口袋裡,拉上了口袋的拉鏈,最後把外套掛在椅背上。
明天早上維麗和我擁抱道別時,她一定會感覺到口袋裡有些鼓鼓囊囊硬邦邦的東西,我就告訴她那是我準備帶到維加斯去寫文章的筆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