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麼樣,有關有主鯨和無主鯨的原則已經被寫進了法律,得到了大多數捕鯨者的遵守和尊重。
這說明,這法律基本上還算是比較公正的。
可所有的法律都是公正的嗎?
或者換個說法,所有的現行的有關捕鯨的法律都是公正的嗎?
如果你看了佈雷克頓制訂的英國著名法典裡的第三卷第三章的一段後,恐怕你就不會這麼認為了。
佈雷克頓的這條法律是這樣訂的:
不管你是誰,如果你在英國沿海捕到了一條大鯨,必須把鯨頭獻給英國的國王,因為,他是我們名譽上的最偉大的標槍手。
同時,你必須把鯨尾獻給王后,不為什麼。
我們已經講了很多關於鯨的解剖方面的事,所以我們都知道,一隻鯨去掉了頭,再去掉尾,還能剩下什麼?
就像是一隻蘋果,一分兩半兒,左手的一半兒給了國王,右手的一半兒給了王后,剩下的是捕鯨人的。
鬼知道捕鯨人手裡還有什麼。
這就是至今英國還在奉行的有關捕鯨的一條法律。
這條法律和我們剛剛說過的有主鯨和無主鯨的原則相比,是那麼的格格不入。
如此說來,所有在英國沿海出沒的鯨都是英王的有主鯨了,那麼,英王是用什麼拴住它們的呢?
皇族的特權。
且先不要遺憾,如果讓你像如下的捕鯨者一樣,遭遇如下一件事以後,你的感覺就不僅僅是遺憾了。
這是在兩年以前,地點是在多佛爾海峽,要不就是在薩德維奇或辛格港,總之是在英國沿海。
幾個英國的捕鯨人,歷盡辛苦,把一條大鯨從很遠的海裡一直追到了海岸邊上。
打死之後,他們興高采烈,準備把那上好的大鯨拖到海灘上來。
捕鯨人一邊費盡吃奶的勁兒往岸上拖這條鯨,一邊盤算著這條大鯨能給自己帶來的種種好處。
要知道,這是他們惟一的經濟收入,他們就是靠著這個過活的。
正在這時,一個警察走了過來。
他的腋下挾著一本兒法律手冊。
走到大夥兒和大鯨面前後,這警察掃視了一下,把書放在了大鯨頭上。
「嘿,夥計們。」
他說:
「停下來吧,別白使勁兒了,這鯨不能屬於你們。我要沒收它了,這是港監先生的鯨。」
幾個捕鯨人一時之間怔住了,望著警察,竟抓耳撓腮地說不出話來。
好一會兒,才有一個其中的水手壯著膽子可憐巴巴地問:
「那麼,先生,港監是誰呀?」
「是公爵大人。」
警察傲然回答。
「可這鯨跟公爵大人沒有關係呀。」
「鯨是他的。」
「是我們費盡力氣把它從遠海拖上來的呀,怎麼會成了公爵大人的呢?」
「鯨是他的。」
「公爵大人怎麼會這樣做呢,他又不窮。」
「鯨是他的。」
「天啊,我還要用它給我的老媽治病,她還病在床上呢,警察先生。」
「鯨是他的。」
「先生,難道我們給四分之一,不,給一半兒,那還不行嗎?」
「鯨是他的。」
這事讓所有正直有公平心的人氣憤。
當地有一個牧師就給公爵大人寫了封信。
信中請公爵先生手下留情,不要對這些本來就很潦倒的水手們太苛刻了。
公爵先生在把油水裝進腰包後回信說:
「你還是少管一些閒事吧!」
沒有什麼好說的了,公爵代表國王,而國王擁有至高無上的特權。
鯨是一種至高無上的動物,所以一定要歸至高無上的國王所有。
這就是解釋,不知是什麼道理。
那麼,王后為什麼一定要尾呢?
英國本國的一個叫威廉-普林的老作家曾在一本書裡披露過,說王后之所以要鯨尾,是由於王后要派鯨尾中的鯨的骨頭的用場。
他說這話時,英國有錢的太太小姐們正風靡用格陵蘭鯨或露脊鯨的軟骨來做自己的乳褡呢!
可軟骨是長在鯨的頭上的呀,聰明一世,糊塗一時的威廉老頭兒呀!
另據考證:
在英國,還有一種魚和鯨魚一起,被劃到了至高無上的國王的特權之內。
那就是鱘魚,一種極為珍貴和難得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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